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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大纲目 录第一章 工程建设会议制度1第二章 工作联系单管理2第三章 工程环保、水保管理4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5第五章 工程进度管理10第六章 工程安全管理13第七章 工程计量支付、变更管理16第八章 工程施工、监理人员管理23第九章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24第十章 工程物资管理26第十一章 标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28第十二章 工程分包、劳务管理31第十三章 工程档案管理32第十四章 劳动立功竞赛34第十四章 劳动立功竞赛34第十五章 廉政建设35第十六章 工程索赔管理37附件一:在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办法40附件二:xx公路工程(xx段)项目立功竞赛考核办法55附件
2、三:民工工资、环保、水保、档案、安全保证金管理办法62附表:63第一章 工程建设会议制度一、工地会议工地会议旨在检查、监督承包人对本项目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每次工地会议之前,监理办应提前3天向参加会议的各方发出通知或邀请信,并说明会议召开时间和主要议题。工地会议分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过程中的工地例行会议(简称工地例会)。会议由监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监理、承包人(包括主要分包单位),邀请业主、质量监督机构、沿线指挥部代表、设计代表及其它有关人员。工地会议内容应认真记录,并在3天内形成会议纪要,发送有关各方予以签认。(一)第
3、一次工地会议一般在下达项目开工令后的适当时间召开。 (二)工地例行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在本月25日至次月5日期间召开。2、除会议常规内容外,承包人还应汇报民工工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内容。 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业主确定。旨在监督、管理承包人和监理过程中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工程施工优质高效地进行。会议由业主组织召开,参加人员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人员。第二章 工作联系单管理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本项目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四方单位之间工作联系单(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传递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
4、充分保证整个施工过程能及时、顺利进行,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工作联系单(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是指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协商解决有关问题的一种载体。第三条 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之间的日常往来文件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并遵循以统一格式、统一程序进行传递的原则。第二节 传递与报批程序第四条 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每月对工作联系单报批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工地例会上予以沟通。第五条 工作联系单(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的传递过程必须按承包人监理业主(设计),不得无序递送。第六条 承包人报告单
5、首先应报送监理审查,监理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后,通过监理报告单形式连同承包人报告单报送业主。第七条 所有报送到业主单位的监理报告单、承包人报告单必须统一送至业主专职人员进行签收,并按工作程序办理,待处理完毕后由业主回复有关单位,回复时也须办理签收手续。第八条 特殊事项如涉及重大变更或征迁处理等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的,业主应明确告知相关单位。第九条 本项目所有对设计文件的变更,均以业主单位批复或下发的工作联系单为依据,各监理、承包人在收到业主单位批复或下发的工作联系单后方可实施。第三节 格式第十条 工作联系单(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的名称统一定为xx公路工程(xx段)*单。第十一条 承包人编号
6、规定为合同号顺序号,如1一001;监理可在合同号前加监,如监1-001;设计单位则以设计代替合同号,如设计-001。第十二条 填写内容时要求字迹清晰端正、内容规范完整,使用电脑打印。 承包人报告单“联系内容”一栏中要求填写简明、扼要,能充分表达联系事项中的主要内容;应清楚表达问题的产生原因和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在附件中附草图,标出详细的几何尺寸、测量数据、篇幅不够时可另附页;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时,必须要有主要工程数量及变更金额的估算。监理报告单中,要求监理对承包人所报工作联系单内容仔细审核,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第四节 审核时间第十三条 承包人报告单递交监理办,监理办一般应在3天之内审核完毕,并通过
7、监理报告单形式连同承包人报告单递交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第十四条 联系单发出后,若涉及到图纸变更的,应立即修订原图纸。第三章 工程环保、水保管理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xx公路工程(xx段)的顺利实施,并顺利通过环保、水保专项验收,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节 具体要求第二条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定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并经监理审查同意。第三条 承包人、监理应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责任人,并报备业主。第四条 承包人、监理应对相关人员积极开展环保、水保教育,并建立相关台账。第五条 监理在巡视、旁站中,
8、应随时检查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对扬尘、噪音、运输洒漏、废水处理、职业危害等内容进行监控督促。 第六条 在梁板安装前,承包人应完成河道疏浚、防洪堤和护岸恢复、场地平整、桥下通道并经监理验收。河道疏浚、防洪堤和护岸恢复完成后必须经地方水利部门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验收意见同时报备业主。第七条 在工程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承包人应完成相关借地复耕工作,并经当地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验收意见同时报备业主。第三节 责任追究第八条 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借地复耕、河道疏浚、防洪堤和护岸恢复、场地平整等内容,业主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实施,相关费用在该承包人保证金账户予
