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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3目 录总 则1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2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2二、矿产资源概况2三、矿产资源勘查现状2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3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3六、形势与要求3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5一、指导原则5二、规划目标6第三章 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8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8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0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10第四章 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12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12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12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13第五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14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14二
2、、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16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17第六章 积极发展绿色矿业19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19二、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20第七章 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21一、探矿权设置区划21二、采矿权设置区划21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21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23一、加强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23二、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23三、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23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23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24附件一: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附表附表1 规划基期陕西省乾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附表2 规划基期乾县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
3、表附表3 规划基期乾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4 规划基期乾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5 规划基期乾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附表6:乾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附表7 乾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8 乾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9 乾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10 乾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11 乾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附表12 乾县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治理规划表附表13 乾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分区表附表14 乾县绿色矿山建设项目表附表15 乾县2019-2020年基础性地质项目规划表附表16 乾县森林公园名录附表17 乾县自然文化遗产名录附件二:乾县矿产
4、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附图附图一 乾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1:50000附图二 乾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1:50000附图三 乾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 1:50000附图四 乾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1:50000附图五 乾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1:50000附件三: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说明总 则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关于开展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4137号)要求,编制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
5、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9号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发20154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34号文件等相关规划。规划是对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是本县规划期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工作部署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
6、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基期2015年,规划期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12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乾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偏南,咸阳市西北部,地处关中平原中段、渭北高塬南缘。东邻礼泉县,西接宝鸡市扶风县、麟游县,北邻永寿县,南邻兴平、武功县。全县国土总面积1002.71平方公里,按地形地貌分为南部黄土台塬、中部带状平原、北部丘陵沟壑。全县辖15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58万人。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148.7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68.7亿元,规模工业总产值178.4亿元,矿业产值为2413.20万元。二、矿产资源概况全县矿产资源主要有水泥用石灰岩、石灰岩、建筑石料
7、用灰岩、白云岩、石英砂岩、建筑用砂岩、水泥用粘土、砖瓦用粘土、矿泉水、地热等,全县已上表矿区3处,为乾县五峰山石灰岩矿、矿泉水,其中矿泉水2处。水泥用石灰岩:保有资源储量达262220千吨,累计查明资源储量262790千吨。矿泉水:保有资源储量1000立方米/日。乾县的矿产资源特点是:石灰岩资源储量丰富,砖瓦粘土资源全区分布。三、矿产资源勘查现状区内地质勘查工作始于上世纪50年代,乾县先后进行了1:50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水文地质调查。十二五期间,未进行勘查资金的投入,未新增资源储量。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至2015年底,全县矿山77个,水泥用石灰岩矿山1个、石灰岩矿山1个、砖瓦用粘
8、土矿山74个、矿泉水1个。其中大型矿山1家,为水泥用石灰岩矿;砖瓦用粘土矿山中型两家,其余均为小型矿山。其中1家正在开采,开采矿中为水泥用石灰岩,从业人员共计182人,生产总值2413.2万元。全县砖瓦用粘土矿山平均回采率普遍达到95%,水泥用石灰岩矿山平均回采率达到99%,综合利用率达到75%。专栏一 2015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矿产名称矿山总数停采矿山开采矿山产量单位年产量产值(万元)备注水泥用石灰岩101万吨/年199.93372413.2石灰岩110万吨/年00矿泉水110立方米/日00砖瓦用粘土74740万立方米/年00合计777612413.2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近
9、年来,乾县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了矿山环境的保护治理。对乾县周城乡砖厂、乾县周城紫邀砖厂、乾县姜村杨定神坊建材厂、乾县梁村镇东街砖厂、乾县王村上官建材厂、乾县乾陵金岭砖厂、峰阳镇吴家村废弃料场进行了恢复治理,对矿业活动损毁的土地及时的进行了土地复垦。2015年累计完成恢复治理面积45公顷,土地复垦面积43公顷。六、形势与要求十三五期间,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陕西“大西安”建设的关键的五年。乾县必将迎来了重要的历史发展机遇期。乾县砖瓦、建筑砂石的需求量将会平稳增加,由于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方式,对地形地貌和地质环境影响较大,因此,矿产资
