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考点练习题答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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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考点练习题答案1.环境保护法第4条第2款规定:“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 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 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开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该条款表达了环境保护法的哪一基本原那么?()A.环境优先原那么B.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那么C.公众参与原那么D.损害担责原那么【答案】:A【解析】:A项,环境优先原那么是指经济建设和社会开展与环境保护统 筹规划、协调开展,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统一,即遇到环境(生态)风险科学性不确定的情形,应以股份到达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 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

2、者局部股份的要约。据 此,要约收购本身要求向所有股东进行收购,不能再与大股 东进行协议收购。在收购人持股到达30%以后,但收购人在 持股30%以后并没有继续收购的义务。7 .荣鑫公司根据新锐公司的选择,向神武公司购买大型机床, 并将该机床出租于新锐公司使用。关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 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oA.假设机床存在质量瑕疵,A.假设机床存在质量瑕疵,新锐公司无权要求荣鑫公司承当责.假设机床使用存在故障,新锐公司无权要求荣鑫公司负责维修C.假设机床意外毁损灭失,新锐公司无权要求荣鑫公司减免租D.租赁期间内,机床所有权属于荣鑫公司;租赁期间届满, 租赁物归属于新锐公司【答案】:D【解

3、析】:A项,合同法第23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 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 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244条规定,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当责 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 选择租赁物的除外。B项,合同法第24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 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C项,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 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当,出租人要求 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 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项,合同法第

4、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第250条规定,出 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 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 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8.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以下哪些选项? ()2011年 真题A.法院判决书8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答案】:A|B|D【解析】:AB两项,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法律、 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

5、、 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 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法院判决书和与贸易有关的 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 对象。C项,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作品,不管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 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 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 法保护。我国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伯尔尼公约成 员国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境外发表的作品,应受我国著 作权法的保护。D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 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 式复制

6、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有可复 制性,即作品必须可以通过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从而被他人 所感知。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并不能复制,不 属于作品。9 .某县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成立之初,达成统筹分配当地 全行业整体收入的协议,要求当年市场份额提高的会员应分 出自己的局部收入,补贴给市场份额降低的会员。事后,有 会员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投诉。关于此事,以下哪 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协议限制了当地会计师行业的竞争,具有违法性B.抑强扶弱有利于培育当地会计服务市场,法律不予禁止 C.此事不能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应由该委员会成 员自行协商解决D.即使该协议尚未实施,如

7、构成违法,也可予以查处【答案】:A|D【解析】:AB两项,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 营者达成以下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 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 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联合抵抗交易;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 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 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此题中,在会计师行业自律 委员会组织下达成的协议,将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构成垄断协议,应予禁止。C项,反垄断法第46条第3款规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 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

8、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 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D项,反垄断法第46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 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 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 元以下的罚款。10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 理C.应当庭宣判D,应一审终审【答案】:B【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

9、的假设干 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第14条规定,以下民 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领先行调解:婚姻家庭 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 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 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 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本案属于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应当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BD两项,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 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 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 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小额

10、诉讼程序属于第一 审简易程序的简化形式,应当开庭审理,当事人无权选择书 面审理。C项,简易程序规定第2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 宣判。11 .买卖双方商谈一批玩具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决定采用信 用证方式付款。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在贸 易术语的选择上,FOB和CIF相比,下述选项中正确的选项 是哪项?()A.在QF条件下,货价中包括了保险费和运输费用;在FOB 条件下,货价中不包括保险费和运输费用B.卖方所承当的责任不同,在FOB的条件下,卖方负责支付 运费与保险费C. FOB下只要买方按时开出信用证,卖方即无取得相关单据

11、 的风险D.开证行的付款义务不同【答案】:A【解析】:FOB, “Free On Board,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 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 主要运费应是由买方来承当的。CIF,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 但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并办理运 输中的保险,卖方仅需投保最低险别。AB两项,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QF术语中的 货物价格包含了运费和保险费,而在FOB中卖方不负责运输 和保险。C项,FOB下即使买方按时开出信用证,由于货物运费由买 方承当,买方负责订舱,实践中买方可能与船方勾结直接取 得提单,故卖方也可能面临不能取得相关单据的

