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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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HUAERTAI CHEMICAL CO., LTD. (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2、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华尔泰、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自强硝酸、华泰有限、有限公

3、司 指 东至县自强硝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系华尔泰的前身,于2009年7月整体变更为华尔泰 自强总厂 指 安徽省自强化工总厂 自强化工、自强股份 指 安徽省自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2年7月注销 尧诚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指 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尧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业资产 指 东至县华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龙江供水 指 东至县龙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吴李杰 泰兴新浦 指 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曾用名“新浦化学工业(泰兴)有限公司”、“泰兴新浦化工有限公司”和“泰兴新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新加坡新浦 指 新浦化学

4、私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PCHEMICALSPTE.LTD.),曾用名“新加坡新浦化学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PCHEMICALSLTD.),为泰兴新浦股东 金禾实业(002597) 指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泰科技 指 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池州市东泰商贸有限公司” 中华化工 指 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农之杰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农之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曙光 指 安徽省曙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省池州市曙光建设集团公司”、“安徽省池州市曙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东至县市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众泰小贷 指 东至县众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仲俊

5、混凝土 指 东至仲俊混凝土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尧诚集团 兴泰物业 指 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尧诚集团 纬发化工 指 嘉兴纬发化工有限公司 金晨包装 指 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池州新赛德 指 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 成诚建筑 指 东至县成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国孚 指 安徽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 东瑞投资 指 安徽东瑞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 2018 年之前的子公司 祥泰管理 指 池州东至祥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泰管理 指 池州东至盛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泰管理 指 池州东至吉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旺泰管理 指 池州旺泰企业管理

6、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泰工会 指 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巨化股份(600160) 指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新化股份(603867) 指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兴化股份(002109) 指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卫星石化(002648) 指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世龙实业(002748) 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盛昊化工 指 东至县盛昊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商局 指 具有管辖权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

7、局、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至县环保局 指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不超过 8,297 万股的行为 保荐人(机构)、主承销商、恒泰长财 指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嘉源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

8、、专业术语 氨、液氨、合成氨 指 氨是在高温高压下,由氢气和氮气通过催化剂作用,合成反应生成的一种无机化工产品。以液态方式贮存和运输的氨称为液氨;在化肥行业视氨为中间产品或半成品,通常称为合成氨。 甲醇 指 由一氧化碳或二氧化碳和氢气通过催化剂作用合成反应生成的一种基本有机化工原料。 甲醛 指 一种重要的有机原料,主要用于塑料工业(如制酚醛树脂、脲醛塑料)、合成纤维(如合成维尼纶)、皮革工业、医药、染料等。 碳酸氢铵 指 由氨水和二氧化碳通过化学反应生成的一种白色晶状物,简称碳铵。 六大无机强酸 指 六大无机强酸包括:高氯酸、氢碘酸、氢溴酸、盐酸、硫酸、硝酸 国家标准 指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

9、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指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精细化率 指 精细化工行业的产值占化工行业总产值的比例 PDS 工艺 指 以 PDS 为催化剂的湿式脱硫工艺 HRS 指 低温余热回收工艺 DCS 指 集散控制系统简称 DCS,是以微处理器为基础,采用控制功能分散、显示操作集中、兼顾分而自治和综合协调的设计原则的新一代仪表控制系统 SIS 指 安全仪表系统(Safety instrumentation System),又称为安全联锁系统(Safety interlocking System),为工厂控制系统中报警和联锁部分,对控制系统中

10、检测的结果实施报警动作或调节或停机控制,是工厂企业自动控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SCR 指 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 SNCR 指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工艺 钯触媒蒽醌法 指 用蒽醌法固定床钯催化剂技术工业制备过氧化氢的方法 蒽醌 指 蒽醌(Anthraquinone),又音译作安特拉归农,是一种醌类化学物。蒽醌的复合物存在于天然,也可以人工合成。 PSA 指 通过变压吸附方法实现气体分离的工艺 CO 指 一氧化碳 H2 指 氢 N2 指 氮 CH4 指 甲烷 COD 指 化学需氧量 SS 指 悬浮物 SO2 指 二氧化硫 NOx 指 氮氧化物 H2S 指 硫化氢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11、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发行人声明2 释义3 一、普通术语3 二、专业术语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1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15 一、发行人基本概况15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15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17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20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29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3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0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47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48 十、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56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60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60 三、实际募集资金

12、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60 四、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61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62 一、风险因素62 二、其他重要事项68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74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74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74 第七节 备查文件75 一、备查文件内容75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75 三、查阅网址75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实际控制人吴李杰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东泰科技,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13、股东陈玉喜、周润良、汪孔斌、徐方友、杨卓印、徐玉银、徐根松及离任董事孙爱国分别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36 个月)、延长锁定期限以及流通限制期满后的减持意向等做出了承诺。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吴澳洲、王海雄分别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36 个月)做出了承诺。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黄文明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12 个月)做出了承诺。 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杨双陆、何宏海、许东良、纪干平、盛建全、徐景发、柯根鹏、笪贤忠、夏胜利、梁绍冰、何朝江、周春翔分别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36 个月)做出了承诺。 公司其他法人股东中华化工、宁波农之杰、安徽曙光就其

