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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云南省有色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那么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2年色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 查产品范围包括铅锭、粗铅、锌锭、粗锌、锡锭、重熔用铝锭、粗铜、阴极铜、阳极铜、锢 锭、粗锢、镉锭、钿、区熔铸锭、电解银、锦锭、工业硅、高钛渣。本规范内容包括术语定 义、产品分类、检验依据、检验工程、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那么及异议处理等。2术语定义有色金属:狭义的有色金属又称非铁金属,是铁、锦、铭以外的所有金属的统称。广义 的有色金属还包括有色合金。通常指除去铁(有时也除去镒和铭)和铁基合金以外的所有金 属。有色金属还可分为重金属(如铜、铅、锌)、轻金属(
2、如铝、镁)、贵金属(如金、银、 伯)及稀有金属(如鸽、钥、楮、锂、镰I、铀)等。3产品分类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表1有色金属产品的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分类代码3402/分类名称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产品/云南省的冶金企业生产的有色金属产品主要有:铅锭、粗铅、锌锭、粗锌、锡锭、重熔 用铝锭、粗铜、阴极铜、阳极铜、锢锭、粗锢、镉锭、钿、区熔铸锭、电解银、睇锭、工业 硅、高钛渣等。4检验依据但凡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本细那么。但凡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那么。GB/T 467-2010阴极铜GB/T 469-2005
3、铅锭GB/T 470-2008锌锭GB/T 728-2020锡锭GB/T 915-2010GB/T 1196-2017重熔用铝锭GB/T 1599-2014睇锭GB/T 2881-2014工业硅GB/T 3253睇及三氧化二睇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GB/T 3260锡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GB/T 4103铅及铅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GB/T 5121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GB/T 6516-2010 电解银GB/T 8647锲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GB/T 11071-2018 区熔楮锭GB/T12689锌及锌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GB/T14849工业硅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GB/T2
4、0975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YS/T 70-2015粗铜YS/T 71-2013粗铅YS/T 72-2014YS/T 74YS/T 248镉锭镉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粗铅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YS/T 257-2009 钢锭YS/T 276锢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YS/T 298-2015 高钛渣YS/T536钿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YS/T521粗铜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YS/T514高钛渣、金红石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YS/T 602区熔楮锭电阻率测试方法 两探针法YS/T 1083-2015 阳极铜YS/T 1163-2016 粗锢YS/T 1286-2018 粗锌YS/T 1341 粗锌
5、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5抽样5.1 抽样地点: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或成品堆场。5.2 抽样对象:抽样产品要求是企业在18个月以内生产的企业自检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说明 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的产品可视为自检合格产品。5.3 抽样基数: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批次和库存量确定。5.4 抽样数量:每家企业同一品种和规格牌号产品的抽样数量原那么上不得超过3批次,全省 有色金属产品监督抽查样品总数不得超过计划。5. 5抽样方法5. 5. 1金属铸锭:确定1个批次的产品后,在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620块铸锭。将取得的 铸锭分组,每组最多为10块。样锭按长边相靠并排摆放,第
6、一块浇铸面向上,第二块浇铸 面向下,依次交替排列成矩形,在矩形上画出两对角线。再将每块铸锭外表等分成该组锭数 加1个相等的局部,画出平行于锭边长的等分线。等分线与对角线的交点是钻孔位置,即第 一块铸锭的第一条等分线交点上钻孔,第二块铸锭在第二条等分线上钻孔,以此类推。将钻 孔制得的碎屑充分混匀,进行消磁处理后缩分。样品总量不少于500 g,分为两份,每份不 少于250g,密封,贴上标签,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作为备样。5. 5.2区熔楮锭:确定出厂批次的产品后,在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4根成品作为样品,其中 2根作为检验样品,另外2根作为备份样品。由于错属于脆性金属,区熔铸锭产品非常容易 破碎,在长
7、途运输过程中不利于样品保护。因此区熔铸锭产品可以实施现场检验,并且备份 样品可以封存于被抽查单位,被抽查单位应确保备份样品的封条、外包装完好,不被破坏。5. 5.3工业硅:确定1个批号,随即选取不少于20%的包装件,在每个包装件中于料面下 lOOninT200mm深处取包装件重量不少于0.3%的小样,破碎到粒度不大于5mm,充分混匀后, 缩分。样品总量不少于500 g,分为两份,每份不少于250g,密封,贴上标签,一份用于检 验,另一份作为备样。5. 5.4其它有色金属产品: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按照相应产品标准中的规定执行。5. 6抽样文书5. 6.1抽样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文书,抽样单应详
8、细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 息。样品及抽样文书内容经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代表(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 员与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代表(经手人)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5. 6.3抽样文书应当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代表(经手人)签字。被抽样生产 者、销售者(经手人)拒绝签字的,抽样人员应当在抽样文书上注明情况,必要时可以邀请 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抽样文书确需更正或者补充的,应当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代表在 更正或者补充处以签名、盖章等方式予以确认。5.7样品处置5. 7.1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当场加贴封条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代 表共同签字确认。5. 7.2检验机
9、构应当有专人负责接收样品,收到抽查样品应认真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 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它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信息,并确认样品与 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样品库,不同类别的产品 应分库储存。5. 7.3样品接收和转移过程应注意遵守平安操作方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受潮以及 样品包装、标签、封条的损坏。5. 7.4除区熔楮锭外,其他有色金属产品的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应全部送交承检单位,送样 时应确保样品的物理、化学性状不被破坏,样品的封条、外包装完好,不被破坏。5. 7.5局部有色金属样品因价值高,在监督抽查工作完成后,备份样品可以由被抽