12、风险。D项,开证行的付款义务是相同的。12.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甲公司为了开拓业务需 要,欲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对乙公司进行收购。以下哪一说 法正确?()A.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的25%时,继续进行收购的, 应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B.甲公司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C.甲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D.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发行股份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 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答案】:D【解析】:A项,证券法第88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 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到达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 应

13、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 者局部股份的要约。B项,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 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 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C项,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 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一旦收购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后,不存在撤回的可能,与是否经股东大会同意无关。D项,第86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 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到达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 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 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

14、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 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13.村民王某创办的乡镇企业打算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一间 农产品加工厂,就有关审批手续向镇政府咨询。关于镇政府 的答复,以下哪些项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 ()2010 年真题“你应当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城乡规划 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A. “你的加工厂使用的土地不能是农地。如确实需要占用农 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 续。”“你必须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然后才能办理乡村建设规 划许可证。”B. “你必须在规划批准后,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绝 对不允许作任何变更J【答案】:A|B 保护环境(生态)为优

15、先原那么。题中法条充分表达了对环境 效益的重视,对经济社会开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关注,体 现了环境优先原那么。B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那么是指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 所产生的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环境破坏等,应当事前采取预 测、分析和防范措施,以防止、消除由此可能带来的环境损 害。我国环境法体系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都表达了 这一原那么的要求。C项,公众参与原那么是指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 与一切与公众环境权益相关的开发决策等活动,并有权得到 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以防止决策的盲目性,使得该项决 策符合公众的切身利益和需要。D项,损害

16、担责原那么指对环境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人, 应承当恢复环境、修复生态或支付上述费用的法定义务或法 律责任。2.2018年5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张某持有公司80%的 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某持有公司7%的股权。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 体股东。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张某认为甲公司应当与乙公司 合并,遂提议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但因准备匆忙,在会议 召开前五天才通知李某。股东会会议中持有公司90%表决权【解析】:A项,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 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 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

17、乡、镇人 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 规划许可证。B项,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 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 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 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 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 可证。C项,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4款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 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由此可知,建设规划许可先于用地审批。D项,城乡规划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 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 府城乡

18、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14.中国甲公司以CIF价向德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选 择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甲公司向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甲公 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中国某港口装船,船公司签发了 提单,甲公司取得单据后办理了议付。次日甲公司接到德国 乙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货物全部烧毁,要 求甲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那么要求甲公 司退还全部货款。依国际惯例及中国海商法,以下选项 哪些是正确的?()A,乙公司应向中国甲公司提出索赔B,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C.乙公司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D.乙公司承当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

19、开始起的一切风险【答案】:B|D【解析】:ABD三项,CIF贸易术语下,货物的风险在卖方在装运港完 成交货时,货物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 由卖方转移给买方;甲公司已经按照公约规定完成了交货义 务,货物风险已经转移,货物的损失与甲公司无关,因此乙 公司不应向甲公司提出索赔,应由乙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 赔。C项,海商法第51条第1款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 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以下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 偿责任: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 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 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 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20、;战争或者武装冲突;政府或者主 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罢工、停工或者 劳动受到限制;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行为;货物的自 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由于承运人或 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因此, 船方对火灾是免责的,乙公司不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15.中国公民李某在柏林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德国甲公司用 于支付货款,付款人为中国乙银行北京分行;甲公司在柏林 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中国丙公司,丙公司在北京向乙银行请求 付款时被拒。关于该支票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

21、定,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如李某依中国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德国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适用德国法B.甲公司对该支票的背书行为,应适用中国法C.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中国法D.如丙公司不慎将该支票丧失,其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适用德国法【答案】:A【解析】:A项,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 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 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律。由此可知, 李某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应适用德国法。B项,票据法第98条规定,票据的

