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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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考 点习题及答案1 王某系某合同案件被告,法院判决其3个月内归还原告货 款50万元。后王某被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觉得执 行员执行行为违法,欲提出异议,请问以下有关该执行异议 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王某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执行员提出异议B.对王某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15日内作出决定C.王某不服,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D.复议期间,相关执行措施一般不停止进行【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 议的条件是:必须以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 司法解释为由提出异议;必须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 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2、但仍未防止后果发生,才能免责。(原环 境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 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损害的,免予承当责任。)C项,有关机构的鉴定证明张某鱼塘鱼死亡与某厂污水流入 没有因果关系,抗辩理由成立。D项,张某未对地势低洼的鱼塘采取防范措施,属于被侵权 人有过失的情形,为法定的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情形,而不是 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形。7,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 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 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 记。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A.乙虽然没有

3、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 有,乙为有权占有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 丁主张有权占有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 房屋【答案】:A|B|D【解析】:A项,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但并未过户登记,此时乙并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而是基于债权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B项,债权债务是可以发生继承的,甲的继承人丙并未放弃 继承,故而乙仍可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基于债权的占有。C项,因为债权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基于债 权的占有也不能对抗第三人。乙不能以对丙主张的基于债权 的占有来对抗丁的物权请求权。D

4、项,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 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丁可以基于物权请求权向乙主张 返还房屋,乙只能对两主张违约责任。8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以下选项中,哪些是商业银 行发放贷款时必须遵守的规定?()A.贷款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B.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贷款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 得超过10%C.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1年内予以处分D.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答案】:B【解析】:AB两项,商业银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 应当遵守以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 低于8%;流动性

5、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 低于2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 的比例不得超过10%;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C项,商业银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借款人到期不归 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 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 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 年内予以处分。D项,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 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 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商业银行可以向关系人发放 担保贷款。9清乾隆年间,甲在京城天安门附近打

6、伤乙被判笞刑,甲不 服判决,要求复审。关于案件的复审,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A.应由九卿、詹事、科道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 员会同审理B.应在霜降后10日举行C.应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会同审理D.应在小满后10日至立秋前1日举行【答案】:C|D【解析】:清朝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拟规范的会审体制。秋审, 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 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朝审,是对刑部 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斩、绞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 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 后,分四种情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

7、恰当者, 奏请执行死刑;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 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其三可 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 减为徒、流刑罚;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 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 裁决。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 度,于每年小满后10日至立秋前1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 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 犯。10 .范某的以下有关骨科病预防与治疗方面研究成果中,哪些 可在我国申请专利?()A.发现了导致骨癌的特殊遗传基因B.创造了一套帮助骨折病人尽快康复的理疗器械

8、C.创造了如何精确诊断股骨头坏死的方法 D.创造了一种高效治疗软骨病的中药制品【答案】:B|D【解析】: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 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那么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 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 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 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 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疾病的诊断 和治疗方法由于不能用工业方法制造和使用,因此不适用于 专利保护。而药品及用于诊断、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或者 器械等,只要具备专利条件,就可以被授予专利。11 .甲国与

9、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 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 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假设干司法文件。 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以下判断哪项正确?()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 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那么 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 那么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D.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 文本的,可以拒收【答案】:D【解析】:

10、A项,依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 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 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 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 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项,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 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依其国内法,主张对该项诉 讼标的专属管辖权而拒绝执行。C项,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方法 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 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项,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方法 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11、。12.国务院环保检查组至某市巡查时,发现该市频发重大环境 污染案件,请问责任主体是?()2018年真题A.该市政府B.该市生态环境局C.该市市长D.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答案】:A【解析】: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 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 责。因此,市政府应当对该市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承当 责任。13.孕妇甲某日公园散步,碰到乙的藏葵向自己直冲过来。甲 虽拼命奔跑,右腿仍被咬伤,并且因为受刺激而早产,生下 缺乏7个月的儿子丙。丙因未足月,患上各种先天性疾病。 甲丙二人遂将乙告上法庭。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哪项?()A.藏赘属于法律禁止饲养的

