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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西 安 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目录目录第一章 总则1一、规划调整目的1二、规划调整任务1三、规划调整依据2四、规划调整原则4五、规划调整范围5六、规划期限6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7第一节 区域概况7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9第三节 本轮规划中期评估11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16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19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9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19第三节 土地利用控制指标20
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3第一节 农用地23第二节 建设用地23第三节 其他土地25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6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26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29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34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8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38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38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39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40第五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0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2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42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43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43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44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46第一节 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46第二节 节约集约用地47第三节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50第四节
3、 土地整治规划54第九章 镇(街道)主要用地调控56第一节 镇(街道)土地利用方向56第二节 镇(街道)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解方案57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59第一节 交通项目59第二节 水利项目59第三节 电力项目59第四节 旅游项目60第五节 环保项目60第六节 其他项目60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1第一节 自上而下完成两级调整工作61第二节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61第三节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61第四节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62第五节 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62第六节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63第十二章 附则64附表65附表1 阎良区规划目标指标表65附表2 阎良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66附表3 阎良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67附表4 阎良区各镇(街道)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68附表5 阎良区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69附表6 阎良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70附表7 阎良区各镇(街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73附表8 阎良区各镇(街道)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75附表9 阎良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76附表10 阎良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面积表77IV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调整目的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区域城乡用地
5、结构和布局;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确保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二、规划调整任务(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开展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轮规划)中期评估;对耕地减少过多、建设用地增加过快情况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分析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促进区域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等措施对土地规划实施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明确国土资源开发利
6、用承载力和方向。(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重点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两减”指标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一增”指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调整,坚持量质并重,确保把优质耕地优先保护起来;建设用地的调整一是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二是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通过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遵循耕地保护优先、量质并重,按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进行调整;建设用地调整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衔接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等规划,合理安排“三生”空间;兼顾城乡统筹发
7、展和新农村建设,结合土地综合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村人口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新兴产业等用地,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用地。(四)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结合调整完善工作,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积极探索完善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执行不力等问题。三、规划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修订);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
