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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铁路建设管理要求,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保障人身、设备设施及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成昆铁路成都至峨眉段铁路扩能改造cezx-1标工程安全施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1.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三不变”,即“安全第一的地位不变,主要领导
2、抓安全不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变”。做到“三全、一多样”,即全员、全过程、全企业的安全管理;所运用的方法必须是多种多样。 1.3落实安全管理体系目标,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安全管理技术,从预防入手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4加强营业线施工方案的认证和落实,做好防护措施,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2安全方针、目标与安全措施 2.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综合治理落实一线严格查控2.2安全目标 2.2.1严格按照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铁路行车和人身安全。 2.2.2杜绝3人(含3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杜绝责任铁路交通一般c
3、类及以上事故。 2.2.3消灭责任设备、火灾、爆炸等事故。 2.2.4杜绝责任死亡事故。 2.2.5参建员工年重伤率控制在0.6以内,参建员工年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2.2.6争创成昆铁路成都至峨眉段铁路扩能改造cezx-1标工程“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先进单位,实现安全生产年。 2.3组织机构。项目部设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书记任组长,总工程师、副经理、安全总监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和安全督察人员组成。 各工区、分部成立相应组织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班设专职(兼职)安全员,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备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负总责,各级管理和技术人员负相应法律责任的
4、规定,全面建立并实行责任终身制和安全逐级负责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各级领导和每个职工,并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 2.4针对本工程线路长,与既有成昆铁路多次换边,改建5个车站,拆除1个车站,涵洞接长、改建、新建多座,涵洞顶进、路基施工、桥梁下部施工等影响既有线较大,需要慢行施工较多,青龙场隧道全长310m,为浅埋隧道,最大埋深约30米,隧道围岩为级,防涌水、突泥、坍塌为重难点;路基开挖爆破紧邻光缆、高压线、营业线,防护任务艰巨,营业线施工实行成都铁路局“八不准”制度。城乡村道路交通运输和人身安全风险大等特点,建立安全技术交底
5、制度。交底书由各工区、分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直接交底到作业分队并报项目部工程、安质部门备案。 2.5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对特殊工种和对施工安全有特殊影响的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由安全总监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每季至少对作业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同时根据情况进行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以上各种培训教育要有详细记录。 2.6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采取经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和重大节假日相结合的形式,项目部组织专项、季节、季度、半年、年度检查;工区、分部组织月检查,工班经常检查和职工相互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组织措施落实、人员落实、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6、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改进措施。 2.7建立安全员跟班作业制度。安全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佩带“安全员”标志,只要现场有施工就必须有安全员在场。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制止野蛮施工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2.8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及时处理。 2.9针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要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检验应急反应能力,为应急救援积累经验,做好物资准备。 2.10实行安全整改通知书制度,对现场安全隐患发书面通知,限期整改,限期内不能整改的,对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 2.11必须把安全目标管理同
7、经济承包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工工资、奖金分配、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挂钩,对不达标的坚决行使否决权。 2.12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现场管理上,施工组织要有条不紊,机械车辆和电力设备要加强管理,非专业人员不得动用。对火工品材料要有专人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严格领发、清退手续。及时关注天气预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冬雨季相应增加安全防护措施,并加强安全教育工作。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章办事。 3.1.2在施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 3.1.3负责制定
8、和审查安全管理标准、方针目标和安全规划;领导本项目部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活动。 3.1.4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1.5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经济效益的关系,对不重视安全工作,违章指挥或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及其它重大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3.2项目副经理安全责任 3.2.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工程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和工程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2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总体和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
