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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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省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1前 言惠州市地处广东省中部东南、珠江三角洲东部,位于北纬22232358、东经1134711526之间,东连汕尾市,西接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北靠韶关市、河源市,南临南海,全市陆域土地总面积11355.65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惠州市“建设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强市,建设拥有良好生态环境和文

2、化魅力的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省规划)等,结合惠州市实际,制定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规划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主线,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为主要手段,阐明规划期内惠州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任务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对省规划下达惠州市的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II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一节 规划目的1第二节 规划范围1第三节 规划期限1第四节 规划依据1第五节 编制原

3、则4第二章 规划背景6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6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7第三节 土地利用主要问题8第四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9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11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11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4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4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6第五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2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23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25第三节 县级土地利用调控29第六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32第一节 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2第二节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2第三节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33第四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3第七章 节约集约利用

4、建设用地35第一节 从严从紧供应建设用地35第二节 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5第三节 加大农村居民点整合力度36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37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40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目标40第二节 土地生态建设规划40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2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43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43第二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43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44第四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47第五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措施49第十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50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50第二节 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52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6第一节

5、政策制度措施56第二节 行政管理措施56第三节 社会保障措施56第四节 技术支持措施57第五节 经济调节措施57附表附表1 2005年惠州市各类用地面积表58附表2 惠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59附表3 惠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60附表4 惠州市各区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61附表5 惠州市各区县建设用地指标表62附表6 惠州市各区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63附表7 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4附表8 惠州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67附表9 惠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68附图惠州市在广东省的位置示意图69惠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70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1惠州

6、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72惠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73惠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74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75惠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76惠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7768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规划目的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规范惠州市土地利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促进惠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编制本规划。第二节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惠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亚湾区”

7、)、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土地总面积为1135565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围填海造地面积18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137365公顷。第三节 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第四节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

8、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国家和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6号);国土

9、资源部关于发布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3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10年6月27日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35号);关于印发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95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

10、0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开发区及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120号);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国家和省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三、相关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20032015年);惠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

11、0年);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惠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惠州市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19982010年); 省和惠州市其他相关规划。第五节 编制原则依法编制原则。遵循土地管理法确定的编制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依法规划。统筹兼顾原则。全面考虑惠州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惠州市土地利用。充分协调原则。做好本规划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城市总

12、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等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公众参与原则。采取讨论、协商、听证、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政府、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生态优先原则。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维持自然地貌的连续性,保留水系、蓄水、泄洪等通道,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科学合理地安排惠州市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5年惠州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135565公顷。其中,农用地9665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12%;建设用地1137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1%;其他土地5

13、53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7%。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51969公顷,占农用地的15.72%,主要分布于博罗县、惠东县和惠城区;园地面积为49772公顷,占农用地的5.15%,主要分布于博罗县、惠东县、惠城区和龙门县;林地面积为723850公顷,占农用地的74.89%,主要分布于惠东县、龙门县和博罗县;牧草地面积为38公顷,仅分布于博罗县和龙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0909公顷,占农用地的4.23%。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8298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72.98%,按2005年全市常住人口371万人计,人均城乡建设用地为224平方米;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0174公顷,占

14、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7.7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55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9.28%。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51664公顷(其中城镇用地19116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254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62.26%,按2005年全市城镇人口204万人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53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131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37.74%。按2005年全市乡村人口167万人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88平方米。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的实施,对于加强惠州市土地宏观管理,协调各业、

15、各区域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和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用地调控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上轮规划全市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6700公顷,其中惠城区22787公顷,惠阳区12117公顷,大亚湾区427公顷,惠东县31739公顷,博罗县47412公顷,龙门县22218公顷。根据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惠州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从各方面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建设和治理,确保了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稳定。惠州市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

16、工作。19962005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达到2497公顷,并已通过了省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但上轮规划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提前突破了规划期末2010年的控制指标。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规划指标不尽合理。上轮规划全市城镇工矿用地的增加,预期通过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10103公顷来实现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但大幅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规划目标没有实现,到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531公顷。这是导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提前突破规划控制指标的主要原因;人口规模预测不准确。上轮规划预测到2010年全市的人口总规模为341万人,但到2005年

