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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管理方法第一条所谓财产系指资产负债表上所列属于固定资产科目者,其有关 事务处理悉依照本方法规定办理。第二条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 其性质划分如下:1. 土地。2 .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酸洗间、仓库、宿舍、护堤、水 道、围墙、停车场、道路。3 .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推高机、起重机、机车、手推 车、台车。4 .机器设备:连续式铸造钢板设备、钢铁热轧设备、钢铁冷轧及冷压 成型设备、金属热处理设备。5 .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6 .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7 .事务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
2、、 机、 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俱设备(写读家俱、储放家俱、坐息 家俱)、通讯设备。8 .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马达、给水配管设 备。9 .其他设备:防护设备(清防警卫、医疗)装潢设备、康乐设备。 第三条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者每月对 帐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第四条由购入而取得之不动产,应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其有关产 权之登记与变更登记及税法规定事宜与减损报废之报备均由财务部 另行规定办理。第五条各项工程修造不管金额多寡均应编列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 复核,其紧急处理者仍应补办手续。第六条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
3、契约书,并会财务部复 核转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第七条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之标准如下:1 .支出结果能获得其他资产者属资本支出,否那么应列为费用支出。2 .资产之因扩充、换置、改良而能增加其价值或效能者属资本支出, 否那么即为费用支出。3 .支出结果所获得之固定资产,其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其金额在 五万元以上者属资本支出,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效用仅及本期者 属费用支出。4 .皆为维持财产之原始使用效能,所需之维护费用作为费用支出。第八条财产支出核决权限,依内购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第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法,并以帐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 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第十条使用年限届满之固定
4、资产,仍继续使用者,得不折旧,但主要 或重要生产设备得予调整以往旧额,并继续折旧。第十一条有关固定资产设帐,财务部于总分类设置土地、房屋及 建筑、机器设备、电气设备、空气调节设备、事务设备、 供水设备、其他设备,机械与各项设备之备抵折旧等科目,设 置财产目录卡(附表十一),并于各负责管理部门设置同式财产目录 表,详细记录负责保管人及移动情况,并经使用人签认留存。财务部 门与管理部门于每年会同盘点时并应互为核对双方登记卡表所载内 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即查明更正。第十二条本方法经呈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财务管理制度(2)1 总那么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5、共和国财政 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那么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特点和内部管理的 需要,特制定本制度。1. 2本制度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原那么:1.1.1 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1.1.2 应当表达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1.1.3 应当全面规范本公司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1.1.4 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1.1.5 应当定期检查执行情况。1.1.6 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1.3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2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资金管理为本钱管理的重点,
6、以产权为纽带,以电算化为手段,提高经济效益。1.1 2 统一财产管理。公司拥有的资产由公司财务中心统一管理,各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受 托经营本单位资产、受托经营限额内的局部资产处置权必须报公司批准并备案,不具 备资产处置权。未经公司批准,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司的机器设备、房屋、 建筑物、土地、无形资产等对外进行投资、租赁、转让和捐赠。1.2 统一资金管理。公司内所有资金由公司财务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公司会计部负责核拔 部门所需资金,并进行平衡和调度。各职能部门不得用公司核拔的收益性资金作资本 性支出,不得对外投资和转借,对核拔资金的平安性负责。1.3 统一银行帐户管理。公司统一进行银行帐户
7、管理,办事处或新设分公司确因生产经营, 基本建设需要,在各专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帐户时,需报经公司批注,对所 持帐户如不服从统一管理,公司有权取消,在保证各单位正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 司有权调用各单位结余并实行有偿占用。1.4 5 统一信贷管理。公司统一向各专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办理各种资金信 贷事项,并按期偿付利息,各职能部门不得向公司外单位和个人贷款。不能进行资金 经营(如买卖股票或债权),更不准无偿捐赠。1.5 统一税费征纳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纳税管理,向国家指定的税务机关行使税务登记, 纳税申报,税费解缴的职能。(各分公司的税务登记由公司统一办理,分公司按税法 和其他
8、规定计提税费,应按要求及时向公司缴纳,有义务向公司提供本公司的财务会 计资料和计提税费依据。国家税务人员稽查过程中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报公司处理。)统一物资采购管理。公司内主要材料、燃料、设备、备品备件、化玻化药、大额的、 批量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统一由采购部采购。各项物资采购必须编制采购计划, 严格物资进出库的计量和检验制度。1.6 统一财务收入管理。公司统一包括其他业务、营业外收支在内的所有财务收入,公司 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支都归公司财务部管理。各办事处的会计必须将所实现的收入通 过会计部统一到公司,不得截留公司的各项收入。1.7 统一发票管理。由会计部统一购领发票,统一解缴税金。1.8
9、统一会计核算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会计和 办事处会计对会计科目和会计帐薄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全面及时地反映资产、 负债、权益的财务状况和收入、成木(费用)、利润的经营成果,办事处内部报表必 须及时、定期向公司会计部报送。会计部定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全面反映公司的经 营状况。1.9 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财产盘点实施细那么,保证公司财产物资的帐实、帐帐、帐证相符。 各职能部门审核报销各种费用、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行扩大范围,提高标准。3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为保证公司业务招待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效能,增加透明度,培养勤俭自律的工作作 风,特制定本规定。3
10、.1 2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需要而支付的各种交际应酬费,董事会成员发生的 业务招待费于董事会费中列支,不在本规定范围之内。3.2 公司单项业务招待费使用金额()元(含)以内由部门总监审核、财务总监经理批 准;()元以上由总经理批准。3.3 业务招待人员原那么上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请款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按预算 金额报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施行。特殊情况必须向审批人提前口头声明,获准后方可施 行,事后必须补办手续,否那么一律不予以报销。3.4 5 在外出差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能免那么免”的原那么进行业务交际应酬,如确需发生 招待费用时,根据具体情况,()元标准以内可自定。超标准接待