9、生产责任制。 3.2.3组织领导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工程项目安全培训办法,分解项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外协施工队伍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审查工作。 3.2.4配合工程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各种形式安全生产检查和安 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控制危险源,及时解决施工中安全生产问题。 3.2.5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领导工作,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正常运转。 3.2.6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安全防护费用使用情况的审核工作。对工程项目安
10、全生产管理、安全防护的到位率,及由于安全生产管理失控、安全防护不到位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3.2.7工程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职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等具体工作,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工作。 3.3党工委(支部)书记的安全生产责任 3.3.1抓好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以及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和规定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和安全人员的工作。 3.3.2负责对干部、工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疏导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思想反映,排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不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3.3.3对由于思想教育工作跟不上,工作做得不细、不及时而导致的职工伤亡及其他重大事故承担
11、领导责任。 3.4.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4.1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确定本项目安全控制的特殊过程,并指导编制安全作业指导书。 3.4.2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时,必须同时制定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坚持先交底后施工的原则。 3.4.3组织重大的施工技术方案审定和跟踪实施,督促检查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标准、规范、规则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停止施工和暂停作业。 3.4.4参加职工死亡及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3.4
12、.5对因技术方面原因造成的职工伤亡及其他重大事故承担技术指导上的领导责任。 3.5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 3.5.1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对本项目安全控制的特殊过程监督实施,并检查安全作业指导书的落实情况。 3.5.2熟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关键条款。 3.5.3熟记工作职责及责任目标,确定并掌控施工安全重点环节。 3.5.4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消除,对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于问题严重的同时下达罚款通知单。 3.5.5参与重大的施工技术方案审定和跟踪实施,督促检查安全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对违
13、反安全标准、规范、规则的单位或个人有权下令暂停作业和停止作业。 3.5.6组织职工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确定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3.5.7督促各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其正常运行。 3.5.8负责安全工作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等内业工作。 3.5.9对因工作失职引起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3.6安全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责任 3.6.1熟记安全工作职责及责任目标,牢记施工安全重点环节。 3.6.2熟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关键条款。 3.6.3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作业场所、设备、机具,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消除,对相关单位发出整
14、改通知书,对于问题严重的同时下达罚款通知单。 3.6.4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3.6.5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职造成的伤亡等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3.6.6安全总监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3.7工区、分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3.7.1安质部 3.7.1.1在项目部领导领导下制定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 3.7.1.2督促各工区、分部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3.7.1.3监督困难地段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3.7.1.4组织工区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作出总结,提出下一步的安全管理要求。 3.7.2工程部 3.7.2.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15、方案、安排施工进度时,要制定有安全技术措施及特殊过程的安全 作业指导书。 3.7.2.2对困难地段的掘进、处理和关键的工序,如爆破、通风作业等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和检查落实。 3.7.2.3参加安全检查,工程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7.3物资设备部 3.7.3.1负责按计划采购和供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所需的材料,不能随意降低等级。 3.7.3.2认真执行对易燃易爆物品采购、请领、运输、储存、发放等管理制度,严格手续,确保安全。 3.7.3.3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车辆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掌握设备动态、数量、技术状况。 3.6.3.4对购置的新设备(包括自制设
16、备)或租用的设备,必须要在使用前进行技术鉴定,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7.3.5负责指导配件采购、供应,采取措施保证机械设备使用合格的配件。 3.7.3.6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和车辆管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3.7.3.7参加机械、汽车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7.4其他部门 按照项目部有关工作职责执行(参考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4安全管理重点及要求 4.1施工现场安全 4.1.1凡参加现场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熟记和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同时拿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1.2施工现场内通过高