10、源开发要加强管理,实行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建设绿色矿山,生产规模向大中型方向发展,改变“多、小、乱、散”的局面。石灰岩矿是乾县的优势矿产,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延伸矿产品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首先加大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推广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其次建设高效开采和精深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第三,对历史遗留的采坑、矿洞、矿堆、尾矿进行综合治理,恢复被废渣污染的土地和植被;第四,监督相关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提升采选工艺,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进行回收处理综利用。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一、指导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
11、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活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本县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依靠科技进步,有序开发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以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推进本县资源开发模式向绿色循环转变,矿业利用方式向中高端转变,为乾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源支撑与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开发保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优化空间布局结构
12、,提高准入门槛,统筹协调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共赢。2.坚持需求导向,增强资源保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因地制宜,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开发和保护水平,增强矿产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3.坚持节约集约,促进高效利用。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倡导科学合理开发,加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智能化生产加工,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4.坚持从严从紧,促进依法规范。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新的职责定位,牢固树立矿产资源法治理念,坚持从严从紧、依法规范,加强诚信监管,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法治水平。二、规
13、划目标紧密结合市场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充分发挥县域矿产资源优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扩大砖瓦粘土矿、建筑石料的开发规模,促使矿山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向深加工及综合循环利用方向发展,全面提高矿产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一)2020年规划目标落实省级基础性地质项目1个,落实省级重点调查评价区1个。落实上级规划的探矿权设置区划,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落实上级规划的采矿权设置区划,加强新建矿山建设工作。合理规划本级采矿权设置区划。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最低生产规模符合要求。矿山总量减少50%,大、中型矿山占比逐步提高到30%;主要矿山“三率”
14、水平达标率90%以上。落实上级规划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1个,一般治理区2个,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43个,历史遗留矿山及开山采石专项治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162公顷,新建和生产矿山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及关停砖瓦窑矿区土地复垦面积124公顷,新建和生产矿山毁损土地全面复垦。矿山“三废”治理及综合利用率全面达标。 实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到“十三五”末,大中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将“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乾县五峰山水泥用石灰岩矿”“乾县灵源镇孝义村砖瓦用粘土矿”“乾县阳洪镇上旦村砖瓦用粘土矿”作为绿色矿山建设对象。专栏二 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主要指
15、标类别指 标2020年属性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新发现重要矿产地(处)1预期性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重要矿种年开采总量水泥用石灰岩(万吨)200预期性建筑石料用灰岩(万吨)600砖瓦用粘土(万立方米)80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矿山总数减少(%)50预期性大中型矿山占比(%)30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0约束性绿色矿山数量(个)3预期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治理恢复面积(公顷)新建和生产矿山全面治理约束性历史遗留矿山、开山采石专项治理162土地复垦面积(公顷)新建和生产矿山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关停砖瓦窑土地复垦124注: 为20162020年累计数(二)2025年规划目标矿产
16、资源深加工产业链发展成熟,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大中型矿山占比更加合理,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业空间布局更趋合理,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地质环境全面改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矿区土地复垦逐步治理恢复;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第三章 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种类调控方向重点勘查地热、氦气,鼓励开采地热,适度控制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发利用,实现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高效绿色开采,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推动砂石粘土等小型非金属矿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开采,严格控制生产规模、开采总量,改变
17、开发利用方式,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用粘土。(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根据陕西省、咸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空间上划分出限制勘查区、禁止勘查区。1.限制勘查区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将县域内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自然文化遗产、森林公园、城市规划区、点状开发的城镇、沿黄土长梁沟壑水土保持生态片区划分为限制勘查区。落实一个市级规划限制勘查区:咸阳中部建材类矿产限制勘查区,涉及乾县部分区域。限制勘查区内,一般情况不设探矿权,原则上只安排财政出资进行的重要矿产勘查并进行矿产资源储备的勘查项目,已设探矿权在勘查工作施工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区域内主体保护功能区的安全。2、禁止勘查区根据本县实
18、际情况,将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划为禁止勘查区。禁止勘查区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适时调整。禁止勘查区内严禁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勘查,除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进行地热、矿泉水的勘查外,原则上只安排国家财政出资的公益性地质工作。禁止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的予以退出。(三)矿产资源开发区域调控根据陕西省、咸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将县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区划分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等两类开采规划区。1.限制开采区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将县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地区、目前开采技术达不到要求,易造成资源浪费的地区划分为限制开采区。限
