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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1.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局部作饵料,毒死麻雀后 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以下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和盗窃罪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D.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答案】:D【解析】:A项,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分主要在于:前罪有毁 坏财物的故意,而后罪没有;前罪没有危害公共平安,而后罪有。本 题中,甲投毒的对象是粮站的稻米,会危害公共平安;同时,甲只有 投毒的故意,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因此,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而构
2、成投放危险物质罪。B项,甲取出一局部稻米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根据刑法264条 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对于其因“谎称摩托车被盗”而具有的虚构事 实的行为,仅印证乙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应将其另行评价为 诈骗罪。C项,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丙为杀人, 明知是枪支而盗窃,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枪支罪。另外,就丙的杀人 犯意而言,仅处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预备阶段。丙在犯罪过 程中,只实施了一个盗窃枪支行为,却侵犯了故意杀人罪(预备)与 盗窃枪支罪数个法益,属于典型的想象竞合犯,当择一重罪论处。D项,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 窃罪的规定定罪处分。刑法
3、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规定为盗 窃罪,因此,对于本项中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直接定盗窃罪 即可。8.以下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渊源的有()oA.宪法8 .人民法院组织法C.看守所条例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法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假设干问题的 规定【答案】:A|B|C|D【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刑事诉讼法典、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如人民法院组织法)、有 关法律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 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新刑事诉讼 法假设干
4、问题的规定)、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如看守所条例)、地 方性法规、国际条约。9 .甲、乙、丙三国均为WTO成员国,甲国给予乙国进口丝束的配额, 但没有给予丙国配额,而甲国又是国际上为数不多消费丝束产品的国 家。为此,丙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依相关规那么,以下哪些选 项是正确的?()A.丙国生产丝束的企业可以甲国违反最惠国待遇为由起诉甲国B.甲、丙两国在成立专家组之前必须经过“充分性”的磋商C.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可通过 D.如甲国败诉且拒不执行裁决,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对甲 国采取报复措施【答案】:C|D【解析】:A项,最惠国待遇是WTO多边贸易制度中
5、最重要的基本原那么和义务。 WTO的任何成员,都可以享有其他成员给予任何国家的待遇。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是国家,而不能是某一国的某一企业。B项,磋商是争端解决的必经程序,提出磋商请求日起60天内没有 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以申请成立专家组。但磋商事项以及磋商的 充分性,与设立专家组的申请及专家组将作出的裁定没有关系。磋商 仅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C项,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相比,WTO争端解决机构 在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的程序上有所突破,将关税与贸易总协 定的“协商一致原那么”改为“反向协商一致原那么”,即除非争端解决 机构一致不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得以通过。该通过
6、实际 上是一种一票通过制,是一种准自动通过方式。D项,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 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如果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裁定和建 议,原申诉方可以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交叉报复,包括确定报复的范 围和水平,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10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 没有抗诉。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如果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B.由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C.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D.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7、【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 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243条第1款的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 理。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三类: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和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的对象均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 裁定。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以下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
8、力的判决和裁定:已过法定期限没有 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终审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核 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本 题中,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的死缓判决才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对此生效判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省高级 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1 .关于因果关系,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路人随即将被害人乙送往医院, 但仍然抢救无效死亡。甲不救助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 关系B.乙将一颗即将爆炸的手雷扔到李某的身边,李某立即将其踢开,将 王某炸死。乙的行为与死亡结
9、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丙进入李某家,将李某卧室房门反锁。在丙搬运财物的过程中,李 某醒来但不能走出房间制止丙的行为。丙将李某反锁的行为与取得财 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 丁为强奸妇女李某,故意实施了足以导致其死亡的暴力行为,并致 李某死亡。丁的强奸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答案】:D【解析】:A项,路人随即将被害人送往医院,被害人仍然死亡,意味着被害人 的死亡不是因为甲不救助,而是因先前甲的交通肇事行为,故乙的死 亡与行为人不救助没有因果关系。B项,李某的反响是正常的,为人的本能反响,介入因素(李某的行 为)并非异常的。因此,因果关系不中断,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 间存在因果关系。C项,
10、本案中,丙将李某锁在房间内,其目的为压制对方对抗,以夺 取财物。其行为与李某丧失对财物的占有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项,丁为了强奸故意实施了足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暴力,这一个行 为既构成强奸,又构成故意杀人,丁构成强奸罪(未遂)与故意杀人 罪(既遂)的想象竞合犯。并且死亡结果是由故意杀人的行为造成的, 丁故意杀人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2.关于下述四类案件,在法定期限的延长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规定? ()A.在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B.一审程序中,在3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 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
11、以再延长3个月C.二审程序中,在2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D.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的四类案件,其延长法定期间的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答案】:A|B|C|D【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以下案件在本法第156条规定 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遥远地区的重大复杂 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 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这四类案件即为在法定期间的 延长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案件。B项,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
12、审理公诉案件,应当 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本法第158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因特殊 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CD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 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 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 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案件 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 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13.甲(15周岁)的以下哪些行为成立犯罪?()A.春节