17、压线时,要使高压线和经过的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在临近高压线施工时,高压线(10kv)下面不准堆放物料,不准搭建临时设施,不准停放机械设备。在高压线或其它架空线一侧从事起重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劳动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4.1.3施工现场要搞好警戒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止坏人破坏设备。临时库房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4.1.4施工现场入口处和危险作业场所均应有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标志、警示牌,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4.1.5非施工人员未经准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凡进入现场人员,均要服从统一指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
18、入施工区域都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4.1.6现场施工,凡遇深坑、深槽施工时,除按规定放坡支护外,还要对深度三米以上的坑槽加设防止人员坠落设施。 4.1.7存放爆炸物资的仓库,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严格按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收发清退手续,防止事故发生。 4.1.8对于施工区域内的光缆、天然气管道各施工单位要制定专门的保护办法,并设专人负责,机械靠近光缆和天然气管道时,要有专人指挥,位置不明时不得施工。有关事宜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4.1.9交通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
19、员的指挥,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没有人员指挥时,驾驶人员须对现场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将车辆安全停放,驾驶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车辆,便于应急处理意外情况。 4.2高空作业安全 4.2.1搭设脚手架使用的材料必须牢固耐用,绑扎结实。立杆和横杆大小、间隔根据材料和施工规定。脚手板之间不能有超过三厘米的空隙,并注意采取防滑措施。 4.2.2用于垂直运输的钢塔架、塔吊,必须经专业部门检测合格,由专人进行搭设并按规定设置缆风绳,塔架地脚螺栓、缆风绳地锚要牢固。 4.2.3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架子工必须身挂保险绳。遇有六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4.3临时工程、施工便
20、道、必须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和荷载能力进行设计,要有较大的安全系数,确保人员、机械、车辆、的安全。 4.4爆破作业安全 4.4.1按1995年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和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1)执行。 4.4.2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爆破区域标志醒目,专人负责警戒,通信联络畅通。 4.4.3石方爆破作业,至少提前15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具体实施的爆破工艺,确认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及公安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邻近既有线施工爆破,必须征得铁路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好一切手续。 4.5隧道施工安全 根据青龙场隧道软弱围岩、浅埋的特点,施工安全总的要求
21、是: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规程”和铁路总公司颁发的“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现就各工序施工提出安全规定如下: 4.5.1洞内各作业班组要有安全员跟班作业,在项目部安全总监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洞内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5.2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优化具体施工方案。隧道开挖后要马上按照设计喷锚支护到位、二次衬砌距掌子面不得超过规范距离。 4.5.3建立配套的监测系统。以隧道围岩变形等加强监控量测工作,做到项项、段段有记录、有分析、有结论、有专人管理。始终把安全置于受控状态。 4.5.4加强检查。重点检查爆破后掌子面及未衬砌地段有无危石;观察围岩情况,防止大变形发生。支护地段的锚
22、杆是否被拉断;喷射砼是否产生裂隙剥离和剪切破坏;隧道是否有底鼓现象等。还应注意围岩的稳定性,当围岩变形无明显减缓或喷射砼层产生较大剪切破坏,应停止开挖,及时探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4.5.5重视洞口段施工。必须详细掌握洞口附近地形、水文地质、环境等,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组织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论证施工方案,一旦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单位即坚决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4.5.6锚杆施工。要严格按设计打眼,保证设计长度、锚固力,防止锚杆脱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锚杆的抗拨力。 4.5.7喷射砼。在喷射前,要注意清理危石,同时要有专人仔细检查管路、接头等,防止喷射时因软管损坏、接
23、头断开等引起事故。 4.5.8针对地域特点,加强对隧道通风,加强可能发生的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按相关规定监测与施工,搞好通风降尘。 4.5.9在洞内适当位置安装报警器,以备急需。 4.5.10洞内拆装台车、风机,移动大型机具等项施工,要有专门警戒人员,并在两端设置警示标志, 示意车辆、行人避让。在确认不对车辆、行人构成安全威胁时,方能施工。 4.5.11洞内衬砌台车要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4.5.11.1必须设安全网、防护栏。 4.5.11.2衬砌台车上的步板必须排放整齐,绑扎牢固,间隔缝隙不得超过5公分。尽量避免探头板。 4.5.11.3经过衬砌台车的输电线路必须进行安全防护,并挂在矮边墙
24、上。严禁施工砸坏电线或者使输电线路掉落在水沟内。 4.5.11.4防水板台车必须配备至少四个灭火器。 4.5.12洞内钢筋焊接必须在防水板之间用铁板隔离。并在焊机旁配备灭火器。 4.5.13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工区根据施工特点制订出具体的安全保证措施。 4.6洞内电线路进洞安全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书要求进行线路的选择布置使用,施工中加强维护,确保安全。 4.6.1洞内400/230v供电线路,成洞段必须采用绝缘线架设成固定线路。 洞内电线路宜架设在风水管路相对的一侧沿洞壁敷设,悬挂高度距人行地面,400v以下2.5m;10kv的3.5m。 4.6.2通电的电缆不得盘绕堆放,以免过热发生短
