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检查表油漆涂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检查表油漆涂料.docx(3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检查表(油漆涂料)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1区域位置、总平面布置和建筑1.1区域位置与总图布置1.1.1油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确定:风速2m/s,则按700米;2m/s风速4m/s,则按600米;风速4m/s,则按500米。湖南省内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按600m,凡是油漆生产车间的边界至居住区的边界小于等于600米,且有树脂生产的油漆厂,限期向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搬迁或停产。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0-2000第3.1条1.1.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是否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令发布,第79号修订))确
2、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并计算风险;下列敏感目标是否在安全防护距离之外,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是否可接受: 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 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是否按40号令的要求确定安全防护距离,并计算风险,下列敏感目标是否在
3、安全防护距离之外,个人风险、社会风险是否可接受。1.1.3厂区内行政辅助区与生产区之间应有明显隔离带,生产区不应设置员工宿舍。厂区所有的单体功能分区应明确,应按有害与无害分开的原则分区设置。化工厂厂区一般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公用工程、仓储区和厂前区。辅助生产区和公用工程设施可布置在生产区内,仓储区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AQ5204-2008第4.2.3条行政辅助区与生产区之间隔离带(填有或无);生产区员工宿舍(填有或无)。1.1.4甲、乙类厂房(仓库)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涂料产品、树脂、粉末涂料等有爆炸危险的甲类厂房(仓库)与周围民用建筑物(包括厂
4、区内具有民用特征的建筑物,如办公楼、总控制室、研究所、浴室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距重要公用建筑物不应小于50米;甲类厂房(仓库)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米,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乙类厂房(仓库)距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不应小于25米。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 5204-2008第4.3.3条1.1.5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厂房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016-2014第3.5.1的规定:甲类仓库与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0米;甲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之间不少于 50米;甲类仓库与裙房、其他民用建筑、
5、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5-30米;甲类仓库与厂房和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不小于12-30米;甲类仓库与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之间不小于30m(若甲类仓库储存量10t,则可为25m)甲类仓库与厂外铁路线中心线之间间距不小于40米,与厂内铁路线中心线之间间距不小于30m;甲类仓库与厂外道路路边之间不小于20米;甲类仓库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之间不小于10米;甲类仓库与厂内次要道路路边之间不小于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5.1条1.1.6散发可燃气体、
6、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外铁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内铁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与厂外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与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但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防火间距不受此限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4.3条1.1.7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4.12条1.1.8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016-
7、2014第4.2.1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4.2.1条说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之间的最近间距。类别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容量V(m)建筑物室外变、配电站一、二级三级四级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其他建筑甲、乙类液体储罐(区)1V50401215203050V2005015202535200V100060202530401000V50007025304050丙类液体储罐(区)5V2504012152024250V100050152025281000V500060202530325000V2500070253040401.1.9甲、乙、丙类液体储
8、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016-2014第4.2.2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4.2.2条说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最近间距。类别固定顶储罐浮顶储罐或设置充氮保护设备的储罐卧式储罐地上式半地下式地下式甲、乙类液体储罐单罐容量V(m)V10000.75D0.5D0.4D0.4D0.8DV10000.6D丙类液体储罐不限0.4D不限不限-1.1.10甲、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组内储罐储罐的单罐最大200m,一组罐最大容量为1000m;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组内储罐储罐的单罐最大500m,一组罐最大容量为3000m。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甲、乙类液体立式
