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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考试题免费下载6篇司法考试考试题免费下载6篇 第1篇 司法考试报名网上过期怎么办,还能报吗?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是不能不报的。 北奥公司与西辰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合同约定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西辰公司将房屋交付给北奥公司后,北奥公司认为房屋质量存在瑕疵拒绝付款,随后北奥公司将房屋转租于南博公司。西辰公司向A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南博公司要参加仲裁,必须与北奥公司和西辰公司达成仲裁协议B仲裁机构应在征得西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南博公司追加为当事人C南博公司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
2、出决定D仲裁机构可依职权追加南博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仲裁正确答案:AA。 某甲(男,未婚)不知某乙(女)已有配偶,偏信某乙未婚的谎言,与其结婚。对甲、乙:( )A以重婚罪论处B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重婚罪C甲、乙均不构成犯罪D甲行政处分,乙以重婚罪论处正确答案:B重婚罪的主观要件本题中某甲不知某乙已有配偶,而与之成婚,不构成重婚罪,某乙是有配偶而与他人重婚,构成重婚罪。 根据我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些事项作出规定A.为执行法律需要的事项B.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C.关于人民法院组织的事项D.关于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事项正确答案:A,BA.为执行法律需要的事项B.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
3、事项 丙某和丁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B构成刑讯逼供罪的共犯C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共犯D构成虐待被监管人员的共犯正确答案:A共犯的认定题中甲某作为监管人员指使丙、丁抽打乙某致乙重伤,丙、丁并非出自本意故不能认为破坏监管秩序罪,甲作为主犯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丙、丁二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本题中甲某乃监狱监管人员不是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予农业环境保护的措施?A防治土地沙化、盐溃化、贫瘠化、沼泽化B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桔竭C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D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正确答案:ABCD考点农业环境保护解析环境保护法
4、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选项ABCD均符合本条的规定。全部正确。司法考试考试题免费下载6篇 第2篇 下列情况中票据持有人可以取得票据权利的是:( )A甲公司与张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张某为收款人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张某将汇票赠与王某,张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B赵某拾得一张支票C陈某偷得一张支票D李某因病死亡,李某之子继承一张以李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正确答案
5、:D根据票据法第1011条的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的规定,持票人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票据债务人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选项中,张某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取得票据权利,王某系赠与所得票据,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张某,所以王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所以BC选项
6、不正确。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正确答案:ABD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C协议管辖不可以变更级别管辖D涉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正确答案:B 湖
7、南某村周某一家六口(周某、周某之夫杨某、大儿子、二儿子,女儿,小儿子),除周某留守家中,小儿子(19岁)在家看电视不愿外出,其余四人都在广东经商或者求学,在人大代表选举那天周某全家除了大儿子(28岁)寄回书面委托书外都口头委托周某参加投票,周某在向选举委员会里的刘某打了声招呼,仅口头说了一句“我代全家共六人投票”,掏出口袋里的委托书,再无后话,刘某说了声“嗯”,于是周某便代表全家投了六张选票支持候选人孙某,另外自己又加投一张选票支持郑某。对于周某的投票,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是哪几项?A、杨某、女儿的选票都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B、周某、大儿子、小儿子的选票都是合法有效的C、周某、大儿子的选票合法地行
8、使了自己的选举权D、小儿子的选票不符合法定程序,是因为周某不可以受三人以上的委托D、小儿子的选票不符合法定程序,是因为周某不可以受三人以上的委托周某、大儿子的选票合法地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支付令。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
9、丙银行对外付款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正确答案:B考点信用证止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本题中由于指定行已经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因此即使确实存在诈欺,我国法院也不能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B项正确,AC两项错误。丁银行与甲公司均为中国境内企业,二者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中国法,
10、而不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D选项错误。 李逵在武松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武松不知李逵的身份和去向。李逵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武松以李逵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武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是自助行为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C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D是侵权行为正确答案:A考点自助行为解析自助行为是相对于公力救济而言的一种私力救济行为,其特征是权利人依靠私人而不是国家的力量保护或实现自己的权利。自助行为允许权利人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援助的情况下,为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强力对他人的人身自由加以拘束或对他人财产施以扣押、毁损而不承担赔偿责任。BC适用合同之债,不适用
11、本案,D不正确,因为李逵吃饭未付饭费,武松在其未交清饭费前拒绝返还其衣物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保护行为,符合自助的定义,不是一种侵权行为。故A正确。司法考试考试题免费下载6篇 第3篇 列宁说:“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下列关于法律与民主政治,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民主政治的特征包括国民具有平等的基本法律地位B在专制独裁的政治国家中,政府只是直接统治者,而不是终究统治者C民主总是同公民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相连D在民主政府中,公民可以选择不受政府的合法统治正确答案:AC略 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
12、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0 分 :暂无正确答案:暂无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
13、会副会长B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选项A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甲市中级法院与乙县法院是不同的法院,且陈法官也没有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工作发表意见,其叮嘱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选项B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简称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同)第十四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本项中,钱法官就本院在审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发表意见,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选项C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一)规定,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