11、,应事先用 按核决权限向批准人请示,经批准人同意后方可发生。出差返回后须在3个工作日之 内补办“业务招待请款单”,否那么不予以报销。3.5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遵循勤俭节约、效能优先的原那么,能免那么免,能省那么省。3.6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只限于招待来宾用餐、娱乐、购买礼物,不得挪作他用。3.7 8 招待来宾一律在公司食堂用餐,中午不得喝酒。如需在外招待,需事先经总经理核准。 公司食堂用餐标准为:本公司员工每天()元;来客每人早餐()元,午、晚 餐各()元。3.8 来宾在外就餐标准(含酒水在内)分为两个档次,一档标准为()元/人;二档标 准为()元/人。来客5人以下由1人陪餐,来客5人(含)以上
12、由1-2人陪餐。 来宾具体就餐标准由招待部门负责人确定,原那么上不能超标。3.9 政府要员来公司,视情况可实报实销。3.10 业务招待人员在公司外完成招待任务之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业务招待请款单” 和招待费用的正式发票按“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收据和白条一律拒绝报销。3.11 财务总监负责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发现违反规定者,有权制止并向总 经理或董事长报告。3.12 财务管理部每月末要统计本月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占预算总额比例及分析意见,制 表呈报董事长、总经理,复印件报送部门总监(公司)及分公司经理。3.13 14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年终审计,审
13、计报告呈报董事 长、总经理,复印件报送各公司总部各部门总监及分公司经理。3.14 违反者所用业务招待费一律自理,不予报销。4 借款、报销及帐款清理借款、报销事宜由实际发生部门或个人亲自办理,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替代。4.1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要按财务工作程序中的“用款程序”办理,手续不全者,出纳有权 拒付。超过5000元(含)的大额现金借款要提前一天预约。4.2 3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出差完毕回公司后三天内按规定报帐。凡逾期不办理报销的欠款, 会计部有权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4.3 凡借支票购物者,三天内到会计部办理报销手续。外地用电汇或汇票办理采购,十五 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要向会计
14、部书面说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销手续 的,每笔罚款二十元,如金额较大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另行处理。4.4 产品销售后,于出货日起60天内不回款的,月末销售部门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 报送会计部。会计部按应回款额的计算利息,自销售人员工资所得中扣除。4.5 产品销售后,应于出货日起6个月内回款。如超过上述期限未回款,销售部门就其未 收款项详细列表,报送会计部。会计部转为内部呆帐,按有关规定办理。5 奖惩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财会人员给予嘉奖、记功奖励。5. 1. 1业务纯熟,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优异的。5.1.2 一贯遵守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表现突出的。5.1.3 敢于坚持
15、原那么,抵抗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并及时上报,防止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的。5.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财会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惩戒。5.2.1 屡次不按规定及时报缴应缴报表的。5. 2.2日常业务工作经常出现错误屡教不改的。5. 2.3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5. 2. 4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5. 2.5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5. 2.6利用公司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5. 2. 7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5. 2. 8保存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会人员个
16、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5.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财会人员给予记大过、开除惩戒。5. 3.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5. 3.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5. 3.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5. 3.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5. 3.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5. 3.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5 . 3.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6 会计工作违规处分方法财会人员应遵守会计法及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会计核算规定进
17、行会计核算,对于违反相关财会制度者,对责任者处以行政及经济处分。6.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直至开除并一次性罚款 10003000 兀。6. 2.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6. 2.2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与他人款项的。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6. 2.4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6. 2.5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薄的。6. 2.7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6. 2.8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重要财务秘密的。6.
18、2.9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6. 2. 10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6.3 原始凭证没有经手人、负责人签字批准,会计人员给予办理会计业务,对责任人处以 以下罚款。按每张原始凭证的金额计算:100元内,罚款10元;500元内,罚款30 元;1000元内,罚款50元;1000元以上按20%罚款并给予辞退。6. 4 记帐凭证没有相关人员签章而进行登记帐簿,每一张凭证罚责任人和复核人各10元。 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三张以上,每一张加罚一倍。6.5 付款原始凭证没有收款人签字,按付出金额的10%罚出纳员。6.6 记帐不及时,每误1日罚记帐会计5元,误10日以上罚款100元
19、,没有具体明确记 帐人员罚会计部经理。6.7 财务系统各种报表每迟报一日罚款10元,迟报二日罚款20元,迟报三日罚款50元, 连续三次迟报罚款800元。统计报表,每迟报1日罚款20元,迟报二日罚款50元, 迟报三日罚款100元,连续三次迟报罚款500元。6.8 库管部盘点表月终5日内报财务管理部,迟报一日罚款10元,迟报二日罚款50元, 迟报三日罚款100元,连续三次迟报罚款500元。没有盘点罚款50元,并限二日内 补报。6.9 每月开出的发票记帐联,当月未入帐,对责任人罚款100元。6.10 开出发票的金额与帐簿记录不一致,每笔罚款20元。6.11 由于管理不当、丧失发票,每次罚款200元。6.12 抵扣凭证不合格在限期内没有更换的罚款100元。6.13 未按规定保管抵扣凭证的,每张凭证罚款50元。6 . 14销项税、进项税申报表与帐目不符,每错一笔罚款50元。6.15上缴的各项税款计算发生错误,过失在1000以内(含)按过失额的5%罚款;过失在1000元以上按过失额的8%罚款。(注:上述处分数额,。)附那么6.1 本制度由财务中心制订并解释、考核。6.2 本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6.3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或相抵触的制度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