9、以支付。第九条 由于施工影响造成房屋震裂、环境污染、农作物受损等情况(查证属实的),承包人未及时自行妥善处理的,业主将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相关费用在该承包人保证金账户予以支付。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xx公路工程(xx段)的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浙江省交通厅浙交200431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创精品公路创精品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浙交20082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节 质量管理具体要求第二条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提交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办应审查施工方案和质量
10、保证措施等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应在收到该计划后的14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报业主备案。第三条 重大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如大型互通跨越、预制场设置、三级及以上航道跨越等情况,监理审核后,应报业主批准。预制场设置完成必须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构件预制施工。第四条 切实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施工单位首次进行桩基、立柱和预制梁等构件施工时,监理及业主应对其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施工单位得到认可后方可进行规模生产,以预防和纠正后续规模生产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问题。第五条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质量责任制。承包人应建立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承包人应建立质量控制
11、自检系统,按投标文件承诺设质检部门,并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监理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如承包人未完成以上各项制度,应督促承包人完善。第六条 施工机械、设备。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相应数量、规格、型号的施工设备、机械,并保证其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监理办应对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核查,确保其按合同执行。第七条 测量成果的复测。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对移交的导线点、三角点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对中线进行复测,复核结果报驻地办核准,并报业主备案。监理组织所辖各承包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对导线点及水准点进行复测;监理在此基础上,每季度独立组织一次导线点
12、及水准点的联测工作,并将相关联测记录报业主备查。第八条 技术交底。施工前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对监理、承包人等进行施工图的技术交底。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 承包人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中应有质量控制的重点部位、工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先控制,以防止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在施工中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根据合同的规定切实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对于重要的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应进行摄像或照相并保存现场记录。第十条 监理、承包人应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
13、料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可靠,施工记录必须与施工同步,不得追记补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第十一条 承包人、监理应建立内部质量奖罚制度,对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第十二条 强化材料、设备或工序的控制。1、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如监理对用于工程中的材料或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后,认为材料或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可以拒收,并以书面通知承包人,同时抄报业主。承包人应立即修复或替换,使其符合合同的规定,并提交监理复验。2、工序产品和隐蔽工程工序产品、隐蔽工程等完成后,承包人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办书面报告
14、,要求验收。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有充分的机会对此工程进行验收。如监理认为该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人不得擅自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监理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要求自费拆除并彻底重做,并抄报业主。3、如果承包人在以上书面通知所述的时间内未执行指令,业主有权雇佣他人执行该项指令,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第十三条 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具体必须旁站项目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监理人员还应对所有的施工面和工程项目进行巡视监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在接到检验申请
15、后,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检验。第十五条 工程成品质量有疑义时,业主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验证,若检测质量合格,则检测验证费用由业主支付;若检测质量不合格,则检测验证费用由相应承包人自行承担,而且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对该施工成品进行返工并自行承担施工费用。第三节 责任追究第十六条 业主将建立并完善工地巡查制度,在工地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创优质量控制指标及要求的施工行为或存在的质量问题,本合同段发生的以下第十八条所列的质量问题,发现后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且整改结果符合要求的,可以不予以处罚(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无法进行整改的除外);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出现无法整改的质量问题,或同一质量