13、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B.盗取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C.帮助张某将汽车推至悬崖下毁坏以骗取保险金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重伤【答案】:B|D【解析】: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假设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 施盗窃、抢夺、诈骗后,为了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等打伤(致人重伤) 打死被害人或其他抓捕人员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D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放火、爆炸
14、、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4.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主体必须具有牟利目的,才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B.传播淫秽物品行为对行为人目的没有特别要求C.在互联网上散布淫秽文学作品,也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D.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由行为人操作计算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适宜【答案】:B|C|D【解析】:传播淫秽物品罪主观上无须特殊目的,如果以牟利目的,那么构成第 363条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刊载淫秽文学作品,同样是传播淫秽物 品的行为。我国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实行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 主,针对互联网犯罪案件,为方便收集证据和审理,由行为人操作计 算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适
15、宜。15.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年3月,当地公 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 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高检察院 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得侦查本案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答案】:B【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核准追诉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4 条规定:“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在核准之前,侦查 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 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
16、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期 间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 公诉。”因此,在核准追诉前,公安机关可以对陆某故意杀人案进行 侦查,也可以对陆某先行拘留,检察院也可以对陆某批准逮捕,但是 不得对陆某提起公诉。16.关于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的规定,构成盗窃罪要求盗窃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甲取出一局部稻 米用作饵料,用来毒死麻雀,这些稻米的数量及价值不会很大。因此, 甲不构成盗窃罪。C项,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平安,也 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的行为,但这种行为法律有特别规定, 就是“投放
17、危险物质罪”。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甲的行为构成投 放危险物质罪而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D项,甲销售有毒麻雀给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该行为本身对公 共平安的危险是间接的、抽象的,要造成直接危险需要饭馆老板实际 使用了这些麻雀;而且,该行为发生在经济领域,非法获利5000元, 侵害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甲毒死麻雀后与饭馆的行为构成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罪,而非投放危险物质罪。综合以上分析,甲实施了 两个犯罪行为,分别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应当数罪并罚。2.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规那么 的表述,以下选项错误的选项是:()。A.犯罪嫌疑人
18、、被告人受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重复性供述均应 予以排除B.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提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 解,应当予以排除C.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提供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A.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是正式解释B.法律推理是寻找真相和真理的推理C.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成文的法律规范,而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的约束D.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 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答案】:C|D【解析】:A项,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正 式解释,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作为个人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是非正式解 释。B项,法律推理是寻
19、求正当性的推理,不是像自然科学中的寻找真相 和真理的推理。C项,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成文的法律规范,而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的 约束。D项,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 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17.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下哪些说法是错 误的?()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C.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答案】:A|B|D【解析】:AB两项,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 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 国务院银
20、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 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C项,商业银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 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当。 D项,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 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 额的60%。18.关于刑期计算,以下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 期154天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入执 行刑期C.丙
21、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入执行刑期D. 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 416天【答案】:A【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 抵刑期。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拘役、有 期徒刑的,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此题中,甲被判处拘役,其 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154天,共可折抵刑期77天。BC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 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 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 计入执行刑期。D项,刑法第41条规
22、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此题中,丁被判 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共计可折抵416天。19.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 进行侦查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 并侦查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 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 裁定【答案】:D【解析】:A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试行)(以下简称高检
23、规那么)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 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 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 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那么第9章规定的渎 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 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刑法第238条);非法 搜查案(刑法第245条);刑讯逼供案(刑法第247条);暴力取 证案(刑法第247条);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248条);报复 陷害案(刑法第254条);破坏选举案(刑法第256条)。根据刑 法第248条第2款,监管人员