25、路和增加线路压降。 4.6.3洞内用电机具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的安全用电规定。 4.6.4线路及接头不允许有裸露。过电保护装置不得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4.6.5电工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靴。 4.6.6一切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都必须进行妥善的接地。并按要求定期测量其电阻值(一般5个月左右)。 4.6.8洞内照明按设计要求安装。 4.6.9用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方式,并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系统(总柜、屏、分配电箱、设备开关箱)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在总柜或分配电箱上安装一块漏电开关,开关箱里必须装一个和设备容量相匹配的漏
26、电保护器,即所谓两级漏电保护)。 4.6.10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标志、警示标志。标识牌本着整齐协调、醒目美观、悬挂牢固安装。 4.7路基、桥涵施工安全 4.7.1明挖基础必须按放坡支护开挖,严格遵守“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先降水或在排桩外围施工隔水帷幕后再开挖基坑。 4.7.2明挖基坑在降、排水过程中,当出现大量涌砂、涌水、坑壁坍塌等情况时,应停止抽水,采取加固措施。 4.7.3挖孔桩(挖井)。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m以上,并设防护拦,夜间作业时应悬挂示警红灯,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挂好安全绳,孔口必须有专人看守,随时与
27、孔内人员保持联系,并随时注意护壁变化及孔底施工情况,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出。绞车、绞绳、吊斗、卷扬机等机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起吊设备必须有限位器和防脱钩装置,孔内照明采用低压行灯。当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应随挖随护,每一循环进尺不得超过1m,开挖后必须随即施作钢筋混凝土护壁,护壁经验收合格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继续下挖。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得堆在孔口周围。 4.7.4钻孔桩施工。钻机的施工场地及走行道路平坦坚实,满足钻机正常工作和移动的要求,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深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 4.7.5钢筋。钢筋笼吊装前,应采取
28、措施防止其产生过大变形,钢筋笼孔口连接时,孔内钢筋应固定牢靠,钢筋连接人员与起重操作人员应协调一致。 4.7.6水下混凝土。水下浇筑混凝土时,应搭设浇筑工作平台,并设口防护,确保施工操作人员安全,拆卸导管时,应在导管完全松开后,方可起吊移开;采用人工抬运导管时,应有防滑措施。 4.7.7施工脚手架。脚手架搭设前应进行受力检算,脚手架的地基应坚实,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四周排水应通畅。当脚手架搭设较高或风力较大时,应增设缆风绳并锚固牢靠,必要时与桥墩拉接。搭拆脚手架时,施工区域应设警戒标志,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或悬挂在塔吊设备上。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松动或拆除任何
29、受力杆件,作业平台上不得超载,四周设安全网,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 4.7.8墩台。大块模板支撑系统应经检算,并有一定的安全储备。模板采用分段连接整体吊装时,应连接牢固,起吊安装过程中,应拴溜绳,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模板拆除应遵循“自上而下、分节分块、先挂后拆”的原则进行。 4.7.9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绝缘导线,应采用电杆设横担和绝缘子,埋杆架设应牢固、安全可靠,不准在架空线正下方搭设作业棚和建造生活设施等。1千伏以下架空线路横跨行车便道时线路最低点与路面不小于4m,并设限高标示,脚手架的外侧边与10千伏架空线最小距离6m。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 被吊物边缘与10千伏架空线边缘
30、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必须采用开关箱并装容量匹配的漏电开关,新用电线或电缆必须有规范架设或敷设,开关箱与防控用电设备不宜超过五米。施工现场照明宜采用漏电开关控制,墩台脚手架照明线路必须采用橡套电缆并分段固定,必须采用容量匹配的漏电开关控制,照明灯具必须用绝缘竹、木杆(不少于0.3m)绑扎在铁件上,场地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3m。 4.7.10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标志、警示标志。标识牌本着整齐协调、醒目美观、悬挂牢固安装。 4.8运输安全 4.8.1执行任务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保证状况良好,严禁带故障行车。 4.8.2执行任务时,要随身携带有关证件,遵
31、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强行超车、抢道和无证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8.3汽车进洞装碴,要服从现场值班人员调度,严格遵守行车信号。严格按作业段、非作业段和成洞段分别限速行驶,并严格保持间隔距离及鸣笛等有关规定。 4.8.4工程车弃碴完毕后,必须将翻斗落下,方可上路。 4.8.5施工用电、机械作业严格执行各自的操作规程。 4.9行政管理 4.9.1要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不准放火烧荒,严禁用电炉做饭。雷雨季节,要防雷击。 4.9.2夏季严禁下河洗澡,洪水季节教育职工注意防洪。 4.9.3加强食品卫生和水源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4.9.4要教育职工安全用电,室内布线要有专人管理
32、,不能个人随意安装电器设备,室外电线要注意防腐、防碰损,不准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4.9.5冬季取暖,要防止煤气中毒。 4.9.6要严格执行“职工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严防其它各类事故发生。 4.9.7要做好民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把民工视同职工一样管理。 4.10施工现场与交通、航运等相互干扰地段,应按有关部门要求,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如栏杆、标牌、灯光、信号等,并有人负责管理。 4.11油库管理按照有关部门行业安全保护标准执行。5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5.1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5.2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
33、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施工作业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34、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5.3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5.4天窗和慢行的规定 5.4.1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5.4.2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
35、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 针对施工需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5.5施工等级的划分 5.5.1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
