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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日一篇古文观止纵纵囚论欧阳修宋代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 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 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 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 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日: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日:太宗之为此,所以求 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 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 是上贼下
2、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 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 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 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然那么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那么 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假设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 之尔。假设屡为之,那么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 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 不逆情以干誉。译文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 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
3、,此又君子之尤难 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 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 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信义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种种刑罚那么在小人中施行。判刑列入死刑的 人,是罪大恶极的,又是小人中特别坏的人。宁愿为正义而死,不愿意 苟且贪生,而视死如归,这在君子中也是很难做到的。在唐太宗即位后 第六年时,把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余人登记在册,放他们回家,约定好 到期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坏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难。到了规定的时间,那些囚犯自动回来而没有延误。这是君子难以做到的
4、,而小人却很容易地做到了。这难道近于人情吗?或日: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人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日:太宗之为此,所以求 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 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有人说:罪大恶极,确实是小人了;如果对他们采取恩德感化的手段, 就可以使他们变为君子。恩德感化愈深入人心,人的转变速度就愈快, 有过这样的事。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得到这种名声。 可是怎么会知道他在放回囚犯时,没有料到他们一定会回来希望可以赦 免自己的死罪,所以才放回他们呢?又怎么会知道那些被放回的囚犯, 没有
5、料到他们自动回来就一定会被赦免自己的死罪,这才又回来呢? 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 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料想到囚犯一定会回来这才放他们回家,这是唐太宗从上面窥测到下面 囚犯的内心想法;料想到一定会被赦免死罪这才回来,这是下面的囚犯 在窥测上面的皇帝的内心想法。我从中看到的是上下互相窥测对方的内 心想法才形成了这种名声,哪里还有皇帝采取恩德感化的方法和囚犯遵守信义的事呢?不然的话,唐太宗在全国施行恩德感化的方法,到这时 已经六年了,却不能让小人不犯极恶大罪,只凭一天的恩德
6、感化,就能 使囚犯视死如归,而且坚守信义。这是一种说不通的观点啊!然那么何为而可?日: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那么之尔。假设屡为之,那么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那么应该怎么去做才可以呢?我说:对放回家去而又回来的囚犯,杀了 他而不能赦免。然后再放出一批囚犯,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可以知道 是被恩德感化所致。然而这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对放出的囚犯在他 们回来后就赦免了死罪,可以偶尔做一次。如果总是这样去做,那么杀 人犯都不会被处死。这可以作为国家的常法吗?不能作为国家的常法。这难道能说
7、是圣人之法吗?所以说,尧、舜、三王治理国家,必定以合自己的名誉。自己的名誉。乎人情为标准,不以标新立异为高明,不能违背情理来博F 注释: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贞观六年)。唐太宗是我国历史上有一定作为的皇帝,他在位年间,国势强大,社会较安定,史称“贞观之治。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 君。背景纵囚论就唐太宗纵囚一事提出了质疑,认为此事缺乏为训,并明确 地提出了 “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这 一论点。这是一篇对传统见解进行辩驳的议论文。赏析: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 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
8、的史实。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 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拟,反复 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 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 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 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 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 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 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
9、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 百余入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 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 能力排众议才是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局部。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 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 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 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 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 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
10、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 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 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 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 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 揣摩。译文信义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种种刑罚那么在小人中施行。判刑列入死 刑的人,是罪大恶极的,又是小人中特别坏的人。宁愿为正义而死,不 愿意苟且贪生,而视死如归,这在君子中也是很难做到的。在唐太宗即 位后第六年时,把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余人登记在册,放他们回家,约 定好到期自动回
11、来接受死刑。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 最坏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难。到了规定的时间,那些囚犯自动回来而没有 延误。这是君子难以做到的,而小人却很容易地做到了。这难道近于人 情吗?有人说:罪大恶极,确实是小人了;如果对他们采取恩德感化 的手段,就可以使他们变为君子。恩德感化愈深入人心,人的转变速度 就愈快,有过这样的事。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得到这 种名声。可是怎么会知道他在放回囚犯时,没有料到他们一定会回来希 望可以赦免自己的死罪,所以才放回他们呢?又怎么会知道那些被放回 的囚犯,没有料到他们自动回来就一定会被赦免自己的死罪,这才又回 来呢?料想到囚犯一定会回来这才放他们回家
12、,这是唐太宗从上面窥测 到下面囚犯的内心想法;料想到一定会被赦免死罪这才回来,这是下面 的囚犯在窥测上面的皇帝的内心想法。我从中看到的是上下互相窥测对 方的内心想法才形成了这种名声,哪里还有皇帝采取恩德感化的方法和 囚犯遵守信义的事呢?不然的话,唐太宗在全国施行恩德感化的方法, 到这时已经六年了,却不能让小人不犯极恶大罪,只凭一天的恩德感化, 就能使囚犯视死如归,而且坚守信义。这是一种说不通的观点啊!那么应该怎么去做才可以呢?我说:对放回家去而又回来的囚 犯,杀了他而不能赦免。然后再放出一批囚犯,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 可以知道是被恩德感化所致。然而这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对放出的 囚犯在他们回来后就赦免了死罪,可以偶尔做一次。如果总是这样去做, 那么杀人犯都不会被处死。这可以作为国家的常法吗?不能作为国家的 常法。这难道能说是圣人之法吗?所以说,尧、舜、三王治理国家,必 定以合乎人情为标准,不以标新立异为高明,不能违背情理来博取自己 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