8、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修订)。(二)政策文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3、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4、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6、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7、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8、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9、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9、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73号。(三)技术标准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5、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四)基础资料1、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2、西安市阎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10、规划纲要;3、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4、西安市阎良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5、阎良区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6、阎良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7、阎良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2014年);8、阎良区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2013年);9、阎良区统计年鉴(2014年);10、阎良区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及行业发展规划。四、规划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本轮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不变,深入实施本轮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本轮规划,合理调
11、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省级“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
12、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问题。(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交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五、规划调整范围本次调整完善的范围与阎良区最新认定的行政辖区保持一致,辖凤凰路、新华路、振兴、新兴、北屯5个街道和武屯、关山2个镇,共80个村民委员会。土地总面积244.55平方公里。六、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70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
13、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 区域概况一、地理位置阎良区地处关中平原中部,位于西安市东北部,距市中心和咸阳国际机场均为50公里。东与渭南市临渭区相邻,南以清河为界与临潼区毗邻,西接三原县,北部通过东西走向的荆山塬与富平县相接。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90854-1092537,北纬343500-344437之间,东西长25.6公里,南北宽12.4公里,土地总面积244.55平方公里,占西安市土地总面积的2.43%。二、自然条件(一)地形地貌全区地势由北向南呈梯状降低,海拔在351.7-483.2米之间,地貌类型主要有黄土台塬和渭河冲积平原。渭河
14、冲积平原面积234.2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95.78%;黄土台塬分布于北部,面积约10.3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4.22%。(二)气候全区位于中纬度内陆地带,属大陆性温带半干旱、半湿润气候区。气温季变化比较明显,呈春暖、夏热、秋凉、冬寒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3.6。年平均降水量624.9毫米,年日照时间2026.8小时,年无霜期235天。(三)水文全区境内有石川河和清河两条河流,均为过境水,平均年提供地表水资源4709万立方米,可开发利用量只占6.0%左右。全区地下潜水主要储存形式为孔隙水。(四)土壤自然土壤属褐土,全区土壤主要为垆土、黄土性土、潮土、淤土等9个土类,5个亚类,9个土属,2
15、6个土种。黄土台塬主要分布着黄土性土;冲积平原分布着灰垆土;石川河河谷分布有淤土,以河心向两岸依次呈规律性地分布着淤砂土、淤绵土、淤善土。三、经济社会条件(一)人口2014年末,常住人口28.53万人,自然增长率5.62,城镇化率56.71%。全区总户数7.93万,户籍人口26.26万,其中非农业人口9.00万人。(二)经济全区生产总值194.7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0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13.1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7.55亿元,比重分别为12:58:30。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44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1.2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26亿元,城镇居
16、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007元。(三)区位交通阎良区是驰名的“飞机城”,是西安市重点发展“四区一港两基地”中的航空工业基地。主要公路有西(安)禹(门口)高速、关中环线(S107)及咸(阳)铜(川)、西(安)韩(城)铁路。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全区农用地1719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30%;建设用地6895.0公顷,占28.19%;其他土地368.3公顷,占1.51%。(一)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15545.7公顷,占农用地的90.42%;园地660.3公顷,占3.84%;林地83.5公顷,占0.49%;其他农用地902.0公顷,占5.25%
17、。(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6142.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9.10%,其中城镇用地3220.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52.43%;农村居民点用地2652.0公顷,占43.17%;采矿用地270.4公顷,占4.40%。交通水利用地581.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3%,其中铁路用地58.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10.09%;公路用地505.8公顷,占86.99%;管道运输用地0.3公顷,占0.05%;水库水面7.1公顷,占1.22%;水工建筑用地9.6公顷,占1.65%。其他建设用地170.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47%,均为特殊用地。(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水域253.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
18、的68.80%;自然保留地114.9公顷,占31.20%。(详见附表2 阎良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匮乏2014年末全区土地利用率达到98.49%,高于灞桥区土地利用率94.97%和未央区土地利用率94.53%;土地垦殖率65.33%,高于灞桥区土地垦殖率29.16%和未央区土地垦殖率25.42%。自然保留地面积114.9公顷,主要分布在石川河、清河及沿岸周边,具备可开发利用条件的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二)耕地质量优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占全区土地总面积95.78%的渭河冲积平原,土壤肥沃,土层深厚,光、热、水资源条件组合较好。依据阎良区耕地质量等别
19、年度更新评价成果(2013年),耕地国家自然质量等中四、五、六、七等耕地分别为2231.9公顷、5365.9公顷、4863.3公顷、3034.5公顷,合计占耕地面积的99.68%;渠井双灌,耕地质量较好的水浇地占耕地面积的99.70%,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三)建设用地需求不断攀升,比重增长迅速2006-2014年以来的9年间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1407.9公顷,年均增加156.4公顷。建设用地比重由2005年的22.44%增长到2014年的28.19%,增加了5.75个百分点。“十三五”规划是阎良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一些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落户,城镇化和快速的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产生一
