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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一六年十二月- 1 -目目 录录总则 .- 1 -一、现状与形势 .- 2 -(一)矿产资源现状基础 .- 2 -(二)形势与要求 .- 5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 .- 6 -(一)指导思想 .- 6 -(二)基本原则 .- 6 -(三)规划目标 .- 7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 .- 9 -(一)矿业空间布局 .- 9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 9 -(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 13 -(四)矿业结构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 13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 .
2、- 14 -四、绿色矿业发展 .- 16 -(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 .- 16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 16 -(三)矿山用地与复垦 .- 16 -(四)矿业循环经济 .- 17 -(五)绿色矿山建设 .- 17 -(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 17 -(七)绿色矿业管制措施 .- 18 -五、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 .- 19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 19 -(二)省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 19 -(三)市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 .- 19 - 2 -(四)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 20 -六、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 21 -(一)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总量 .-
3、 21 -(二)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布局 .- 21 -(三)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 21 -(四)县级发证采矿权准入退出条件及监管 .- 22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 24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 24 -(二)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 24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 25 -八、重点工程 .- 26 -(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程 .- 26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 .- 26 -(三)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工程 .- 26 -九、规划实施管理 .- 28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 28 -(二)健全完善矿
4、产资源总体规划年度实施制度 .- 28 -(三)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规划审核 .- 28 -(四)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 28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 28 -附则 .- 29 - 3 -附附 表表 目目 录录附表 1、截至 2015 年底城步苗族自治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附表 2、截至 2015 年底城步苗族自治县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附表 3、截至 2015 年底城步苗族自治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 4、截至 2015 年底城步苗族自治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 5、截至 2015 年底城步苗族自治县主要探矿权现状表附表 6、截至 2015 年底城步
5、苗族自治县主要采矿权现状表附表 7、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附表 8、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 9、城步苗族自治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 10、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 11、城步苗族自治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 12、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附表 13、城步苗族自治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附表 14、城步苗族自治县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附表 15、城步苗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附附 图图 目目 录录顺序号图号图 名比例尺11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分布图1:10000022城