19、制开采区严格控制采矿权的设置。新设采矿权应进行严格的规划论证,开展环评工作并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有关功能区安全和相关资源安全。限制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在开发利用活动中应确保有关功能区和相关资源的安全,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矿山要限期整改,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2.禁止开采区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将县域内森林公园、自然文化遗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和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浪费或破坏的区域划为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适时调整。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得新设立采矿权。禁止开采区内已
20、设采矿权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退出禁止开采区。对于退出或调整出的原采矿权与禁采区重叠区域应适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的开发利用。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开采矿产资源。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基础地质调查根据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县域涉及省级1个基础地质调查区,陕西省地热资源勘查。2.重点调查评价区根据陕西省、咸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县域涉及省级关中盆地氦气重点调查评价区。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一)矿业布局优化调整1.矿业结构的调整对砂石
21、粘土非金属矿山,加强矿山规模调整,推荐小规模矿山整合,改变矿山规模小、总量低、经济效益差的状况,发展大型矿山企业,2020年大中型矿山占比为30%。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开采年限根据矿山规模应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与最低开采年限的规定。非煤矿山最低服务年限10年以上,技改、整合矿山服务年限根据其保有资源储量和最低开采规模而定。专栏三 乾县主要矿种最低生产规模一览表矿种单位新建矿山最低生产规模技术改造或合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地热万立方米/年2010水泥用石灰岩万吨/年10050砖瓦用粘土万吨/年2020矿泉水立方米/日400203.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
22、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依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条件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4.节约与综合利用通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提高矿产品深加工能力,进一步拉长矿产品加工链条,增加矿产品附加值,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二)矿山结构调整优化1.提高主要矿种的回采率通过采用高效率、高回收率和安全的采矿方法,引进先进设备和工艺,加强选冶技术研究和改进技术设备等措施,使全区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显著提高。规划期内非金属矿产的开采回采率应达到90%以上。2.加强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处理和利用矿山企业要制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弃、废水的处理和利用方案,严格落实措施。新建矿山的“三废”治理要与矿山“三同时”,
23、做到“三废”治理不欠账。规划到2020年,矿山废渣利用率达到60%以上,矿业废水的复用率达到65%以上。3.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并监督矿山企业做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技术研究,提高综合利用率与开发效益。第四章 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截止2015年底,乾县已设置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采矿权共计75个。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对年产10万吨以下的采石矿山和年产5000万块标准砖以下的砖瓦用粘土矿山进行技改或关停,规划到2020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控制在3家以内,总量控制在600万吨以
24、内;粘土砖厂总数控制在16家以内,总量控制在80万立方米以内。专栏四 乾县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山总量控制一览表矿产种类开采方式矿山数量属性年产量属性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2预期性600(万吨)预期性砖瓦用粘土露天开采16约束性80(万立方米)预期性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根据乾县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将县域内限制、禁止开采区以外,砂石粘土预估资源储量较大,开发利用条件好,生态承载力较强,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相对易于实施的地区划分为砂石粘土允许开采区。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将县域内限制、禁止开采区以外,有一定的资源量,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生态承载力较强,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相对易于实施,且符合林业、土地、环保等各
25、方要求的地区划分为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允许开采区。本次共划定了1个允许开采区。除划定的允许开采区以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地区也可作为允许开采区。专栏五 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开采规划分区允许开采区乾县峰阳镇峰西村砖瓦用粘土矿允许开采区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对地形、地貌和矿山地质环境容易造成严重破坏,且容易损坏现有土地,造成水土流失。本县砂石粘土/非金属矿山企业,在规划期内,采矿权必须符合以下准入条件:1.采矿权设置必须符合省、市、县矿产资源规划,不得与各类禁采区、限采区、保护区重叠,不得与基本农田重叠,不得位于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之内、河流、水库两侧及迎坡面;2.生产工艺、装
26、备和产品必须符合安监、环保政策要求,鼓励生产新型墙材、绿色建材;3.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表。4.新建矿山的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需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新建小型矿山生产规模应达到乾县主要矿种最低生产规模一览表所列的最低生产规模要求,且矿山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低于10年。5.现有矿山,凡生产、储量规模不相适应,应通过整合或技改等方式达到乾县主要矿种最低生产规模一览表所列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6.需要爆破作业的露天开采矿山安全距离应300米。7.采矿权申请人应具有缴纳采矿权收益、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能力。第五章 加
27、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一)新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1.新建矿山必须满足矿产资源规划。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2.加强山体与自然景观保护。对于可以整体开发的山体不得分割,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平移式开采;对于不能整体开发的山体,原则上按照等高线进行划定,将山脊化作矿界,最大限度地减小终了边坡的面积。3.落实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谁破坏、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4.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度。5.严格执行矿山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无
2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及矿山企业,不得立项,不得发放和更换采矿许可证;未完成环保“三同时”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新建(在建)矿山造成的环境问题,由企业承担治理恢复责任,建设与治理同步进行。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治理,矿区损毁土地全面复垦。(二)现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1、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制度。2.严格控制“三废”排放,促进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矿山生产所有的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省级标准。3.引导矿山企业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使矿山企业提高对资源、环