17、全市常住人口已经达到了371万人,偏低的人口规模预测导致全市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值相应过低;惠州市一些重大建设项目未纳入上轮规划的用地安排。第三节 土地利用主要问题一、建设用地增长偏快,农用地减少较多1996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了8190公顷,年均增加91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了6319公顷,年均增加702公顷。而同期林地面积减少了4976公顷,年均减少553公顷;耕地面积减少了3303公顷,年均减少367公顷。二、闲置土地多、盘活难度大2005年全市的存量建设用地为8456公顷。其中,批而未建土地约为5094公顷。惠州市闲置土地多,主要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高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18、,将大规模农用地转入市场所造成的。这些存量建设用地具有面积较大、分布广、土地利用现状仍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产权及经济关系复杂、盘活难度大等特点,主要分布在惠城区、惠阳区和大亚湾区。三、建设用地总体效率偏低惠州市存在较多的闲置土地,建设用地总体效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通过对比惠州市、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的单位建设用地GDP可以看出,2005年深圳市、广州市、东莞市的单位建设用地GDP分别为590万元/公顷、345万元/公顷、222万元/公顷;而惠州市的单位建设用地GDP只有71万元/公顷,明显低于深圳市、广州市和东莞市的建设用地总体效率水平。第四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发展机遇珠三角地区经济转

19、型带来的机遇。惠州市属于珠三角经济区的后发地区,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优越的区位条件、基本完善的水陆空交通网络、丰富的水资源、相对宽裕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快速转移,为惠州市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新兴产业和吸引大资本投资提供了良机,有利于提升惠州市综合竞争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带来新机遇。该纲要明确提出,惠州市作为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市,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并与深圳市、东莞市共同组成珠江口东岸城市群,着力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石化产业基地、能源电力产业基地等,有利于惠州市提升城市职能与区域地位。二、面临挑

20、战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逐步凸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惠州市资源与环境的压力增大,主要表现在:一些乡镇工业区布局较为零散,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其排出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难于实现集中处理,对东江、西枝江等的水质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采矿、采石、毁林开垦、陡坡种植等现象,导致部分地区水土流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规划期间,惠州市的重点建设项目较多,其中属于国家和省的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有: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民用机场、大型港口码头、大型能源电力基地、大型石油化工基地、电子产业基地、开发区及产业转移工业园等。这些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量大,如何解决

2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是实现惠州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大挑战。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根据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为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和谐的人地关系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期内,惠州市将实施如下土地利用战略: v n4z C 严格保护耕地战略。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省规划下达惠州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城镇建设、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机制,调动农民

22、保护耕地的主动性,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推动惠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战略。合理保障市中心城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广东惠州工业园、产业转移工业园等项目用地,协调安排重点基础设施用地,适度控制一般城镇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工业园区规模,促进惠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战略。以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强化对水、土地、生物、森林、旅游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建设适应可持续发展需要的现代绿色生态体系,推动惠州市走生

23、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43645公顷以上;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43384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26722公顷以上。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8300公顷之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6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66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6000公顷之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07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7900公顷。三、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规模控制目标20062

24、01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646公顷之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085公顷,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268公顷之内;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2300公顷之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8340公顷,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505公顷之内。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规划期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超过3505公顷,其中20062010年补充耕地面积超过1268公顷。五、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规划期内,全市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提高10%以上,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53平方米降低到2020年的200平方米以下,节约集约用地

25、水平明显提高。六、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市宜林地力争全部绿化,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0%以上,绿色通道绿化率达到95%以上,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3%以上,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整治,人为水土流失生物治理率达到9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根据惠州市土地利用战略及规划目标,以“优先安排农用地,突出耕地保护,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合理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环保、旅游等重点项目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为调整原则,

26、对全市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规划到2010年全市的农用地面积调整为964642公顷,比2005年减少1896公顷;到2020年的农用地面积调整为96437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4.79%,比2005年减少2164公顷。耕地:到2010年的耕地面积调整为143645公顷,比2005年减少8324公顷;到2020年的耕地面积调整为14338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61%,比2005年减少8585公顷。园地:到2010年的园地面积调整为47800公顷;到2020年的园地面积调整为501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40%,比2005年增加328公顷。林地:到2010