6、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图1:10000 033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1:10000 044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1:10000 055城步苗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图1:10000 0- 1 -总则总则为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经济发展,助推城步经济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 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城步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相关要求,结合
7、县域资源赋存特征和上轮规划实施情况,编制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以下称规划 ) 。规划基期为 2015 年,规划期为 2016-2020 年,展望至2025 年。规划适用于城步苗族自治县所辖行政区域范围;是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指导性文件;是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依据。- 2 -一、现状与形势一、现状与形势城步苗族自治县位于湘西南边陲,系“南楚极边”之苗疆,南与广西龙胜、资源二县接壤,西界怀化市通道县,北、东与绥宁县、武冈市、新宁县毗
8、邻,地理坐标:东经 1095811037、北纬 25582642,辖 13 个乡镇,面积 2647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30.7 万。全县 2015 年地区生产总值 33.5 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 28.9:34.9:36.2,处于工业初期向中期的过渡阶段,今后五年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更加突出。(一)矿产资源现状基础(一)矿产资源现状基础1 1、矿产资源概况、矿产资源概况城步苗族自治县位于湘中成矿区南端苗儿山关帝庙、江口牛头成矿带上,地层出露较齐全,构造发育,岩浆活动强烈,成矿条件好,赋存丰富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已发现各类矿产 31 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
9、 21 种,其中铁、锰、铜、铅、锌、钨、滑石等 12 种矿产纳入省矿产资源储量表。已发现主要矿床(点)103 余处,上表矿区 8 个,其中中型矿区 4 个。滑石矿是城步特色矿产,其开发利用前景广阔,主要分布于西南部兰蓉矿区,保有资源储量 193 万吨;锰、铜、钨等矿产找矿潜力大;矿泉水水质好,部分已实现规模开发利用;硅石矿资源丰富,茅坪、白毛坪、兰蓉等乡镇都有分布,有待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 2 2、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基础性地质:已完成覆盖全县范围的 125 万、120 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已完成涉及县域范围的 1:5 万区域地质调查 5 个图幅,占全县面积的
10、 42.23%;已完成 1:5 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4 个图幅,占全县面积的 37.61%;已完成 1:10 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 1:5- 3 -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已完成锰、铜、脉石英(硅石)等矿产的调查评价和苗儿山铜铅锌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区工作。已完成周山、铺头、威溪、兰蓉、清源等 8 个主要矿区勘查工作,其中勘探 2 个,详查 6 个。全县现有探矿权 7 个,全部为省级发证探矿权;勘查总面积 54.25 平方公里;涉及铁、铅、金、铜等主要矿种;项目类型为国家基金项目 1 个,省级两权价款项目 4 个,商业项目 2个;勘查程度为普查 6 个,预查 1 个。3、矿
11、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全县 7 个上表矿区正在开发利用;已开发利用铁、锰、铅、锌、石灰岩、高岭土、滑石、矿泉水等 21 个矿种。现有矿山 39 个,其中省级发证矿山 10 个,市级发证矿山 11 个,县级发证矿山 18 个;现有中型规模矿山 3 个,大中型矿山比例 7.69%。2015 年,全县矿业总产值 2.5 亿元,增加值 0.7 亿元;矿石产量 40.2 万吨,采掘业产值 4703 万元,矿山从业人员 500 余人。4 4、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全县矿业开发引发地面塌陷、地面沉陷、崩塌三类地质灾害 6宗,影响范围 3 公顷。矿山工程建设、固体废料场和尾矿库等
12、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面积 77.85 公顷。地下开采矿山抽排地下水造成水位下降,造成 300 多人饮水困难。矿山年排放废水 21.2 万 m,废渣累计堆存量 789.31 万吨,废水废渣中的重金属污染较严重,影响土地面积 77.67 公顷。5 5、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第二轮规划期间,城步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基本完成了既定的规划目标,取得较好成效。公益性地质工作进展顺利。完成覆盖全县的 125 万区域地质- 4 -调查修编工作;完成 15 万区域矿产地质调查 4 个图幅,面积 996 平方公里;完成苗儿山铜铅锌多金属矿调查评
13、价工作和城步地区脉石英远景调查工作;完成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核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公益性调查评价工作。矿产资源勘查取得较好成效。通过积极争取地质勘查资金和地质勘查项目,新设永丰-大岭上矿区金矿预查、威溪矿区边深部铜多金属矿普查两个探矿权;完成了清源铜矿、平滩钨矿等一批重要矿床勘查工作;新增铜 2 万吨,钨(WO3)2.3 万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目标基本实现。采矿权总量控制在 44 个以内,整合、关闭了二宝顶锰矿、老塘猪场锰矿、刀过水锰矿、少坳子锰矿、米桶组锰矿、虎子冲采石场等一批零星小矿,矿山结构“多、小、散”问题得到显著改善;钨矿严格按照配额指标生产;新设砖瓦用页岩矿山全部达到中
