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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工程公司平安生产管理方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平安生产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制造良好施工生产环境,削减各类事故,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平安生产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制造良好施工生产环境,削减各类事故,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必需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需管平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平安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
2、题,做到“三个不变”即:“平安第一”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状况下不能变;主管领导抓平安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不能变。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直属单位统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可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方法。 其次章 平安生产目标管理 第四条公司年度平安掌握目标。公司平安生产的掌握目标为“三毁灭、两严防、一掌握”。即毁灭员工因工死亡事故,毁灭因工程施工造成的铁路行车险性以上事故和影响大路或航运交通平安的事故,毁灭车辆、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严防员工非因工死亡事故,严防分承包企业员工死亡事
3、故。大力掌握员工因工伤亡事故。详细指标是: 公司年员工因工死亡率为0,年重伤率掌握在0.6以下,年非因工死亡率掌握在0.1以下,年负伤率掌握在5以下。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平安掌握目标,在年度平安生产包保责任状中予以明确。公司与所属各单位在年初签订平安包保责任状,明确责任目标和详细的奖罚条款及额度,公司年终进行考核,对实现平安生产的单位党政主管行文通报表彰,并兑现平安生产奖金;对未完成平安目标的单位党政主管行文通报批判,并实行经济惩罚。 第六条实行平安生产目标管理与单位绩效考核、评比优质工程、评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挂钩,对达不到平安责任状规定的目标者行使一票拒绝权。 第三章 平安生产责任制
4、 第七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八条公司的董事长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劳动爱护法规和制度。 二、组织平安生产,实现平安生产目标。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和直接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负详细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劳动爱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平安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平安管理工作。 二、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平安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 三、组织编制
5、劳动爱护措施规划,组织制定和贯彻本企业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四、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平安生产检查,讨论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五、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六、对员工开展平安训练、进行技术培训,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平安生产水平。 第十条总工程师平安职责。各级总工程师是本级施工技术管理的总负责人,同时对本级的施工平安技术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负责组织编制平安技术措施、平安掌握方案、操作细则,做好技术交底,组织实施。 二、在编制、审定施工技术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
6、需符合相关平安技术规程和劳动爱护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推广平安生产和劳动爱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三、负责平安训练与平安技术培训,指导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规范作业。组织常常性的平安检查活动,准时消退事故隐患。 四、参加事故抢险,分析事故缘由,从技术上提出指导实施订正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平安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平安生产法规及业主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平安管理机构和平安管理规章制度。 二、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确定本项目平安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
7、开展平安标准工地建设,文明施工,正确处理平安与进度,平安与效益的关系。严格施工过程掌握,确保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平安。 三、常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平安,准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退事故隐患。并定期(每季度一次)组织平安质量大检查。 四、常常向职工进行平安生产常识、平安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训练。搞好新工人的岗前平安训练和特别工种人员的技术培训,并严非常部劳务平安管理。 五、制定和落实平安技术措施和劳动爱护措施,搞好平安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缘由,制定和落实订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队长(领工员)对本队(工区)的平安生产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仔细贯彻
8、执行平安生产法规,根据项目施工方案支配和平安掌握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施工过程平安掌握,正确处理平安与工期、平安与效益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盲目蛮干,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生产平安。 二、组织工人学习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平安生产规定,训练工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关怀职工生活,合理支配劳动力,对有禁忌职业病的人员,不准支配其从事禁忌工种的工作。 三、严格落实制定施工技术平安措施或施工平安掌握方案,向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并做好监督检查。 四、落实“三工”制度。组织检查施工生产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平安防护设施、平安警示标识和平安卫生装置,制造符合平安卫生标准的施工作业环境。 五、乐观组
9、织开展平安标准工地建设等平安生产活动,搞好总结与评比,鼓舞先进,学习推广平安生产先进阅历。 六、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缘由,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和订正措施。 第十三条工人平安职责。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拒绝从事无平安保障与未经培训的特别工种的作业;努力学好技术与平安学问,不断提高作业力量和平安防护力量;乐观参与平安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平安工作的看法;爱惜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在生产中做到“三不损害”,即不损害自己,不损害他人,不被他人损害。 第十四条平安监督员(平安长/平安员)职责。公司、项目部、分公司和直属单位,必需配备平安监督
10、员负责本级的平安管理工作,对施工作业平安、交通运输平安、防毒防尘防爆以及消防等平安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平安生产的规定、批示,组织平安生产,监督监察平安生产责任制在本级的落实。 二、制订本级平安掌握目标、平安管理方法和平安生产方案。会同施工技术、质量等部门制定平安技术措施,编制施工技术交底书,参加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检查平安规章制度、平安措施的落实。对职工进行平安训练培训工作。 三、帮助主管领导组织开展平安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做到文明施工。 四、组织平安生产检查,准时把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交通运输的平安状况,准时分析本级平
11、安生产形势,实行有效措施,消退事故隐患。 六、组织事故调查,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看法。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工作。 五、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发觉重大隐患或特殊危险状况时,应停止其作业或操作,下达安检通知书限期整改,并马上报告领导,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机关汇报。 第十五条平安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需根据国家平安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平安监督管理机构,合理配置管理人员等相关资源,确保其正常发挥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管理劳动平安、人身平安、锅炉和压力容器平安以及运输平安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劳动爱护政策法规的状况