14、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12 个月)做出了承诺。 上述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为强化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各项配套措施要求,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本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预案中各自承担的义务出具了承诺函。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内容和

15、相关承诺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二)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吴李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分别就关于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出具了相关承诺。上述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都有较

16、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的产能能否在短期内完全释放、收益能否在短期内得到充分体现都将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从而形成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实现效益最大化;加强募集资金运用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科学实施成本、费用管理,提高利润水平等措施提升股东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体措施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二、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及本次

17、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 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 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法、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

18、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2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3分配周期 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上市后

19、前三年(含上市当年)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5差异化的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20、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20%,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关于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吴

21、李杰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主要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李杰、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就减少、规范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八、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以下重要事项: (一) 宏观环境变化及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合成氨、硝酸、硫酸、双氧水、

22、三聚氰胺、碳酸氢铵、甲醛、密胺树脂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多条成套化工产品生产装备。化工行业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行业法规和贸易政策等宏观因素的变化影响较大。近年来,全球宏观经济表现平稳,国内经济稳中有升,化工行业在供给侧改革以及安全环保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的背景下,供需格局有所改善,优质龙头企业市场份额逐步提升。为确保完成我国“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的目标,国家必将对工业领域推进绿色制造、对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减污降碳,这将对化工行业特别是基础化工行业的供给形成重大影响。未来,如果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等引

23、起全球经济下滑,可能会对化工行业及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性行业之一,下游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几乎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化工行业的周期性变化趋势与国民经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变动较为一致,当宏观经济下行,国民资产投资增速放缓或减少,下游行业对化工产品的需求减少,将导致化工产品的市场供需及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 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无烟煤、硫磺、尿素及各类催化剂等。公司合成氨技术主要使用无烟块煤,该类煤的煤气化程度、燃烧效率较高,但无烟块煤储量较少有较高的稀缺性。在去产能的大背景下及资源禀赋限制,国内无烟块

24、煤近年来产量连续下降,且未来无烟块煤的产量仍将呈现逐渐下滑的趋势。无烟块煤资源的稀缺性不断加强,这势必将推高公司的无烟煤采购价格。 公司硫酸采用硫磺制酸工艺同时副产蒸汽,硫磺市场行情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我国硫磺市场对外依存度较高,国内硫磺价格波动较大,从而影响下游硫磺制酸企业的生产成本。 公司三聚氰胺主要原材料为尿素,尿素下游市场主要为化肥行业,上游为天然气行业,受农业需求、石油行业波动影响较大。国际石油供求关系、地缘政治格局变化、国际大宗原材料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都将助推尿素等一系列化工原材料价格变化。 虽然公司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成本控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不排除未来原材料

25、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 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销售,部分产品具有强腐蚀性及易燃易爆等特性,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主要风险因素包括第三方破坏、管道腐蚀、设计缺陷、操作失误等,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四) 环保风险 化工行业是国家重点环保监控行业,对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升,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我国化工行业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进入行业的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根据国家环保规定进行生产经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颁布更新、更严的环保法规,提高环保标

26、准,从而导致公司增加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均属于化工产品,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主要风险因素包括:液氨、双氧水、甲醇的存储、运输泄漏事故,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等引起的环保风险。尽管公司已按照国际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在工艺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技术和方法。但若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面临环保处罚、停产整顿等风险,并对公司声誉、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 新冠疫情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给发行人带来的业绩

27、下滑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于 2020 年 1 月在全国爆发。为防控新冠疫情,全国各地政府均出台了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新冠疫情导致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复工延迟,对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货物运输、产品销售等造成不利影响。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038.86 万元,实现净利润 5,956.21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平均水平分别下降 17.20%和 18.49%。2020 年下半年得益于国内疫情有效控制,化工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迅速回升,使得公司全年利润有所增长,但由于新冠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则可能会给发行人

28、带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依据容诚专字2021230Z2133 号审阅报告,公司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增加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78,442.85 52,038.86 26,403.99 50.74% 营业利润 20,780.18 6,336.35 14,443.83 227.95% 利润总额 20,953.44 6,853.66 14,099.78 205.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170.32 5,956.21 12,21

29、4.11 205.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636.43 4,963.46 12,672.98 255.33% 2021 年 1-6 月收入为 78,442.85 万元,同比 2020 年 1-6 月增长 50.74%;利润总额为 20,953.44 万元,同比增长 205.73%;净利润为 18,170.32 万元,同比增长 205.07%。 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2021 年上半年,得益于国内疫情有效控制,化工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迅速回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因此较 2020 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

30、长。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297 万股(含 8,297 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的资金需求协商确定。 发行价格 10.46 元/股 发行市盈率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每股收益 0.46 元/股(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

31、前每股净资产 3.13 元(按照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64 元(按照发行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公司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 发行市净率 2.26 倍(每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之比) 发行方式 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交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