12、危险动物,故乙承当无过错责任 B.甲可以要求乙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但无权要求赔 偿精神损害C.丙的早产是因为甲的奔跑行为所致,与乙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乙不承当损害赔偿责任D.丙在受侵害之时尚未出生,所以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权要求乙进行赔偿【答案】:A【解析】:A项,侵权责任法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 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侵 权责任。藏葵属于危险动物,乙应当对其饲养动物的致害后 果承当无过错责任。B项,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 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

13、疾的,还应当 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 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该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 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 损害赔偿。甲的右腿被咬,受到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精 神损害赔偿。C项,胎儿因为孕妇受惊吓而早产,其原因包括惊吓、奔跑 等多种因素,即便是奔跑,也是孕妇面对危险时的自然反响, 不会阻断乙的加害行为与丙的受害之间的因果关系。D项,民法总那么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 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 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此题中,丙 在受侵害之时,虽未出生,但侵权行为已经侵

14、害到胎儿的利 益,故胎儿视为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出生后,有权要求 乙进行赔偿。14.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 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根据我 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中选择以下哪种方 式?()2007年真题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 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 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 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

15、制,公司形 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必须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书面异议提出后,人 民法院应当日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裁定; 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如果对裁定不服,还可以自裁定送达之 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复议。复议期间, 执行措施一般不停止。2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以下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平安法 的规定? ()2011年真题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 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 加剂的食品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

16、有 “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 “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答案】:C【解析】:【答案】:B【解析】:AD两项,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 下股东出资设立。根据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 为50人,该国有企业如果拟由195人作为改制后的公司的 股东,那么不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B项,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应当有 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该条规定,不管采取发起设立还是 募集设立股份,发起人均应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 该国有企业拟由195人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

17、的方式设立股 份,符合法律规定。C项,股份的设立方式分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 设立。该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 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并且法律并不禁止企业员 工持有公司股份。15 .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 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以下哪一做法?()A.根据意思自治原那么,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 法律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 突法,适用中国法律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

18、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答案】:B【解析】:对区际法律冲突有如下几种不同的解决方法:按照该外国 的“区际私法”来确定准据法;法院直接依据冲突规范中 的连结点,如住所地、居住地、所在地、行为地等来确定适 用该具体地点的法律;依据最密切联系原那么确定准据法; 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居所地法或所属地方的法律代替其 本国法;采用国际私法的规定确定准据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 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 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16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 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

19、,丙摔成 重伤。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当补充赔偿责任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当连带责任【答案】:C|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 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 尽到平安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当侵权责任; 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平安保障义务的,承当相应的补充 责任。ABD三项,小偷甲的行为造成丙损害,应当赔偿丙的 损失;商场地板湿滑为商场的过错,未尽到平安保障义务, 须对丙的损失承当补充赔偿责任。C项,

20、乙的行为是正当行 为,其对丙的损害结果不承当任何责任。17 .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 乙提出的以下哪一理由可以成立?()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答案】:C【解析】:A项,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 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 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与 乙登记结婚时乙没有到法定婚龄,但是,在乙请求向人民法 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该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那么不再 属于无效婚

21、姻。B项,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 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欺诈不构成婚姻无效的事由。C项,根据婚姻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有禁止结婚的 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根据第7条第1款的规定,直系血 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 的旁系血亲,因此,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 属关系,该婚姻无效。D项,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 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 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

22、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 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受胁迫缔结的婚姻,属于可撤 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18 .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 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 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 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那么,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 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 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

23、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答案】:A|B|C|D【解析】:ABC三项,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4款规定,农村村民 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 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 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甲可以通过出卖房屋而转让宅基 地使用权,但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原那么, 政府不能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D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经过 政府批准。根据合同自治原那么,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自 愿、真实、一致,合同即成立且生效,不因未经有关政府批 准而无效。19 .以下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24、)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 到哥哥家咨询开庭考前须知。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 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 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 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 研究生1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 长【答案】:B【解析】:B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 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 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A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

25、准那么第18条规定,妥善处理个 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催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 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甲市中级法院与乙县法院是不同的法 院,且陈法官未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工作发表意见,其叮嘱 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CD两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17条规定,不从事或 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 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 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 应当防止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 疑,防止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防止对人民法院的公

26、信 力产生不良影响。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 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 律规定、不阻碍司法公正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 为前提。20 .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真题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 行社会统筹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答案】:A|B|C【解析】:A项,社会保险法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

