豪尔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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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ES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1902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

2、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豪尔赛 指 豪尔

3、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豪尔赛有限 指 公司前身豪尔赛照明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在特定意境下泛指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阶段的统称 豪尔赛技术 指 豪尔赛有限前身北京豪尔赛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豪尔赛照明 指 豪尔赛技术前身北京豪尔赛灯饰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豪尔赛灯饰 指 豪尔赛照明前身北京豪尔赛灯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豪尔赛贸易 指 豪尔赛灯饰前身北京豪尔赛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天津分公司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重庆分公司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湖北分公司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河南分公司

4、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宁波分公司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浙江分公司 指 豪尔赛照明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唐山分公司 指 豪尔赛照明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成都分公司 指 豪尔赛照明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大同分公司 指 豪尔赛照明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海南分公司 指 豪尔赛照明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安徽分公司 指 豪尔赛照明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昆明分公司 指 豪尔赛照明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豪尔赛科技 指 北京豪尔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豪尔赛 指 天津豪尔赛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豪尔赛 指 上海豪尔赛照明技术有

5、限公司 豪尔赛文化 指 北京豪尔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豪尔赛 指 重庆豪尔赛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对棋设计 指 北京对棋照明设计有限公司 高好投资 指 上海高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龙玺投资 指 杭州龙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展勋投资 指 杭州展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弘信通 指 深圳前海弘信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前海宏升 指 深圳前海宏升优选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楚之源 指 深圳前海楚之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拓电子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87 利亚德 指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296 名

6、家汇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506 千百辉 指 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利亚德照明 指 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金达照明有限公司 普瑞照明 指 四川普瑞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万科 指 西安万科时代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利亚德(西安)智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照明 指 上海中天照明成套有限公司 君泽照明 指 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华彩信和 指 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筑天佑 指 广东中筑天佑美学灯光有限公司 罗曼照明 指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达特照明 指 深圳市达特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空 指

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前身为国家建设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PEC 指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即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 爱迪生全球照明设计奖 指 由 GE Lighting(美国通用电气照明公司)举办的以爱迪生为名的照明设计奖,国际权威的照明设计奖项,以全球重要且具备完善设计概念的照明专案为

8、主,是表彰优秀商业空间、公共空间照明设计的奖项 中照照明奖 指 由中国照明学会设立,是经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的全国照明行业奖项,是中国照明领域唯一的科技奖项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指 简称“鲁班奖”,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设立,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荣誉奖项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指 简称“詹天佑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设立,系以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以表彰奖励在科技创新与新技术应用中成绩显著的工程项目为宗旨的奖项 阿拉丁神灯奖 指 由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推出的照明领域内的权威奖项,旨在嘉奖对全球照明产业绿色、节能、新技术的创新产品,光技术与艺术完美结合的杰出工程作品,以及为照明产业的发展孜孜以求的卓越人士

9、 OA 系统 指 Office Automation System,即办公自动化系统 EPC 指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10、公司监事会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保荐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正中珠江、发行人会计师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 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 照明 指 利用各种光源照亮工作和生活场所或个别物体的措施,其中:利用太阳和天空光的被称为“天然采光”,利用人工能源的被二、专业术语 称为“人工照明” 功能照明 指 以人造光源产生的电磁波对照射目标产生功效,从而被人类眼睛所感知,以满足人类视觉基本作业的照明种类,是通用照明的一种

11、,主要包括道路照明、隧道照明、轨道交通照明、室内照明等 景观照明 指 既有照明功能,又兼有艺术装饰、美化环境及提升人类美好感知的照明工程 城市空间照明、城市照明 指 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隧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的功能照明或者景观照明 绿色照明 指 通过科学的照明设计、采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性能稳定的节能电器产品,包括高效节能光源、高效节能附件、高效节能灯具以达到高效、舒适、安全、经济、有益环境和提高人们工作和生活的质量以及有益人们身心健康并体现现代文明的照明系统,旨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人类的照明质量 标志性建筑 指 简称“地标”,基本特征是人们可以

12、用最简单的形态和最少的笔画来唤起对于它的记忆,一看到就可以联想到其所在的城市乃至整个国家,标志性建筑系一个城市的名片和象征,如北京天安门、纽约自由女神像等 超高层建筑 指 高度达到或超过200米的高层建筑 文旅表演/艺术景观照明 指 以旅游文化的地域差异性为诱因,以文化和艺术的碰撞与互动为过程,以文化与艺术的相互融洽为结果的景观照明体系,具有民族性、艺术性、神秘性、多样性、互动性等特征 夜游经济 指 由政府主导、精心策划、将城市夜晚点亮、美不胜收、体现城市文化的同时,增加旅游消费、夜间消费,从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经济模式 白炽灯 指 Incandescent lamp,是指将灯丝通电加热到白炽