14、型规模;80以上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达到设计水平;金属矿山中的银得到有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完成了全县 1:10 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基本摸清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巡查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定期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市、县(区)和矿山企业三级监测体系;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实现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 32.3%、矿区土地复垦率至 25.8%。6 6、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资源潜力有待进一步查明。全县范围内总体投入偏少,工作程度相对较低,与良好的找矿地质条件不匹配,亟需加大找矿力度和资金投入,加强铜、铅、锌、金、钨等重要
15、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产业结构仍需调整。全县大中型矿山比例偏低;部分矿山未达到全省最低生产规模要求;锰、滑石、硅石矿、矿泉水等主要矿种- 5 -集约利用程度低,饰面用辉绿岩、钾长石等未有效利用,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有待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积极性不高,工作进展缓慢;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治理工程量大,资金投入不足。(二)形势与要求(二)形势与要求新一轮规划与“十三五”同期,正值城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矿业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矿业提供重要支撑。规划期间,城步县经济将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
16、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公共服务发展,交通、水利、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矿产资源需求量持续增加,矿产资源开发对社会经济发展助推作用将进一步显现。矿业经济稳定发展面临较好的政策机遇。国家、省对少数民族区、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矿产勘查勘查开发、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获得良好机遇,相关项目投资将有效拉动矿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速。绿色发展要求转变开发利用方式。现阶段,城步矿产开发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够,采掘业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弱,长期掩盖和积累的风险将逐步显现、亟待解决;且城步的生态环境地位十分突出,必须加快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形成人与自然和
17、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6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二、指导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保持“稳中快进”总基调,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转变矿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可靠资源保障,确保如期建成小康城步,建设美丽富饶幸福新苗乡。(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立足城步实际,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依托资源基础,推动资源
18、勘查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优化矿业产业结构,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滑石、高岭土、饰面石材、脉石英等资源高效利用,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统筹勘查开发,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扶贫开发、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调节和促进作用,助推脱贫攻坚;重点提高交通、水利、城建等重大基础工程建设和民生所需的砂石类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开发保护并重,促进矿业绿色发展。科学布局资源勘查、开采分区,统筹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时空布局,确保资源优材优用;落实生态立县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突出位置,避让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健全体制机制,提高矿政管
19、理水平。落实矿产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任务,创新资源保护与开发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 7 -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规划作用,发挥规划宏观引导、政策导向和管理依据作用,全面提高矿产资源科学管理水平。(三)规划目标(三)规划目标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落实上级规划相关指标,主要目标与任务是:至 2020 年,新发现重要矿产地 1 处,主要矿种勘查新增资源与消耗资源基本平衡;预期年开采固体矿石总量在 240 万吨以内,实现矿业总产值 10 亿元、矿业增加值 3.5 亿元目标;控制采矿权总数在 58 个以内,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至 11%,实现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0%
