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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 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皖政(2021) 16号)精神,在新阶段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 质量就业,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 紧围绕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深化放
2、管服改革,优化 “四最,营商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各类 创业资源,支持大学生、科研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以及其他群体创业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新阶段现代 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总体目标20212025年,开展创业培训35万人次以上,新增省 级以上创业创新孵化载体300个以上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0 亿元以上,发放电子创业券1亿元以上,新增注册企业100任,精心实施。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研究谋 划,抓好政策落实。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健 全协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创业政策措施落地。(责 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有关单位,各
3、市人民政(二)优化创业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实施好创优营商 环境提升行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全面推行 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个体工 商户简易登记和“智能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人才, 在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审、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妥 善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 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形态就业。统筹 安排好各类创业引导和扶持资金,加大政府创业扶持资金保 障力度。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营造良好创业环境。(责任 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各市人民政府
4、)(三)强化宣传引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运用各种媒介和平台,宣传解读“创业江淮” 行动计划政策措施,提高创业政策措施知晓度。总结推广支 持创业的典型做法,重点宣传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先进人物、 优秀创业服务人员,弘扬创业创新文化,激发各类群体创业 热情,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助力创业带动一 10 一 就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各市人民政 府)政策解读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创业江淮”行动 计划(20212025年)(皖政办2021) 6号,以下简称 行动计划)。现将行动计划解读如下:一、起草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创”决策部署
5、,更好激 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2015年起,省政府先 后启动实施两轮“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全省 新增私营企业53万户,带动就业165万人;20182020年 全省新增私营企业94万户,带动就业200多万人。2020年 12月,省委印发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持续实施创 业江淮行动计划”。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行动计划在巩固提升第一轮、第二轮“创业江淮” 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最新部署要求,在新阶段推动 “双创”向纵深发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总 体考虑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6、,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12 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打造“创业江淮” 品牌,整合各类创业资源,支持大学生、科研人员、返乡农 民工、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群体创业创新,为新阶段现代化美 好安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三、起草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创”决策部署,根 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起草了行 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意 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召开调研座谈会征求创业服务 领域专家、创业者代表等人员意见,在合理吸纳各方面意见 的基础上,经合法性
7、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后,报经省政府第 1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四、主要内容行动计划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 二部分是总体目标,第三部分是打造八大工程,第四部分是 升级两大平台,第五部分是强化保障措施。行动计划主 要内容体现在第三部分“打造八大工程”和第四部分“升级 两大平台”之中。一是打造八大工程,即打造创业领航工程,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7万人次左右;打造创业筑巢工程,每年 新增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孵化载体60个以上;打造融资畅通 工程,每年发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50亿元以上; 打造青年创业工程,每年支持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创业;打造高端人才创业工
8、程,每年服务1000名左右高端 人才创业;打造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每年支持2万名以上 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打造退役军人创业工程,每年支持 1000名左右退役军人创业;打造皖厨创业工程,每年支持1 万名以上皖厨师傅创业。二是升级两大平台,即升级安徽省 创业服务云平台,优化创业服务供给;升级创业创新竞赛平 台,促成参赛项目成果转化。五、创新举措 一是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均纳入创业培训对象,探索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年报告制度。二是 促进大学生创业创新,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 新示范基地。三是优化省级下岗再就业担保基金功能,支持 各地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四是实施高校毕业
9、生就业 创业促进计划,完善一次性创业补贴、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 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五是完善博士后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支 持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设一 批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按规定落实建站补助、生活 补贴、科研资助等政策措施。六是对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返 乡创业之星”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从就业补助资金 中列支。七是建立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并根据工作 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八是鼓励各地打造14 一批符合当地特色的美食名品连锁店,对带动省内就业效果 好的给予资金补助。九是在健全完善省级电子创业券发放机 制的基础上,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
10、符合本 地特色的电子创业券管理发放制度。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创业 服务联盟。十是通过竞赛遴选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按规 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激励支持。六、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创业环境、强化 宣传引领,并将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纳入市、县(市、 区)就业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推进创业政策措施落地,助力 创业带动就业。万户以上。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创业环境更加优良, 创业服务更加精准,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带动就业效果 更加明显。三、打造八大工程(-)打造创业领航工程。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 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改善企业、 扩大企业、网络创业和创业(模拟)实
11、训等培训,分别给予 60-1300元创业培训补贴提升创业能力。升级“创业江淮未来新徽商”特训营,面向有发展潜质和领军潜力的初创小微企 业负责人开展创业问诊、观摩实训等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 理能力。完善创业培训师资登记、考核、进出机制,探索建 立师资年报告制度。组织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开展师资星级 评价活动。开展创业辅导师培训,提高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 业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优化省级“筑梦”创业导师团队,鼓 励各市组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退休经理人、专业技术 人员、创业培训讲师等组成的创业服务志愿专家团,为创业 者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在创业服务机构和高校中认定一批 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从就业资
12、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助。每年开展创业培训7万人次左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团 省委等)(二)打造创业筑巢工程。(二)打造创业筑巢工程。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建设。推进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基地 合理布局专业孵化载体,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优势专 业领域建设专业孵化载体,打造服务科技企业发展的“众创空 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支持高校建设一批 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120万元支持。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对被评为国家级、省 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按规定进行奖补。加强青 年创业园