10、查单位提 出申请,经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后,退还被抽查单位。5. 8抽样考前须知5. 8.1在抽样和现场制样过程中应注意平安操作,遵守平安操作方案,佩戴必要的适宜的防 护用品,如平安帽、口罩、面罩等。5. 8.2到有色金属生产企业抽样,应有企业专业人员配合,应遵守企业平安规定和指引,采 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禁触碰阀门、开关及不明物品。5. 9购样5. 9.1样品可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无偿提供。5. 9.2如被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购买样品,抽样人员应当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 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备用样 品由被抽查单位先行无偿提供
11、,检验结论为合格并且属于无偿提供的样品,云南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在提出异议处理申请期限届满后及时退还。6检验要求6.1检验工程及依据方法检验工程及依据方法等见表2o表2有色金属产品检验工程及依据方法序 号产品名称检验工程依据标准检测方法复检样品1阴极铜外表质量GB/T 467-2010GB/T 467-2010备样复检化学成分GB/T 5121铜及铜合金化学分 析方法系列标准2铅锭外表质量GB/T 469-2005GB/T 469-2005备样复检化学成分GB/T4103铅及铅合金化学分 析方法系列标准3锌锭外表质量GB/T 470-2008GB/T 470-2008备样复检化学成分GB/T 1
12、2689锌及锌合金化学 分析方法系列标准4锡锭外表质量GB/T 728-2020GB/T 728-2020备样复检化学成分GB/T 3260锡化学分析方法系 列标准5祕外表质量GB/T 915-2010GB/T 915-2010备样复检化学成分YS/T 536钿化学分析方法系 列标准6重熔用铝锭外表质量GB/T 1196-2017GB/T 1196-2017备样复检化学成分GB/T 20975铝及铝合金化学 分析方法系列标准7锦锭外表质量GB/T 1599-2014GB/T 1599-2014备样复检化学成分GB/T 3253睇及三氧化二睇化 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8工业硅化学成分(常规 检测元素
13、)GB/T 2881-2014GB/T 14849工业硅化学分析 方法系列标准备样复检9电解锲外表质量GB/T 6516-2010GB/T 6516-2010备样复检2检验考前须知序 号产品名称检验工程依据标准检测方法复检样品化学成分GB/T 8647镇化学分析方法系 列标准10区熔楮锭外表质量GB/T 11071-2018GB/T 11071-2018备样复检电阻率YS/T 602-201711粗铜外表质量YS/T 70-2015YS/T 70-2015备样复检化学成分YS/T 521粗铜化学分析方法 系列标准12粗铅外观质量YS/T 71-2013YS/T 71-2013备样复检化学成分Y
14、S/T 248粗铅化学分析方法 系列标准13镉锭外观质量YS/T 72-2005YS/T 72-2005备样复检化学成分YS/T 74镉化学分析方法系列 标准14锢锭外表质量YS/T 257-2009YS/T 257-2009备样复检化学成分YS/T 276锢化学分析方法系 列标准15高钛渣外观质量YS/T 298-2015YS/T 298-2015备样复检化学成分YS/T 514高钛渣、金红石化 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16阳极铜外表质量YS/T 1083-2015YS/T 1083-2015备样复检化学成分YS/T 521粗铜化学分析方法 系列标准17粗锢外表质量YS/T 1163-2016YS
15、/T 1163-2016备样复检化学成分YS/T 276锢化学分析方法系 列标准18粗锌外观质量YS/T 1286-2018YS/T 1286-2018备样复检化学成分YS/T 1341粗锌化学分析方法 系列标准6.1.1 假设企业标准中缺少相关标准规定的重要检验工程,应按照相关标准规定检验该工程。6.1.2 有色金属铸锭产品的外表(外观)质量需要对整锭的产品进行检验,因此铸锭产品的 外表(外观)质量可以在被抽查企业现场进行检验记录,并拍摄照片作为记录留存。6. 2. 3区熔铸锭属于脆性金属,样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容易损坏,因此可以实施现场检验, 其它产品须由检验单位在实验室检验。6.2.4
16、锡锭化学成分中的Ag、Ni、C。三个工程无现行的检测方法标准,因此该3个工程的 检测方法可以由被抽查企业提供或指定,并经被抽查企业盖章确认。6.2.5 阳极铜化学成分中的Sn、0两个工程因产品标准未指定检测方法,因此该2个工程的 检测方法可以由被抽查企业提供或指定,并经被抽查企业确认。7判定原那么1检验结论的判定经检验,检验工程全部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检验工程合格;检验工程中任一项或一项 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7. 2判定考前须知假设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那么中检验工程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 示的质量要求判定。假设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那么中检验工程依据
17、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假设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那么中检验工程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 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假设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那么中检验工程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假设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那么中检验工程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工程不 参与判定。8异议处理1复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等有异议的,收到异议处理申请的云南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异议处理,并将处理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8.2复检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十 五日内向云
18、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8. 2.2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的,收到异 议处理申请的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研究,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组织复检。申请复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自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复检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复 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复检。8. 2. 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申请复检单位办理复检手续之日起十日内确定具备相应资 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8. 2. 5复检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细那么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规那么等对与异议相关 的检验工程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论及时报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书面告知复检申请人。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费用由申请人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 请人承当;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承当本次抽样检验的单位承当。9附那么本细那么经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生效,仅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 2022年云南省有色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9.1 本细那么由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起草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