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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 法制天 地 论平台式 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义务 曹恒民 西安科技大学法律系;党文强 甘肃省白银市监狱警官 【摘 要 】 在网络交 易中,当 买方收到 的商品与卖 方在网络 交易平台 展示的不 符或交易遭 到欺诈时 ,由于交 易的匿名 性和网 络的虚拟性导致侵权人身份等难以确定,买方向卖方索赔无望,故买方转而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 承担赔偿责任,很多网络交 易的纠纷都因提供商的法律义务不明确而难以解决。提供商虽然不参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活动,但如果提供商没有尽到应 尽 义 务, 就要 承 担相 应的 法 律责 任。 【关键词】 网络交易 平台 提供商 法律义务 一、电子商务种类
2、就必须 按照提 供商规 定的 内部规 则进行 交易行 为,这 种内部 规则 具 中 国电子商务协 会将 在 线交易的模式分 为平台式 和自 有一 定 得 强 制 性 。 主 销售式 两部分。自主 销售式 是指企业借助 网络或网站本 三、网络交易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身 直接向客 户或消费 者销售商 品,以当当 网为代表 。平台式 是 提供商 与消费 者之间 的法 律关系 都是网 络服务 关系, 这种网 络 指 商家在 网站的 商品交 易中心 建立在 线商店 ,消费 者和商 家通过 网 服务关 系最显 著特征 是无 偿性。也 就是说 ,提供 商是免 费为 消费者 站 的 交 易平 台 进行
3、 交 易 ,以 淘 宝 网为 代 表 。 提供 服务 的 。根 据 合同 法 的理 论 ,无 偿 的 合同 关 系, 无偿 地 负有 以 上两种不同 的 模式都是 通过交易 平台实现的 ,在自主销 义务的 一方,除 因故 意或重 大过失 ,对合 同相对 人所 造成的 损失不 售 式 中, 消费 者在 网站 购物 时, 直接 与网 站形 成买 卖合 同关 需承担 法律责 任。因此 ,提供 商在此 法律 关系中 所承担 的义 务为提 系 。而 在平 台式 中 ,虽 然消 费者 是从 商家 的网 店中 购 物,表 供在 线购 物的 服务 和有 限的 谨慎 义务 。 面 上只是 消费者 与商家 形成
4、买卖关 系,但到 底网络 交易平 台提供 商 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义务 在 整个买 卖过程 中扮演 着怎 样的角 色,是否 要对交 易过程 中的违 约 (一)网络交 易平台提 供商的一般 义务 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与商家之间的关系 商家作为网络平台服务关系的一方,提供商应该 对其有关主体身 ( 一) 有关 网络交 易平 台提 供商 与商 家之 间法 律关 系的几 种观 份信息履行审查、核实和保管义务,并确保当 事人身份的真实性。而 点 实际上,提供商既没有能力也没 有义务进行真实性审查。网络平台提 目 前 ,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观 点 : 供商的 职责是 对交易 主体身 份
5、进行 形式 性审核 。信息 内容必 须达 到 第 一 种观 点 认为 : 提供 商 在网 购 中处 于居 间 人的 地 位, 为 交 “表 面合理标准 ”,即从表面上看,或从现有技术 上看,没有瑕疵,能 易 双 方 提供 交 易平 台 。 够确保商家的信息在形式上准确 、真实 ,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 第 二 种观 点 认为 : 提供 商 与商 家之 间 属于 柜 台或 展 台租 赁 关 章的规定。在网络交易双方发生纠纷 时,提供商不能证明已对商家的 系 , 由商 家 以 自己 的 名义 对 外 进行 买 卖 活动 。 主体资格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义务或不能提供商家的有关 身份资料,则 第 三
