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法.docx(13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18年12月29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 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 决定。根据这个决定第四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修改:将第 五H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 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这个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2018年12 月29日)起施行,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法就在不经意之间完成了第二次修改。修改前的条款是:第五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 以机构、场
2、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 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修改前后条款是:第五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 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 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 业所得税。修改前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需要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修改后,统一由国家税务 总局确定条件,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自主选择汇总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
3、017年2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目 录 第一章总 则(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第三H 条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 扣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 加速折旧的方法。第三十三条企
4、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 实行税额抵免。第三十五条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六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备案。(8) “八、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本 列无需填报。(9) “九、其他”:填报上述所得减免优惠项目以外的其他所得减免优惠政策具 体名称。3 .第
5、3列“优惠方式”:填报该项目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具体方式。 该项目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填报“免税”;项目享受减半征税企业所得税优 惠的,填报“减半征收”。4 .第4列“项目收入”: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取得的收入总额。5 .第5列“项目成本”: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发生的成本总额。6 .第6列“相关税费”: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实际发生的有关 税费总额,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 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7 .第7列“应分摊期间费用”: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合理分摊 的期间费用总额。
6、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 数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8 .第8列“纳税调整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需要调整减免税项目收入、 成本、费用的金额,纳税调减以“-”号填列。9 .第9列“项目所得额免税项目”: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 计算确认的本期免税项目所得额。本列根据第3列分析填报,第3列填报“免税”的, 填报第4-5-6-7+8列金额,当第4-5-6-7+8列V0时,填报0。第9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的“小计”行:当第4-5-6-7+8列W合0 万元时,填报第4-5-6-7+8列金额(超过500万元部分的金额填入第10歹(J)
7、;当第 4-5-6-7+8 列 V0 时,填报 0。10 .第10列“项目所得额减半项目: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 人本期经计算确认的减半征收项目所得额。本列根据第3列分析填报,第3列填报“减 半征税”的,填报第4-5-6-7+8列金额,当第4-5-6-7+8列V0时,填报0。第10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的“小计”行:填报第4-5-6-7+8列金 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82-11 .第11列“减免所得额”: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项目 按照税收规定实际可以享受免征、减征的所得额,按第9歹(J+第10列义50%金额填报。(二)行次填报1 .第1行至第3行
8、“一、农、林、牧、渔业项目”:按农、林、牧、渔业项目的 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分别填报,一个项目填报一行,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 行次填报。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小计”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 税(2008) 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费缴纳企业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 7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 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 (2
9、011) 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年度发 生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有关情况。2 .第4行至第6行“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按国家重点扶持 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具体内容分别填报,一个项目填报一行,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 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小计”行。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 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 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10、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 116号)、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2009) 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 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201210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30号) 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 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 55号)等相关
11、税收政策 规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83- 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 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不包括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该项目的所得。本行 填报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有关情况。3 .第7行至第9行“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按符合条件的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具体内容分别填报,一个项目填报一行。纳税人有多个项 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小计”行。
12、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 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 16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 10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 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减征、免征企业所 得税项目的有关情况。4 .第10行至第12行“四、符
13、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按照不同技术转让项目 分别填报,一个项目填报一行,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各行相 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小计”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 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2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 1H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3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 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一个纳 税年度内,居民
14、企业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的所有权 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5年以上(含5年)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 让取得的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84 - 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行填报本纳税年度发生的 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有关情况。5 .第13行至第15行“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按照实施的清洁发展机制的不 同项目分别填报,一个项
15、目填报一行,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 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小计”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9) 30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实施的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 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 30%上缴给国家的N20类CDM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 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有
16、关情 况。6 .第16行至第18行“六、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按照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不同项目分别填报,一个项目填报一行,纳税 人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小 计”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 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 110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符 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