29、境二者辩证关系的认识,增强“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义务。4.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在办理采矿权变更时,涉及扩大开采规模、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或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超过适用期或方案剩余服务期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的,应当重新编制或修订。矿山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矿山造成的环境问题,由企业承担治理恢复责任,做到边开采,边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治理,矿区损毁土地全面复垦。
30、(三)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1.申报闭坑的矿山要有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专题报告,并要有当地矿管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矿登记管理部门要通过现场检查,评估其是否达到治理要求。未获通过者限期治理,直至达标后方可同意其办理闭坑手续。2.对闭坑矿山要督促以“造地复田”、“复垦还绿”为主的综合治理,恢复耕地、营造林木、种草绿化等。加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要积极探索新机制,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促进恢复治理的有效开展。3.责任人灭失老矿山,由县政府承担治理责任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落实陕西省、咸阳市矿产资源总
31、体规划中矿山地质环境1个重点治理区,咸阳市中部建筑石料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市级);2个一般治理区,分别为乾县建材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省级)、乾县邓家坡-马家槽治理区(市级)。规划期内,要对废弃矿洞及时进行封堵,对裸露矿山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监测。(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按照不欠新账、快还旧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和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严格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规划期内共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43个,完成面积162公顷;土地复垦项目35个,复垦面积124公顷。专栏六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
32、土地复垦重点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乾县鑫源石场料场恢复治理工程、原乾县天合石料场恢复治理工程、原乾县北羊牧石料场恢复治理工程、原乾县西尖山石料场恢复治理与修复工程、新阳三合村废弃料场恢复治理工程、乾县新阳镇东尖山采石场恢复治理与修复工程、乾县新阳镇新兴采石场恢复治理与修复工程、乾县峰阳镇原西山采石场恢复治理与修复工程。土地复垦乾县注泔乡瓜赵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阳峪镇三福寨建材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阳峪镇新店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马家坡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城关镇豹峪二砖厂及其他草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丈八新建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乾陵黑豹峪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丈八文鹏砖厂整
33、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乾陵丈八一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阳峪前进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阳峪镇冯北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周城紫邀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周城乡机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新阳乡三合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新阳乡邵剡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姜村镇白落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梁山齐南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薛录大马机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薛录镇机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长留砖厂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乾县大杨宏科建材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大杨双新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临平镇三勤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阳洪好畤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大墙西天堡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王村建材厂整
34、理复垦项目乾县王村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姜村镇神坊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乾陵冯广乾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峰阳东湖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灵源镇西穆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阳峪陈家洼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石牛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姜村东王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乾县城关镇青龙砖厂整理复垦项目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一)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县政府对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负责,负责主持制定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督促矿山企业对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实施。各级政府将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目标任务,列入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矿山企业是造成矿山生态环境
35、破坏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负责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承担遭到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矿山企业不履行治理责任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矿山企业承担。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治理责任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二)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由矿山企业单设会计科目,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计入企业成本,由企业统筹用于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三)严格矿山闭坑报告的审查和报
36、批制度对即将闭坑的矿山,原则是先治理,后闭坑,不欠新账。申请闭坑的矿山,限期做好“复垦还绿”为主的综合治理,经审查验收达标后,方可闭坑。对于综合治理未达标,又拒不整改的矿山企业,一并取消该矿业权人申请登记新采矿证的资格。(四)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以严格矿山开发准入管理、强化源头保护的新理念,全面实行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三同时”制度,明确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吸引社会资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新政策,积极探索利用PPP模式、第三方治理等,提出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矿山
37、地质环境治理新机制等,初步搭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政策创新框架。第六章 积极发展绿色矿业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建设绿色矿山的目标专栏七 绿色矿山建设项目绿色矿山建设项目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乾县五峰山水泥用灰岩矿,乾县灵源镇孝义村砖瓦用粘土矿,乾县阳洪镇上旦村砖瓦用粘土矿规划期间,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组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建设3处绿色矿山,建立完善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的激励政策。(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布局和主要任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县内绿色矿山
