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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细那么【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细那么范本一】校产是国家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 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到达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要求:1、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热爰学校,保护财产,不允许做 有损于财产的事。2、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须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 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 台帐。3、坚决执行谁用谁管,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那么, 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 换等不良现象。4、各级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二、请购制度:1、全校各部门根据教
2、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 预算分配的范围内提出购物申请。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同 意米购。三、验收制度:L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2、自制、局拨、捐赠的财产,局固定资产、耐久品由经办人将 物品、原始凭据交学校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报负责 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审核。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室, 并据此及时计帐。3、建立校舍资料档案,财产帐,做好房屋编号。4、做好固定资产(除校舍)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建立 收支登记帐册。
3、四、领用制度:1、各部门的公用设备,均为部门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 归还。2、各处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 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 借条。3、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 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五、报废、报损制度:L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 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 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六、检查制度:L每学期开始,要根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2、每学期
4、结束,各处室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 人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物相符。3、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 品及教具。4、每一年结束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组)财产管理员参加 的校产年报会。【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细那么范本二】L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 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 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 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丧失情况,要
5、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 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 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分。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 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丧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财产管理制度(2)1、公司财产的范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 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 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凡单
6、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缺乏 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公司机关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 管理;公司各工程所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行政部管 理; 综合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管理,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 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 定相应的措施、方法。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1)各部门所需设备需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采购;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 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发票办理报销手续。行政部凭验收单登记 台
7、帐;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二联。一联由领用 部门存查,一联送行政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行政部 办理。4、财产的清查、盘点行政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盘 点清查;各部门的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 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 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凡已到达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行政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 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凡尚未到达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 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5、其他未尽事宜见行政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