17、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 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 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减征、免征企 业所得税项目的有关情况。7 .第19行至第21行“七、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按照投资 的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不同项目分别填报,一个项目填报一行, 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 “小计”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 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27号)规定,线宽小于130-85
18、- 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 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有关 情况。填报该项目的纳税人还应填报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107042),若纳税人不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所得税优惠事项,只需填报表 A107042 “基本信息”和“关键指标情况,无需填报“减免税额”。8 .第22行至第24行“八、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 产项目”:按照投资的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
19、成电路生产项目的 不同项目分别填报,一个项目填报一行,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 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小计”行。根据财税(2018) 27号规定,线 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本纳税年度发生的 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有关情况。填报该项目的纳税人还应填报软件、集成 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若纳税人不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所 得税优惠事项,只需填报表A1
20、07042 “基本信息”和“关键指标情况,无需填报“减 免税额”。9 .第25行至第27行“九、其他”:填报纳税人享受的其他专项减免项目名称、 优惠事项名称及减免税代码、项目收入等。按照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其他 项目内容分别填报,一个项目填报一行,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 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小计”行。10 .第28行“合计”:填报第一项至第九项“小计”行的合计金额。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以表样列示行次为例)11 第3行=第1+2行。12 第6行=第4+5行。13 第9行=第7+8行。14 第12行=第10+11行。-86-第15行=第13+
21、14行。15 第18行=第16+17行。16 第21行=第19+20行。17 第24行=第22+23行。18 第27行=第25+26行。19 .第 28 行=第 3+6+9+12+15+18+21+24+27 行。20 .当第3列=“免税”时,第9列=第4-5-6-7+8列;当第4-5-6-7+8列V0时, 第9列=0。当第12行第4-5-6-7+8列W5000000时,第12行第9列=第4-5-6-7+8列;当第 12 行第 4-5-6-7+8 列5000000 时,第 12 行第 9 列= 5000000。21 .当第3列=“减半征税”时,第10列=第4-5-6-7+8列;当第4-5-6-
22、7+8列 V0时,第10列=0。当第12行第4-5-6-7+8列W5000000时一,第12行第10列=0;当第12行第 4-5-6-7+8 列5000000 时,第 12 行第 10 列=第 4-5-6-7+8 歹卜5000000。22 .第11列=第9歹什第10列X 50%;当第9歹U+第10列义50%0时,第11列=0。 (二)表间关系1 .当本表合计行第11列且本表合计行第11列W表A100000第19行时,合 计行第11列=表人100000第20行。2 .当本表合计行第11列20,且本表合计行第11列表A100000第19行时,表 A100000 第 20 行=表 A100000 第
23、 19 行。-87-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88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行次项目金额1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1)3三、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填 写 A107041)4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5五、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6六、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7七、线宽小于0. 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
24、所得税(填写A107042)8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9九、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10十、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11十一、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12十二、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也所得税(填写A107042)13十三、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14十四、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15十
25、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16十六、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 所得税(填写A107042)17十七、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18十八、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19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二十、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1二十一、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2二十二、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23二十三、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
26、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24二十四、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5二十五、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免征企业所得税26二十六、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27二十七、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 A107042)28二十八、其他29二十九、减: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30三十、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30. 1+30.2)30. 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2(二)高校毕业生
27、就业31三十一、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32三十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 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口免征口减征:减征幅度 %)33合计(1+2+28-29+30+31+32)本表适用于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和相关税收 政策规定,填报本年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情况。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 .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根据税法、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 7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
28、惠政策范围有 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从 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并符合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 元(含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1000万元条件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本行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第23行X 15%的金额。2 .第2行“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
29、所得 税”: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表A107041第31行金额。3 .第3行“三、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 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 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21号)等规定,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
30、(含)之后完成登记 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 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 年至第五年按照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表A107041第32行金额。4 .第4行“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27号)规定,鲁甸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在规定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 据表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5 .第5行“五、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
31、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65号)、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 51号)、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 18号) 等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即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 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本行填报根据表A100000 第23行计算的免征、减征企
32、业所得税金额。6 .第6行“六、线宽小于0. 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 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 4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27号)等规定,2017年12月31日 前设立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 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
33、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表A000000 “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填报“110集成 电路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填报本项,本行填 报表A107042第22行金额。7 .第7行“七、线宽小于0. 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根据财税(2012) 27号、财税2016) 49号等规定,线宽小于0. 25微米的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表A000000 “208软件、集成 电路企业类型”填报“120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 25微米的企业)”且表A10