12、进行监督检查。 、制订平安生产规划,准时分析平安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编制平安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组织平安生产检查,准时把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的平安状况,必要时发出劳动平安监察通知书。会同有关部门实行有效措施,消退事故隐患。 、组织开展平安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平安生产奖罚事宜。参加企业资质年检和评先选优工作,供应企业平安生产状况。 、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平安训练和技术培训,组织对平安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和办证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结案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当好事
13、故定性定责的“主裁判”。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并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企业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平安管理工作。 第四章 外部劳务平安管理 第十七条对外部劳务必需实行平安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平安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需有明确的平安生产责任制与平安奖罚的条款。 二、项目部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需明确劳动保险、劳动爱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平安管理。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应依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平安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平
14、安管理。 一、项目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平安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项目部选派技术骨干带招用的零散劳务组成的施工队伍,应视同企业职工队伍一样进行平安管理。 三、项目部招用的零散劳务与企业职工混合编组作业,应同企业职工一样进行平安管理。 四、要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平安保证体系,建立平安管理机构,配齐平安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平安管理人员和特别工种工人的平安训练和技术培训,必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五、监督检查分承包方乐观推行施工现场平安标准化管理,开展平安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平安制度,与企业同步开展“平安月”、“五比”劳动竞赛和平安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六、监督检查
15、分承包方平安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平安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仔细抓好落实。 第五章 现场平安管理 第十九条现场平安管理是做好平安工作的基础与重点。各级抓平安的力度应放在现场,准时消退事故隐患。搞好平安标准工地建设,组织文明施工,乐观争创各级平安文明工地。 其次十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专职平安管理人员负责平安生产的详细管理工作。 其次十一条应依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施工便道通行危急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应依据实际状况按规定设置各类平安警示标志。 其次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管
16、好用好易燃易爆物品,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止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防尘防毒的治理与管理,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相关行业的各类施工平安操作技术规程,做好铁路复线的“四电”、隧道、桥梁、房建、起重等施工作业的平安掌握。特殊是既有线“四电”施工作业,要针对不同的特别条件与环境,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仔细根据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不准盲干、冒进。严防铁路行车事故、人身平安事故、挖断既有线光、电缆及损坏既有站场设备的事故发生。 其次十三条项目部应为施工人员供应符合平安、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平安防护用具等。依据施工特点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
17、施,必要时应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 其次十四条施工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平安防护用具进行配置,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平安防护用具等进行修理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平安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其次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搞好车辆修理保养与驾驶员平安训练,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十六条建立健全平安检查制度。公司组织进行上、下半年的平安质量大检查,项目部组织本工程的季度平安检查,工点负责人及平安员应常常进行对施工现场的平安巡查。在平安检查中,对违反施工平安技术标准、规范和操
18、作规程的行为准时制止或者订正,对发觉的平安事故隐患,准时实行措施予以消退,需限期进行整改的,下达劳动平安监察通知书,限期整改,并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其次十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城市施工要求,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实行密目式平安网进行全封闭。 其次十八条施工现场发生平安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马上报告有关部门,爱护事故现场,并实行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缘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当爱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录像。 其次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有
19、关要求,投入必要的施工临时费用和劳动爱护费用,根据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六章 平安生产嘉奖与惩罚 第三十条实行“平安包保责任状”和“平安风险抵押金”等多种有效奖罚的方式,做到奖罚严明。对在平安生产中做出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赐予精神和物资嘉奖。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依据情节轻重,赐予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或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嘉奖。 一、公司依据与所属单位签订的平安生产包保责任状进行年终考核,对完成平安目标的单位,行文通报表彰,公布嘉奖。 二、工程项目部、电气化公司连续四年(项目经理的平安成果按实际施工时间连续计算),
20、物业公司、通信中心连续六年,实现平安生产,由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公司。经公司审核后授予平安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一次性嘉奖党政主管各2000元。对年度获得市地(含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级、省部级授予的平安工作先进单位的,经公司核准后,在当年平安工作包保责任状的基础上,再分别提高30%-50%的奖金。 三、对年度获得集团公司平安文明工地,获得市地级(含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平安文明工地,获得省部级平安文明工地的单位,经公司核准后,分别嘉奖项目部党政主管3000元、5000元、8000元。以上各项嘉奖在年度同时获得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 四、以上嘉奖根据公司批准文件,由公司财务支付奖金。 五、当单位党政
21、主管获奖时,本单位应按党政主管个人获奖数额的80%嘉奖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副职(或平安长),60%嘉奖平安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其奖金由本单位财务支付。 六、对获得集团公司以上的平安嘉奖,提取25%嘉奖工程管理部。 第三十二条惩罚。 一、对个人的惩罚。 、公司依据与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平安生产包保责任状,年终考核后,对未达标单位的党政主管实施惩罚,并行文通报。 、发生职工一次轻伤3人以上的工伤事故、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发生的险性事故、一次经济损失5-10万元事故,对事故单位的经理、书记分别处以500-1000元罚款。 、发生职工因工重伤事故、非因工死亡事故、重大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对事故单
