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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目目 录录前 言.1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形势分析.3第一节 规划修编背景分析.3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分析.5第三节 规划面临的挑战与机遇.7第二章 规划任务、原则与目标.10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任务与原则.10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12第三节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14第三章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18第一节 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8第二节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9第三节 拓宽补充耕地途径,加大补充耕地力度.19第四节 建立和完善经济补偿机制.21第五节 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22第四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23第一节
2、有保有压,从严从紧供应建设用地.23第二节 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提高用地效益.24第三节 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25第四节 合理布局,促进城镇工业集聚发展.26第五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28第一节 “三旧”改造.28第二节 园地山坡地改造.29第三节 围海造地.30第四节 现代标准农田建设.31第六章 保障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用地.33第一节 交通运输项目.33第二节 水利建设项目.35第三节 能源保障项目.36第四节 其他重大建设项目.37第七章 区域协调发展与土地利用空间管制.40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40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45第八章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48第一节 构建良好的
3、土地利用生态格局.48第二节 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与污染项目管制.49第三节 抓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51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3第一节 规划编制与修改.53第二节 规划实施与监督.55第三节 配套政策与措施.56附表 1 分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58附表 2 分市建设用地指标 .59附表 3 分市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60附表 4 分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 .61附表 5 分市园地预期性指标 .62附表 6 分市林地预期性指标 .63附表 7 分市牧草地预期性指标 .64附表 8 2005 年广东省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现状.65前言1前前 言言广东省陆域土地总面积 1
4、797.57 万公顷1,位于中国大陆南部北纬20092531,东经1094511720之间。地势北高南低,海陆兼备,港湾众多,大陆岸线长达 3368 公里,沿海滩涂资源十分丰富;地貌类型复杂,以丘陵为主,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广东省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和谐的人地关系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广东省的土地利用做出历史性、危机性、战略性的安排,解决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两难”问题,促进和保障广东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为促进广东“面向世界,服务全国,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主线,围绕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区域协调和土地空间管制等内容,阐明规划1 含岛屿岛滩面积 1.14 万公顷;若不包括岛屿岛滩面积,广东省土地面积
6、为 1796.43 万公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期内广东省的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对全国纲要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制定了具体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基期为 2005 年,规划期为 20062020 年,近期为 2010 年。土地基础数据采用 2005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规划范围为广东省1797.57 万公顷的陆域土地,包括 21 个地级以上市。规划背景与形势分析3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形势规划背景与形势分析分析第一节第一节 规划修编背景分析规划修编背景分析一、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一、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改革开放
7、以来,广东工业化、城市化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1996 年1广东省 GDP 为 6835 亿元,人均GDP 为 9139 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在 GDP 中比例为 13.748.437.9,城市化水平为 30.4%;2005 年广东省 GDP 达到 22367 亿元,人均 GDP达到 24438 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在 GDP 中比例是 6.250.743.1,城市化水平为 60.7%。短短十年间,GDP 增长 227%,人均 GDP 增长167%,第二、第三产业分别提高了 2.3%、5.2%,城市化水平提高了近一倍。广东的 GDP、财政收入、进出口总额等
8、多项经济指标连续多年均位居全国第一,以占全国不到 1/50 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全国约 1/8 的经济总量、1/7 的财政收入,在全国发挥了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作用。二、资源环境制约日益突出二、资源环境制约日益突出广东处于改革开放前沿,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走在全国前面,经济社会发展中资源环境制约尤其是土地资源制约也暴露得比较早、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长期以来,资源消耗型与投资驱动型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导致土地资源过度消耗、环境质量下降、资源支撑能力减弱、土地利用总体效益不高;二是人地关系的矛1 1996 年经济数据来源于广东统计年鉴 2006 ,根据 2005 年
9、价格计算。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盾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日趋尖锐;三是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资源“瓶颈”制约特征明显;四是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难以协调,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不断增大。三、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型的关键期三、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型的关键期广东三十年来以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必须寻找新的增长点、新的动力、新的发展模式。当前,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立足区域优势,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道路,已成为全
10、省上下共识,并付之于实践。四、现行规划四、现行规划1 1指标较早突破指标较早突破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的编制和实施,在保护耕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立了以规划为依据进行用途管制的土地管理制度,各级政府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普遍增强。但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现实和规划编制缺陷等多方面的原因,现行规划确定的 2010 年的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分别在 2000 年、2002 年被突破。规划指标分解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差较大,如在现行规划中,珠三角平原区的建设用地增量占全省比例为 29.40%,但 1996-2005 年实际