16、问题重复屡次发生的(重复发生2次以上的),或质监部门和业主在质量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项或出现合格率存在重大偏差的,将每次对承包人课以100050000元的违约金处罚,并视监理单位责任情况每次对监理课以2005000元的违约金处罚。每月对每个合同所扣罚质量违约金进行汇总,在每期的计量支付中扣除,并列入立功竞赛基金帐户中,专款专用。扣罚质量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2%。第十七条 业主单位巡视过程中将采用书面整改通知的形式,对现场所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检查人员当场签发整改通知单,并明确施工、监理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处罚标准。整改期限结束后三方现场复查,若仍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按标准的进行扣
17、罚质量违约金,相关工程量不予计量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如同一质量问题多次发现、屡教不改的,业主将视情进行警告、通报批评、清退相关责任人员,直至全额没收履约金、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监理单位承担。第十八条 处罚实施细则1、路基工程(1)发现由于路基填筑材料不符合要求、弹簧、压实度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路基需返工处理的,按每处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2)边坡冲刷严重并未及时修复的、边沟不畅通并未采取相关措施排水的、便道便桥凹陷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每处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监理未及时督促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对监理单位处以质量违约金处罚。(3)因施工原因造成沉降观测设施破坏未及时修复的,
18、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并沉降观测设施破坏至修复完成期间沉降量不予计量;监理未及时督促的每次将课以违约处罚。承包人故意人为损坏沉降观测设施的,被查证属实的,则加倍处罚。2、软基处理(1)业主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全线软基工程质量进行抽检,抽检频率按规范要求。若抽检结果不能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而需要加密检测的,检测费用由相应承包人承担。(2)软基处理工程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不合格比例重新进行加密施工并自行承担施工费用。(3) 发现软基处理长度、间距不满足设计要求或软基处理成品材料不符合要求,每处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并作返工处理;监理单位未发现或未制止的,对监
19、理单位课以违约金处罚,并酌情作进一步处理。3、结构物工程(1)蜂窝、麻面、孔洞现象严重和混凝土色泽差、错台、跑模、线性不顺等结构物外观质量问题的,按每个构件对施工单位处以质量违约金处罚。(2)结构物施工过程中出现钢筋锈蚀严重、绑扎不规范、间距超标;预应力孔道定位不准确的,每单个结构物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已经监理验收而未发现制止的,每单个结构物对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3)出现混凝土松散、裂缝、钢筋外露等质量问题的,每单个结构物对承包人和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情况严重影响使用的,作报废处理。(4)出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对承包人和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相关构件作报废处理。(5)检查过程中,结构物尺
20、寸平均合格率低于90%的,每次对承包人和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出现一个合格率低于60%的结构物,对承包人和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并酌情作进一步处理。3、内业资料 逻辑混乱、计算错误、签字不全、数据不完整等情况的,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监理已签字认可,对监理同时课以违约金处罚。 内业资料出现数据造假,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监理已签字认可,对监理同时课以违约金处罚。 出现上道工序内业资料尚未签字认可,下道工序及已经开工的情况,每出现一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 出现承包人人员代替监理签字的,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处罚,监理未及时发现的则相应将课以违约金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作进一步处理。4、质
21、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间的事故,造成较大影响,视其性质和失职的程度,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10000元50000元处罚,对监理课以违约金1000元5000元处罚,并通报批评。 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300万元以上的事故,视其性质和失职的程度,每次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50000元以上处罚,对监理课以违约金5000元以上处罚、通报批评,直到中止合同。5、其他 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理,对每个部位、每道工序进行现场检验、抽查。接到检验申请后,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现场检验。坚持巡视工地和旁站监理,及时指出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现象和因素。
22、若无故超过24小时才检验并查证属实的,则每延误一次,给监理单位一次警告,累计三次警告后,对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如属于监理人员个人原因的,要求监理在三天之内撤换当事人。 监理未按监理规范要求实施旁站,或跟班检查,每次对监理课以违约金处罚。6、本项目各单位工程必须达到优良工程标准,否则课以2%合同价的违约金处罚。第五章 工程进度管理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xx公路工程(xx段)建设的投资效益,控制项目施工进度,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节 进度管理具体要求第二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审批和修订1、本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28天内,向监理提交2份