22、背书、承兑、付款和 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此题中,甲公司在柏林将支票 背书给丙公司,所以背书行为应适用德国法。C项,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 用出票地法律。此题中,支票的出票地为德国柏林,因此不 适用中国法。D项,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 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此题中,支票的付款 人为中国乙银行北京分行,因此应适用中国法。16.中国甲轮将一批小麦从日本长崎运至中国大连。甲轮到达 目的港后,发现所载小麦因发霉受损。经检验,发现小麦霉 损分别由以下原因所致,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以下 哪一项应由承运人承当赔偿责任?()A.霉损是因该批小麦本

23、身含水分过高所致B.霉损是因船员修理船舱后忘记关闭舱盖,雨水渗入所致C.霉损是因为货舱通风不良所致D.霉损是因海上风浪过大,海水浸泡所致【答案】:C【解析】:ABD三项,海商法第51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 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以下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 责任: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 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 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 危险或者意外事故;战争或者武装冲突;政府或者主管 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罢工、停工或者劳 动受到限制;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

24、的代理人的行为;货物的自 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颔E由于承运人或 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运人 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2项规定的原因外,应 当负举证责任。C项,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 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 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舶和其他 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平安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据此,此题 中,霉损是由于货舱通风不良所致,承运人应承当赔偿责任。 17.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 乙提出的以下哪一

25、理由可以成立?()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答案】:c【解析】:A项,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 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 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与 乙登记结婚时乙没有到法定婚龄,但是,在乙请求向人民法 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该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那么不再 属于无效婚姻。B项,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 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

26、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欺诈不构成婚姻无效的事由。C项,根据婚姻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有禁止结婚的 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根据第7条第1款的规定,直系血 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 的旁系血亲,因此,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 属关系,该婚姻无效。D项,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 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 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 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受胁迫缔结的婚姻,属于可撤 销婚姻,而非

27、无效婚姻。18.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 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如何处理?()A.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 定B.提交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C.立即开始执行D.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答案】:A【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7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 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19.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 关于宪法的制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

28、国家权力B.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C.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 以上的多数通过D. 1954年宪法通过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答案】:B【解析】:A项,制宪权与修宪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制宪权是根 源性的国家权力,我国的制宪权主体是人民,制宪机关是第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宪权是修宪主体在不违背宪法的 基本精神和原那么的前提下,对宪法进行的修改。修宪权受制 宪权的约束。B项,人民作为制宪主体并不意味着人民直接参与制宪的过 程,也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C项,关于宪法的制定及其通过程序,宪法并无规定。

29、根 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J3以上的多数通过。D项,1954年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形式公布,自通过之 日起生效,并非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的决定公布。20.越桓系琼华企业职工。对此,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越桓因工伤住院,产生了一定的费用。假设琼华企业未依法 缴纳工伤保险费,且拒绝支付越桓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 越桓所享有的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 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B.越桓在上班途中被情敌打成重伤而住院治疗,由于其是在 上班途中受伤,故应按工伤

30、处理C.越桓被认定为工伤,但其认为仅是小伤而拒绝治疗,那么越 桓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D,琼华企业缴费的费率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使用工 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所确定 的的股东同意合并,3%表决权的股东反对,最终通过了与乙公 司合并的决议,李某拒绝在决议上签字。以下说法正确的 是?()A.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主张 该决议无效B.李某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 权C.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要求 撤销该决议D.如果李某针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提起相关诉讼,应当以公司 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答案】:D【解析】

31、:A项,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此题 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在内容上并无违法之处。B项,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答案】:B【解析】:A项,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 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 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 行支付。B项,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越桓在上班途中被情敌 打伤不属于工伤。C项,社会保险法第43条规