11、增量却占了全省的74.10%。由此可见,现行规划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编制1 现行规划是指 1997 年 7 月开始编制,1999 年 10 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 ,下同。规划背景与形势分析5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加强土地的宏观调控、指导土地资源有序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分析现状与问题分析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根据 2005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省土地总面积 1797.57 万公顷(详见表 1)。表表 1 1 广东省广东省 20052005 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年土地
12、利用现状表单位:万公顷、%农用地农用地地类地类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 农用地面积1494.07295.2792.481015.742.7687.82 占全省面积83.1216.435.1456.510.154.89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地类地类小计城镇工矿农村居 民点交通水 利用地未利未利 用地用地合计合计面积171.53 66.58 65.30 39.65 131.97 1797.57 占全省面积9.54 3.70 3.63 2.21 7.34 100.00 注:1、表中部分数据不闭合,是尾数四舍五入取整所致,非计算错误,下同;2、广东为渔业养殖大省,根据广东省优势水产品发展布局规划 ,20
13、05 年渔业用地面 积为 38.02 万公顷,含在其他农用地中。全省农用地面积为 1494.07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3.12%;建设用地面积为 171.53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54%;未利用地 131.97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34%。二、耕地面积减少较多,建设用地增长过快二、耕地面积减少较多,建设用地增长过快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竞争筹码,导致城镇用地和工业用地无序扩张、用地结构不尽合理。19962005 年,全省耕地减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少 30.17 万公顷,年均减少 3.35 万公顷(剔除 1996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14、时遗漏变更的 8.67 万公顷后,实际减少 21.50 万公顷,年均减少 2.39 万公顷),减少幅度较大;建设用地面积增加 28.97 万公顷,年均增加 3.22万公顷,增长速度过快。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广东省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虽然在国内居各省份前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单位土地产出仅相当于日本的 13.33%、韩国的15.38%、德国的 18.52%。根据 2005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四查清、四对照”的成果,全省有低效建设用地 13.33 万公顷,城镇存量土地 3.5万公顷。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集中体现在农村建设用地上。2005
15、年,全省农村低效用地 7.02 万公顷(占低效用地总量的 53%),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181 平方米/人,超过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 50150 平方米的标准。全省各地存在不少“超面积住宅”、 “一户多宅”和“空心村”现象。四、区域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差距明显四、区域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差距明显2005 年,珠三角平原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即建设用地规模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 15.11%,建设用地规模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量的48%;粤东沿海区、粤西沿海区、粤西北山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分别是12.14%、10.34%、4.73%,建设用地规模占全省建设用地
16、总量的比例分别规划背景与形势分析7为 11%、20%、21%。区域之间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差距明显,建设用地增量长期过度集中于珠三角地区。第第三节三节 规划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规划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一、挑战一、挑战1 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19962005 年,广东省建设用地增量年均 3.22 万公顷, 全国纲要下达广东省 20062020 年的年均建设用地增量仅 1.94 万公顷,与历史用地情况相比,建设用地增量规模存在比较大的缺口。如按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历史的年均用地量更大,实际可利用的建设用地增量会更少,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要实现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从存
17、量中找增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2 2、补充耕地任务艰巨、补充耕地任务艰巨规划期内为实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预计到 2010 年需新开垦耕地 3.67 万公顷,2020 年需新开垦耕地 10.76 万公顷,再加上农业结构调整和灾毁引起的耕地减少,要达到全省 2020 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预计规划期内需补充耕地 13 万公顷。但目前全省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只有 5.33 万公顷,远低于规划期间需补充的耕地量,必须寻求补充耕地的新途径和新办法通过改造低效园地和山坡地,引导农业结构结构调整向不减少耕地的方向发展,以实现规划期末的耕地保有量广东省土
18、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8目标。二、机遇二、机遇1 1、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指明了规划编制的方向、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指明了规划编制的方向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提出大力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地区发展,构建区域城乡互动协调发展新格局;打造宜居城乡、建设美好家园、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战略目标,为规划修编指明了方向。2 2、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丰富了规划实施的手段、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丰富了规划实施的手段相对于广东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建设用地利用总体上还比较粗放,尤其是农村建设用地和各类工业园区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
19、较大的提升空间。广东有大量的低效园地、山坡地,通过改造可成为质量较好的耕地。2009 年 2 月印发的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和拓展用地空间的创新举措,丰富了规划实施的手段,为实现全国纲要下达广东省的各项调控指标,落实“双保”(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目标提供了保障。3 3、严格土地管理提供了规划实施良好的政策环境、严格土地管理提供了规划实施良好的政策环境自 2004 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以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实行“两个最严格制度” ,即最严格的
20、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与国土资源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并相继推出规划背景与形势分析9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展望未来,广东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抓住全省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历史机遇,树立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改革创新,破解难题,解决矛盾,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走出一条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新路子,实现保障科学发展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双赢。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0