27、年的林地面积调整为730200公顷,比2005年增加6350公顷;到2020年的林地面积调整为73130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4.30%,比2005年增加7451公顷。牧草地:到2010年的牧草地面积调整为0公顷,比2005年减少38公顷。其他农用地:到2010年的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42997公顷;到2020年的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3958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8%,比2005年减少1320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规划到2010年全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18300公顷,比2005年增加4592公顷;到2020年的建设

28、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260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08%,比2005年增加1229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等。规划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约束,合理配置城镇工矿发展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产业集聚。到2010年全市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86000公顷,比2005年增加3018公顷;到2020年的城乡用地规模调整为907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97%,比2005年增加7718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到2010年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56600公顷,比2005年增加4936公顷;到2020年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67900公

29、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97%,比2005年增加16236公顷。按规划期末全市城镇人口497万人计算,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37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到2010年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29400公顷,比2005年减少1918公顷;到2020年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22800公顷,比2005年减少8518公顷。按规划期末全市乡村人口153万人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49平方米。交通水利用地:到2010年的交通水利用地规模调整为23711公顷,比2005年增加3537公顷;到2020年的交通水利用地规模调整为2935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58%,比2005年增加9182公顷,主要

30、用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其他建设用地:到2010年的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8589公顷,比2005年减少1963公顷;到2020年的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594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52%,比2005年减少4608公顷,减少部分主要是将部分特殊用地(如惠城区的军垦农场等)和部分盐田调整为农用地。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规划到2010年、2020年,全市的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52622公顷和46991公顷,比2005年分别减少2697公顷和8328公顷。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4.87%调整到2020年的4.13%。水域:到2020年的水域面积调整为27806公

31、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4%,比2005年减少223公顷。自然保留地:到2020年的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为1918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9%,比2005年减少8105公顷。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围绕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空间集约、城乡统筹、人地协调、点轴配合”的布局原则,优化土地用地结构与布局,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城镇发展、能源、交通、水利、旅游、工业园区等建设用地。一、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以保护优先的原则,设定惠州市核心生态网络体系,有效保障区域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护惠州市山

32、、林、河、湖、海共具的生态格局,不断增强和完善生态功能, 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核心、森林公园为节点、生态绿廊为纽带的多层次、开放型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网络体系。全市重点建设29个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主要包括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象头山自然保护区、大亚湾水产自然保护区、南昆山自然保护区、古田自然保护区、罗浮山自然保护区、莲花山白盆珠自然保护区、白马山自然保护区等。全市重点规划建设35个市级以上森林公园,主要包括南昆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御景峰国家级森林公园、九龙峰省级森林公园、汤泉省级森林公园、象头山省级森林公园、天堂山省级森林公园、龙山省级森林公园、水东陂省级森林公园、油田省级森林公园、东山省级森林公园、

33、桂峰山省级森林公园和分塔山省级森林公园等。全市规划建设4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全市各大中型水库的水库水面及其正常水位线外延200米的陆域范围和东江、西枝江干流的水源保护区。全市重点建设两江四岸(城镇内)各设置防护林带,滨海沿岸设置防护林带,构建惠州市绿色生态走廊。二、保持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稳定严格落实上级下达惠州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根据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在现状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分布基础上,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对于新增建设占用的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措施加以补充,确保耕地“占一补一”,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

34、在143384公顷以上。调出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区)城镇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非耕地(可调整地类除外)的基本农田。同时根据惠州市耕地的分布状况,将博罗县的石坝麻陂片、柏塘杨村片、石湾园洲福田片;惠东县的多祝片、梁化大岭片;龙门县的龙江沿岸平原片;惠阳区的秋长新墟片、平潭良井永湖片;惠城区的横沥矮陂片等划入基本农田集中区作为重点保护区域。调整后全市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26722公顷以上。三、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按照惠州市农业区位特点、农业自然条件和发展基础,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目标,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和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拓展城乡