13、绩效管理,每年新建46个青年创业园,重点扶 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留学归国人员等青年群体创办新 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给予每个园区一定额 度的资金补助。按照市场逻辑,鼓励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 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孵化基地,给予孵化基地补贴。每 年新增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孵化载体60个以上。(责任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 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省退役军人厅、团省委等)(三)打造融资畅通工程。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 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科创能力强 的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加强对家庭农场、种
14、养大户 及合作社的支持。发展科技融资担保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以 “双创”示范基地、科技型初创企业为载体,探索多样化科技 金融服务。优化青年创业引导资金功能,通过委托专业管理 公司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为青年群体创业提供“免抵押、免担 保”融资。优化省级下岗再就业担保基金功能,支持各地推进 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 业担保贷款3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 贷款50万元。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 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 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
15、、商户、农户, 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每年发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50亿元以上。(责 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合肥中心 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 监局、团省委等)(四)打造青年创业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一次性创业补贴、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等政策措施。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培养一 支高水平创业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青苗 杯”安徽省项目资本群英会活动,
16、引入风投和天使基金支持帮 助青年创业创新。举办现代青年农场主实验班,培养农村青 年创业创新技能。鼓励创建命名一批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 地,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加大对皖北地区青年创业的支持力 度,深入推进皖北地区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加强青 年创业典型选树,开展“安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开展“农 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遴选活动。每年支持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 生等青年创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 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团省委等)(五)打造高端人才创业工程。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 院所的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或 由高校、科研院所选派
17、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 设置创新型岗位开展创业创新活动。其中,离岗创办企业人 员3年内保留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期满后尚未实现盈利的 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完善博士后人才 引进支持政策,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科研院所、 高等学校等建设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按规定落 实建站补助、生活补贴、科研资助等政策措施。对携带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 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择优以股权 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 万元支持。对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200万元资助, 对3年内达到一
18、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留学归国人员给予最高50 万元补助。每年服务1000名左右高端人才创业。(责任单 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六)打造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 行动,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实施“双千万”工 程,培育家庭农场,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鼓励发展多 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返乡创业人员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 的,按照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和奖励。返乡创业企业 回迁或购置新生产设备,由县(市、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 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市、 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
19、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 业,新认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给予每个园区120万元补助。根据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 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年 遴选一批省、市、县(市、区)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 之星”,对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分别奖励10 万元和5万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吸引城市各方面人 才到农村创业创新,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作为村级 后备力量进行培养、按程序推荐为劳模候选人或给予一定政 治荣誉。每年支持2万名以上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责 任单位:省发展改革
20、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 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等,各市人民政府)(七)打造退役军人创业工程。引导、支持退役军人投身创业创新,依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专业培训机构和 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退 役军人开展创业培训。举办退役军人创业特训营,全方位提 升退役军人创业素质和综合经营管理能力。打造退役军人就 业创业金融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退役军人创业服务点。鼓励 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 支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 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建立一批退役军人创业
21、孵化基地, 并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自主就 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完善信息采集、数据核 实、台账管理等制度机制,实时掌握退役军人的基本信息和 就业创业状况,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精准服务。每年支持 1000名左右退役军人创业。(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省 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等,各市人民政 府)(八)打造皖厨创业工程。实施“六个一批”举措,促进 皖厨师傅就业创业。实施皖厨培育工程,开展安徽名小吃制 作专项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皖厨名师。组织推荐地方名优特 小吃,编制安徽名小吃目录,开发推荐一批名小吃创
22、业 项目。依托乡村旅游资源,深挖传统乡村美食,与民俗文化、 农业观光休闲等相结合,培育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打造一批乡村美食旅游景点和线路。鼓励各地打造一批符合当 地特色的美食名品连锁店,对带动省内就业效果好的给予资 金补助。扶持一批皖厨创业街区,按照入驻实体数量、孵化 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助。完善 一批创业扶持政策,对返乡创办农家乐等餐饮小微企业的创 业者,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 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结合2+N”就业招聘活动,举办个性 化、小型化专场招聘会,搭建皖厨企业用工对接平台。每年 支持1万名以上皖厨师傅创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
23、源社 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 旅游厅等,各市人民政府)升级两大平台(-)升级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集聚长三角地区乃 至全国优质创业服务资源,拓展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功能, 优化创业服务供给。在健全完善省级电子创业券发放机制的 基础上,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符合本地特 色的电子创业券管理发放制度,重点满足本地创业者个性化 创业服务需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 云平台进行监管,强化云平台绩效管理,推动云平台安全、 规范、高效运行。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率先在 云平台搭建线上联盟平台,加强创业服务资源对接共享,培 育构建区域综合性创业
24、生态体系。(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济 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二)升级创业创新竞赛平台。按照“政府主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模式,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业,打造创业 创新竞赛平台,弘扬创业创新文化,掀起创业创新热潮。支 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赢在江淮”全 省创业大赛、“创响中国”安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 大赛安徽赛区赛事、“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 赛和全省工业设计大赛、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农 村创新创业大赛、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创青春”青 年创业大赛等系列创业大赛,提高赛事水平。组织开展行业 沙龙、项目对接、展览展示、创业培训、融资对接等赛事配 套活动,支持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导师、培训、融资等深度、 专业服务,促成参赛项目成果转化。通过竞赛遴选一批优秀 创业创新项目,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激励支持。(责任单 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 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 退役军人厅、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等)五、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创业江淮” 行动计划作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县(市、 区)就业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压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