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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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股东大会会议规章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看法等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规章;一、股东及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第一条 本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益,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益,承担同种义务;其次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充分依据,有相反证据者除外;第三条 公司依据向工商行政治理局注册登记时提交的验资报告及本公司章程第十七条之规定建立

2、股东名册;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安排股利、清算及从事其它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打算某一日为股权登记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日,股权登记日终止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益:(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 利益安排;(二)参与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与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 与或质押所持有股份;(六) 依照法律、 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

3、信息,包括:1.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 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安排;(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赐予的其他权益;第六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

4、义务;第七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 的,应当向公司供应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 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依据股东的要求予以 供应;第八条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 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第九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第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 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打算;所称“ 控股股东” 是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股东:(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样行动时,可

5、以选出半数 以上的董事;(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样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掌握公司百分之三十以 上表决权的行使;(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样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 之三十以上的股份;(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样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 式在事实上掌握公司;本条所称“ 一样行动” 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 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样,通过其中任何一 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掌握公司的目的的 行为;二、股东大会概述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6、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 职权:(一)打算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董事,打算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打算有关监 事的酬劳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 对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

7、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三)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十四)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打算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仔细、按时组织好股东大 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 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暂时股东大 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止 后的六个月内举办;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 报告证券交易所,说明缘由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公司无正值理由不

8、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的,董事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益的处分;股东大会争论和打算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可以争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暂时股东大会:(一) 董事会人数不足 公司法 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补偿的亏损总额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

9、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书面恳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运算;第十六条 暂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 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 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 股东主持会

10、议;假如因任何理由,无法共同推举股东主持会 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主持;第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三 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托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投票代理托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第十九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 形式托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其次十条 股

11、东出具的托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 托付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一)代理人的姓名;(二)是否具有表决权;(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 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暂时提案是否有表决 权,假如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五)托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六)托付人签名(或盖章)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托付人为法人股东的,托付书应当注明假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 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其次十一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12、份证和持股凭证;托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代理托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托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托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托付书和持股凭证;其次十二条 股东可亲自或托付他人代理投票,二者具 有同等效力;但股东托付他人投票时,只能托付一人为其代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理人;投票代理托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

13、四小时 备置于公司住宅,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托付书由托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 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 件和投票代理托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宅或者召集会议的 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托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 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代理投票程序应遵循高效、精确的原就;其次十三条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与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宅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 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其次十四条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

14、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实行通讯表决方式;暂时股东大会 审议以下事项时,不得实行通讯表决方式:(一)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二)发行公司债券;(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四)公司章程的修改;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五)利润安排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其次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

15、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看法并公告:(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看法;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其次十六条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延期;公司因特殊缘由必需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 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延期通知;董事会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缘由并公布延期后的召 开日期;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25 页

16、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公司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不得变更原通知规定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三、股东大会争论的事项与提案其次十七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 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股东大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大会争论的事项所 提出的具体议案,股东大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作出决议;其次十八条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畴;(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其次十九条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的

17、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大会争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提案的内 容充分披露;需要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 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列入“ 其他事项” 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三十条 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公告;否就,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 为行为准就,依据上述规定

18、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第三十二条董事会打算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和说明,并将提案 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终止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 并公告;第三十三条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打算持有异议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要求召集暂时股东大会;第三十四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 提出暂时提案;暂时提案假如属于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些事项是属于本规章其次十四条所列事项的,提案人 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 审核后公告;名师归

19、纳总结 - - - - - - -第 12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安排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天的,第 一大股东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安排提案;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 由董事会公告,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第三十五条对于前条所述的年度股东大会暂时提案,董事会按以下原就对提案进行审核:(一)关联性;董事会对股东提案进行审核,对于股东 提案涉及事项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讨 论;对于

20、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东大会争论;假如董事会打算不将股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应当 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和说明;(二)程序性;董事会可以对股东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 题做出打算;如将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 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可就 程序性问题提请股东大会做出打算,并依据股东大会打算的 程序进行争论;第三十六条提出涉及投资、财产处置和收购兼并等提案的,应当充分说明该事项的详情,包括:涉及金额、价格(或计价方法) 、资产的账面值、对公司的影响、审批情形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21、 - - - 等;假如依据有关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审计或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情形、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三十七条董事会提出转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的,应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说明转变募股资金用途的缘由、新 项目的概况及对公司将来的影响;第三十八条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等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当作为专项提案提出;第三十九条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当对利润安排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董事会在 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需具体说明转增缘由,并在 公告中披露;董事会在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时,应披露送转前后