9、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4.2.3条说明甲、乙、丙类储罐单罐容量和组内容量,说明储罐之间的最近间距。1.1.11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性防火堤。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4.2.5条1.1.1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其泵房、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016-2014第4.2.7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第4.2.7条液体类别和储罐形式泵
10、房铁路或汽车装卸鹤管甲、乙类液体储罐拱顶罐1520浮顶罐1215丙类液体储罐10121.1.13当甲、乙生产装置的明火加热炉与该生产装置组成同开同停的联合装置时,该甲、乙类生产装置的厂房面向明火加热炉一面为封闭的非燃烧材料实体墙时,加热炉与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 5204-2008第4.3.5条1.1.14电热媒炉(包括电锅炉房)可布置在装置边缘的同一建筑物内,应用非燃烧材料的实体防护墙隔离。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 5204-2008第4.3.6条说明电热媒炉(包括电锅炉房)是否采用非燃烧材料的实体防护墙隔离。1.1.15污水处理场宜位于厂区边缘或厂区
11、外的单独地段,且地势及地下水位较低处,并宜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同时应避免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第5.3.16条1.2厂内建筑1.2.1厂房的耐火等级生产类别 厂房的耐火等级甲类 一、二级乙类 一、二级丙类 一、二、三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2.1条、第3.3.1条 说明厂房的耐火等级。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2.2条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使用或产生丙
12、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2.3条1.2.2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2.2条1.2.3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2.7条1.2.4厂房内设置中
13、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第3.3.6条1.2.5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6.2条说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的泄压设施。1.2.6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采用不发火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
14、扫。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再与相邻厂房相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内的管、沟不应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该厂房的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3.6.6条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 5204-2008第4.3.8条说明是否采用不发火、防静电的地面。说明厂房下水道是否设置隔油设施。1.2.71、 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规定: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厂房内部应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
15、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设置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非燃烧体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 5204-2008第4.3.4条说明甲、乙类厂房内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设置情况。1.2.8当专用控制室、中控化验室必须与设有合成树脂(或涂料研磨或调漆等)甲、乙类生产设备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用防火墙隔开,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防火墙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 5204-2008第4.3.7条说明专用控制室、中控化验室的设置情况。1.2.9预分散(拌合)岗位应临近分散(研磨)、调漆等岗位独立布置,且
16、宜在厂房一端,靠近厂内道路布置。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AQ4254-2015第4.2.3.7条说明预分散(拌合)岗位在厂房内的布置情况。1.2.10变、配电所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贴邻建造,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等规范的有关规定。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密封固定的甲级防火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8条说明变、配电所的设置情况。1.2.1
17、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6.8条1.2.1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与与其他部位分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6.9 条1.3厂内道路与安全疏散1.3.1厂区通道宽度应根据下列因素经计算确定:1)应符合防火、安全、卫生间距的要求。2)应符合各种管线、管廊、运输线路及设施、竖向设计、绿化等的布置要求。3)应符合施工、安装及检修的要求。4)厂区通道的预留宽度应为该通道计算宽度的1020。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18、第5.1.6条说明厂区通道宽度和转弯半径是否符合要求。1.3.2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区域或贮存仓库区,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将道路划分为限制车辆通行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并设置标志。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第6.1.4条说明限制车辆通行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警示标志设置情况。1.3.3厂区、仓库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易燃液体的储罐区、装卸区以及危险化学品库区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当地形条件受限制时,也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有回车场,供一般消防车使用回车场的面积不应
