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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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网信工作的部署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育人为本、融合创新、系统推进、引领发展”为原则,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以教育信息化支撑教育现代化。二、核心目标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教育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做好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收官

2、工作,研究制定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二是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科学规划和推动省级教育专网建设,完善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深化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师生信息素养持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不断完善教育网络安全支撑体系,全面提升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水平。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全力提升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三、重点任务(一)坚持党对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1.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网信工作的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

3、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网信工作的部署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重要论述和对国家网络安全“四个坚持”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成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2. 加强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统筹部署强化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智慧城市

4、、“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网络扶贫等重大战略的任务安排。编制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提供更好的网络、资源、安全等服务,有效支持学校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开展,保障“停课不停学”。(责任单位:科技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教师处、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电教馆、省教研室、福建教育电视台、各高等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二)全面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3.优化省教育资源公共

5、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迁移进入数字福建政务云平台相关工作,进一步理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机制,不断引进、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应用,持续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和质量,保障国家和省级相关项目和活动顺利开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设线上教育教学资源专区,以信息化手段支持教学工作。(责任单位:科技处、基教处、省电教馆、福建教育杂志社、福建教育电视台)4. 深化基础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继续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动员全省中小学校教师积极开展网上晒课,并逐级开展评审推荐。2020年省级继续组织进行“优课”评选,择优推荐参评部级“优课”。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

6、活动,学习借鉴省部级“优课”成果,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开展相关活动。省级组织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和优秀成果评选,择优推荐参评部级遴选,并参与第四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基教处、省电教馆、省教研室)5. 持续推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资源建设围绕深化教学改革和“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支持职业院校建设校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做好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验收工作。建设一批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做好省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工作。推动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建设。利用疫情期间积累的线上教学经验,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课堂革命深

7、度融合,完善网络教学体系和课程资源,提高教师使用优质网络教学平台及资源开展教学的能力。推进高等学校人工智能等领域教学资源建设。整合福建在线课程联盟(FOOC)和福建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FULINK)力量,进一步拓展联盟覆盖面和服务功能。支持免费网络学习平台“福建终身学习在线”建设,用好平台移动学习端,为营造“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环境提供便利。(责任单位:职成处、高教处、省电教馆)6. 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信息化任务对标对表2020 年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分工方案,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巩固“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相关工作,加强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薄弱学

8、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进闽宁对口协作项目,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对口支援西藏昌都市教育信息化项目。继续利用互联网技术,依托4所优质学校与4所试点薄弱学校建立远程在线帮扶互动关系,开设在线“同步课堂”,推进远程在线教学试点,为试点薄弱学校提供专业支持。同时,鼓励示范性建设高中将“空中课堂”延伸到帮扶学校,推进远程信息化帮扶教学工作。(责任单位:科技处、规划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教师处、省装备与基建中心、省电教馆)7.高效推动网络学习空间深度应用依托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所有中小学教师和初中以上中学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继续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遴选400

9、个省级示范空间。继续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遴选推荐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责任单位:科技处、省电教馆、福建教育杂志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8.推进网络思想政治与法治教育建好用好福建高校思政网及其微信公众号,开设网上红色书屋、红色影院。推动“学习强国”福建平台开设“学校思政”专栏,展示各地各校思政工作经验做法。加快推进易班“校本化”建设,培育建设一批高校优秀公众号和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品牌。举办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等活动,繁荣网络文化创作。加强高校网络思政工作队伍特别是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加强网络舆论引导。推动高校探索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

10、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责任单位:思政处、教师处) 继续开展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和第七届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发挥好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的作用,打造宪法学习网络阵地。(责任单位:法规处)(三)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9.推进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全厅通用业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探索制定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数据接口标准,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依托省高校办学质量监测系统整合高等教育相关管理系统和统计数据,汇聚形成高等教育管理大数据平台。(责任单位:科技处、高教处、职成处、规划处、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10

11、.探索区块链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应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行动计划要求,引导高校汇聚力量、统筹资源、强化协同,不断提升区块链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区块链技术突破和有效转化,在高校布局建设一批区块链技术创新基地,培养汇聚一批区块链技术攻关团队。重点开展面向教育领域需求的区块链关键技术应用研究,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育督导等多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处、省电教馆、督导处、各高等学校)11.推进各类教育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应用搭建智慧就业平台,开展网络招聘活动,组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通过网络实现岗位发布、简历投递、网上面试和网上签约。(责任单位:学生处)