20、定需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还将持续增加。第三节 本轮规划中期评估一、本轮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一)耕地保有量2014年耕地15546.0公顷,与本轮规划2020年14300.0公顷相比,超出1246.0公顷,较好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713.0公顷,本轮规划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713.0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三)建设用地规模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6895.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6143.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3491.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752.0公顷,本轮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8583.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73
21、04.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5858.0公项,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279.0公顷,分别比本轮规划目标少1688.0公顷、1161.0公顷、2367.0公顷和527.0公顷,均未突破本轮规划目标。(四)建设用地增量规模2006-2014年,全区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为1008.0公顷、1008.0公顷、877.0公顷,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为3534.0公顷、3524.0公顷和2903.0公顷,分别剩余2526.0公顷、2516.0公顷、202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占用
22、耕地规模均未突破本轮规划目标。(五)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规划期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311.0公顷,2006-2014年,全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35.0公顷,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完成11.25%。(六)效率指标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目标为115平方米,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388平方米,超出规划控制指标273平方米。二、本轮规划实施情况(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情况本轮规划修改5次,涉及面积47.9公顷,其中县级修改方案2次、镇级规划修改方案3次,均已经审批通过。(二)增减挂钩实施情况到2014年,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村民意
23、愿、资金筹措等情况,2010-2014年已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补充耕地面积35.4公顷,进度缓慢。2011年,省国土资源厅共批准阎良增减挂项目2个,申请周转指标95.6公顷,规划拆旧规模101.6公顷,至2014年底,共使用周转指标35.2公顷,其中城区使用17.1公顷,关山镇使用18.1公顷;已完成拆旧规模66.7公顷。(四)违法用地及处理情况2010-2014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共查处案件29宗,收缴罚款96.90万元,落实党政纪处分29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8宗。(五)建设用地“批而未用”情况2010-2014年省政府批准阎良农转用土地1303.08公顷,其中批而未供26.2公顷;批而未建2
24、60.2公顷。(六)规划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期间,全区严格按照本轮规划加快推进能源、交通、电力和工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促进区域投资发展条件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总量的增长。阎良区能源、发电和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总体良好,先后完成69个重点建设项目,总规模为362.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85.3公顷,占用耕地265.1公顷。三、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不断加大2006-2014年,全区耕地减少906.7公顷,年均减少100.7公顷;全区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1.78%,并多划了除重点线型工程、民生项目、基础设施以外项目的用地需求,同时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25、除过水域外其他土地中自然保留地仅11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0.47%,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压力逐年加大。(二)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难落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安排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农村居民点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等项目,通过复垦,腾退现状建设用地,提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虽然项目拟定初期均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但项目实施中仍存在不确定因素造成土地复垦整理任务无法完成。主要原因是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需大量资金的投入,资金来源存在困难;其次,纳入复垦的农村居民点,村民意愿发生改变、拆迁工作难以推进,如: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12月8日批准的关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拆旧复垦
26、地块经多次调整,历时6年,于2016年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因此,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不强,增大了建设用地指标存在期末超标的可能性。(三)相关规划与本轮规划的建设用地布局存在空间差异由于各相关行业规划编制的基期和规划期限不统一,本轮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发展空间不可避免地与城市规划及各行业用地需求出现偏差;特殊区域用地管制缺乏弹性;列入规划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线性工程,因设计方案优化导致实际用地与规划安排用地产生偏移,往往不符合土地规划,甚至涉及基本农田。相关行业规划与土地规划难以有效衔接,建设用地布局存在空间差异。四、规划实施主要成效(一)经济效益通过本轮规划的管控和引导,全区土地产出率水
27、平逐步提高,经济发展快速。2005-2014年,全区GDP从2005年的39.30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194.72亿元,年均增长8.87%;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78.12万元/公顷提高到2014年的282.42万元/公顷,年均提高8.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2005年的22.21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37.95亿元,年均增长10.0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的3806元增加到2014年的17262元,年均增长8.62%。(二)社会效益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原则,任务得到落实。粮食蔬菜产量由2005年的45.77万吨提高到2014年的84.30万吨,2005-201