34、7042-90-“减免方式”填报“400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填报本项, 本行填报表A107042第22行金额。8 .第8行“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根据财税(2012) 27号、财税2016) 49号等规定,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表A000000 “208软件、集成 电路企业类型”填报“130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企业)”且表A107042 “减免方式”填报“400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填报本项, 本行填报表A107042第22
35、行金额。9 .第9行“九、线宽小于0. 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根 据财税(2012) 27号、财税(2016) 49号、财税(2018) 27号等规定,2017年12月 31日前设立的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 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 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表A000000 “208软件、集成电路企 业类型”填报“120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 25微米的企业)”且表A107042 “减免方式”填报“210企业五免五减半一一免税” “220企业五免五
36、减半一一减半征 税”的纳税人可以填报本项,本行填报表A107042第22行金额。10 .第10行:“十、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2) 27号、财税2016) 49号、财税(2018) 27号等规定,2017年12 月31日前设立的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 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 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表A000000 “208软件、集成电 路企业类型”填报“130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企业)”且表A107042 “
37、减免方式”填报“210企业五免五减半一一免税” “220企业五免五减半一一减半征 税”的纳税人可以填报本项,本行填报表A107042第22行金额。11 .第11行“十一、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2) 27号、财税(2016) 49号等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2017年12 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 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表A000000 “208软-91 -第五章源泉扣缴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 支付
38、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 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第三十八条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 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第三十九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 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 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 应纳税款。第四十条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 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第六章特别纳税
39、调整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 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填报“210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新办符合条件企业)”的纳税 人可以填报本项,本行填报表A107042第22行金额。12 .第12行“十二、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2) 27号、财税(2016) 49号等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
40、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表A000000 “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填报“220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规模 条件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30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领域的重点集成电路 设计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填报本项,本行填报表A107042第22行金额。13 .第13行“十三、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2) 27号、财税(201649号等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7年12月 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 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表A
41、000000 “208软件、 集成电路企业类型”填报“311软件企业(一般软件企业一新办符合条件企业)” “321 软件企业(嵌入式或信息系统集成软件一新办符合条件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填报本 项,本行填报表A107042第22行金额。14 .第14行“十四、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根据财税(2012) 27号、财税(2016) 49号等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 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表A000000 “208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填报“312软件企业(一般软件企业一符合规模条件的重点 软件企业)” “31
42、3软件企业(一般软件企业一符合领域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 “314 软件企业(一般软件企业一符合出口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 “322软件企业(嵌入式 或信息系统集成软件一符合规模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 “323软件企业(嵌入式或信 息系统集成软件一符合领域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 “324软件企业(嵌入式或信息系 统集成软件一符合出口条件的重点软件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填报本项,本行填报表 A107042第22行金额。15 .第15行“十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
43、税2015) 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92- 测试企业,在2017年(含2017年)前实现获利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 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 满为止;2017年前未实现获利的,自2017年起计算优惠期,享受至期满为止。表A000000 “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填报“400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填 报本项,本行填报表A107042第22行金额。16 .第16行“十六、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 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5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集成电
44、 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在2017年(含2017年)前 实现获利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 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7年前未实现获利的,自2017 年起计算优惠期,享受至期满为止。表A000000 “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填报 “500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 “600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的纳税人 可以填报本项,本行填报表A107042第22行金额。17 .第17行“十七、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
45、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 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84号)等规定,从事新闻出版、广播 影视和文化艺术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 得税。本行填报根据表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18 .第18行“十八、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 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 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6111号)等规定,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 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根据表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免征企业 所得税金额。19 .第19行“十九、技
46、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 商务部 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适用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108号)、财政部税务总-93- 局 商务部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 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 79号)等规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表A000000 “206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47、类型”填报“110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0)” “120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0) ” “130技术性知 识流程外包服务(KP0) ”的纳税人可以填报本项,本行填报根据表A100000第23行 计算的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20 .第20行“二十、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 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 44号)规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表A000000 “206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类型
48、”填报“210计算机和信息服 务” “220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 “230文化技术服务” “240中医药医疗服务”的纳 税人可以填报本项,本行填报根据表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21 .第21行“二十一、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 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财政 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3) 4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