19、小于12m12m。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AQ5204-2008第4.2.7条说明消防车通道设置情况。1.3.4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AQ5204-2008第4.2.8条说明消防车通道设置情况。1.3.5厂区出入口不宜少于2个,主要人流入口宜与主要货流入口分开设置。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涂料产品和树脂的涂料生产企业,其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宜位于不同方位。甲、乙、丙类厂房和仓库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生产区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
20、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通道出入口应保持畅通。甲、乙、丙类的安全疏散门应为防火门。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08 第4.2.5条工厂主要出入口有个,分别位于 (填方位);说明厂房和仓库的安全疏散门有个,说明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是否采用防火门。甲、乙、丙类厂房的安全疏散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不应使用卷闸门及平移门,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通畅。在保障事故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无阻前提下,严寒地区制漆车间的大门宜设门斗或外室。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AQ4254-2015第4.2.3.4条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1、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7.1条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员不超过5人;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员不超过10人;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员不超过20人;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员不超过30人;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同
22、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7.2条1.3.6长度不大于50m的可燃液体设备的平台或其他设备的框架平台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往地面的非燃烧材料扶梯,作为疏散通道。但长度不大于8m的甲类气体或甲、乙A(闪点大于等于28至闪点小于等于45)液体设备的平台或长度不大于15m的乙B类(闪点大于等于45至小于60)、丙类液体设备的平台,可只设一个扶梯。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 第4.2.6条说明可燃液体设备平台或其他设备的框架平台的扶梯设置数量。1.3.7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净宽度规定: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疏
23、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7.5条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为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为m;门的净宽度为m(填写数字)。 2工艺系统与装置设施2.1工艺安全2.1.1在役化工装置应经过正规设计或经过安全设计诊断。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说明在役化工装置是否经过正规设计或经过安全设计诊断。2.1.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用直接火加热涂料用树脂生产工艺,应立即淘汰。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说明是否使用了国家明令淘
24、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2.1.3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时,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禁直接对大气排放。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2.1.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应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2.1.5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应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应设置紧急停车系统。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2.1.6安全联锁应正常投用或经审批摘除以及经审批后临时摘除的应在
25、一个月内恢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2.1.7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应正常投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2.1.8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或电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2.1.9涂料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结合生产工艺采用通风措施,使生产场所有害物质及粉尘的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4.12.1.1条说明对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作业过程,是否采用综
26、合机械化、自动化或其他措施,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工艺方法是否防止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苯酐等粉状物料投料应实行密闭投料或负压投料,且反应釜投料口处应设引风设施,使空气中物料允许浓度不可超过如下值:苯酐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mg/M3,尿素的平均允许浓度为5mg/M3,苯或丙烯酸的平均允许浓度均为6mg/M3,二甲苯的平均允许浓度为50mg/M3,200#溶剂油的平均允许浓度为300mg/m3。甲醛平均允许浓度为3 mg/M3;酚平均允许浓度为5 mg/M3;苯乙烯平均允许浓度为40 mg/M3。对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作业过
27、程,采用综合机械化、自动化或其他措施,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工艺方法是否防止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第5.3.1条2.1.10对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过程,应配置监控检测仪器、仪表,必要时配置自动联锁、自动报警装置。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第5.3.1条说明对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过程,是否配置监控检测仪器、仪表,是否配置自动联锁、自动报警装置。2.1.11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储槽和管道,根据介质特点,选用氮气、二氧化碳、蒸汽、水等介质置换及保护系统。
