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东** 文档编号:32851982 上传时间:2022-08-0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 维护,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的运营维护及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 污水,主要包括洗涤、洗浴、厨房和厕所排水,农村公用设施和 民宿等排水,以及农村餐饮行业经隔油处理后的排水,不包括工 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 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不包含接纳部分农村生活 污水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

2、设施),分为集中处理设施和分散处理 设施,主要包括用于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站、配套 管网(含向城镇污水收集设施排放污水的配套管网)、辅助设施, 就地处置生活污水的家庭简易处理设施除外。第三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坚持政府主 导、多方参与、属地为主、城乡统筹、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设施完好、管理有序、运行正常、水质达标的目标。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 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主管部门(以 下简称“运维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设施运营维护制度,科学选 择运营维护管理模式,落实设施运营维护经费,明确运营维护主

3、 体、范围和标准等。县级运维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的 日常管理,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情 况进行考核评估。运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具体工作。第五条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 质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 维护。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监管厕所粪污处理设 施的运营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按照城镇排水规 划,因地制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财政部门负责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 理资金保障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保障农

4、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县级人民政府或运维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制定年度运营维护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督促村级 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按要求进行日常运营维护管理。第七条 村级组织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将污水处 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协助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运营维护的巡查、检查、监督等,组织村民自觉管理院内设 施,及时清理周边环境卫生等,督促新建房屋接入处理系统。第三章 设施运营维护第八条 科学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 模式。对于规模较大、工艺运营维护要求高的污水处理设施,鼓 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运维单位,运营维护农村的生活污水处 理设

5、施;对于规模较小、工艺运营维护要求低的污水处理设施, 可采用乡镇或村级属地自行运营维护模式,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第九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应当包括以下设施 的日常检查、清理、疏通、养护和维修等。(一)户用收集系统:隔油池、化粪池、接户管、接户井等;(二)公共收集系统:排水管(包括连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的连 接管)、检查井、提升泵站等;(三)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生物处理设施、生态处理设 施、一体化预制设备、附属设施等;(四)其他设施:污泥暂存、标识牌、围栏等设施。第十条 运维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制订 运营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建立运营维护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巡

6、查、设备检修及养护、运行故障及处理结果、进出水 水量及水质监测、物资使用及污泥处理、运输、处置等内容,水 质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第十一条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应签订运营维护服务合 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运营维护服务合同应明确运营维护范围、 期限、巡查检查、清渣清淤、设备检测维修、处理水量、出水水 质、应急维修、设施交付条件等具体要求,包括运营维护费用来 源及保障、违约责任等内容。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一)有法人资格;(二)有与从事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 备;(三)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四)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有相应的

7、良好业绩和运营维护经验;(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运维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 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维护运营信息,接 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十三条 运维单位应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周围设立规 范的围栏,并在明显处悬挂公示牌,注明名称、规模、工艺、处 理能力和出水标准、运维单位及运营维护期限、运维主管部门、 负责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牌样式由各市确定。第十四条 运维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 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的,应将停运原因、采取的相应处理措 施等事先向当地运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因构筑物、建筑物和设备老化

8、需检查、维护的,尽量合理安排 检修。因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无法保障出水水质正常达标的,运维单 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在 24 小时内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和当地运维主管部门报备。第十五条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已 建成并验收合格的日处理 20 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抽取 20%(含)开展执法监测,出水水质应达到农村生 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20)的相关要求。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建、迁移、拆除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四章 监督考核第十七条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 维护纳入日常监测执法督察监管。省生态环境厅会

9、同省直相关部门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水质达标情况 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市人民政府。市级运维主管部门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向县级政府提 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通报批评或约谈相关责任人。第十八条 对辖区内建成并通过验收的设施正常运行率低于 80%的,由市政府约谈有关县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低于 60% 的,由市政府约谈有关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十九条 市级运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考核评估机 制,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情况纳入农业农村污 染治理攻坚战考核。对乡镇政府的考核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县级运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运维单 位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拨付经费的重要依据。第五章 资金保障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费 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逐步建立多元化运营维护资金投入机制。第二十一条 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缴费制度,综合考虑经济 社会承受能力、污水治理成本、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 水平和标准,逐步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付费机制。第二十二条 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 经费的使用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策划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