22、位的项目经理、书记分别处以1000-5000的罚款。 、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经理、书记分别处以10000-30000元,施工队长5000-15000元罚款。 、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给企业信誉造成严峻损害的项目部经理、书记分别处以20000元罚款。 、对发生重大平安事故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领导和其他责任者,将根据国家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关于重大平安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和责任者对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有限赔偿方法等规定,赐予行政处分并实施有限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单位党政主管受罚时,本单位应按党政主管个人受罚数
23、额的80%罚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副职(或平安长),60%罚平安管理人员。 二、对单位的惩罚。 依据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平安的惩罚规定,凡发生事故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中国铁十四局集团实行经济惩罚时,罚款由事故单位自负,其经济惩罚标准如下: 、因工伤亡事故惩罚标准。 1、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罚款2万元。 2、发生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罚款4万元。 3、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8万元。 4、发生一次死亡3-10人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10万元。 5、发生一次死亡11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12万元。 、发生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或由
24、我方负主要责任造成企业外人员伤亡事故的经济惩罚。一次死亡1-2人的,每死亡1人罚款2万元;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每死亡1人罚款4万元。 、外部劳务因工死亡事故经济惩罚。凡发生自带和混合编组作业的零散劳务死亡事故的,同企业职工一样实施罚款;工程分承包方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对总承包单位处以罚款,一次死亡1-2人的,每死亡1人罚款4万元;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每死亡1人罚款6万元。 、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大路运输及航运平安的经济惩罚。发生险性事故的,一次罚款6万元;发生大事故的,一次罚款10万元;发生重大事故的,一次罚款20万元。 、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惩罚。发生挖断既有光、电缆、车辆、机械设备
25、或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2-10万元。 、凡属下列状况之一的,除按以上条款规定罚款外,将加重惩罚。 1、无故不按规定时限调查结案的,每件事故加罚5万元。 2、谎报或隐瞒职工死亡事故和其它应快报的事故而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每件事故加罚10万元;已获得荣誉和奖金的,除追回奖金、奖牌外,再处以与奖金等额罚款。 3、对谎报或隐瞒职工死亡事故及其它应快报事故的单位有关领导人员,要追究责任,严厉处理。 4、平安检查中发觉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改者,惩罚隐患单位1-2万元。 5、凡有一个月以上不按规定上报平安月报的,除通报批判外,处以单位200-2000元罚款。 三、对
26、个人、单位的经济惩罚,罚款一律上缴公司财务,由公司财务依据文件追缴。 第七章 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务院1991年颁发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搞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找不出缘由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训练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处处罚不放过。 第三十四条凡发生的各类事故,根据业务对口,分别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进行事故调查,由平安监察部门综合统计上报。凡发生的各类等级平安事故均影响事故单位的平安成果,并根据本方法第六章嘉奖与惩罚的规定,实施经济惩罚。
27、第三十五条事故报告。发生伤亡事故后,应马上报告企业负责人,并按系统逐级上报。凡发生一次5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因工程施工危及铁路、大路、航运交通运输平安的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必需在24小时内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平安管理部门。缘由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状况报公司平安管理部门,待查清缘由及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三十六条事故调查。企业发生各类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重伤事故、一次轻伤3-4人的事故、无人员伤亡但一次经济损失5-10万元(不含
28、)的事故,由公司领导和主管业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事故结案处理报告。发生死亡事故、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一次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由集团公司、事故单位领导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集团公司领导签发事故结案处理报告。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因违章施工发生的影响铁路、大路、航运运输的重大事故,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必需准时亲临事故现场,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发生缘由、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状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看法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
29、、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七条事故处理。发生事故的单位按规定逐级上报调查处理报告。重大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向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上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上级审批结案。死亡、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或负伤5人及以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由集团公司批复结案,并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备案。发生重伤事故、一次轻伤3-4人事故和一次经济损失5-10万元的事故,由公司批复结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看法,并附党政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
30、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平安、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根据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赐予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别状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三十八条事故统计。事故统计包括事故单位发生的全部伤亡事故。自带和混合编组作业的零散劳务发生伤亡事故的,与企业职工一样统计上报。工程分承包方发生的因工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上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依据批复状况统计列报。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裁决书为准)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负主要事
31、故责任的单位做事故伤亡统计并上报。公司所属各单位每月2日前向公司快报上月平安状况,公司每月6日前向集团公司上报月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表,在次年1月8日前向集团公司上报年度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第三十九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各单位必需严格遵守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规定,按程序准时精确的报告。发生的各类事故,无论责任大小,都要列入统计,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漏报、有意拖延不报,更不能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与嘉奖。一经发觉,严峻查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以往公司有关规定与本方法中相抵触的,以本方法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政府或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方法执行中的详细问题,由公司平安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设计室制度 设计制度 设计院制度 评审制度 试验制度 课程制度 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