20、目标,大中型矿山达到省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重点开展锰矿、硫铁矿开发集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实现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 50%、矿区土地复垦率 45%目标;强化规划实施管理,落实矿产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提高矿产资源管理规范化水平。专栏一专栏一 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体系表城步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体系表类别类别指标名称指标名称单位单位20152015 年年20202020 年年属性属性探矿权数个722预期性新发现重要矿产地处-1 预期性铜金属 万吨-1.2 铅 金属 万吨:-1.5 锌金属 万吨-1.5钨WO3 万吨-1地质矿 产勘查 新增矿产资源储量硅石矿矿
21、石 万吨-500预期性年开采总量矿石量 万吨40.2240 预期性铜矿石 万吨1.56 预期性锰矿石 万吨13预期性硫铁矿矿石 万吨0.810 预期性滑石矿石 万吨02 预期性饰面石材万立方米015预期性主要矿产年开采量硅石矿矿石 万吨025预期性省部级发证采矿权数个1016预期性矿产资 源开发 利用与 保护市级发证采矿权数个1117预期性- 8 -类别类别指标名称指标名称单位单位20152015 年年20202020 年年属性属性县级发证采矿权数个1825约束性大中型矿山比例%7.6911预期性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80约束性矿业总产值亿元2.510 预期性矿业经 济矿业增加值亿元0.7
22、3.5 预期性绿色矿山比例%/20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恢复率%38.250约束性矿区土地复垦率%32.445约束性矿山土地还绿率%/45预期性矿山地 质环境 保护与 绿色矿 业发展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100预期性 注: 表示 5 年累计数;-表示对比无意义;/表示现状中无相关指标展望至 2025 年,基本完成全县 1:5 万基础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格局进一步优化,勘查新增 1 个重要矿区可供开发利用,控制采矿权数量至 50 个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逐步提高至15%,矿业总产值达 12 亿元,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提高至 60%,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
23、发展。- 9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一)矿业空间布局(一)矿业空间布局综合考虑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分区、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和开发利用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重点勘查开发县域西南部丰富的非金属矿矿产。规划兰蓉-白毛坪硅石滑石非金属矿资源产业基地和五团巡头饰面石材资源产业基地,兼顾区内锰矿、铜开采。至 2020 年,实现矿业总产值 10 亿元,矿业增加值 3.5 亿元目标。(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1 1、矿山数量调控、矿山数量调控控制采矿权总量在 58 个以内,预期设置省级发证采矿权 16
24、 个,市级发证采矿权 17 个;科学布局县级发证砂石类采矿权,适当增加建筑石料、砖瓦用页岩采矿权, 控制县级发证采矿权数量在 25 个以内。2 2、开采总量调控、开采总量调控严格执行钨矿开采总量调控指标;促进锰、铜等矿山实现正常开采;预期年产锰矿石量 3 万吨,铜矿石量 6 万吨,硫铁矿矿石量10 万吨,滑石矿石量 2 万;加大饰面石材开发利用,预期年产饰面石材 15 万立方米;按市场需求调节硅石矿产能,预期年产硅石矿25 万吨。预期全县年开采矿石总量达 240 万吨。3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调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调控 勘查开发矿种重点部署铜、铅、锌等重要大宗矿种勘查,限制钨矿
25、商业性勘查;鼓励社会投资开展铜、铅、锌、高岭土、滑石、硅石、饰面石- 10 -材、矿泉水等矿种勘查。重点开采锰、铜、铅、锌、黄铁矿、滑石、高岭土、硅石、饰面用辉绿岩等矿种,限制开采钨矿。 勘查规划分区勘查规划分区 重点勘查区规划重点勘查区 4 个,分别为西岩-威溪铁铜铅锌金重点勘查区、铺头铁矿黄铁矿重点勘查区、庙儿山-清源锰铜铅锌钨金重点勘查区、长安营铁锰重点勘查区。专栏二专栏二 城步苗族自治县重点勘查区城步苗族自治县重点勘查区序号序号名称名称面积面积 (KmKm2 2)已设探已设探 矿权数矿权数规划拟设规划拟设 探矿权数探矿权数主攻矿种主攻矿种1西岩-威溪铁铜铅锌金重点勘查区125.4133
26、铁铜铅锌金2铺头铁矿黄铁矿重点勘查区29.7600铁矿,黄铁矿3庙儿山-清源锰铜铅锌钨金重点勘查区397.96212锰铜铅锌钨金4长安营铁锰重点勘查区71.7611铁锰重点勘查区内优先安排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和矿产勘查项目;统筹重点勘查区内探矿权设置,集中各方资金和力量,力争实现锰矿、铜、铅、锌等矿种突破;合理引导社会资金和力量依法进行矿产勘查,提高资源勘查程度,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地。 限制勘查区规划限制勘查区 10 个,其中具有资源保护功能限制勘查区 2 个,规划具有生态保功能和其他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 7 个,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 1 个。专栏三专
27、栏三 城步苗族自治县限制勘查区城步苗族自治县限制勘查区序号序号名称名称面积面积 (KmKm2 2)限制内容限制内容- 11 -序号序号名称名称面积面积 (KmKm2 2)限制内容限制内容1白云-黔峰金铀矿限制勘查区7.27限制金铀矿商业性勘查2大茅坪钨矿限制勘查区92.57限制钨矿商业性勘查3沙角洞限制勘查区11.054城步县城限制勘查区8.695两江峡谷限制勘查区22.326白云湖限制勘查区12.147金童山明竹老山限制勘查区46.418南山限制勘查区66.749金童山限制勘查区29.9310十万古田限制勘查区64.56限制除地热、矿泉水以 外矿种的商业性勘查白云-黔峰金铀矿限制勘查区内限制