32、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86,786.62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6,000.00 万元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总额为 10,786.62 万元,其中:券商承销费用 8,479.05 万元;保荐费用 400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960 万元;律师费用 50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30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17.57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概况 中文名称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HUAERTAI CHEMICAL CO., LTD 注册资本 24,89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李杰 成立日期 2000

33、 年 1 月 5 日 公司住所 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 邮政编码 247260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碳酸氢铵、液氨、二氧化碳、硫酸、三聚氰胺、双氧水及其他相关产品,液氨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566-5299004 传真号码 0566-5299005 公司网站 投资者关系部门 证券部 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吴炜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华尔泰系由华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华泰有限的 2 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安徽正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皖鼎会审字2009010 号)审计的华

34、泰有限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152,999,739.86 元为基础,按 1:0.7320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 112,000,000 元,由全体发起人按在原华泰有限所占出资比例分别持有,其余净资产 40,999,739.86 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整体变更前持股比例一致。2009 年 6 月 1 日,安徽正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鼎会验字(2009)第 134 号),对华尔泰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 2009 年 7 月 6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华尔泰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皖府资字2001224 号)。2009

35、年 7 月 10 日,华尔泰在安徽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700400000898)。 (二) 发起人 华尔泰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原华泰有限的股东即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尧诚集团、新加坡新浦两个法人。 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尧诚集团 净资产折股 82,000,000.00 73.21% 2 新加坡新浦 净资产折股 30,000,000.00 26.79% 合计 112,000,000.00 100.00% (三) 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36、务发行人系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的发起人为尧诚集团和新加坡新浦。 尧诚集团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制造业、房地产、其他金融、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建筑、设备制作安装,室内外装修、吊装;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加坡新浦主营业务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销售。 本公司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前后,尧诚集团和新加坡新浦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硝酸、硫酸、双氧水、三聚氰胺、碳酸氢铵、合成氨、甲醛、密胺树脂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生产硝酸、硫酸、双氧水、三聚氰胺、碳酸氢铵、合成氨、甲醛、密胺树脂

37、等化工产品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等资产。公司主要资产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五) 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为华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因此继承了华泰有限生产合成氨、硝酸产品等业务,不存在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与改制后公司业务流程变化的情形,公司的业务流程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六)发行人成立后,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

38、成立后,主要发起人尧诚集团除拥有公司的权益外,未从事其他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作,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发行人与主要发起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五、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2009 年 6 月 1 日,经安徽正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皖鼎会验字(2009)第 134 号)确认,公司的出资均已缴足。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原华泰有限拥有的业务、资产与人员以及相关债权、债务均由公司整体承继,拥有的商标、土地、房产、设备、车辆等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三、发行

39、人的股本情况 (一) 股本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24,890 万股,预计本次发行 A 股不超过 8,29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06%。 (二)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297 万股(含 8,297 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的资金需求协商确定。 假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8,297 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尧诚集团 14

40、0,628,500.00 56.5000% 140,628,500.00 42.3746% 2 东泰科技 34,597,100.00 13.9000% 34,597,100.00 10.4249% 3 中华化工 27,379,000.00 11.0000% 27,379,000.00 8.2499% 4 宁波农之杰 13,689,500.00 5.5000% 13,689,500.00 4.1250% 5 黄文明 13,689,500.00 5.5000% 13,689,500.00 4.1250% 6 安徽曙光 5,475,800.00 2.2000% 5,475,800.00 1.6500

41、% 7 吴李杰 4,679,320.00 1.8800% 4,679,320.00 1.4100% 8 吴澳洲 547,580.00 0.2200% 547,580.00 0.1650% 9 孙爱国 547,580.00 0.2200% 547,580.00 0.1650%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0 纪干平 547,580.00 0.2200% 547,580.00 0.1650% 11 徐方友 547,580.00 0.2200% 547,580.00 0.1650% 12 许东良 547,580.00 0.2200% 547,

42、580.00 0.1650% 13 陈玉喜 547,580.00 0.2200% 547,580.00 0.1650% 14 王海雄 547,580.00 0.2200% 547,580.00 0.1650% 15 汪孔斌 547,580.00 0.2200% 547,580.00 0.1650% 16 杨卓印 547,580.00 0.2200% 547,580.00 0.1650% 17 盛建全 547,580.00 0.2200% 547,580.00 0.1650% 18 梁绍冰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19 柯根鹏 273,790.

43、00 0.1100% 273,790.00 0.0825% 20 徐景发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21 笪贤忠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22 周润良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23 周春翔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24 徐玉银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25 何宏海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44、26 杨双陆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27 徐根松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28 夏胜利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29 何朝江 273,790.00 0.1100% 273,790.00 0.0825% 30 社会公众股(A 股) - - 82,970,000.00 25.0006% 总股本 248,900,000.00 100.00% 331,870,000.00 100.00% (三)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前持股数量(股) 发行前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1 吴李杰 4,679,320.00 1.88% 董事长 2 黄文明 13,689,500.00 5.50% 监事 3 吴澳洲 547,580.00 0.22% 监事会主席 4 孙爱国 547,580.00 0.22% 无 5 纪干平 547,580.00 0.22% 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6 徐方友 54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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