36、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级施工 除级、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5.6施工组织领导 5.6.1为加强营业线施工成立领导小组,其职责: (1)、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
37、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3)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4)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 5.6.2施工现场要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
38、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5.7施工计划审批权限 5.7.1营业线施工实行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5.7.2铁路总公司审批的施工计划 (1)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2)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3)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 (4)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5)变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6)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 (7)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80分钟及以
39、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240分钟及以上的施工。(8)因特殊原因,繁忙干线慢行处所超过第7条的规定时。繁忙干线施工慢行区段划分见附件2(成铁运2021年80号文)。铁路总公司审批的施工计划,应明确施工项目、时间、地点、工作量概况、跨局运输调整措施,并提出相关要求。 5.7.3铁路总公司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以外的施工及维修天窗,全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 5.7.4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维修天窗作业计划的编制。对运输影响较小的正线、到发线以外的施工管理权限,由铁路局界定。 5.7.5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
40、究施工单位责任。 5.8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5.8.1施工方案编制后,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5.8.2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 全协议。施工
41、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不予审批施工方案,严禁施工。 5.8.3施工方案由主管业务处负责审查,初步确定施工等级,、级施工分别报、级施工领导小组审定,级施工由有关业务处共同审定。 5.
42、9施工计划的编制 5.9.1施工计划分为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负责全路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计划的编制,审批繁忙干线、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和繁忙干线及干线分界口施工停运计划;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组织编制本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铁路局调度所负责编制施工日计划,繁忙干线部管施工日计划须由铁路局调度所报运输局调度部审核。 5.9.2铁路局运输处于上年12月组织有关业务处编制铁路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各业务处应提前提出部门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包括:站场、线路、桥隧、信联闭、接触网等行车设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等主要施工。在此基础上,铁路总
43、公司运输局组织有关铁路局于每年1月召开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协调会,协调铁路局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 5.9.3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编制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各业务处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汇总,由主管处长批准后,于11日前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 (2)运输处每月组织相关业务处和主要施工单位审查编制月度施工计划,主要内容报主管运输副局长决定。月度施工计划经主管副局长批准后,以铁路局文件下发各站段和有关施工单位。 (3)第5条规定的双线车站电务为主、工务
44、综合利用的每月每站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设备检修封锁时间,分站别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或在运行图文件中公布)。 (4)超出维修天窗时间的区间装卸路料计划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有关业务处提前3日向调度所提出计划,由调度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抢险区间装卸路料由 调度所及时安排。 5.9.4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负责审批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计划,审批程序如下: (1)每月13日前,铁路局运输处与相关处室及施工单位协调编制次月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申请计划,以及其他部管施工项目申请计划,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
45、后,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经铁路总公司施工计划管理系统、其余以文电形式上报运输局调度部,同时抄送运输局相关专业部门。 对于繁忙干线和干线以外的其他线路影响跨局运输的施工,施工计划可由施工铁路局与相邻铁路局商定后报铁路总公司备案。 (2)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每月17日左右召开月度施工计划审查会,由运输局调度部主任(副主任)组织,运输局调度、基础、装备部负责人参加。审查研究确定次月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3)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计划,报铁路总公司总调度长批准后,于每月20日前以铁路总公司文件形式下达有关铁路局,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5.9.5铁路局调
46、度所负责铁路局施工日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计划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申请。 (2)级施工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铁路局调度所于施工前2日15:00前将施工计划申报运输局调度处,运输局调度处根据铁路总公司繁忙干线月度施工计划和批准的施工文电进行审核后,于施工前2日18:00前反馈相关铁路局调度所。 (3)编制施工日计划应以月度施工计划为依据,施工调度室应将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计划与月度施工计划(临时施工与批复文电)进行核对,编制施工日计划,经铁路局运输处主管副处长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