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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本单位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 3、负责设立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7、督促、检查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8、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的有效实施。 9、及时
2、、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防治负责人职责 1、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 3、组织编制和审查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奖惩方案,并督促实施。 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投入的有效实施。 6、及时召开职业危害防治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7、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
3、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三、工会负责人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保障责任,负责抓好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3、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员工开展职业安全竞赛等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 4、参加职业危害大检查活动,监督职业防护措施的落实。 5、督促分管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四、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技术领导责任。 2、在组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4、3、组织审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措施方案。 4、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攻关,对生产技术中的重大职业危害防治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5、督促所管辖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五、 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 1、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完成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2、健全和完善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 3、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考核。 4、负责组织员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员工进行“岗
5、前、岗中、岗后”健康检查,并做好员工安全健康档案的建档管理工作。 5、组织制订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汇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状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6、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开展好职业危害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7、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职业中毒、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组织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9、协助车间增设和改造尘毒、噪音治理设施,监督各单位做好职业危害防
6、护设施的维修、检修和保管,确保其正常使用。经常督促各单位搞好文明生产和环境卫生,使本单位容貌整齐、环境清洁、美观。 六、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和佩戴各种劳保用品、器具。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及时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及相关
7、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二、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及其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四、当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
8、将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及伤亡情况等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知识和控制技能。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危害因素项目。 二、本单位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三、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
9、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第3项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当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
10、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二、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三、新职工进企业,必须先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转换工作岗位,也应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四、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其它空余时间,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使职工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五、结
11、合事故案例开展职业健康教育。 六、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的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学习和培训。 七、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八、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受培训人签字等内容。 九、未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制度 一、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严格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监管责任。 二、各相关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采取季度和日常维护、检修和保养相结合的制
12、度,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四、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严禁带病运行。 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保养档案,如实记录反映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保养情况。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单位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二、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
13、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三、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各车间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发放标准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同等对待。 五、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作为员工考核重要依据。每发现1人没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的罚当事人10元,考核扣1分;所在车间管理人员罚20元,考核扣2分。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设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员工公布。
14、 二、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日常监测、检测、评价档案,实行专人专档管理。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15、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
16、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建立
17、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在本单位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牵头,各部分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醒目位置。主要包括以
18、下内容: 一、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二、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三、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四、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五、本岗位职业健康操作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一、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投入和管理负主要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经费投入计划,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确保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投入。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按企业销售额的1-3%提取,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五、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计划不足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时追加,以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投入所需。 六、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努力弥补职业卫生工作欠账,确保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