23、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规定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拟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时标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2、年度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每年12月底前,根据经审批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向监理提交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3、季度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根据经审批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季度进度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下季度每月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
24、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4、月度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每月20日前,根据经审批的季度计划,编制月度进度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下月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当月度计划时间范围是从上月的21日起至本月的20日止的一个月时间,月度计划必须保证季度计划的实现。月度计划如未能完成,应在文字介绍里详述原因,并在剩余工期中下一个阶段里补回来,且详述补救措施。在必要时,承包人应细化月进度计划,按业主、监理要求的各时间段上报进度计划和报表。5、工程进度计划的修订:(1)承包人根据实际进度的滞后和超前情况,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3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
25、,并应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交给监理。(2)施工进程中,如果监理认为有必要或者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审批的进度计划,监理可要求项目部每1个月提交1次工程进度修订计划,以确保工程在预定工期内竣工。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指令后的5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3)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合同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4)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影响进度的问题、赶工措施、纠偏措施。6、进度计划的审批监理应在收到总体和年度进度计划(或修订后的进度计划)后的14天内审查完毕并提出修改意见报业主,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则应在收到后5天内审查完毕并提出修改
26、意见报业主。月度计划由监理审批,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由业主最终审批。第三条 工程的开工1、项目开工: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提交开工报告,监理将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承包人收到监理开工令之后,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然后连续均衡地施工。2、分项工程开工:承包人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经监理批准后,分项工程才能开工。第四条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管理1、各承包人对批准的进度控制计划应积极落实,监理应组织经常性的检查,业主对各监理的进度控制工作和项目部的工作进行抽查。落实措施的检查包
27、括施工班组、机械、材料、资金的落实,预控方案的落实、赶工措施的落实、各有关单位责任事项的落实等。2、监理应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每月向业主递交进度分析报告,重点分析可能影响下阶段施工进度的因素,审核承包人提出的赶工措施,并提出预控方案。3、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监理应书面指令承包人进行改进,成效仍不明显应及时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并按合同规定处理。第五条 业主应视情组织工程进度协调会。 第六条 业主可随时约见承包人法人来现场商谈解决有关问题。第二节 责任追究第七条 未能及时上报计划(或统计)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而退回,则每次课以5002000元的违约金。第八条
28、 对业主、监理提出的赶工措施不切实落实整改的,视情每次承包人课以5000-10000元违约金处罚;按照业主认可的进度计划,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连续三个月严重滞后,则对承包人课以50000元的违约金处罚并全线通报批评。第九条 监理无对比检查分析报告、未提出合理有效地改进解决措施的,每次对监理课以500元的违约金处罚;督促落实效果不明显的,每次对监理课以1000元的违约金处罚。第十条 违反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5.2款承包人承诺配备的关键施工设备,课以5000元至1%合同价的违约金。第十一条 业主每月对每个承包人、监理所扣罚违约金进行汇总,在每期的计量支付中扣除,列入立功竞赛基金帐户中,专款专用
29、。第六章 工程安全管理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加强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嘉交2008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节 安全生产具体要求 第二条 凡在本项目签订工程承包人、监理、服务的单位,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职责,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30、措施。第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各单位要确定合理、符合要求的安全指标,并制定目标管理的计划和办法,以便于实施和考核。要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层层分解,分级负责,规定基本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五条 各有关单位全体参建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依靠科学进步,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六条 严格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各单位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
31、全检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五项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要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第八条 承包人按合同价每5000万元配一名专职安全员且不少于一名,必须配全;监理必须配备一名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一名安全员。第九条 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工程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上岗证书、特殊工种作业上岗证等,否则,应更换相应人员,以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各施工单位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必要设备(传真机、照相机、车辆等设备)明细表和所有安全管理以及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备业主和监理。第十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工区、班组安全负责人
