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经济法讲义: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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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2分,2014年的分值为10分。其中,2011年和2013年的综合题均来自本章。本章考点较多,税前扣除标准需要死记硬背,考生必须过数字关。在2015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5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综合题。最近3年题型题量统计表2012年2013年2014年单选题6题6分2题2分3题3分多选题2题4分-3题6分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综合题-1题12分-合计9题11分4题15分7题10分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对“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行

2、了重大调整。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1)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等内容,尽管教材涉及的篇幅比较大,但出题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考生适当关注即可。本章基本结构框架1.企业所得税概述2.收入总额3.税前扣除项目4.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5.企业资产的税收处理第一单元 企业所得税概述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 3.所得来源的确定4.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5.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考点1】企业所

3、得税的纳税人(2012年单选题)(P382)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其自然人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2.我国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其不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判定标准征税对象居民企业(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境内成立的企业(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在我国纳税非居民企业按照外国(地区)法律

4、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和虽来源于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法定税率为20%,但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A.在境

5、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B.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答案】D【解析】(1)选项AC: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居民企业”;(2)选项B:在境内成立的企业属于“居民企业”。【考点2】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P384)(2012年多选题、2013年单选题)1.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

6、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2012年)A.红利B.转让财产所得C.租金D.利息【答案】ACD【例题2单选题】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

7、构、场所。2012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2013年)A.250B.200C.150D.100【答案】D【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甲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考点3】所得来源的确定(P385)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8、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个人住所地)确定。【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销售货物所得B.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C.动产转让所得D.租金所得【答案】D【考点4】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P434)1.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2.按月或者按

9、季预缴的,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考点5】企业所得税的计算(P413)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1.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但不限于)(1)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根本不能扣除的项目(如税收

10、滞纳金、工商部门的罚款等),应全额调增;(2)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的超标部分),应纳税调增。2.纳税调整减少额(包括但不限于)(1)弥补以前年度(5年内)亏损;(2)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3)加计扣除项目(如研究开发费用)。3.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解释】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者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亏损弥补期限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4.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的处理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

11、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案例】中国境内居民企业甲公司2014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从A国分回140万元的税后利润(税前所得为20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从B国分回80万元的税后利润(税前所得为100万元,B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解法1】(1)来源于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200+100)25%200(300+200+100)=50(万元);(2)来源于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200+100)25%100(300+200+100)=25(万元);(3)甲公司2014年应缴

12、纳企业所得税=(300+200+100)25%-50-20=80(万元)。【解法2】(1)境内所得单独计算;(2)来源于B国的境外所得适用税率低、少缴税的,应当补税;(3)来源于A国的境外所得适用税率高、多缴税的,以后再说;(4)甲公司201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25%+80(1-20%)(25%-20%)=80(万元)。该处理方式比较简单,不容易出错。第二单元 收入总额1.应当征税的收入2.不征税收入3.免税收入【考点1】应当征税的收入(P389)1.销售货物收入(2010年单选题、2011年多选题)(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相关链接】采取托收承付方

13、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相关链接】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相关链接】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

14、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5)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相关链接】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6)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7)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相关链接】在计算增值税时,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

15、售额。(8)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相关链接】在计算增值税时,对于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或者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9)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解释】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如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如在10日内付款给予5%的折扣,

16、在30日内付款给予3%的折扣,即属于现金折扣。(10)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相关链接】在计算增值税时,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11)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年)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

17、入金额B.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D.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答案】B【解析】(1)选项A: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2)选项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3)选项D: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2.提供劳务收入(

18、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对商品销售附带安装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2)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3)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4)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1)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2)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

19、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5.利息收入(1)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租金收入(1)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

20、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解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均以“合同约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但“接受捐赠收入”以“实际收到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单元 收入总额【考点1】应当征税的收入(P389)9.其他收入(1)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

21、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解释】企业资产溢余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和其他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2)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收入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A.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收到货款或索取货款凭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被投资企业以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投资企业应作为股息、红利收入,相应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D.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2、【答案】AD【解析】(1)选项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选项C: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考点2】不征税收入(2012年单选题、2014年多选题)(P393)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2)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

23、得的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者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考点3】免税收入(2010年多选题)(P416)1.国债利息收入(2011年综合题)2.对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解释1】对所有来自非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解释2】对来自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1)连续持有

24、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的,免税;(2)不足12个月的,征税。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相关链接1】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链接2】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

25、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2010年)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C.物资及现金溢余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答案】ACD【解析】(1)选项AD:属于不征税收入(而非免税收入);(2)选项C:属于应税收入。【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范围的是( )。(2012年)A.财政拨款B.租金收入C.产品销售收入D.国债利息收入【答案】A【解析】(1)选项BC:属于应

26、税收入;(2)选项D:属于免税收入。【例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2014年)A.转让股权的收入B.接受捐赠的收入C.取得的财政拨款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答案】AB【解析】(1)选项AB:属于应税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选项CD:属于不征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单元 税前扣除项目1.准予扣除项目2.禁止扣除项目【考点1】准予扣除项目(P395)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2013年综合题)(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