24、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 被监管人的,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据此,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 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属于虐待被监管人案,应由检察院 侦查,而不是监狱侦查。B项,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1款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 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 检察院处理。C项,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 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 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 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 行在交付执行前不是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
25、批准。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条 第1款第3项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 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 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 长1个月。20.A公司内设相对独立的商标标识印制厂和纸箱生产厂2017年8月 A公司开始改制。2017年12月12日,A公司因为印制假冒商标标识 行为被省工商局处以罚款5万元,罚款由商标印制厂缴纳。同年12 月20日,A公司改制成从事商标标识印制的B公司和从事纸箱生产 的C公司。2018年1月1日,B公司被D公司整体收购,并更名为E 公司。对省工
26、商局的处分行为,谁有权提起行政复议?()C公司A. D公司E公司B. C公司和E公司【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有权申请复议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此题中,A公司分裂成B公司和C公司,因B公司继续从事原商标标 识印制业务,且罚款由原商标印制厂缴纳,因此,申请复议的权利由 B公司取得。B公司更名为E公司后,E公司取得申请行政复议的权 利。D公司虽然是E公司的所有者,但法律上并不是同一主体,所以 也不拥有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21.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 的机关。以下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
27、表述,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分、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 决的执行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缺乏2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 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2 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分的执行【答案】:A【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缺乏3个月的有期徒 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 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 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2年执行
28、、无期徒刑及送 交执行时余刑在3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 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而无罪或免除处分的判 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 己执行。22.顾某系广州某科技开展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与某医院 合作建立激光治疗中心。在合作经营期间,顾某与该治疗中心主任刘 某在内部管理和奖金发放、经济效益等问题上产生矛盾,顾某对刘某 怀恨在心,伺机报复。顾某在刘某的办公室天花板内安装了钺放射源, 致使刘某及在该中心工作的70多名医护人员受到放射源的辐射伤 害。经鉴定,刘某构成重伤,3人构成轻伤,61人构成轻微伤。顾某 的行为给治疗中心造成一
29、定的经济损失。顾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构成故意伤害罪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C.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D,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答案】:C【解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 质,危害公共平安的行为。顾某的行为使得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平安 及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和威胁,危害了公共平安,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2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下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 族
30、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答案】:B|D【解析】:B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5条 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 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 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D项,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1次。 经过必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AC
31、两项,第13条第1款、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 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 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 大会无需预备会议。地方组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的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据此,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首先举行预备会议,预备 会议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本次会议。24.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下表达正确的选项是()。A.法律调整和道
32、德调整各具优势,形成互补B.有些社会领域,法律无法涉及,而道德可以调整,比方私人生活 C.道德规范、法律规范一样都关注人的权利与义务D.一般来说,违反法律的行为也要受道德谴责,但违反道德的行为那么 不一定就是违法行为以排除D.物证、书证的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答案】:A|B|D【解析】:A项,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假设干问题的规定 第5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 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 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以下情形除外:侦查期间,根 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
33、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 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 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 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据此,该重复性供述的排 除不是绝对的,而是存在两种例外情形。BC两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 方法提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 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据此,采用刑讯逼供等【答案】:A|B|D【解析】:A项,在调整功能上,法律调整和道德调整各具优势,形成互补。B项,在调
34、整领域上,法律和道德不尽相同,有些社会领域,法律无 法涉及,而道德可以调整。C项,法律规范既规定人的权利也规定义务,但是道德规范一般仅仅 是义务的内容。D项,一般来说,违反法律的行为也要受道德谴责,但违反道德的行 为那么不一定就是违法行为,比方人的作风问题和私生活。25.关于毒品犯罪,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B.乙随身携带藏有毒品的行李入关,被现场查获,构成走私毒品罪既 遂C.丙乘广州至北京的火车运输毒品,快到武汉时被查获,构成运输毒 品罪既遂D. 丁以牟利为目的容留刘某吸食毒品并向其出卖毒品,构成容留他人 吸毒罪和贩卖毒品罪,应数罪并罚【
35、答案】:A|B|C|D【解析】: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 的解释第12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 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54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分。 甲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B项,刑法第347条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分。关于既遂标准, 宜采取到达说,即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 土内时为既遂,否那么为未遂。C项,运输毒品是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 法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行为人为了运输而开始搬运毒品时
36、,是运 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或没有进入正式的 运输状态时为未遂,否那么即为既遂。D项,丁以牟利为目的容留刘某吸食毒品并向其出卖毒品的行为,同 时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和贩卖毒品罪,应数罪并罚。26.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以下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0万元的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D. 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答案】:D【解析】: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 架他人作为人质,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 伤、死亡