38、建设。露天矿山需形成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封闭式运输、无尘化作业、减噪降噪生产、无尾砂遗弃和园林式办公的外部面貌;地下矿山需形成井口、选厂、堆场、办公等场地整洁、绿化和美化的外部环境。探索和积累创建绿色矿山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加大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三)实施和管理1.因地制宜,完善标准。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细化形成符合地区实际的绿色矿山地方标准。2.试点先行,整体推进。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诚信守法、规模经营、自愿申报”原则,选择矿山企业进行试点,努力探索出一条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整体推进全县
39、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效开展。3.政府主导,矿山主体。强化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鼓励、倡导和引导作用。坚持矿山企业在建设绿色矿山整个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强化责任和义务,保证建设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4.政策引导,配套激励。在矿业权出让时,优先出让给绿色矿山企业;在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要将绿色矿山建设所需项目用地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及时复垦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并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在符合规划和生态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加的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二、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按照陕西省、咸阳市矿产资源规划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
40、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立足基本县情和绿色产业建设要求,以建设美丽永寿为目标,以探索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优化矿业布局结构、整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逐步实现工艺先进、节约高效、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社企和谐。26第七章 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一、探矿权设置区划本规划落实陕西省、咸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1个:乾县礼泉地热普查区,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勘查矿种为地热。二、采矿权设置区划(一)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本规划落实咸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5个,其中2个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
41、岩、3个矿种为地热。(二)划定本级审批发证矿产的开采规划区块规划设置的开采规划区块,在不突破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遵循减一增一的的原则进行投放,本规划设置开采规划区块共13家,矿种均为砖瓦用粘土矿,均为空白区新设。规划期共74家砖瓦用粘土矿,已关闭72家砖瓦用粘土矿,保留2家砖瓦用粘土矿。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一)矿产资源勘查管理1.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树立绿色环保勘查理念,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减少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控制在限制勘查开发区域和禁止勘查开发区域的矿产勘查活动。3.在未具体划定范围的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
42、区内新设、延续、变更探矿权,需经过规划论证,必须有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4.严格探矿权管理,严格要求探矿权人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办理探矿权公示、延续变更、转让登记事宜。(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大型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生产矿山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施行。2.增强矿产资源开发调控能力,加强采矿权规划区块的动态管理,遵照市场需求,科学调控矿山产能,从严投放采矿权。3.积极推进矿山整合,引导和鼓励矿山企业实施技术、设备改造,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开采。4.建立健全省、市、县、所对矿山企业检查、监督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监、公安联合监管体系,杜绝滥采乱挖,
43、弃渣乱倒。5.开展开山采石、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关闭位于各类禁采区的采石、粘土砖厂和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对关闭矿山及时公示。6.严格实施定期检查,对不执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矿山要求停业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矿山及时关闭。7.严格要求采矿权人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办理采矿权公示、延续变更、转让登记事宜。8、矿业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一、加强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规划是县政府用于管理和指导全县矿业活动的准则和目标。全县各有关部门、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都要熟悉本规划的相关内容。要广泛宣传规划的目的、意义及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形成社会共识,为规划
44、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二、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实行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要将规划实施情况,列入部门目标考核责任制中。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有关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将实施优劣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考核,作为主要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三、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的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矿业权审批、出让、变更和延续等必须符合规划。严格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制度,限制勘查开采区要严格论证,达到准入条件后方可投放矿业权。加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管理,一个规划
45、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主体,确保整装勘查、规模开发。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效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规划准入条件,对不符合规划准入条件的,不予通过审查。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县级规划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联合动态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开采总量是否按规划得到控制、矿业权设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布局结构是否按规划优化调整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是否如期完成等。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应对措施。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做好规划管理信息与相关信息的资源整合,实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等基础数据库的衔接和共享,建成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的掌握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情况,矿山生态环境的变化及规划的实施情况,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