14、作、授课等活动。选项D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第八十二条规定,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一)确需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的,及时报告并由所在法院按照法官管理权限审批;(二)不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三)不接受有违清正廉洁要求的吃请、礼品和礼金。本项中,朱院长可以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甲有旧自行车一辆闲置,于是委托某二手商店出售。甲与二手商店的法律关系属于:( )A行纪合同B代理合同C居间合同D委托合同正确答案:A考点行纪合同解析根据民法的基本原理。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有以下特征:(1)行
15、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 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符合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因此选择A项。 (二)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95在本案中,由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是:A王某B朱某C李某D周某正确答案:AB 司法考试报名户籍你好,请把问题补充完整
16、 司法考试考试题免费下载6篇 第4篇 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有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具有丙国国籍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正确答案:A 司法考试报名方法有那些报名方
17、式、时间与地点。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限确定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向社会公告。2022年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成都市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选择在上述地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有关报名和考试事宜按照
18、上述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正确答案:D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在其他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中已被确认,当事人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给当事人提供再次获得司法救济的机会B如果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
19、法与否在其他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中已被确认,当事人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只有在其他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中已被确认,当事人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才不予受理D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只有在其他生效的行政判决中已被确认,当事人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才不予受理正确答案:D如果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在其他生效的民事或刑事判决中已被确认的,当事人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如果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已在其他生效的行政判决中被确认的,当事人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如果受理将出现不一致的判决而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况发生。注意民事、刑
20、事判决与行政判决的区别。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人员与委托人的下列约定,哪些为证券法所禁止?()A.受托人随时提供对指定股票的分析预测,并按委托人指示买进或卖出B.受托人优先获取委托人将要公开的经营信息,并用于对其他客户的咨询服务C.受托人从委托人依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得利润中提取10%作为奖金D.受托人对于委托人根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ABC受托人随时提供对指定股票的分析预测,并按委托人指示买进或卖出受托人优先获取委托人将要公开的经营信息,并用于对其他客户的咨询服务受托人从委托人依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得利润中提取10作为奖金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小食品店,
21、并依法登记取得了字号。因该合伙组织分别与A、B、C三公司纠纷的诉讼全部败诉而进入到执行程序。在执行中,该合伙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A、B、C三公司的债务。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追加甲、乙、丙为被执行人B就合伙组织的财产依A、B、C三公司申请执行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C应当按A、B、C三公司的债权比例进行清偿D应当告知A、B、C三公司申请该合伙组织破产,按破产程序清偿正确答案:A司法考试考试题免费下载6篇 第5篇 下列选项中,属于想象竞合犯的犯罪行为有:( )A杨某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B钱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的电线C王某盗掘古墓葬时为防犯罪行为暴露又毁坏盗掘的文物D赵某为了杀害李某便放火烧
22、了李某的房屋,李某被烧死的同时房屋被毁正确答案:CDC选项中,王某盗窃的是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用电线,必然涉及公共安全,而且该电线是铁路交通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王某的行为触犯了盗窃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属想象竞合。D选项中,赵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故意杀人罪,还触犯了放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B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C税收优先于纳税义务人的债权人的债权D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否则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23、正确答案:C税收征收管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D正确。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A正确,税收只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C错误。第48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
24、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正确。 三毛骑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当时没有感觉到身体受伤。经协商,肇事司机赔偿了自行车损失300元。两年后,三毛经常感到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后遗症,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三毛为此住院1个月并花费医疗费3000元。三毛出院后找到肇事司机要求赔偿,司机不同意,三毛于是诉至法院。下列说正确的是:( )A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B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
25、未过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正确答案:C依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确诊之日起计算。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正确答案:D 张律师在为甲代理过程中,下
26、列哪些行为是正确的( )A张律师代理案件后因一些专利方面的问题,由联想律师事务所邀请了在专利法律问题方面颇有经验的希望律师事务所协助办案,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各自承担B张律师在收取甲的代理费后,为甲开出了一张其本人的收款凭据C张律师告诉甲法律规定因商标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最高赔偿额不会超过50万元。但甲坚持要求赔偿100万,张律师拒绝继续为其代理D张律师在收取了甲的代理费用后,又要求甲报销案件代理过程中的交通费和资料复印费正确答案:CD律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4条第2款明确规定,如因专业问题须邀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办案时,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前者承担并告