28、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未低于12713.0公顷,稳步提升全区居民基本生活水平。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333.0公顷,中低产田改造1000.0公顷,耕地质量平均水平得到提升。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1407.9公顷,合理地安排了省、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城乡建设对土地的合理需求:依托航空产业优势,中航航空城展示中心、中航科技博览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了航空工业、航空旅游的发展;城北集中供热中心、西飞一中、一四一医院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区民生问题;关山镇环城南路、西咸二级路、城际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全区的基础交通服务水平。(三)生态效益本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区以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
29、级生态区创建为抓手,对断流多年、垃圾成山的石川河进行综合治理,引入生态补水,形成湿地景观水面46.7公顷;关闭全部北塬砖厂,绿化塬体233.3公顷,构建“两河一塬”生态屏障和景观带;建成12个城市生态广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8平方米。五、本轮规划评价结论阎良区本轮规划实施过程中引导和控制作用明显,执行到位。规划实施期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执行良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所提高;水域等生态用地变化符合规划进展要求;规划修改、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库更新等按规定开展,总体实现了规划预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由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较重
30、,基本农田保护率高、镇(街道)间规划指标使用不均衡以及重点区块规划空间考虑不足,随着阎良区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区域的调整,基础设施、工业、城镇、旅游的重新规划布局,阎良区本轮规划的实施出现了诸多不适应的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需要重新调配,阎良区土地供需矛盾日愈加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势在必行。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一、国家政策对规划调整提出新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部门深
31、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在研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也要求:“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要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尽快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对规划调整提出新目标阎良区“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特征更加明显,丝绸之路经济带航空产业中心地位更加凸显,中国航空文化旅游目的地规模初现,中国航空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本轮规划实施期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
32、保护任务等规划指标都执行良好,总体实现了规划预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但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管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二次土地调查查明的耕地、建设用地等状况与规划编制时发生了较大变化,本轮规划与客观实际、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同时也面临许多新要求、新挑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三、生态文明建设为规划调整指明新方向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国土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空间载体和构成要素,要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分步推进,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国家要求在本次调整
33、完善工作中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城镇体系、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衔接,认真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各项建设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严格保护河流、湖泊、山峦、草原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合理安排生态退耕,保障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用地。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依据阎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34、,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特征更加明显,丝绸之路经济带航空产业中心地位更加凸显,中国航空文化旅游目的地规模初现,中国航空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80亿元,年均增长8.1%;三次产业持续优化比例达到10:50:40。地方财政收入18.6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4.24亿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5.65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1100元,农村居民可支配人均收入21200元,全区常住人口达到3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0%。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目标为:“坚守耕地红线,确保量质并重;实施生态优先,巩固生态格局;推进三线划定,加强空间管护;落实节约集约,保障经济发展”
35、。一、坚守耕地红线,确保量质并重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优化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保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实施生态优先,巩固生态格局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合理配置各类用地,科学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三、推进三线划定,加强空间管控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镇)开发边界等“三
36、线”,建立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建设用地三大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控。四、落实节约集约,保障经济发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合理安排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镇、重点镇用地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第三节 土地利用控制指标一、总量指标(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到2020年末,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54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380.0公顷。(二)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
37、控制在7628.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526.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60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2.0公顷以内。(三)园地、林地规模到2020年末,园地规模不低于4562.0公顷,林地规模不低于83.0公顷。二、增量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末,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42.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1008.0公顷,2015-2020年控制在834.0公顷以内(其中减量规划新增控制在101.0公顷以内)。到2020年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784.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1
