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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1C1107000用人单位无理抗 拒、阻挠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依法实施 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 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 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 察。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 一款第(一)项:有F列行为之一 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 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 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
2、 察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L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2 .违法行为为偶发性单次行为;3 .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表现为不配 合,未发生激烈对抗;4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5 .违法行为不影响劳动保障监察结 果;6 .违法行为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 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14C1109400用人单位拒不协助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对事故进行调查核 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
3、伤认定申请 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 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 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 应当予以协助。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用 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 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 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2 .不协助调查行为为偶发性单次行 为;3 .不协助调查行为情节较轻,表现 为不配合,未发生激烈对抗;4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5 .违法行为不影响事故调查核实结 果;6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
4、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15C1103000用人单位招用无合 法身份证件的人 员。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 四条第(五)项:用人单位招用人 员不得有卜列行为:(五)招用无 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 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 (五)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 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违法行为涉
5、及3人以下;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4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16C1103100用人单位违反规 定,将乙肝病毒血 清学指标作为体检 标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 九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 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 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 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 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 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
6、定 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 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 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 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违法行为涉及3人以下;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4 .违法行为未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件 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11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17C111
7、4100职业中介机构提供 职业中介服务不成 功后未向劳动者退 还所收取中介服务 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 十五条: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中 介服务不成功的,应当退还向劳动 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 十三条: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 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职业中介服务 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 中介服务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 的罚款。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违法行为涉及3人以下;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4 .违法行为未对劳动者造成财产损 失,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
8、成突发 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18C1102500未经许可和登记, 擅自从事职业中介 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 四十条第二款:设立职业中介机构 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 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 可。第三款: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 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九 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 网络招聘服务,应当依法取得人力 资源服务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 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证。
9、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 条第一款: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 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 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 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 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 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 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的罚款。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 二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 定,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 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由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人力资 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 款的规定予以处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 二条
10、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 业中介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止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符合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法定条 件,且有继续经营的意愿;3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6个月以下;4 .按规定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5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13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
11、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19C1104500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不依法接受检查。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审批机关负责对其批准成立的人 才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 抽查,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 有关材料。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接 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 料。审批机关应公布检查结果。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擅 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 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 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由县级以 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 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的,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违 法所
12、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 过30000元。不依法接受检查,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不接受检查行为为偶发性单次行 为;4 .不接受检查行为情节较轻,表现 为不配合,未发生激烈对抗;5 .主动整改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 (限期)改正限期内改正;6 .违法行为未对行政机关监管产生 影响;7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14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
13、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20C1104200外商投资人才中介 机构不依法接受检 查、不办理变更手 续。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 行规定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依法指导、检查 和监督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 日常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 对其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人才中 介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可 以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有关材料。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应接受检 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 应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 设立分支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 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应当自工商 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办理
14、完毕之日 起15日内,书面报告人事行政部 门。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 规定第十五条:外商投资人才中 介机构不依法接受检查,不按规定 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提供虚假 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欺骗用人单 位和应聘人员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 以10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 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 得超过30000元人民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不办理变更手续超过法定期限1 个月以下;4 .不接受检查行为为偶发性单次行 为;5 .不接受检查行为情节较轻,
15、表现 为不配合,未发生激烈对抗;6 .主动整改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 (限期)改正限期内改正;7 .违法行为未对行政机关监管产生 影响;8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15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21C1100100擅自分立、合并民 办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民办学校 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 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 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
16、进 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民办 学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止招生、撤消办学许可证;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 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民 办学校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 条或者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 法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 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 分工对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 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
17、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 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情节 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 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 人或者校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6个月以下;3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4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5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16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22C1100200
18、擅自改变民办学校 的名称、层次、类 别和举办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 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 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 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民办学校名 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 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民办 学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止招生、撤消办学许可证;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19、擅自 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 举办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民 办学校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 条或者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 法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 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 分工对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 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 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 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情节 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 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 人或者校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6个月以下;3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
20、4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5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17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23C1100300民办学校发布虚假 招生简章或者广 告,骗取钱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民办 学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 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 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 后没收
21、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止招生、撤消办学许可证;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 告,骗取钱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民办 学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止招生、撤消办学许可证;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发布 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民 办学校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 条或者本条例第六十三
22、条规定的违 法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 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 分工对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 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 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 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情节 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 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 人或者校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4 .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造成 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 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18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
23、(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24C1100400民办学校非法颁发 或者伪造学历证 书、结业证书、培 训证书、职业资格 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第二十六条:民办学校对招收 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 学业成绩,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发给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 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民办 学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 收违法所得;情