21、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任务、原则与目标规划任务、原则与目标第一节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规划指导思想、任务与原则、任务与原则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出发点,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用地控制指标为约束,以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转变粗放的用地方式,既要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支撑和服务,又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二、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二、
22、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1、立足破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难题,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控各类用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严格落实全国纲要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等各项调控目标,科学分解,层层落实。开展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3、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质量建设;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新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任务、原则与目标114、加强土地利用区域调控,促进区域协调
23、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新格局。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优先安排国土生态屏障用地,加强生态环境建设。5、强化省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约束和控制,建立全省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改进完善规划编制和修改的方式与程序,加强规划实施与监管,制定配套政策与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三、规划编制的主要原则三、规划编制的主要原则1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创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加大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力度,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2 2、节约集约利
24、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通过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力度,促进废弃地、空闲地的开发利用,推进“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等低效建设用地改造,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实现从存量要增量,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目标。3 3、统筹协调各业和各区域土地利用、统筹协调各业和各区域土地利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区域用地,促进珠三角平原区、粤东粤西沿海区和粤西北山区的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2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4 4、
25、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继续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利用的空间管制,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域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管制,协调土地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土地利用总体目标通过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广东“面向世界,服务全国,作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和促进广东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通过土地的节约、集约、有序、高效利用,更好地保护资源与环境,构建区域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建设广东美好家园。规划期内要达到以下具体目标: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
26、农田保护目标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 2020 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290.87 万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为 255.60 万公顷。规划期内,确保基本农田用途不改变、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到 2020 年全省实现补充耕地 13 万公顷以上。其中,到 2010 年通过改造坡度 25以下的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 10.68 万公顷,到 2020 年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44 万公顷,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规划任务、原则与目标13保护优质耕地,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到 2012 年,计划投入 80 亿元,建设标准农田 33
27、.8 万公顷,提高耕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使耕地产出率和生产效益明显提高。二、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目标二、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目标统筹安排城乡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城乡用地中的比重由2005 年的 50%下降到 2020 年的 40%。城镇工矿用地在建设用地中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39%提高到 2020 年的 46%。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珠三角平原区建设用地增量规模占全省比重由 19962005 年的 74.1%降到 20062020 年的 47.46%,以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的升级和转移。粤东粤西沿海区、粤西北山区建设用地增量规模在全省的比例则分别提高 7.18%、5.59%、1
28、3.87%,为区域协调发展创造条件。推进农业结构优化调整。通过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允许耕地指标有偿转让等行政、经济、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耕地保护的方向调整,重点推动园地、山坡地改造为耕地。同时,立足省情,促进传统优势农业渔业的平稳发展。到2010 年,渔业用地面积达到 39.85 万公顷;到 2020 年,渔业用地面积达到 40.5 万公顷。三、节约集约用地目标三、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提高 12%,其中 20062010 年年均提高 16%以上,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严格控制城镇工矿用地无序扩张,规划期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广东省
2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4由 2005 年的 119 平方米/人降低到 2020 年的 118 平方米/人。深入挖潜、盘活现有存量土地。到 2020 年,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 4.3 万公顷以上,改造“三旧”用地 3.93 万公顷以上。积极开展未利用地的调查和评价工作,做好专题规划,把开发未利用地作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生态建设用地和增加建设用地的有益补充。到 2020 年开发未利用地作为建设用地 5.4 万公顷以上。第三节第三节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一、主要调控指标一、主要调控指标根据全国纲要下达指标并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确定 2010 年和 2020
30、 年广东省的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见表 2),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级以上市(见附表),作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主要指标依据: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必须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下达指标衔接;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建立符合标准的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以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得到严格落实。表表 2 2 广东省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广东省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单位:万公顷规划任务、原则与目标15指标指标20052005 年年20102010 年年20202020 年年指标属性指标属性