6、种观 点认为 :提供商 与商家 之间的 关系类 似于商 场将其 柜 应对买家的 损失承担 相应的法 律责任 。 台 或店面 部位租 赁给商 家,各 商家接 受商场 的统一 管理, 属于合 伙 交易平台 信息的监管 关 系 。 提供商对交易平台内的信息内容负有合 理的事后监督义务,这是 第 四种观 点认为 :提供商 与商家 之间的 关系类 似于中 介服务 关 因为:第一,基于提 供商与商家服务关系的合作 性,两者之间具有共 系 。提供商 为商家 作宣 传。消费者 可以根 据广 告法的 有关规 定对利 同的商誉和利益,提供商有维护网站信息内容 健康、合法、真实的义 用 其 系统 发 布 的虚 假、
7、 欺 诈信 息 承担 相 应的 责 任。 务;第二,提 供商对消费 者负有有 限的谨慎 义务的 。 这 些说法 都有一定 的道理 ,但是 它们共 同的缺 陷在于 都是以 现 ()非商品 信息的消费者 评论。 实 法律关 系的框 架和思 维模式 直接、 完全、简 单地界 定一种全 新的 消费者可以针对商品特征进行评论,可以分享使 用该商品的经验 法 律 关 系 。 等。但有 些消费者会利用商品评介平台发布 恶意评论。网络交易平台 ( 二) 平台服务 提供商与商家 法律关系的 特征 提供商在有第三人主张网络 交易平台中的信息或公开论 坛、用 户反馈 服务性 等栏目中的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 ,在第三人
8、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事 实证 服务性是提供商与商家关系中的本质特征 ,提供商就是为网店提 明的情况下 ,网络交 易平台提 供商应当 予以删除。 供服 务而存在的一种主体。可以将服务性分为一般性服 务特征和居间 ( )商品信息的 监管。 性 服务特征。 提供商在商家与消 费者进行交易过程中是处于一种中 立地位,无 ( )一般性服务特 征。 论从法 律义务 上还是 技术上 都不 可能要 求提供 商对商 品进 行实质 审 提 供商通过 其交易平 台向商家提 供的是一 种在线交易 服务, 它在 查。所以提 供商对商 品信息的监 管主要是 制度监管 和事后监 管。 网络 环境条件下为商家搭起虚拟的空间平台作
9、 为交易场所,保证商家 制度监管主要是制定有关规则保证商家对商品信息的 描述是真实 顺 利地展示商 品、进行交 易。 可靠的。如淘宝商城中商品如实描述规 则中规定,若买家发现商 ( ) 居 间 性 服 务 特 征 。 品信息虚假,可针对商家向淘宝提出赔付申 请。淘宝规定,商家有义 合同法中在居 间合同中规定 ,居间人向委 托人报告订立 合同 务在发布宝 贝时填写 有关商品本 身的详实信 息并对此 负有证明责 任。 的机会 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居间人与 委 若商家不能证明其对商品的 描述属实,淘宝将对买家的损 失进行先行 托人 之间必须有该意思表示,而商家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10、活动,是不 需 赔付。淘 宝商城 的这项 对则 有效保 证了交 易平 台上商 品信息 的真 实 要与 提供商达成意思表示。同时,提供商也没有义务向商家进行如实 性。 报告。因此,将提 供商视为居间人的观点,既与合同法的规定不 配合受 害方追偿 的义务 符 ,也不符合 在线交易的 实际情况 。 网络纠纷 发生后,当消费者要求提供商提供违约或欺诈方 的详细 合作性 资料时,提供商有义务在合理的时间,提供违约或欺诈方的详细注册资 提 供商为 商家提 供网络交 易平台 ,提供 一切在 线交易 所需的 服 料,以便于受害方进行追偿。如不及时提供,提供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务,利用自身的 知名度为商家提供客
11、流量。同时,商家因提供商提供 的 服 务支 付 服务 费 ,也 为 提供 商 吸引 更 多的 商 机。 参考文献 提供商 主导性 张楚,王祥,欧奎 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虽然 提供商为商家提供各种服务,但与传统服务关系不同的是提 社 供商 在这种关系中处于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一,商 高富平,苏静,刘洋易趣平台交易模式法律论证 经纪人 家 可以 自主 制定 网络 交易 平台 的交 易规 则;二 ,若 商家 违反 规则 , 可以 对商家进行内部处罚。因此商家在进驻提供商设置 的交易平台后 戴良铁,伍爱人力资源管理学暨南大学出版社 中 国商 界 年 月总 第 期 行 为 承 担 责 任, 在 法 律 上 仍然 空 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