37、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由于绑架人存在 杀害行为或者故意伤害行为,并且导致被绑架人的重伤、死亡结果的, 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反之,如果没有以上行为,也并未出现上述结 果,那么不可能被判处死刑。D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因为绳子捆绑太紧所致,绑架人不存在故 意伤害或者杀害行为,因此不应当被判处死刑。A项,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是否被判处死刑应当取决于 伤情。BC两项,绑架人将被绑架人杀害,均有可能判处死刑。【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A。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犯 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 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处的杀害
38、及故意伤害都 要求行为人的心态为故意,假设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由于过失而致使被 害人死亡的,不应判处死刑。27.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被正式称为“宪法”的法律文件是()oA.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宪法(草案)D. “五五宪法”(1935年)【答案】:A【解析】:A项“贿选宪法”即北洋政府1923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 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B项,钦定宪法大纲由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8月公布, 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C项,1913年10月31日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共11章U3条。D项
39、,五五宪草全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发表于1936年5月5日, 故名。抗日战争前夕,全国人民普遍要求团结、民主、抗日,国民党 政府被迫结束“训政”,重提“还政于民”的老调,并袭用资产阶级 民主词句,制成这部宪法草案,共8章,148条。28.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 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 纳罚款。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B.对公司的处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 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答案】:D【解析】:A项,行政强制法第2
40、4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 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 书和清单。该法第18条第7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 当制作现场笔录。B项,行政处分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 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 警告的行政处分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此题中,对公司的 没收和罚款10万元已超过1000元的额度,市质监局不得适用简易程 序。CD两项,行政处分法第51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分决 定的,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到期不缴 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
41、根据法律规定,将查 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 但强制执行只能依法向法院申请。29 .关于公职律师,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公职律师任职期间,只能为本单位服务,接受本单位考核。公职律 师任职满3年,且最后一次年度考核称职的,可转为社会律师 B.公职律师丰富了我国的律师队伍C.曾经担任过法官、检察官或律师2年以上,满足其他条件,经申请 人所在单位同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D.曾被撤消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公职律师【答案】:C【解析】:A项,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
42、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 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 员。公职律师任职期间,只能为本单位服务,接受本单位考核;公职 律师任职满3年,且最后一次年度考核称职的,可转为社会律师。B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 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C项,从事法律事务工作2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 师1年以上,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品行良好,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 职律师,由中请人所在单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D项,曾被撤消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不得担任律师,当然也不能担任公职律师。30 .村民陈某申请
43、建房,村委会经研究批给他一处6间房的宅基地。 但陈某在该处建房6间后,以住房紧张为由在附近打了建2间房的地 基,并开工建房。村委会以陈某未经审批和建房过多为由出面制止, 陈某不听劝阻。村委会报告乡政府并经同意,限陈某1个月内撤除2 间西房。陈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本案被告确实定以下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A.村委会为被告B.乡政府为被告C.村委会和乡政府是共同被告D.县政府为被告【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4 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 的行政机关
44、是共同被告。第5款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 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本案中,村委会本身并非行政机 关,在撤除未经批准建房的事项方面也未获得法律、法规授权。限陈 某在1个月内撤除房屋的决定实际由乡政府作出,应以乡政府为被 告。31 .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省温州市苍 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 进修学习半年,在某国学习期间,李军禁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被 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回国后,李军曾屡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 秘密和情报。李军在去本省某县考察确定外贸加工定点厂家过程中, 收受一工厂通过该县外贸公司经理送的好处费人
45、民币4万元。另外, 李军隐瞒已婚的事实,利用妻、女均在老家的机会,骗取结婚证明, 2000年2月在省城的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刘燕登记结婚。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关于该案的立案,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立案B.李军收取好处费的行为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C.李军的重婚行为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D.李军所有的案件都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答案】:C【解析】:AD两项,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平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办理危害国家平安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本案中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国家平安机关
46、 立案侦查。B项,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监察法,明确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由监察委员会立案侦查。C项,刑诉解释第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 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有: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1款 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 由案(刑法第252条规定的);重婚案(刑法第258条规定的); 遗弃案(刑法第261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 那么第3章第1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那么第3章第7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 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分那么第4
47、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 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于以上案件被害人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缺乏、可 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 查。因此,本案中李军的重婚行为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关于李军案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李军案应由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B.李军案应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 非法方法提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白不应当予以排除。D项,根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 符合法定
48、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 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必 须是在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该物证、书证才能够排除。 3.中国公民欧某和刘某驾驶小船在公海上航行,故意杀害船上乘客洪 某,后该船驶入中国J省M市停靠,欧某见刘某神色诡异,怀疑其 要自首,于是先下手为强,将其捆绑,小船逆流而上到了 F市,刘某 趁欧某上厕所之机,咬开绳子逃跑,欧某发现后,立马驾驶小船跑到 K市,最终在Y市被抓获。关于本案管辖权的说法,以下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A.对于故意杀人案,M市和Y市法院均有管辖权B.对于非法拘禁案,M市、Y市和F市法院均有管辖权C.对于非法拘禁案,M市、Y市和K市法院均有管辖权D.对于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