32、定,工伤职工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D项,社会保险法第34条第2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 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2L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家具的合同,价 格条件是CIF纽约,合同中约定的装船时间是2017年9月1 日以前。由于甲公司的过失,货物在规定的日期之后才装船 完毕,在甲公司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了注 明9月1日装船的清洁提单,提单上注明适用海牙规那么。 运输途中,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局部货物毁损,为了修理船 舶以便继续航

33、行,该船到临近的港口进行了修理并装卸货 物。继续航行后,由于船长的过失,船舱起火,烧毁了局部 货物。货物延迟到达目的港,乙公司提取了货物。如果货物 延迟到达给乙公司造成损失,乙公司向丙公司索赔后,丙公 司能否向甲公司追索?()A.丙公司可以依保函向甲公司追索,因为延迟装船是由于甲 公司的过失B.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追索,因为甲公司向其出具了保函 C.丙公司无权向甲公司追索,因为海牙规那么不成认保函 的效力D.假设本案适用汉堡规那么,丙公司也无权向甲公司追索, 因为甲公司出具保函有欺诈意图【答案】:C|D【解析】:ABC三项,保函是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 的保证赔偿承运人损失的书面文

34、书。由于保函常常带有欺诈 的意图,所以许多公约认定保函无效。海牙规那么不成认 保函的效力,所以丙公司无法依保函向甲公司追索。D项,汉堡规那么第一次在一定范围内成认了保函的效力, 公约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向承运人出具保函, 但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如保函有欺诈意图, 那么保函无效,承运人应赔偿第三者的损失,而且不能享受责 任限制。可见,汉堡规那么只成认善意保函,而不成认有 欺诈意图的保函,承运人不能凭有欺诈意图的保函向托运人 追索。此题中,甲公司出具保函有欺诈意图,所以丙公司无 权向甲公司追索。22.青年张某在马路上骑车,迎面奔驰过来一辆奔驰,结果张 某被撞倒,奔驰畏罪开走。

35、过路人李某见义勇为,将张某送 到医院,还垫付了 1300元的医药费。同时在场的还有马某, 后者细心记下了奔驰的车牌号码,并为此事义愤填膺。关于 此事,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0A.青年张某被撞伤住院,自然有资格状告奔驰车主赔偿医药 费,即使他尚不知车主姓名也是一样B.见义勇为的李某垫付了 1300元的医药费,但是他无权起 诉奔驰车主,只能向张某讨还这笔钱C.马某是一名记者,他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 主,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告后者,从而为社会和为张某讨还 公道,也给自己创造了绝佳的新闻题材D.本案张某和李某其实都有权起诉奔驰车主,因为他们都与 本案有联系【答案】:B【解析】:A项,张某作

36、为被侵权人,自然有原告资格状告奔驰车主赔 偿医药费,但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知道明确的被告,甚至要提 供法院明确的送达地址,审理才有可能,而张某尚不知车主 姓名,因此,该案有不能明确的被告,张某不能提起民事诉 讼。但是这不阻碍公安部门进行刑事诉讼的程序,这也是两 种诉讼的区别之一。C项,马某虽然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但 他只是一个旁观的路人,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资 格作为原告。BD两项,在这起车祸中,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是张某,李某只 是救助和垫付了医药费,故李某无权起诉奔驰车主,但他可 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如果张某怠于起诉的话,他可 以以无因管理起诉张某,由张某归还他垫付的

37、医药费。2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民族自治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监 督B.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 担任,实行首长负责制C.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 效D.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决定本地区人口政策,不实行计划生育【答案】:A|B【解析】:A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6条第2款规定,民族自治地 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监 督。B项,宪法第114条的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 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我国各级行 政机关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38、包括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也 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C项,宪法第116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D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4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实行 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民族自治地方 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实 行计划生育的方法。据此,民族自治地方不能自主决定本地 区的人口政策,仍然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但其可以制定符 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计划生育方法。24.某厂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炉具,先后制造出10件样品,后 样品中有6件丧失。2011年某户居民的燃气罐发生爆炸,查 明原因是使用了某厂丧失的6件样品炉具中的