28、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2014第3.1.7条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储槽和管道,根据介质特点,是否选用氮气、二氧化碳、蒸汽、水等介质置换及保护系统。2.1.12使用单位选用涂料与辅助材料应符合GB 7691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有关规定,应选用合适的涂装工艺有利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涂料与辅助材料使用安全通则AQ 5216-2013第4.1条选用的涂料与辅助材料、工艺是否有利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2.1.13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原料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相禁忌的原料不应存放在同一区域,应划定区域分类隔开或分离贮存。生产车间的生产物
29、料、产品、半成品的堆放,应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存放地点,堆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 第5.1.2条相禁忌的原料是否划定区域分类隔开或分离贮存。生产车间的生产物料、产品、半成品的堆放,是否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存放地点,堆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2.1.14有毒作业应采用无毒、低毒原料代替有毒、高毒原料的原则。不应使用纯苯,限制使用铅白、红丹作为涂料、稀释剂产品的原料。调整涂料产品结构和涂料配方,发展环保型涂料和高固体份涂料,限制挥发性漆的生产。设计涂料新品种,应向无毒、低毒、水性涂料方向发展。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AQ4254-20
30、15第5.3.2条有毒作业是否采用无毒、低毒原料代替有毒、高毒原料。2.1.15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工艺与设备宜采取密闭(整体密闭、局部密闭或小室密闭)装置。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AQ4254-2015第5.2.4条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工艺与设备是否采取密闭(整体密闭、局部密闭或小室密闭)装置。2.1.16涂料生产投料应设密封投料装置。以剧毒物品为生产介质的设备,生产母液、污水的收集槽,不得使用敞口设备;确因排渣、清渣需要,该设备应设密闭排渣装置。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AQ4254-2015第5.3.9条涂料生产投料是否设密封投料装置。2.1.17在生产设备合理密闭和通风的基础上宜采取
31、隔离、遥控操作措施。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AQ4254-2015第5.2.5条生产设备是否采取隔离、遥控操作措施。2.1.18产生粉尘、有毒液体或气体烟雾的作业场所,应设排毒或除尘净化的通风设施,先通风后作业,作业完成后通风一段时间再关闭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应有防爆措施。通风系统空气不应循环使用。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AQ4254-2015第5.3.6条产生粉尘、有毒液体或气体烟雾的作业场所,是否设置通风设施,通风设施是否有防爆措施。2.1.19工艺设备的运行控制应与通风系统的运行实行联锁控制,确保通风设备先于工艺设备运行和滞后于工艺设备停止运行。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AQ42
32、54-2015第6.1.2条工艺设备的运行控制是否与通风系统的运行实行联锁控制。2.2生产安全色漆生产2.2.1.当班配料应当班研磨,未经研磨的色浆不应在车间存放。当班配置的华兰、炭黑、甲苯胺红、铬黄(绿)等颜料的色浆不能进行研磨时,应在下班前对配好料的色浆采取防聚热措施,单独存放,以防自然引起火灾。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 第5.2.1.2条未经研磨的色浆是否在车间存放;色浆不能进行研磨时,是否采取防聚热措施,单独存放。2.2.2轧制消化纤维素(简称硝化棉)漆片时,应使用含水量不小于25%、不含乙醇的硝化棉,并应控制炼胶机滚筒冷却水出水温度,以防自然。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
33、术规程AQ5204-2008 第5.2.2.2条是否使用含水量不小于25%、不含乙醇的硝化棉,并控制炼胶机滚筒冷却水出水温度。2.3生产安全硝化棉溶解2.3.1硝化棉溶解岗位生产作业不应使用铁器类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应使用铜、铝或木质工器具等不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以防止铁器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溶解罐等设备应采取有效防静电接地,硝化棉溶剂槽周围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火的地面(如敷设铝板等),以防止静电火花引发火灾爆炸。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 第5.3.1条硝化棉溶解岗位生产作业是否使用铁器类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溶解罐等设备是否采取有效防静电接地,硝化棉溶剂槽周围的地面是否采
34、用不发火的地面(如敷设铝板等)。2.3.2硝化棉溶解时,配料计量应准确,应控制好加料速度,应轻拿、轻放,做到边加料边溶解,投料不应过快,以防止投料过快,使未溶硝化棉与搅拌桨摩擦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爆炸。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 第5.3.2条硝化棉溶解时,配料计量是否准确,是否控制好加料速度,是否轻拿、轻放。2.3.3硝化棉要做到随用随领,剩余的生产用硝化棉应用包装盖密闭,不应再车间存放,应及时送回仓库。取消油漆厂生产过程中使用“固体”硝化棉,厂区更不允许储存“固体”硝化棉。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 第5.3.3条硝化棉是否做到随用随领。2.4生产安全树
35、脂生产2.4.1反应釜的装料量应根据所生产树脂品种的工艺技术要求和物料性质来确定装料量,但不应大于釜体容积的70,以防物料外溢出釜。反应釜最低液面应高于反应釜壁的加热面,搅拌时液面应有效淹没温度仪接触点。反应釜应导线接地,以防止加料时产生静电。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4.1.2条反应釜的装料量是否大于釜体容积的70,是否有导线接地。2.4.2树脂生产过程的反应温度应按生产树脂的工艺技术要求控制,不应超过所用主要原料的自燃点温度。应定时采样测定树脂的酸值和黏度值等工艺控制指标,以防止胶化、自燃。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4.2.1条说明是否有