32、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温馨安全生产提示语制度,在每个工区、班组、作业点醒目的位置悬挂或张贴温馨提示语,由一线人员轮流在宣传栏中提写一条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语,并建立记录台帐,业主将不定期抽查。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组织一线员工集体观看工程建设安全警示教育片;各单位安全专管人员,根据各工种不同工作特点辅以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积极配合市安检局、集业主组织安全员、特殊工种的培训。第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安全演练(习)活动。第十四条 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为保证施工正常有序进行,施工现场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33、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2、各种施工机械必须完好无损,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标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机械有在有效期限内的检验合格证;3、各种安全设施、交通指示标识、告示必须完备;4、各种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5、 各种支架、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6、施工现场应进行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7、施工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8、危险施工作业工序,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管;高危区域作业,必须制定专项预案,进行安全交底。9、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工伤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10、办公、生活区域、危险品仓库、食堂等必须配足够的消防器材。第十五条 必须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制度,台账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34、、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网络;2、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书;4、安全教育、宣传、培训情况记录;5、安全会议情况记录;6、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措施、规章、规程;7、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记录;8、安全检查情况记录;9、安全整改通知书及反馈和验收情况记录;10、专职安全员日志;11、安全工作应急救援预案;12、其他记录,如消防器材检查记录、爆炸物品使用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等;13、其他有关安全工作文件、资料等。第三节 责任追究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存在一般安全隐患,发现后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且整改结果符合要求的,可以不予以处罚(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除外),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每次
35、对承包人课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处罚; 监理未及时督促的,每次对监理单位课以2001000元的违约金处罚。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相关工程做停工处理,待整改到位后经业主、监理书面认可后方能复工,并每次对承包人课以100010000元的违约金处罚;监理未发现或未制止的,每次对监理课以2002000元的违约金处罚。施工现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在限期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则加倍处罚。第十七条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视其性质和失职的程度,每次对承包人课以1020万元的违约金处罚,对监理课以12万元的违约金处罚,并通报批评。第十八条 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视其性质和失职的程度,每次对承包人课以2050万元
36、的违约金处罚,对监理课以25万元的违约金处罚,并通报批评,清退相关责任人。第十九条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视其性质和失职的程度,每次对承包人课以50500万元的违约金处罚,对监理课以550万元的违约金处罚,并通报批评,直到中止合同。第二十条 业主每月对每个承包人、监理所扣罚违约金进行汇总,在每期的计量支付中扣除,列入立功竞赛基金帐户中,专款专用。第七章 工程计量支付、变更管理第一章 工程计量支付为了规范计量支付工作,保证计量支付的及时、准确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合同文件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 计量支付遵循的原则1、计量支付必须遵守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把计量支付作为把好工程数量
37、和质量的关口。计量工程数量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并主持计量工作。2、监理要认真仔细地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每期计量支付资料,严把计量关。3、承包人在上报中期计量支付时先在计量支付网络平台上报电子版,以及中间计量表汇编(书面草稿)和支付月报表(书面草稿),待监理和业主审批完成后再上报正式书面版。4、承包人凭工程数量确认单计量时,必须附有业主、监理签认的工程数量确认单。第二条 预付款的支付1、开工预付款按合同规定支付,支付时第一、二期“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由承包人向监理上报,一式六份(档案要求全部为原件),监理初签后上报业主。业主核批后退还给监理一份,承包人二份。(监理一份,承包人二份,业主三份)2、材
38、料、设备预付款按合同规定的方法支付,但在之后第二期计量支付时应将上期支付的材料、设备预付款全额扣回。发生材料、设备预付款的,必须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且完全用于本项目,一旦发现承包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据招标文件63.1条款进行处罚。计量时须附相关材料发票、进料单、划拨单,试验检测报告。3、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监理签发保留金支付证书,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第三条 中期计量支付1、当一个支付项目工程完成并经过监理检验合格,填写完成合同规定的质检资料,经监理审核签字认可后,该支付项目工程方可进行计量。2、工程计量单“计量草图及几何尺寸”栏中要画出所计量项目工程的正