13、状态,利用热辐射发出可见的电光源 荧光灯 指 Fluorescent lamp,也称为日光灯,是利用低气压的汞蒸汽在通电后释放紫外线,从而使荧光粉发出可见光的电光源 气体放电灯 指 Gas discharge lamp,是由气体、金属蒸汽或几种气体与金属蒸汽的混合放电而发光的电光源 LED 指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级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半导体器件 LED芯片 指 LED发光芯片,即P-N结,主要功能是将电能转化成光能,主要材料为单晶硅 LED显示屏 指 LED panel,又称电子显示屏,是由LED点阵和面板组成,通过红色、蓝色、白色、绿色LED灯

14、的亮灭来显示文字、图片、动画、视频,内容可以随时更换,各部分组件均是模块化结构的显示器件 LED灯、LED照明、半指 也称LED节能灯,是利用高亮度白色发光二极管发光源,光导体照明 效高、耗电少,寿命长、易控制、免维护、安全环保;是新一代固体冷光源,光色柔和、艳丽、丰富多彩、低损耗、低能耗,绿色环保,适用家庭、商场、银行、医院、宾馆、饭店及其他各种公共场所长时间照明。LED节能灯的特点是成本低、光效高、发光面积大、无眩光、无重影 BIM 指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 指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

15、参数模型整合各种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项目策划、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以及包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D技术 指 基于电脑、互联网的数字化/三维/立体技术,包括3D软件技术和3D硬件技术 LPD 指 Lighting power density,即照明功率密度,单位面积功率是指单位被照面积上灯的安装功率,单位为瓦/平方米 CTBUH 指 Council on Tall Buildings and Urban Habita,即美国高层建筑

16、与城市住宅委员会 ISA 指 Interneational SSL alliance,国际半导体照明联盟 CAS Research 指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产业研究院 GLII 指 高工LED产业研究院,是中国专注于LED产业经济和市场研究咨询的研究机构 lm/w 指 每瓦的光通量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8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

17、素及其他事项”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1)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戴宝林、刘清梅、戴聪棋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18、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戴宝林、董事戴聪棋承诺:在任职期间(于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 员工持股平台高好投资、龙玺投资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已持有

19、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3、 其他股东 (1) 公司股东楚之源、沈小杰、李志谦、李斯和、李秀清、黄红鸾、张华安、骆小洪承诺:自向发行人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之日(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20、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公司股东前海宏升、弘信通、展勋投资、高荣荣、郭秋颖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共 5 名:戴宝林(31.15%)、刘清梅(31.15%)、高好投资(7.62%)、高荣荣(6.4

21、7%)、前海宏升(5.54%),同时,共同实际控制人戴聪棋直接持有发行人 1.21%的股份,其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 1、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1)分别持有发行人 31.15%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宝林、刘清梅及共同实际控制人戴聪棋之减持意向如下: 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

22、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2) 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除外): 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23、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且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本人及受让方在 6 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本条第项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 计算上述第项和第项的减持比例时,本人与本人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应当合并计算。 (3)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4、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本人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高好投资 (1)直接持有发行人 7.62%股份的股东高好投资之减持意向如下: 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

26、除外; 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单位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单位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2) 若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除外): 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

27、行人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且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若本单位在协议转让后不再是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单位及受让方在 6 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本条第项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 计算上述第项和第项的减持比例时,本单位与本单位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应当合并计算。 (3)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不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28、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本单位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不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本单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29、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持有发行人 6.47%股份的股东高荣荣、持有发行人 5.54%股份的股东前海宏升承诺:若本人/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除外): 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且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30、受让的股份;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若本人/本单位在协议转让后不再是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人/本单位及受让方在 6 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本条第项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 计算上述第项和第项的减持比例时,本人/本单位与本人/本单位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应当合并计算。 (2)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本单位不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或者本人/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本人/本单位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31、,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本单位不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本人/本单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规

32、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1、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前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2、 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 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前述方式应考虑: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 股票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33、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共同

34、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或共同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做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2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做出决

35、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股票,且回购股票的数量将达到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 (1) 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 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

36、办理注册资本减资程序。 4、实施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条件 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在达到或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做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

37、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或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且增持股票的数量将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 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

38、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上市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的 30%。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

39、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 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公司承诺,在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四)股份回购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

40、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戴宝林、刘清梅、戴聪棋承诺: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如发行人未能履行依法以市场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戴宝林、刘清梅、戴聪棋将代为履行上述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41、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 发行人 发行人承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公司承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戴宝林、刘清梅、戴聪棋承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承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公

42、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承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证券服务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 保荐机构(

43、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诺:作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依法出具了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长江保荐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44、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3、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无过错的除外。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

45、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地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 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的效益是否能在短期内充分体现,则会影响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形成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将履行以下措施: 1、 加强募集资金运营管理,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草案),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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