39、1件,而该炉 具存在重大缺陷。该户居民要求某厂赔偿损失。某厂不同意 赔偿,以下理由中哪些不能成为该厂不承当责任的理由?()A.该户居民如何得到炉具的事实不清B.该炉具尚未投入流通C.该户居民偷盗样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负D.该户居民应向提供给其炉具的人索赔【答案】:A|C|D【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 产者应当承当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不承当赔偿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 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 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25.经常居住

40、在天津的德国公民托马斯家中失窃,名画丧失, 该画后被中国公民李伟在韩国艺术品市场购得,得知李伟将 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后,托马斯欲通过诉 讼途径索回该画作。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关于本案下 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托马斯的诉讼行为能力应适用德国法来判断B.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 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C.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 成一致时,应适用韩国法D.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 成一致时,应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答案】:C【解析】: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 法

41、)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 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 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本案中,托马斯 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所以其诉讼行为能力应该适用中国法 来判断。B项,法律适用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 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 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物权的取得、变更和丧失可能基于 买卖合同、赠与等民事法律行为的发生。所以,法律尊重当 事人的意思自治,假设当事人没有约定准据法,那么适用法律事 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该条冲突规范对意思自治选择法律

42、 的范围并未限制。CD两项,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意见时,适 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即韩国法。26.甲男、乙女于1999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关系二人于 2002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登记结婚。2004 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06年乙 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 2008年,乙女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 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 法院管辖?()A.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C.我国法院不予受理D.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答

43、案】:D【解析】:民诉解释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 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 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题中,北京 为婚姻缔结地,深圳为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定居地,故北京或 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7.以下商业银行的违法行为,需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 并进行处分的是()oA.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B.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 收存款、发放贷款的C.违反规定同业拆借的D.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买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 外借款的【答

44、案】:C|D【解析】:商业银行法第76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以下情形之一, 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 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 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 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 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此题中,甲公司股东 会通过了合并的决议,但李某并未对该决议投反对票,而是 投了弃权票,不符合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条件,故李某无

45、 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股权。C项,公司法解释(四)第4条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 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 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 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 院不予支持。本案中,甲召开股东会会议,未提前 十天通知股东李某,属于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存在轻微的瑕 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李某不可以因此撤销该决议。 D项,公司法解释(四)第3条规定,原告请求确认股东 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 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3.对民事诉讼法规

46、定的催促程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真题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缺乏50万元的,处50元 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 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 整顿或者撤消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未经批准办理结汇、售汇的;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发行、买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违反规定 同业拆借的。28.甲、乙二人各出资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轮流居住, 在甲居住期间因连降大雨,房屋倒塌,砸伤行人丙。丙应当 向谁主张权利?()A.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责赔偿B.甲对丙负责赔偿C.甲、乙对丙负连带赔偿责任D.甲

47、、乙分别对丙负赔偿责任【答案】:C【解析】: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 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当连带 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 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 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当债务,共同共有 人共同享有债权、承当债务。归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当份 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此题中,甲、乙 二人对丙应负连带责任。29.2009年8月9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一批货物。货到 甲公司后,甲公司将乙公司交付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全部更换 成甲公司的一个销售商标,然后将这批货物投入市场。甲公 司的这种品牌迅速赢得了市场。半年后,乙公司发现甲公司 销售的这种商品正是从自己手中购买的,乙公司遂向甲公司 提出赔偿50万元的请求,甲公司拒绝赔偿。乙公司无奈之 下将甲公司告到法院。以下说法哪一(些)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并未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没有侵犯乙公司的商 标权B.只要甲公司的行为给乙公司造成了损失,乙公司提出的赔 偿数额就应得到支持C.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赔偿给 乙公司造成的损害D.如果甲公司因侵权所得的利益和乙公司因此所受的损失难以确定,那么法院应支持乙公司提出的赔偿数额【答案】:c【解析】:AC两项,根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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