39、确图形,标出详细的几何尺寸,并作必要说明,如有需要应附照片、记录等原始资料。“计算式”栏中要利用已经标出的几何尺寸列出详细的算式,必要时可以附表计算。3、工程计量单中的计算结果应填写到计量支付数量汇总表上,填写时应注意按桩号或工程工序顺延有序排列。计量支付数量汇总表中的凭证号应与工程计量单编号一致。4、当计量支付数量汇总表填写完毕后,应将其各章节的计算结果填写到中期支付证书相应章节的“本期完成金额”中。5、承包人提供计量原始报表和支付月报(中期支付证书),经监理会同承包人实地核实修正,经修正后的各项资料,承包人应签名,如承包人不同意修正,监理可将有关计量记录和图纸送承包人研究,承包人收到记录后
40、应在14天内提出书面申辩,逾期或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研究决定后,可不通过承包人由监理审查后上报。6、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前(计量支付截止时间为每月二十日),将根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已签认的中间检验单和现场监理核实签认的计量表(档案要求二份原件二份复印件),以及材料设备预付款等填写中期支付证书。监理办在收到中期支付证书后,由合同工程师会同现场监理及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核实后由正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7、监理在收到承包人上报的计量支付电子版,以及中间计量表汇编(书面草稿)和支付月报表(书面草稿)后7天内必须审查完毕,然后在计量支付网络平台上报业主审核,并将草稿同步上报;业主在接到后14天完成审批,当
41、业主审核完毕并在计量平台生成计量支付月报表后,承包人应在7天内上报正式支付证书一式六份(档案要求全部为原件),退还给监理办一份,承包人二份。业主在计量平台生成计量支付月报表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该期工程款。8、对每期支付证书所支付的工程细目,业主将随机抽查其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计量要求的项目将不予支付。9、支付证书应有详细附录(独立成册)以便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再分成细项或单独的附属项。这些详细分类表是一个永久性记录,应与正式表格一样妥善归档。10、监理和承包人必须建立计量支付台账,台账必须清晰、有条理,以防重复计量。且台账必须备份存档,以防丢失。11、监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二十五日前(
42、支付截止时间为每季度二十日),上报当季度监理服务费用支付申请,一式6份(档案要求全部为原件)。支付申请后须附当季监理人员考勤表。第四条 最终计量支付1、本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并达到合同要求后,承包人应向监理递交六份最终支付证书(即竣工结算、档案要求全部为原件),经监理核实后报业主审核。2、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和竣工结算经审计后,承包人可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得到由业主退回的全部保留金余额。第五条 责任追究1、承包人上报的计量中审核出有弄虚作假、虚报计量情况的,视情节对承包人按该项虚报部分上报计量金额10%100%处罚;存在计算错误的,按该页计量表中错误项目上报计量金额的5%处罚。所有罚款均在承包人当期
43、计量中扣除。对以上计量错误监理未审核出的,对监理按100元/处进行处罚,并在监理当期计量中扣除。2、监理上报的服务费计量中审核出有弄虚作假、虚报计量情况的,对监理按项虚报部分上报计量金额10%100%处罚;存在计算错误的,按该项上报计量金额的5%处罚。3、无特殊原因对承包人上报的计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审查上报,每延迟1天对监理课以100元处罚。4、计量支付台账未建立的课以2000元处罚,并暂停计量直至按要求建立台账;台账不规范、不齐全的每次课以100元处罚。5、违反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8.4款关于资金管理的规定,每次课以20000元违约金,并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否则课以移(挪)用资金等额的
44、违约金。 6、业主每月对每个承包人、监理所扣罚违约金进行汇总,在每期的计量支付中扣除,列入立功竞赛基金帐户中,专款专用。第六 其他规定1、本项目计量支付表式必须采用由业主确认的统一格式。2、工程变更项目的计量支付资料,必须附有监理下发的“工程变更令”和业主审批的“工程变更报告单”。 第二节 工程变更管理第一条 总 则1、为了加强本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规范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依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2、本项目的建设、设计、承包人和监理应当遵守本办法。3、工程变更是指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
45、、尺寸、质量、等级或数量等作出的修改和变动。4、工程变更必须坚持优化、完善、节省投资的原则,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5、工程变更不得违背项目建设批准文件的规定,不得降低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指标,一般不得突破总投资金额和影响施工工期,不得改变已有合同单价,不得降低使用功能。施工图设计是工程施工的依据,一经确定下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6、需要进行变更时,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方案,不得实施,不得办理计量支付。不准私自变更,一旦发现有“先施工,后变更”的现象,必须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增加或工程延期等后果
46、,由承包人负责。7、不得将任何分项工程的变更随意分割,化整为零。第二条 变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1、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出变更:(1)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碰、缺或不完善;(2)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3)施工现场因地质、水文、地形等自然条件与设计图不符,按原设计难以实施;(4)有利于农田、水利、工矿建设、地方交通及文物保护;(5)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能够节省工程竣工后的维修养护费用,或有利于日后工程改造、扩建;(6)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技术要求;(7)应用先进技术或优化设计能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或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技术标准、缩短工期、确保工程安全、有利保护环境、节省土地、改善施工条件等。2、任何单位提出的变更,首先应当以工作联系单(承包人报告单、监理报告单)方式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包括变更原因、建议方案、估计增减金额及对工期的影响等内容。变更申请按下列程序审批:(1)承包人提出的任何变更申请,必须先以承包人报告单的方式,按照业主统一的格式和份数,首先报送监理审查;监理在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测算后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以监理报告单形式连同承包人报告单一并报送业主审批。(2)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