27、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 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B项,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 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C项,社会保险法第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12条第1、2 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费,记入个人账户。D项,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 户不

28、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 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据此,不 能笼统的断定“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 承”,绝大多数的社会保险待遇应当由劳动者本人享有,其 死亡后归于消灭。21.甲和乙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因该合同产生的争议交某 仲裁委员会仲裁。借款到期,乙未履行借款义务。甲忙于公 务一直未予理会,借款到期两年半之后甲向约定的仲裁委申 请仲裁。就在仲裁庭开庭前三天,乙遭遇山体滑坡意外身亡, 其子丙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继承了乙的遗产。以下说法错误的 是()。A.因申请超过诉讼时效,仲裁委可不予受理B.丙可以作为继受人参加仲裁程序C.仲裁庭应当取得

29、甲的同意才能将丙作为被申请人D.仲裁庭应当取得丙的同意才能将丙作为被申请人【答案】:A|C|D【解析】:仲裁委应予以受理,经审理因申请超过诉讼时效,裁决驳回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仲裁法解释第8条规定,当事人订 立仲裁协议后合并、分立的,仲裁协议对其权利义务的继受 人有效。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死亡的,仲裁协议对承继其 仲裁事项中的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有效。A项,食品平安法第37条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 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平安性评估材 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 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平安要求的,准予许可

30、并公布;对不符 合食品平安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B项,食品平安法第39条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 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 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 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35条第2款规定的程序, 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食品平安法规定了食品添加 剂的生产许可制度,未规定销售许可制度,食品添加剂生产 企业向食品生产者销售食品添加剂的,不需要办理许可证。 C项,食品平安法第70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 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规定的事项,以及食 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 品添加

31、剂”字样。D项,食品添加剂的管制针对的是生产环节,对销售环节未 作限制。食品平安法并未要求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 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 3.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2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应当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 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别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关于 上述改革措施,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助于检察权独立行使B.有助于检察权统一行使C.有助于检务公开D.有助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答案】:A|B|D【解析】:A项,检察权独立行使原那么是指检察机关

32、依法独立行使检察 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B项,检察权统一行使原那么,即检察一体原那么,是指各级检 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各级检察机关、检察 官在履行职权、职务中,应当根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 官的批示和命令进行工作和活动。C项,检务公开制度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 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 的活动和事项的制度。该制度与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别离的 司法管辖制并无较大关联。D项,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那么,是指检察机 关依法对各种诉讼的进行,以及诉讼中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 参与人的诉讼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重点是

33、对诉讼活动中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和事项的合法性进行监督。23,预算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监督。根 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预算,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oA.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B.经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C.国务院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计划、国家预 算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答案】:A|B|C【解析】:AB两项,预算法第4条第2款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 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CD两项,宪法第62条第9、10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

34、会行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 况的报告与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的职权。第67条第5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 和社会开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局部调 整方案的职权。第89条第5项规定,国务院行使编制和执 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的职权。24.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 套别墅,遂打 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 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 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 更登记。第21日,甲与

35、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 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 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以下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2006年真题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B.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C.甲不应向丙承当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 外焚毁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答案】:A【解析】:A项,办理过户登记是履行买卖合同的表现,它决定着房屋 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但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与有 效;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存在无效事由,有效。B项,我国法律并未一概禁止“一物数卖”,甲乙虽然已经签 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

36、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仍然归 属于甲,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无权处分,而是合法有 效的。CD两项,对于不动产买卖的风险负担何时转移,我国合同 法中对此未予以明确,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 承当,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当;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 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 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当,但法 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司法实践中 对不动产买卖采取的依然是“交

37、付转移风险说”。此题中, 甲、丙虽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房屋尚未交付使用,因此风险 依然由出卖人甲承当。以下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2006年真题A.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B.合同因自始履行不能而无效C.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D.如果合同被撤销,那么甲应向丁承当缔约过错责任【答案】:A|D【解析】:A项,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 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 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甲的房屋已经出卖给 丙,但依然与不知情的丁签署买卖合同,甲对丁构成了欺诈。 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38、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 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 销。丁有权撤销该买卖合同。B项,我国包括民法总那么与合同法在内的法律均未 确认自始履行不能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到期一方当事 人不能履行合同,一般是通过承当违约责任来解决。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题的解释(简称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 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 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无权处分不影响买 卖合同的效力。此题中,甲丙之间签署了买卖合同,且已经 办理了过户登记,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丙。甲又与丁签 署以该房屋为标的物的买