24、节严重的,责令停 止招生、撤消办学许可证;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非法 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 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民 办学校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 条或者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 法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 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 分工对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 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 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 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情节 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 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 人或者校长。非法颁发结业证书、培训证书,同
25、 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违法行为涉及人数在10人以下;3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4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5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19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2C1107100用人单位不按照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的 要求报送书面材 料,隐瞒事实真相, 出具伪证或者隐 匿、毁灭证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 f第(二)
26、项:有以下行为之 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 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 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 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 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 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 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 一款第(一)项:有卜列行为之一 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 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 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 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
27、2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3 .违法行为不影响劳动保障监察结 果;4 .违法行为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 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3C1112200职业介绍机构、职 业技能培训机构或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机构违反国家有关 职业介绍、职业技 能培训或者职业技 能考核鉴定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 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 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 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 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 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的,撤消许可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职业介绍机构、职
28、业技能培训机构 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 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 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许 可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2 .没有违法所得;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4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29、 有造成危害后果25C1100800民办学校恶意终止 办学、抽逃资金或 者挪用办学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第六十二条第(八)项:民办 学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 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 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 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止招生、撤消办学许可证;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 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第六十二条第(A)项:民办 学校有F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30、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止招生、撤消办学许可证;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恶意 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 经费的。7亩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民 办学校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 条或者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 法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 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 分工对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 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 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 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情节 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 不得新成为民办
31、学校决策机构负责 人或者校长。挪用办学经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挪用办学经费10%以下;3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4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5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对学校正常教学 产生影响,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 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20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26C1101600未经批准擅自设立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的中外合作办学机 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32、外合作办学 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申请设立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 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 行政部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 例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 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 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由教育行政 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予以取缔或者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 缔,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 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 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6个月以下;3 .符合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
33、法 定条件,且有继续经营的意愿;4 .按规定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许 可;5,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27C1101700以实施职业技能培 训的中外合作办学 机构筹备设立期间 招收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 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筹备设立 期内,不得招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 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 期间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 止招生,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 用,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拒不停止招生的,由审批 机关撤销筹备
34、设立批准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违法行为涉及10人以下;2 .违法行为涉及金额5万元以下;3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4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5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21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28C1102000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的中外合作办学机 构发布虚假招生简 章,骗取钱财。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 理方法第四十八条:中外
35、合作职 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工程的招 生简章和广告样本应当自发布之 日起5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 简章和广告应当依法如实发布机 构和工程的名称、培训目标、培训 层次、主要课程、培训条件、培训 期限、收费工程、收费标准、证书 发放和就业去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 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 例的规定,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 取钱财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 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 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 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并 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责令停止招生、撤消中外合 作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 定,依法
36、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违法所得;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4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29C1102100未经批准擅自举办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 培训办学工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 理方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举办中 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工程,由 拟举办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审批,并报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备案。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 方法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方法的 规定,未经批准擅自
37、举办中外合作 职业技能培训办学工程,或者以不 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工程批 准书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 举办该工程的中国教育机构限期改 正、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 以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招收学生涉及10人以下;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符合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 办学工程的法定条件,且有继续经 营的意愿;4 .按规定取得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 能培训办学工程审批;5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造成 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 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22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
38、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30C1102200中外合作职业技能 培训办学工程发布 虚假招生简章或者 招生广告,骗取钱 财。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 理方法第四十八条:中外合作职 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工程的招 生简章和广告样本应当自发布之 日起5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 简章和广告应当依法如实发布机 构和工程的名称、培训目标、培训 层次、主要课程、培训条件、培训 期限、收费工程、收费标准、证书 发放和就业去向等。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 方法第五十四条:中外合作职业 技能培训办学工程发布虚假招生简 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由 劳动
39、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工程 的中国教育机构退还收取的费用 后,没收剩余违法所得,并处以违 法所得3倍以下且总额3万元以下 的罚款。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没有剩余违法所得;2 .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4 .违法行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它 组织造成损害,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23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 时改正24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
40、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 时改正31C1115900专业技术类职业资 格考试培训机构、 职业技能培训机 构、经营性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等未向 消费者出具载明规 定内容的预付卡凭 据,经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 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 应当向消费者出具载明以下内 容的凭据:(一)双方名称或者 姓名、联系方式等;(二)经营 者收款账户信息、预收金额、 支付方式、履约保证措施;(三) 兑付商品或者服务工程的内 容、地点、数量、质量及兑付 计算种类、收费标准、扣费方 式;(四)履行期限,以及经营 场所自有或者租赁、租期;(
41、五) 风险提示;(六)赠送权益的使 用范围、条件及退款的处理方 式;(七)变更、中止、终止等 情形预收款的处理方式;(A) 退款计算方法、渠道、手续费; (九)挂失、补办、转让方式; (十)消费记录、余额查询方式; (十一)违约责任;(十二)解决 争议的方法。第二款: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 载明本条前款规定内容的书面 合同的,视为已经出具凭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经营者违 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 责令暂时停止发行预付卡:(一) 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未向消费者出具载明规定内容的 凭据的;
4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2 .对消费者权益损害已消除或已弥 补,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 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3经申请延长改正期限,并在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前改正。25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 时改正32C1116200专业技术类职.业资 格考试培训机构、 职业技能培训机 构、经营性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等未提 供预付卡信息查询 或未履行告知义 务,经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 例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为 消费者了解预付卡使
43、用情况、 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提供查 询。经营者出现停业、注销等 情形导致预付卡无法兑付或者 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及时通 过 、短信或者微信等方式 告知消费者,并在经营场所、 网页的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 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不改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 万元 以下罚款,并责令暂时停止发行预 付卡:(二)违反第十八条规定未按 照规定提供查询或者未按照规定 履行告知义务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L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2.对消费者权益损害已消除或已弥 补,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 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
44、;3经申请延长改正期限,并在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前改正。33C1116700专业技术类职业资 格考试培训机构、 职业技能培训机 构、经营性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等未按 规定保存交易记 录,经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 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经营者 应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交 易记录至少三年。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经营者违 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 责令暂时停止发行预付卡:(三) 违反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 规定保存交易记录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无相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
45、2 .对消费者权益损害已消除或已弥 补,未引发不良舆论、未造成突发事 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果;3经申请延长改正期限,并在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前改正。2627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4C1106300用人单位制定的劳 动规章制度违反法 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 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 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 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 训
46、、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 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 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 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 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检查之口起前12个月内无相同 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2 .制定规章制度程序合法;3 .主动整改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限内改正;4 .违法行为未对劳动者造成人身损 害、财产损失,未引发不良舆论、 未造成突发事件等不良社会危害后 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清单(第二版)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予处分适用情形违法行为依据处分依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5C1106500用人单位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规定,延长劳 动者工作时间。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