28、铀矿及与铀共生的金矿的商业性勘查。大茅坪钨矿限制勘查区内限制钨矿商业性勘查。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内不再新设限制勘查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其他矿种严格按照探矿权设置区划进行设置;现有限制勘查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按相关政策处置。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和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内限制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的商业性勘查,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确需进行商业性探矿活动的,必须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同意探矿权转采矿权。特殊用地限制勘查区内限制所有矿种商业性勘查。 开采规划分区开采规划分区 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规划限制开采区 1 个,为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平滩钨矿
29、限制开采区。区内钨矿以保护为主,在取得钨矿生产配额限制开采,可提前开展钨矿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 12 -专栏四专栏四 城步苗族自治县限制开采区城步苗族自治县限制开采区序号序号名称名称面积(面积(KmKm2 2)限制内容限制内容1平滩钨矿限制开采区52.22限制钨矿开采 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规划禁止开采区 8 处,其中具有生态保功能的禁止开采区 7 个,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禁止区 1 个。专栏五专栏五 城步苗族自治县禁止开采区城步苗族自治县禁止开采区序号序号名称名称面积面积 (KmKm2 2)限制内容限制内容1沙角洞禁止开采区11.05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 水外其余矿种的采矿权 限
30、制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 的商业性勘查2城步县城禁止开采区8.69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和为重 要城镇及基础设施提供原建筑 材料的砂石页岩矿外其余矿种 的采矿权3两江峡谷禁止开采区22.324白云湖禁止开采区12.145金童山明竹老山禁止开采区46.416南山禁止开采区66.747金童山禁止开采区29.938十万古田禁止开采区64.56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 水外其余矿种的采矿权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水外的其他矿种的采矿权,已设的其他矿种采矿权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商一致,或逐步退出;矿业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和土地植被破坏须及时恢复、复垦。县城区禁止开采区原则上不
31、再新设除地热和为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提供原建筑材料的砂石页岩矿外的其他矿种采矿权,砂石页岩矿应不影响城区建设,并在周边城区建设完成前关闭退出,并及时复垦矿山占用、破坏的土地。国家一级公益林地内,以及其他重要城镇、历史文化名村和交- 13 -通主干线、输电线路等重大基础工程设施周边一定范围禁止矿业开发活动的区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禁止开采区范围,不收录在规划图表中标示。生态保护功能区新立、调整、升级涉及已设矿业权的,必须按照“谁主张、谁负责、谁补偿”的原则处理。(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 1、重点矿区、重点矿区根据上位规划要求,重点矿区在国家和省级规划中划定,
32、城步范围内不涉及重点矿区。2 2、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完成邵阳地区(城步部分)钨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实施第二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加强邵阳地区(城步部分)钨多金属矿整装勘查区内矿产资源调查勘查;提高已有探矿权勘查程度,合理新设铁、锰、铜、钨等探矿权。加强县域南部苗儿山-关帝庙钨锑铜铅锌成矿带内铅锌有利成矿区和老矿山边深部勘查,预期勘查新增铜金属量1.2 万吨,铅锌金属量 3 万吨,钨(WO3) 1 万吨,硅石矿 500 万吨。(四)矿业结构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四)矿业结构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1 1、矿山规模结
33、构调整、矿山规模结构调整全面落实全省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对开采规模与矿区(床)储量规模明显不协调的矿山限期实施技术改造,逐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新增大中型矿山 3-4 家,力争 2020 年全县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 11%。2 2、矿业转型升级、矿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模式,优化提升锰、铜等传统产业;发展壮大硅石、- 14 -高岭土、矿泉水等有一定资源开发基础、发展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产业;积极推动县域丰富的饰面用辉绿岩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平滩钨矿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为区内该类型钨矿开发利用打好基础。高效利用滑石等,坚持产品精品化、差异化发展战略。(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五)矿产资源勘查
34、开发准入退出机制1 1、勘查准入条件、勘查准入条件新设探矿权必须符合主体资格、资金、勘查区域和勘查矿种等相关条件;资金能力须与勘查矿种、勘查面积和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满足最低勘查投入要求;勘查实施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业绩、资质等级和技术能力。一个勘查区块内原则上只设一个勘查主体,探矿权面积不得小于 1 个基本单位区块。2 2、勘查退出机制。、勘查退出机制。探矿权同一勘查阶段可延续一次,符合保留条件的可申请探矿权保留,不符合探矿权保留条件和提高勘查程度条件的,缩减初次登记面积的 1/4。逐步建立探矿权退出管理机制,探矿权已探转采的,依法注销原探矿许可证;探矿权到期,不延续、不注销的,强制终止勘查,