39、卖合同,属于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 卖合同。但根据该条的规定,甲、丁之间的合同不因无权处 分行为而效力待定。D项,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 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 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 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 如果丁撤销该买卖合同,甲应赔偿对丁造成的合理信赖利益 损失,甲所承当的该项责任不属于违约责任,在理论上一般 认为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说明】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买卖合同解释)第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

40、有权 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 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 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当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 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无权处分情形下订立的 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在出卖人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 下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以下关于乙的权利义务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2006 年真题A.假设房屋未焚毁,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B.假设房屋未焚毁,法院应确认该房屋为乙所有C.乙对房屋的占有为善意、自主占有D.乙应向丙赔偿因房屋焚毁而造成的损失【答案】:A|C【解析】:AB两项,从过户登记之日起,房屋所有权归属于丙,丙可以 行使物

41、权请求权,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C项,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其无占有的权利的占有, 乙并不知道丙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乙的占有为善 意占有;自主占有,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的占有,甲 乙签署了买卖合同,乙是以房屋的所有人的身份占有房屋, 因此属于自主占有。D项,买卖合同中存在“交付转移风险”的规那么,但该规那么 适用于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丙、乙之间并非出卖人与买受 人的关系,而是属于物的返还请求权人与物的占有人之间的 关系。根据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善意占有人在占有物因意外 事件而毁损、灭失时,不承当赔偿责任。25.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某 日,乙玩耍时将另一朋友

42、丙的眼睛划伤。丙的监护人要求甲 承当赔偿责任2万元。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下 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B.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当侵权责任C.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当的份额内向 甲追偿D.应由甲直接赔偿,否那么会损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答案】:A【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当侵权责任。监 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 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缺乏局部,由监护人赔偿。此题中, 甲尽到

43、监护责任并不免除监护人的民事责任;因为乙继承的遗产足以支付赔偿,那么不用甲赔偿。26,以下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错误的选项是()oA.甲、乙设立公司,甲有100万元出资尚未缴纳,公司请求 甲缴纳出资100万不受诉讼时效限制B.甲将100万元存入银行,一直未领取,3年后甲到银行取 钱,银行不得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拒绝付款C.甲用100万元购买乙公司公开发行的债券,到期后乙公司 无力归还,甲直至到期后3年才主张,乙公司可以诉讼时效 经过为由拒绝归还D.甲是A车的所有权人,尚未登记,该车被乙擅自开走,甲 请求乙返还汽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第

4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 对以下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 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 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 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真题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归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归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C.丙无权请求乙归还3万元借款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当此款被抢夺的损失【答案】:A【解析】: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既可能是法定的,也可能是合同当事人 之间约定的。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的相关规

45、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局部或 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此题中,丙的受领延迟 与甲现金被抢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受领延迟后所发生的履行 不能是由于债务人“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 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 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 定的债权请求权。A项,属于上述中的规定,公司请求甲缴纳出资100万属 于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 制。B项,属于上述中的规定,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不受诉讼 时效限制。C项,属于上述中“向不特定对象发

46、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 求权”的情形,因此不受诉讼时效限制。D项,民法总那么第196条规定,以下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 效的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阻碍、消除危险;不动 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 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 他请求权。此题中,甲是A车的所有权人,但是尚未登记, 因此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7 .以下商业银行的违法行为,需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 并进行处分的是()oA.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B.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 收存款、发放贷款的C.违反规定同业拆借的D.未经批准在银

47、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买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 外借款的【答案】:C|D【解析】:商业银行法第76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以下情形之一, 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 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缺乏50万元的,处50元 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 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 整顿或者撤消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未经批准办理结汇、售汇的;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发行、买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违反规定 同业拆借的。28 .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

48、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 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该厂后来又串 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 而逃避监管。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 亡。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 任何查处措施。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以下哪些单位应承 担连带责任?()2015年真题A.化工厂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答案】:A|B|C【解析】:ABC三项,环境保护法第65条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 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 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 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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