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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1、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目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2、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不断优化城乡发展环境,提升城乡发展品质,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二)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全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70%以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选择部分居住小区、各行业单位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点不少于20个)到2022年底,全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城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底,全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
3、%以上,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二、工作任务(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各单位负责。农村、城中村居住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商铺等经营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火车站、客运站、公交站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
4、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落实管理责任。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管理责任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就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政策、标准等知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或单位职工养成分类装袋、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督促并规范投放行为,做到精准投放。(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1. 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按照国家标准,科学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专门设置有害垃圾储存容器,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固定回收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废弃物收集点及装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单位
5、、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在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设置厨余垃圾专门收集容器,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引导居民将沥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垃圾投放点,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2. 科学确定分类收集方式。居民小区(社区)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农村散居区域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处理,就地资源化利用。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火车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
6、场所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进行分类收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单位、相关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有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当对厨余垃圾进行单独收集。3. 落实分类收集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明确属地监管责任,明确环卫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服务单位分类收集责任,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要求,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可采取定点定时、上门收集、分类装运等方式,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推广垃圾不落地收运模式。(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1. 提升分类运输能力。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统一运输车辆标识标志
7、,按分类要求逐步改造现有运输车辆,配备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圾运输车辆,推广车载桶装、密闭直运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2. 完善分类转运设施。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转运站可在站内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垃圾分拣台,实现可回收垃圾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计量、分类中转。2021年底前,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点布局,完成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3. 强化分类运输监管。采取现代科技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过程监管。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推行市场化分类运输服务,逐步壮大社会化、专业化分类运输服务队伍,提高生活垃
8、圾分类运输效率。严格分类运输执法检查,坚决查处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加快规划建设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末端处理设施。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在居民社区设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2021年底前在辖区内各配套建成运营一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大件垃圾拆分中心以及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完成现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升级改造,初步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相应的末端处理系统建设。县环保局对接市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统一
9、暂存后至专业处理厂阶段相关的收集、运输体系建设。发改局牵头负责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住建局对接市住建局建立我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三、推进措施(一)启动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试点。1.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部门要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进一步探索垃圾分类工作新路径、新模式,2021年12月底创建完成一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和组织(示范点不少于20个),为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出表率。2. 完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按照“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的工作思路,提升扩大达标创建单位数量与范围,根据政府机关率先垂范的要求,先行在党政机关及其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大
10、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提高我县垃圾分类覆盖率。2021年底,实现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二)创新垃圾分类处理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和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
11、传引导。1. 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以党建为引领,以“红色”引领“绿色”,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出台倡议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结合我县实际,将垃圾分类知识列入各级党组织学习内容和整体学习计划中,要求各单位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双报到社区”或所居住小区发挥带头作用。2.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培训。开展分级分层分阶段培训,对县、街道、社区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环卫服务人员和社区分类指导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提高各类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管理监督和培训指导的能力。3. 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全媒体资源,
12、采取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广泛深入地向我县居民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统筹资源、创新载体,全方位开展科普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加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教育和体育局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基础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不断加强对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与培训,并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学校考核管理。2021年底,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四、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把落实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的
13、重要工作,加强统一领导,细化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做法。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落实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二)强化政策支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运行经费、设施购置和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列入年度预算,由县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落实好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等相关政策。(三)严格督导考核。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应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确保如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
14、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考核内容。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生态建设考核,纳入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有力、绩效明显、分类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要予以通报。附件:定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附件定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一、定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苗玉祥 县政府县长副组长:马俊飞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乔治浩
15、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纪振武 县政府办主任雷睿翔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雷世飞 县工业新区建设管委会主任万光宏 县住建局局长杨 凡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蒋登峰 县教体局局长李 剑 县民政局局长朱镛宏 县司法局局长杨卫东 县财政局局长钟子俊 县人社局局长李小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卯学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薛 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 军 县水利局局长罗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屈彦智 县工贸局局长(县国企办副主任)王廷奎 县文旅局局长魏岳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惠茂 县卫健局局长王 宏 县供销社主任高如鹏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杨万蓬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马 维 县妇联主席乔 剑 县团委书记韩义国 县创建服务中
16、心主任王维武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张国智 定边街道办主任钟学强 贺圈镇镇长李阳阳 盐场堡镇镇长王 佐 现代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万光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住建局党组成员马小瑷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评估和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定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县委宣传部:组织各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各类媒体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小区等评选考核项目
17、。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等工作;制定并出台垃圾处理收费相关标准。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要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建立中小学生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定期举办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开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课和社会实践课,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县公安局: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安全管理和相关车辆挂牌的协调保障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指导起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政规章
18、或规范性文件。县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和建筑设施规划等工作。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管理规范,并负责有害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负责起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县交通局:负责指导汽车客运站和公交场站做好垃圾分类宣传、设施设置工作。县工
19、业商贸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可回收垃圾回收产业政策、标准、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衔接;制定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品目录。县文旅局:负责监督文化场馆管理使用单位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负责利用景区介绍等各种宣传媒介、场所和时机对居民、游客进行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导游在城市公共场所对游客进行生活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县卫健局:负责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与监督管理等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商铺、超市等各类市场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
20、工作。县供销社:负责建设和运营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相配套的可回收垃圾分拣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立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预约回收服务以及可回收垃圾物目录、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县城市创建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市场的建设进度。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组织各级工会、妇女、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者活动。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根据全县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配套经费;落实居民小区、各类单位(村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单位、村镇);定期对各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