36、温度监控措施,是否有工艺指标采集、分析措施。2.4.3发生物料溢锅时,应立即进行处理。轻者可加适量硅油消泡剂等,降低其表面张力,使生产恢复正常。物料溢锅严重时,应立即停止加热,降温进行处理。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4.2.2条说明是否设置有硅油消泡剂设施。2.4.4生产过程中发生物料胶化时,应立即采取降温处理措施。物料发生胶化时,可采取加解聚剂等措施中止胶化的续展,至生产情况恢复正常后才能继续生产。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4.2.3条说明是否有解聚剂设施。2.4.5树脂反应过程中,如遇突然停电或停水时,应立即停止加热,通入二氧化碳(或氮气
37、)等惰性气体代替机械搅拌,以防止胶化。并应视生产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或紧急出料。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4.2.4条说明是否有惰性气体保护装置。树脂反应过程中,如遇反应釜内物料起火时,应立即停止加热,切断电源,通入二氧化碳(或氮气)等惰性气体,隔绝空气及时扑熄。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4.2.5条2.4.6稀释罐(釜)的装料量应根据所生产树脂品种的工艺技术要求和物料的性质来确定装料量,但不应大于稀释罐(釜)容量的80%,以防止物料外溢。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4.4.3条说明稀释罐是否设置液位计。2.5生产安全粉末
38、涂料2.5.1粉碎包装车间应设置除尘和粉尘回收装置,并应加强排风,控制粉尘浓度处于粉尘爆炸浓度范围以外。粉尘防爆应符合GB15577的规定。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5.1条说明是否设置除尘和粉尘回收装置。2.5.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所用电气设备必须是粉尘防爆型的。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4.6条说明作业场所是否有非生产性明火,电气设备是否采用粉尘防爆型。2.5.3车间地面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应经常检查设备的静电接地情况。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5.2条说明是否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设备静电接地是
39、否良好。2.5.4包装好的粉末涂料产品,应尽快送到单独的储存室,及时清除地面和回收装置内的堆积粉尘,以防止粉尘火灾引燃而发生爆炸。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5.3条说明是否有粉末储存仓库,地面是否清洁。2.6设备设施2.6.1对于在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设备,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及管路应无泄漏。达不到此要求每年要定期检修、大修或更新。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4.1条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易燃易爆物质和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2.6.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容器必须安装安全阀:1)独立的压力系
40、统(有切断阀与其它系统分开)。该系统指全气相、全液相或气相连通;2)容器的压力物料来源处没有安全阀的场合;3)设计压力小于压力来源处的压力的容器及管道;4)容积式泵和压缩机的出口管道;5)由于不凝气的累积产生超压的容器;6)由于工艺事故、自控事故、电力事故、火灾事故和公用工程事故引起的超压部位;7)液体因两端阀门关闭而产生热膨胀的部位;8)某些情况下,由于泵出口止回阀的泄漏,则在泵的入口管道上设置安全阀;9)其它应设置安全阀的地方。安全阀的设置和选用HG/T20570.2-1995第4.4.1条可能发生超压事故的场所是否安装安全阀。2.6.3涉及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严禁直
41、排大气。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是否直排大气。2.6.4凡工艺上有放空的设备均应设放空装置,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用于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的放空口,应高出10米范围内平台或建筑物顶3.5米以上,并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不应将导出管置于下水道等限制性空间内,以免引起爆炸。放空管应选用金属材料,不应使用塑料管或橡胶管。释放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放空管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放空管口应装阻火装置。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4.10.1条可燃气体的放空口距平台或建筑物顶米(填写数字);放空管是否采用金属管;放空管口是否安装
42、了阻火装置。2.6.5易燃液体不宜使用玻璃管液位计。当使用玻璃管液位计时应加护套等保护措施。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2504-2008第4.10.2条液位计是否符合设置要求。2.6.6树脂反应釜温度控制装置应有冗余设计,宜使用两套控制仪器,并定期校验。树脂反应釜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应完整、齐全、有效。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2504-2008第4.10.3条树脂反应釜温度控制装置是否有冗余设计。2.6.7生产含油易燃液体色漆的研磨设备应使用封闭式砂磨机,使用的配料缸、调漆缸、拉缸等敞开式设备应加盖防止易燃液体挥发。油漆生产企业应逐步更新淘汰不封闭的研磨设
43、备,且树脂合成釜的加料口、配料罐、调漆罐、高搅罐等应设置引风装置。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 第5.1.4条生产含油易燃液体色漆的研磨设备是否使用封闭式砂磨机,使用的配料缸、调漆缸、拉缸等敞开式设备是否加盖防止易燃液体挥发;树脂合成釜的加料口、配料罐、调漆罐、高搅罐等是否有引风装置。2.6.8设备本身应具备必要的防护。对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还应具备泄压、防爆等装置。各种外露的传动设备或危险部位,应有便于观察传动运行的安全防护装置,机械设备上安装的各种防护罩按照GBT 8196。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AQ5204-2008第4.8.4条2.6.9在设备、设施、管线上有发生
44、坠落危险的部位,应配置便于人员操作、检查和维修的扶梯、平台、围栏和安全系挂装置等附属设施。扶梯、平台和栏杆的设置应符合GB 40531、GB 40532、GB 40533、GB 40534的规定。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4.8.5条2.6.10易燃易爆甲、乙类场所建(构)筑物配置的钢质扶梯、平台等应覆盖耐火层。涂有耐火层的构建,其耐火极限时间不应低于1.5h。当耐火层选用防火涂料时,应采用有利于防烃类火灾的防火涂料。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4.8.6条2.6.11管道布置应满足便于操作、安装和维修的要求,采用架空敷设,规划有序、布局整齐。输送易燃流体的管道不应布置在室内的吊顶内机建(构)筑物封闭的夹层内。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 第4.9.1条2.6.12工业管道应涂识别色(如水管识别色为艳绿色、水蒸气管道识别色应为大红色、易燃液体管道识别色为棕色)。工业管道的识别色、识别符号、安全标识应符合GB7231的规定。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 第4.9.2条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