35、公告注销勘查许可证;矿权人违法违规,限期整改后不通过者,依法吊销探矿许可证。3 3、开采准入条件、开采准入条件新设采矿权必须符合主体资格、资金、技术、规模和地质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件。矿权人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矿山规模严格执行区域单矿种最低开采规模和重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具备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一个采矿权设置区划范围内原则上只设一个开发主体,采矿权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0.1 平方公里。露天开采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地下开采不得破坏基本农田。积极推广绿色采矿体系,采用源头节能减排的绿色采选技术和边开采、边复垦、边归- 15 -还的采矿用地新模式。4 4、开采退出机制、开采退出机制加快技术落后、规
36、模小的矿山整改淘汰,严格按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采选技术标准、 “三率”指标要求管理采矿权;鼓励资源枯竭严重、规模小的的矿山主动退出;完善采矿权吊销制度,主动吊销违法采矿、经整改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和开采过程中严重破坏环境的矿山采矿许可证;建立因公共利益、产业政策导致采矿权退出的协商机制,制定相关补偿标准,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16 -四、绿色矿业发展四、绿色矿业发展(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加强苗儿山-关帝庙钨多金属矿成矿带成矿规律研究,推动金属矿产与高岭土、硅石、滑石矿等非金属矿产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加强异体共生的铁与硫铁矿和铁与铅锌矿资源控制
37、程度和分级分类要求研究,为资源的合理利用、综合开发奠定基础;加强银、镉等伴生矿产的赋存状态、分布规律和可利用性综合研究;明确综合评价要求,新设探矿权内共伴生矿种必须开展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工作,并与主矿种同时评审备案。(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矿山开发利用水平指标体系的监测和评估,督使企业树立节约利用资源意识,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设备,提高铺头矿区硫铁矿开采回收率;开展平滩矿区内低品位钨矿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为今后高效利用该类型矿产打好基础;禁止高耗能、高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和缺乏资源综合利用设计的矿山建设。探索建立资源开发利
38、用调查评价制度,完善重要矿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标准管理,到2020 年,实现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0%的目标。(三)矿山用地与复垦(三)矿山用地与复垦全面协调矿产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交通规划,避免基础设施建设大量压覆矿产资源;做好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与土地规划的衔接,提高两者的灵活性和预见性;完善已有矿山用地管理制度,根据矿山不同的开采类型和用地类型,采取不同的土地审批方式,在保障矿山用地需求的同时确保土地资源不被浪费、破坏。严格执行土地复垦规定,生产矿山需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 17 -减少破坏土地面积、降低破坏程度,努力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积极鼓励各方力量开展遗留
39、矿山废弃地复垦,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谁投资、谁受益”的土地复垦多元化投入渠道;鼓励各方力量矿山企业将废弃用地复垦为农地或耕地,支持露天开采矿山复垦为建设用地,实现矿区土地复垦率 45%的目标。持续开展“矿山复绿”行动,提高矿山土地还绿率,实现矿山土地还绿 45%目标。(四)矿业循环经济(四)矿业循环经济依靠科技进步,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实现减量化、再使用、再资源化和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目标;鼓励地下开采矿山进行废石、尾矿回填和利用;鼓励矿山企业提升节能减排水平,淘汰老旧设备和采选工艺,合理利用废水废渣,实现主要矿
40、山矿业废水零排放和危险固体废弃物全部无害化处置。(五)绿色矿山建设(五)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国家、湖南省和邵阳市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本县矿业发展现状,绿色矿山考评指标和管理措施;完善资源配置方面配套政策,鼓励绿色矿山企业在资源储量和环境承载力承受范围内适当增加生产规模;制定资金、税费优惠政策,合理分配绿色矿山复垦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收益,提前分期返还绿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优先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划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或绿色矿山建设补助资金。至 2020 年,实现全县大中型矿山达到省级绿色矿山标准,其他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管理;绿色矿山比例达到11%。(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积极性,落实企业责任,引领传统矿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