35、生产和绿色空间。大力发展优势农业产品。按照“一乡一品”、“一镇一业”的要求和市场需求,合理配置资源,突出区域特色,形成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产业带和产业区。惠城区重点发展城郊型观光农业和沿江经济农业以及特色经济作物(蔬菜、梅菜、水果、西瓜等);惠阳区重点发展特色经济作物(优质荔枝、反季节蔬菜等)、外向型出口基地(如花卉等园艺作物);惠东县重点发展海水养殖、畜牧业、马铃薯、蔬菜、梅菜、优质杂果等特色产品;博罗县重点发展畜牧业、水果、甜玉米、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龙门县重点发展龙门年桔、优质米、水果、药材、蜂蜜和竹制品加工以及生态旅游业;大亚湾区重点发展蔬菜。全市重点构建八个环城镇群绿带:环惠城

36、城镇群绿带、环澳头城镇群绿带、环淡水城镇群绿带、环杨村城镇群绿带、环罗阳城镇群绿带、环平山城镇群绿带、环稔山吉隆城镇群绿带、环龙城城镇群绿带。四、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根据惠州市城镇空间发展特点,规划构建层级分明、职能明确的“一区、三轴、六心、多节点”的城镇体系结构。“一区”,即惠州市中心城区。“三轴”,即“国道324沿线城镇发展轴”;依托惠河高速、惠州大道、惠澳大道形成的“惠河惠淡城镇发展轴”;依托于深汕高速公路形成的“沿海城镇发展轴”。 “六心”,即除惠州市中心城区之外的六个城镇发展中心,包括惠城区的陈江仲恺片区、惠阳区的淡水秋长片区、大亚湾区、龙门县县城、博罗县县城和惠东县县城。“多节点”

37、,即由中心镇与重点城镇形成的城镇化节点。按照惠州市城乡空间发展布局,强化中心城区职能,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作用,重点安排市、县两级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抑制小城镇的无序发展,严格控制各类工业园区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城镇工矿用地开发模式和空间布局要实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的转换,盘活存量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引导工业项目、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形成企业集中连片、工矿规模化发展的布局,提高产业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新建项目应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准入门槛,合理组织用地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大土地利用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边际效率。五、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坚持“

38、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框架基础上,优化基础设施用地配置,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对外交通设施建立与区域城乡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快速畅通的道路网和交通设施系统。铁路:规划新建厦深铁路惠州段、广州至汕尾铁路惠州段、东莞至惠州轨道交通、龙川至惠阳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轨道、惠州至河源城际轨道、京九客专铁路惠州段等。公路:完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高等级公路网,推进县道、乡道的改造,建立多层次的公路运输网络,实现“各县(区)之间通高速公路,各镇之间互通二级以上公路,村村通等级公路,实现市域一小时生活圈”的发展目标。机场:加快位于惠阳区平潭镇的惠州机场建设。港口:促

39、进海港和河运发展,以石油及化学品运输为主,集装箱运输为辅,兼顾大宗散货中转运输,重点建设惠州港荃湾港区、东马港区和碧甲港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文化体育设施,重点建设市科学馆、博物馆(新馆)、文化艺术中心、青少年宫、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社会科学普及与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和惠州体育场、跳水游泳馆、船艇基地等及配套设施。健全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扩建、改建市、县两级医院,扩大服务半径。规划新建市传染病医院1间,市妇幼保健院1间,市120急救中心1所,皮肤病医院1间,骨伤科医院1间和老年病院1间。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市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18所中心镇卫生

40、院,按一村1个卫生站的标准新建284个、改建519个村级卫生站。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适应性强、技术先进的供电网络。全市规划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扩建500千伏博罗站主变2台;新建龙门县龙门、惠城区鹿江、潼湖、惠阳区高田、良井、惠东县联丰、博罗县冯屋、大亚湾柏岗、西区等220千伏变电站9座,扩建220千伏变电站2座;新建大亚湾东区、惠城区横沥、博罗县红围等110千伏变电站39座,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0 座;规划新建和扩建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62项,完善城乡配网。同时还将新建或扩建重点能源项目惠州抽水蓄能电站及接入系统、大亚湾华瀛石化燃料油调和配送中心及配套码头、省天