27、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012年判断题)(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12年单选题)【例题判断题】某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的工资薪金总额为950万元,支出的职工福利费为150万元,在计算该公司201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支出的职工福利费用应据实扣除。( )(2012年)【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允许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在本题中,职

28、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95014%=133(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只能在税前扣除133万元,而非据实扣除。3.社会保险费(2011年综合题、2014年单选题)(1)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准予扣除。(2)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3)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

29、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相关链接】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例题单选题】某公司2013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13年度发生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数额为( )万元。(2014年)A.260 B.230 C.200 D.150【答案】C【解析】(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

30、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2)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10005%=50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3)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30万元),不得扣除。4.业务招待费(2011年综合题、2013年综合题、2014年多选题)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

31、,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解释1】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包括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税法上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解释2】销售(营业)收入应包括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应当“视同销售”的收入额。【解释3】销售收入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解释4】除另有规定外,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

32、益,不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解释5】接受捐赠的货物,记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账户,不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11年综合题、2013年综合题、2014年多选题)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解释1】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再区分扣除标准,按照统一口径计算扣除标准。【解释2】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解释3】准予结转扣除的项目包括:(1)职工教育经费;(

33、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例题1多选题】甲公司2013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数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4年)A.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B.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C.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600万元D.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0万元【答案】AD【解析】(1)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606

34、0%=3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0005=20万元),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2)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400015%=600万元),准予扣除;在本题中,甲公司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2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例题2单选题】2014年甲企业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广告费支出4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6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4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是( )万元。A.460 B.510 C.4

35、50 D.340【答案】C【解析】2014年甲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4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60万元)=460(万元),甲企业2014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450万元。【例题3单选题】2014年甲企业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广告费支出4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4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4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是( )万元。A.460 B.510 C.450 D.440【答案】D【解析】2014年甲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4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40万元)=44

36、0(万元),甲企业2014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440万元。【例题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有关费用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有关费用的是( )。(2012年)A.工会经费B.社会保险费C.职工福利费D.职工教育经费【答案】D【例题5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有( )。A.职工教育经费B.广告费C.业务宣传费D.业务招待费【答案】ABC6.公益性捐赠(2011年综合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综合题、

37、2014年单选题)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解释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解释2】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例题1单选题】某企业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万元。(2012年)A.5 B.2.4 C.1.5 D.1【答案】B【解析】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

38、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本题中,捐赠扣除限额=2012%=2.4(万元),实际发生捐赠额5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只能在税前扣除2.4万元。【例题2单选题】2013年度某企业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100万元,直接向受灾小学捐款20万元,两笔捐款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该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2014年)A.1000 B.1020 C.1120 D.1070【答案】B【解析】(1)企业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100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39、额时扣除,该笔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捐赠额为10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无需调整;(2)直接向受灾小学的捐款2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20万元;(3)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20=1020(万元)。第三单元 税前扣除项目【考点1】准予扣除项目(P395)7.租赁费支出(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例题多选题】甲企业2014年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全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支

40、出为15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出中,在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全额扣除的有( )。A.公益性捐赠支出200万元B.职工福利费支出160万元C.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D.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答案】AB【解析】(1)选项A: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2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扣除;(2)选项B: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发生16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扣除;(3)选项C: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

41、.5(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37.5万元;(4)选项D: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应按租金所属年度分别在2014年度和2015年度扣除,而非全部在2014年度扣除。8.利息支出(2011年综合题、2013年综合题)(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9.借款费用(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42、准予扣除。(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有关规定扣除。10.税金(2010年单选题)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在税前扣除。【解释1】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价外税)、“企业所得税”不能在税前扣除。【解释2】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

43、独扣除。【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2010年)A.增值税B.消费税C.营业税D.房产税【答案】A11.损失(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2)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3)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12.其他支出(1)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2)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3)除另有规定

44、外,非保险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服务协议或者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4)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5)企业依照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考点2】禁止扣除项目(2010年多选题、2011年多选题、2011年综合题、2013年综合题、2014年多选题)(P400)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解释】罚金、罚

45、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6.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在税前扣除。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均不得在税前扣除。【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46、。(2010年)A.税收滞纳金B.被没收财物的损失C.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D.缴纳的教育费附加【答案】ABC【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2011年)A.向投资者支付的红利B.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C.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D.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答案】ABCD【例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有( )。(2014年)A.合理工资薪金总额2.5%以内的职工教育经费B.企业所得税税款C.交通罚款D.消费税税款【答案】BC【解析】(1)选项A: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2)选项BC:属于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第四单元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1.收入2.可以减免税的所得3.加计扣除4.加速折旧5.抵扣应纳税所得额6.抵免应纳税额7.低税率优惠8.鼓励软件产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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