31、耕地保有量295.27291.40290.87约束性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4.67255.60255.60约束性约束性园地面积92.4888.8693.08预期性林地面积1015.741024.681026.16预期性牧草地面积2.762.772.74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71.53182.61200.60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1.88140.00152.30约束性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6.5875.0091.30预期性总量总量指标指标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39.6542.6148.30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11.3329.08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8.6723.15预期性新
32、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3.6710.76约束性约束性增量增量指标指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3.6710.76约束性约束性效率效率 指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 119118118约束性约束性二、关键调控指标二、关键调控指标1 1、耕地与基本农田、耕地与基本农田2010 年、2020 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为 291.40 万公顷、290.87 万公顷,分别较 2005 年减少 3.87 万公顷和 4.40 万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255.60 万公顷,占 2020 年耕地保有量的 87.87%,较基期基本农田面积 284.67 万公顷减少 29.07 万公顷。2 2、建设用地
33、、建设用地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62006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净增 29.07 万公顷。其中,20062010 年净增 11.08 万公顷,年均 2.22 万公顷;20112020 年净增17.99 万公顷,年均 1.80 万公顷。2006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净增 20.42 万公顷,其中,20062010年为 8.12 万公顷,20112020 年为 12.30 万公顷。2006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净增 24.72 万公顷,其中,20062010年为 8.42 万公顷,20112020 年为 16.30 万公顷。3 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新增建设占用耕
34、地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 29.08 万公顷1,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为 10.76 万公顷;其中,20062010 年,新增建设用地 11.33 万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 3.67 万公顷以内。确保补充等量的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4 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在建设用地总规模净增 29.07 万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净增 24.72 万公顷的前提下,维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基本稳定甚至略有下降,到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不高于 118 平方米/人。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根据上述调控指标,结合其他地类历年变化的实际情况,编制用地结构调整方案,形成 20
35、10 年和 2020 年的全省土地利用结构(见表 3):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略有提高,由 2005 年的 83.12%分别调整到 20101 建设用地总规模净增量是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与基期的差值,由于建设用地中存在着复垦、复绿等土地活动,因此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量略大于净增量。规划任务、原则与目标17年、2020 年的 83.18%、83.43%;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有所增加,由 2005 年的 9.54%提高到 2010 年的 10.16%、2020 年的 11.16%;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有所下降,由 2005 年的 7.34%调整到 2010 年的6.66%、2020 年的
36、5.41%。表表 3 3 广东省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广东省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006200620202020 年)年)单位:万公顷2005 年2010 年2020 年地类/年份面积占总 面积%面积占总 面积%面积占总 面积%耕地295.2716.43291.4016.21290.8716.18园地92.485.1488.864.9493.085.18林地1015.7456.511024.6857.011026.1657.09牧草地2.760.152.770.152.740.15农 用 地其他农用地87.824.8987.504.8786.854.83城镇工矿用地66.583.7075.004.1
37、791.305.08城乡建 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65.303.6365.003.6261.003.39建 设 用 地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39.652.2142.612.3748.302.69未利用地131.977.34119.756.6697.275.41总面积1797.57100.001797.57100.00 1797.57100.00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8第三章第三章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实现全省的耕地保护目标,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近期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任务等指标分解落实到 21 个地级以上市(详见附表 1、3)。各
38、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逐级予以落实,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第一节第一节 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各级人民政府作为主要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上级政府对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问责,建立奖惩机制,逐步形成地方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2、稳定基本农田布局,严禁借规划修编之际随意调整基本农田面积、布局。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
39、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3、通过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检查验收,确保规划图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不小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应当为耕地;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带 K 地类的比重应当有所降低,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19集中连片程度应该有所提高,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到实地。4、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础图件和档案,设置保护标识,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全部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做到图、表、地块和责任人相对应。第二节第二节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到 2010 年全省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 3.67 万公顷;到 2020 年,全省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 10.76 万公顷。据此确定各地级以上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并在下达各地级以上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予以体现。2、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