27、知委托人。而本题中的A项却约定法律后果各自承担,显然是错误的。B选项中张律师私自收取费用后向当事人出具私人的收款凭据是不符合规定的,当事人的代理费用应直接交至律师事务所。本答案可参考98条的规定。C选项是正确的,当事人坚持,代理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目标时,代理律师可拒绝为其辩护或代理。参考第110条规定。D选项也是正确的,交通费和资料复印费是由当事人另行支付的。 顺发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顺发公司应至迟于2022年10月10日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2022年9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房地产
28、市场采取观望态度,2022年12月,顺发公司以缺乏资金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恒顺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政府可以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但应给予相应补偿B市人民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C恒顺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必须取得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D恒顺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必须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正确答案:BCD考点:建设用地使用权讲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
29、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本题中,已经期满超过两年,市政府可以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B 选项正确,当选。第18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C、D 选项正确,当选。司法考试考试题免费下载6篇 第6篇 在讨论法的
30、起源、法的历史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甲、乙、丙各抒己见。甲认为: 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本原因足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 2在古罗马学者西塞罗看来,人定法源于自然法。乙认为: 1法的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圈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继承对象则主要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 2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将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阿认为: 1与原始社会规范的适用相比较,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的;2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下列选项何者为正确?( )。A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2B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
31、点1C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1D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2正确答案:AD考点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解析关于法的起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斗争,才产生了法,因此,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的观点是正确的。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法律是从自然产生的,自然法来自神的理性,人定法源自自然法,甲的第二种说法也正确。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
32、分,它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选项A、D正确。 人民法院在审理某贪污案件时,公诉人要求出示新的证据,辩护人乙反对说:“公诉人要提交的新证据并不在证据目录中,不能出示”。则人民法院的以下做法中,法律允许的有:( )。A以该新证据的出示没有必要为由拒绝公诉人的要求B以辩护人不同意为由拒绝公诉人的要求C允许公诉人出示新证据,但在辩护人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以没有必要为由予以拒绝D允许公诉人出示新证据,在辩护人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宣布休庭正确答案:ACD高法解释第155条规定:“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如
33、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可以准许出示。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可以宣布休庭,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作必要准备的时间。确定的时间期满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由此可见。是否同意公诉人出示新证据以及是否休庭给辩护人一定的准备时间,均属于人民法院自由裁量的事情。但是是否同意公诉人要求的标准在于出示证据有无必要性,所以A、C、D的说法都正确但B的说法是错误的。 关于甲上诉请求解除与丙的租赁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直接判决B二审法院直接裁定发回重审C二审法院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D甲在上诉中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请求,须经乙同意正确答案:CD A公司是甲国的公
34、司,B公司是中国广州的一家公司,主要生产烟花爆竹。B公司在2022年向A公司出口了一批烟花爆竹。后来,甲国公民C在使用B公司生产的烟花时,由于烟花突然改变方向,致使C左眼被炸伤。C在甲国法院以8公司为被告提出侵权之诉,要求8公司赔偿其损失若干元。甲国法院受理了该案件,最后判决8公司败诉,向C赔偿损失若干元。因为8公司在甲国既没有代理机构,也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以C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项判决,但由于甲国和中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存在。那么,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对甲国法院作出的判决作程序上的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执行B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当事人通过外交途径
35、解决C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当事人可向中国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该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D不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但重新受理案件,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正确答案:C考点司法协助 答案及解析 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0263条的规定,关于司法协助的根据和范围,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的基础上相互请求进行司法协助,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和外国仲裁裁决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由于甲国和中国既没有缔结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存在。故甲国法院的判决无法在中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应予驳回,解决的唯一方法是该当事人向中国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6、,由该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企业所得中不属于“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C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D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正确答案:B企业所得税的免征、减征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故ABD均为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B项属于第26条规
37、定的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故B项为本题答案。 一消费者在甲省鞋类产品展销会上购买了乙厂生产的一双皮鞋,穿了不到一个星期,鞋底就脱胶不能再穿,找乙厂解决,乙厂与该消费者未能达成协议,两天后展销会结束。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只能向乙厂提出赔偿B只能向展销会举办者提出赔偿C只能在向厂家提出赔偿后才能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提出赔偿D既可以向厂家提出赔偿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提出赔偿正确答案:D考点经营者的赔偿义务 答案及解析D。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据此条可知,D项为正确答案,注意这里的销售者指的就是乙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