38、008.0公顷,2015-2020年控制在776.0公顷以内。到2020年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551.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877.0公顷,2015-2020年控制在674.0公顷以内。(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到2020年末,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551.0公顷,2006-2014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877.0公顷,2015-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674.0公顷。到2020年末,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63.0公顷,其中2006-2014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35.0公顷,2015-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为28.0公顷。三、效率
39、指标到2020年末,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15平方米内。四、预留指标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628.0公顷以内,调整完善落实建设用地规模7560.5公顷,预留指标67.5公顷,其中:阎良区本部预留指标34.2公顷,阎良航空基地预留33.3公顷。规划预留指标主要用于规划期内需要实施但目前难以定位的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环保、防灾救灾、社会公益、新农村、农业设施、阎富板块合作化、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及其他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规定的建设项目。(详见附表1阎良区规划目标指标表)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
40、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2014年农用地17191.5公顷,2020年调整为16513.0公顷,净减少67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70.30%调整为67.52%。一、耕地耕地由15545.7公顷调整为11002.8公顷,净减少4542.9公顷,占农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90.42%调整为2020年的66.64%。二、园地园地由660.3公顷调整为4563.6公顷,净增加3903.3公顷,占农用地的比例由3.84%调整为27.64%。三、林地林地由83.5公顷调整为84.9公顷,净增加1.4公顷,占农用地的比例由0.49%调整为0.51%。四、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由902.0公顷调整为861
41、.7公顷,净减少40.3公顷,占农用地的比例由5.25%调整为5.21%。第二节 建设用地2014年建设用地6895.0公顷,2020年调整为7560.5公顷,净增加66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8.19%调整为30.92%。一、城乡建设用地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6142.9公顷,2020年调整为6484.0公顷,净增加341.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由89.10%调整为85.76%。城镇用地由3220.5公顷调整为3356.1公顷,净增加135.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52.43%调整为2020年的51.76%。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652.0公顷调整为2885.1公顷,净增加23
42、3.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43.17%调整为44.50%。采矿用地由270.4公顷调整为242.8公顷,净减少27.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4.40%调整为3.74%。二、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581.5公顷,2020年调整为588.6公顷,净增加7.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由8.43%调整为7.79%。铁路用地保持58.7公顷不变,占交通水利用地比例由10.09%调整为9.97%。公路用地由505.8公顷调整为507.4公顷,净增加1.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比例由86.99%调整为86.20%。管道运输用地保持0.3公顷不变,占交通水利用地比例均为0.05%。水库水面
43、保持7.1公顷不变,占交通水利用地比例由1.22%调整为1.21%。水工建筑用地由9.6公顷调整为15.1公顷,净增加5.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比例由1.65%调整为2.57%。三、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170.6公顷,2020年调整为487.9公顷,净增加317.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47%调整为6.45%,其他建设用地均为特殊用地。第三节 其他土地2014年其他土地368.3公顷,2020年调整为381.3公顷,净增加1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51%调整为1.56%。一、水域水域由253.4公顷调整为270.4公顷,净增加17.0公顷,占其他土地比例由68.8
44、0%调整为71.01%。二、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由114.9公顷调整为110.9公顷,净减少4.0公顷,占其他土地比例由31.20%调整为28.99%。详见附表2阎良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安排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一、耕地布局优化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土地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保证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2014年耕地15545.7公顷,平均利用等为5.57等。调整后耕地11002.8公顷,平均利用等为5.56等,提高了0.01等。其中增加耕地46.9公顷
45、,包括土地整理增加耕地41.2公顷,土地复垦增加耕地5.7公顷。核减耕地4589.8公顷,主要核减方向包括:关中水系综合治理核减129.0公顷,主要在石川河沿岸新华路街道断垣村,新兴街道水北村、新牛村; “十三五”期间建设项目占用648.7公顷,主要在凤凰路街道阎良村,新华路街道农兴村,北屯街道北屯村、靳家村、桥东村;农业结构调整转换核减3809.6公顷,主要在振兴街道慕郑村、谭家村、龙游村,武屯镇沟王村、新庄村,关山镇关山村、樊家村、新义村;坡度25以上及其它核减2.5公顷,主要在振兴街道龙游村、坡底村。调整完善后,规划耕地主要集中布局在自然条件优越、地势平坦、地质良好、土壤肥沃的东部和中部
46、平原地区,主要包括关山、武屯两镇以及北屯街道、新兴街道,规划耕地面积10061.4公顷,占全区耕地的91.92%左右,耕地以水浇地为主、耕地质量等级较高。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一)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依据阎良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城镇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面积为1754.3公顷,平均利用等为5.62等。新划入基本农田669.4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为2423.7公顷,平均利用等为5.61等,提高了0.01等,分布在新兴街道邰家村,北屯街道浩东村、李浩村、李桥村,武屯镇仁关村、东孙村。(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1、基本农田调入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尚未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耕地,以及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的耕地补充划入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