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号)现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 施行。总理李鹏一九八九年十月五日第一条为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适应经济开展和搞活企业的需 要,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招用的临时工,是指 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第三条 企业招用临时工,应当由企业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 同,并由企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合同期限届满时必须终止合 同。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 力。第四条 企业需要临时工,原那么上在城镇招用;确需从农村招用 时,应报
2、经设区的市或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的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从 农村招用的临时工,不转户口和粮食关系。第五条 临时工的工资待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 照合同制工人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收入作原那么规定。具体标准由用人 企业与临时工本人协商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规定。第六条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的,其待遇与合同制工 人相同。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其医疗期间的待遇与 合同制工人相同。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 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合同期内,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 程度,由企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
3、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方法办理。第七条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按其在本企业 工作时间确定,最长不超过三个。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应当与合 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伤病 痊愈,但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或病疗期满尚未痊愈的,应予解除劳 动合同。对使用期限在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企业 发给丧葬补助费,并一次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前款费用的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低于国家有关 合同制工人的标准确定。第八条 企业招用临时工,从城镇招用的应当实行社会养老保险 制度,保险基金的
4、缴纳标准和支付、管理方法,可比照国营企业实 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办理。第九条临时工必须经过平安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从事起重 工、电工、焊工、司炉工等特种工种作业的还需进行培训,并考核合 格。有毒有害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方 可招用临时工。企业招用临时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第十条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由所在企业负责管理。解除劳 动合同后,来自农村的应当返回农村;来自城镇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 门办理待业登记,并负责管理。第十一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违反 本规定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经济处分或者提请 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二条 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时,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第十三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临时工,参照本 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定制定实 施细那么,并送劳动本部备案。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六五年三月十日发布 的国务院关于改进对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