22、对比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以及对 公司今后进展的影响;第四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董事会提出提案,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提案时,应事先通知该会计师事务所,并向股东大会说 明缘由;会计师事务全部权向股东大会陈述看法;非会议期间,董事会因正值理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可暂时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但必需在下一次股东大会上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4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追认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董事会应在下一次股东大会说明缘由;辞聘的会计师事务全部责任以书面形式或派人出席股东大会,向股东

23、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四、股东或监事会提议召开暂时股东大会第四十一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 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暂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 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 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十二条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暂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依据以下程序办理:(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 请董事会召集暂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 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暂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二)假如

24、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三十日内没有发 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 公司所在地的有关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5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暂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 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办会议而自行 召集并举办会议的,由公司赐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帮助,并承担会议费用;第四十三条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依本规章相 关条款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对于提议股

25、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打算是否召开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 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交易所;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打算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 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 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进行变更或推迟;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6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

26、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 定,并将反馈看法通知提议股东;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打算舍弃召开 暂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暂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议股东打算舍弃召开暂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所在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第四十七条提议股东打算自行召开暂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暂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 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就提议股东应按 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恳求;(二)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第四十八条对于提议股东打算自行召开的暂时股东大会,董事会

27、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 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 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需出席会 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 长因特殊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 持;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7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二)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具法律看法;(三)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规章相关条款的规定;第四十九条董事会未能指定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的,提议股东在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会议由提议 股东

28、主持;提议股东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具法 律看法,律师费用由提议股东自行承担;董事会秘书应切实 履行职责,其余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规章相关条款的规定;五、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第五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实从简的原就,不得赐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实行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大 会的庄重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治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 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 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应当实行措施加以禁止并准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第五十

29、一条董事会应通过股东大会同股东进行沟通;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8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治理人员等提问,并可就股东大会议程中的事项向董事、监事和 高级治理人员提出质询,董事会应向股东供应提问、质询的 机会;除涉及公司商业隐秘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 和监事会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第五十二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前次年度股东大会以来股东大会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事项 的执行情形向股东大会做出专项报告;由于特殊缘由股东大 会决议事项不能执行的,董事会应

30、当作出说明;第五十三条股东对公司公布的年度报告有异议时,可以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的行为进 行检查,费用由股东自理;第五十四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当宣读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专项报告,内容包括:(一)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形;(二)董事、高层治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尽职情形 及对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形;(三)监事会认为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的其他重大大事;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9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仍可以对

31、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出具看法,并提交独立报告;第五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说明性说明、保留看法、无法表示看法或否定看法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看法的有关事项及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 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据孰低 原就确定利润安排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第五十六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投票程序和规章应确保对全部股东一视同仁,并不应因 此给股东、公司增加不合理的开支;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全部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 进行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

32、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年度股东 大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次序进 行表决,对事项作出决议;第五十八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殊决议;股东大会作出一般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殊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0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五十九条以下事项由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通过:(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安排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

33、员的任免及其酬劳和支付方 法;(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公司年度报告;(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 特殊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第六十条 以下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殊决议通过:(一)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二)发行公司债券;(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四)公司章程的修改;(五)回购本公司股票;(六)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认定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殊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第六十一条非经股东大会以特殊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治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 或者重要业务的治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名师归纳总结 - - -

34、- - - -第 21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六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供应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历和基本情形;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 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 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终止之后立刻就任;第六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 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 联股东的表决情形;如有特殊情形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 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依据正

35、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具体说明;第六十四条 暂时股东大会不得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知中列明的 提案内容时,对涉及本规章其次十四条所列事项的提案内容 不得进行变更;任何变更都应视为另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 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第六十五条 股东大会实行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第六十六条被公司持有20或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同时持有母公司股份达10或以上者,不得行使投票权;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2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六十七条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

36、名监事参与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 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依据表决结果打算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 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 记录;第六十八条会议主持人假如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假如会议主持人未 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 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刻要求点票,会 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第六十九条 下内容: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 份的比例;(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37、;(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六)股东的质询看法、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 或说明等内容;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3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七)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储存;第七十一条 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 授权托付书、 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第七十二条公司股票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停牌;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股东大会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连续举 行

38、,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行抗力或其他反常缘由导致股 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或未能做出任何决议的,公司董事会有 义务实行必要措施尽快复原召开股东大会;第七十三条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做 出说明;第七十四条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 证决议内容的真实、精确和完整,不得使用简单引起歧义的 表述;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害股东合法权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4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益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七十五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 代理 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对股东提案做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第七十七条利润安排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或转增)事项;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5 页,共 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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