41、然气管网一期工程、惠州LNG燃气电厂(一期)和惠东平海电厂及送出系统。市政基础设施逐步建立惠州市可持续发展的供水保障和防洪减灾系统。新建、扩建蓄水引水供水工程,扩建新建自来水厂,保障和满足惠州市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用水需求;对现有低标准的水利设施工程进行达标建设,全面提高惠州市防洪减灾能力。规划期间,全市重点建设下矶角水利枢纽工程、潼湖围达标加固工程、机电排灌工程、马安围达标加固工程、东江北大堤加固工程、大亚湾淡澳河分洪整治工程、稔平半岛引水供水工程、西枝江水利枢纽工程和大南门石供水工程等。根据惠州市的地形情况及考虑污水资源化的可能性,规划污水处理厂布局相对分散设置。规划期间,全市重点建设梅

42、湖污水处理厂、金山湖污水处理厂、水口污水处理厂、江北污水处理厂、汤泉污水处理厂、三栋污水处理厂、惠阳污水处理一厂、惠阳污水处理二厂、大亚湾污水处理厂、石化区污水处理厂、新墟污水处理一厂、陈江污水处理厂、仲恺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南部污水处理厂、龙门县城污水处理厂、平山污水处理厂、白花污水处理厂、大岭污水处理厂等。六、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根据惠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年),惠州市的矿业发展战略是:为适应惠州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按照生态优先、保护环境的原则,扩大禁采区,缩小准采区,限制和禁止对环境影响严重、对生态产生破坏的矿产开发,对建设急需的

43、优势矿产,在“上规模、高效益、无污染、保生态”的前提下,组建矿业集团进行规模化、现代化生产,使矿业经济发展与全市总体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本规划在安排新增建设项目时,已收集了解有关地质资料,充分考虑已探明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布状况情况,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第五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根据惠州市城镇发展现状、自然条件、交通条件等,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布局的战略调整,遵循土地资源的区域条件差异、利用现状差异等分异规律,与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基本衔接,将全市土地以镇级行政辖区为单元划分为东部北部山地区、中部丘陵平原区和南部沿海区。一、东部北部山地区(城镇工业

44、发展控制区)区域与区域优势:本区范围包括惠东县的梁化镇、多祝镇、安墩镇、宝口镇、高潭镇、白盆珠镇;惠城区的横沥镇、芦洲镇;博罗县的长宁镇、泰美镇、柏塘镇、公庄镇、杨村镇、杨桥镇、麻陂镇、石坝镇、观音阁镇;龙门县的11个乡镇共28个镇级行政区域,土地面积合计为687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0.50%。该区域优势主要有:一是地形以山地、丘陵居多,林地面积大,自然保护区和大中型水库多;二是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目前各类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小;三是自然生态环境好。土地利用方向:本区是惠州市发展农林业生产、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的重点区域,是惠州市的生态屏障。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改善

45、交通条件,适当增加交通用地;适度调整农业结构,改造低坡林地,发展水果生产,增加对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投入,提高农用地的产出率和利用率;建设标准化基本农田是本区稳定农业生产的主要措施;同时发挥本区山地风光、温泉等优势资源,在不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的前提下发展旅游业。二、中部丘陵平原区(城镇工业发展中心区)区域与区域优势:本区范围包括惠城区除横沥镇和芦洲镇以外的其余16个镇(街道);博罗县的罗阳镇、龙溪镇、园洲镇、石湾镇、福田镇、龙华镇;惠阳区的平潭镇、良井镇、永湖镇、镇隆镇;惠东县的平山街道、大岭镇、白花镇共29个镇级行政区域,土地面积合计为285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

46、面积的25.10%。该区域优势:一是地势平坦,平原和台地面积较多,山地面积相对较少;二是经济基础好,经济水平高,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总产值的80%以上;三是区内交通运输较发达,已基本形成公路、铁路和航空三位一体交通网络;四是该区是惠州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土地利用方向:优先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新增建设用地合理保障中心城区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用地需求,充分利用本区内良好的交通和经济基础,以及政治文化资源,加快产业转型步伐,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构建更优化的经济产业和区位结构。加强惠州市经济、政治、文化和交通枢纽的中心作用,带动促进东部北部山地区和南部沿海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协调好生态用地、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用地和城镇工业用地的空间布局关系,保护好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生态系统。三、南部沿海区(工业发展区)区域与区域优势:本区范围包括惠阳区的淡水街道、秋长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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