12、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系统调试运行,启动新高考招生录取系统建设,开发计划编制核对、志愿填报、选考科目分数转换、投档录取等配套系统。(责任单位:学生处、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安全性、实用性、前瞻性原则,推进学校基建项目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学校基建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专项资金动态跟踪监管,及时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幼儿园建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进行搜集、汇总分析。(责任单位:规划处、省教育装备与基建中心)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等工作中全面应用福建省教育督导信息管理系统,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督导的深度融合。实现“对市督导”“两项督导

13、”“教育强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等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中综合应用,监测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优质均衡差异系数,开展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使督导结果更具针对性、权威性,提高教育督导效益。建立教育督导信息化经费管理制度,保障落实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功能开发和管理维护工作。(责任单位:督导处) 升级完善原有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实现省、市、县(区、市)、学校对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的需要。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基教处、科技处、省电教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12.引导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和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落实教育部等

14、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要求,积极推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和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开展高等学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在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排查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的教育移动应用监管机制,促进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责任单位:科技处、规划处、省电教馆、各高等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厅属单位(学校)(四)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13.科学规划与推动省级教育专网建设根据教

15、育部的教育专网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探索制定省教育专网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县、区)教育专网建设标准。基于省级教育专网方案,推进全省教育系统IPv6规模化部署和门户网站、重要应用系统的IPv6升级改造。(责任单位:科技处、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各高等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14.巩固“三通”工程和“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建设成果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继续提高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各地积极保障农村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网络设备和学生用计算机的配置和维护、更新,确保学校的信息化硬件设备基本满足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地方与学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引

16、导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特色发展,开展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处、规划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省教育装备与基建中心)(五)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15.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打造高水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团队,遴选省级试点校,开展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培训。(责任单位:教师处)16.进一步培养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推动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的运用交流与推广活动

17、、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交流展示活动。办好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及信息化应用水平。组织开展全国和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赛前系列培训,积极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处、省电教馆、省教研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加强教育信息化各项试点遴选推荐与示范辐射17.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人工智能试点工作指导义务教育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和试点学校开展人工智能普及教育工作。择优推荐参与教育部“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遴选,指导被遴选上的实验区开展实验工作,切实将教育信息化的工作实效体现到教与学这两个关键环节中,

18、助推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基教处、省电教馆、省教研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18.推进省属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建设项目 继续指导和督促4所省属中小学积极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将前期基础硬件建设和后续软件平台建设有机结合,重点推进智慧校园应用工作,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力争成为智慧校园融合创新的引领示范。(责任单位:科技处、福州第一中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19.遴选推荐教育部各类示范、试点项目 指导具备条件的地区申报教育部“智慧教育示范区”,探索开展智慧教育创新实践。遴选推荐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教育信息化教学应

19、用实践共同体项目”。(责任单位:科技处、省电教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七)提升网络安全人才支撑和保障能力20.提升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推动落实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加强网络安全学院及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对网络安全产创融合教育实践创新基地的指导,探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新思路、新体制和新机制,加快推进网络安全领域新工科建设,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责任单位:高教处)2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保障能力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印发实施细则和考核评价办法,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评价。持续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完善通报机制建设。开展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和检

20、查,落实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演练。落实教育系统数据安全指导意见,完善数据管理和使用办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相关要求,持续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整改工作。责任单位:科技处、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22.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网络安全工作配合各级网信、网安部门,加强对线上教学平台的预警监控,做好相关网络安全问题的联动处置应对工作。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提高网络安全工作意识、稳妥开展信息化校企合作。注意前期使用的线上学习平台处置,特别关注疫情期间免费使用的平台后续收费及数据安

21、全问题。推动“八闽健康码”在学校具体场景的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体卫艺语处、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23.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网络安全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明确大中小学包括“网络安全”在内的国家安全教育要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文明和网络法制等主题宣传教育,组织好教育系统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实践能力和防护技能。加强师生网络文明素养教育,规范师生上网用网行为。开展厅机关网络安全全员培训。(责任单位:思政处、科技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福建教育电视台)

22、(八)强化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措施24.保障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投入政策,引导督促各地统筹好上级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满足区域和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设备配置和维护更新、教师信息化培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等需求。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持续推进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合作。(责任部门:财务处、科技处、规划处、督导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25.加强教育信息化专家团队和科研支撑组建福建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和科技创新平台在教育信息化规划制定、建设与应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3、立项建设20个以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信息化专项。(责任单位:科技处)26.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督导将中小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多媒体教学设备配置、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等教育信息化相关指标列入我厅“两项督导”和“教育强县”督导考核评估标准中,通过政府督导,有力促进各地教育信息化建设落地落实。(责任单位:督导处、科技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27.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广泛宣传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部署和进展成效,展现各地各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创新经验,为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处、办公室、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福建教育电视台)28. 确保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的思路、目标和具体分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及时跟踪进展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高等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学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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