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会议的规则1871757447.docx

上传人:you****now 文档编号:63175349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48.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股东大会会议的规则1871757447.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股东大会会议的规则1871757447.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股东大会会议的规则1871757447.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东大会会议的规则1871757447.docx(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股东大会会会议规则 为为规范公司司行为,保保证公司股股东大会能能够依法行行使职权,根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公司法法(以下下简称公公司法)、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证券券法(以以下简称证证券法)和和上市公公司股东大大会规范意意见等规规定,以及及本公司章章程,制定定公司股东东大会会议议规则。一、 股东及股东东的权利和和义务 第第一条 本公司股股东为依法法持有本公公司股份的的人。 股股东按其所所持有股份份的种类享享有权利,承承担义务;持有同一一种类股份份的股东,享享有同等权权利,承担担同种义务务。 第第二条 股东名册册是证明股股东持有本本公司股份份的充分依依据,有相相反证据者者除外。 第第三条 公司依据据

2、向工商行行政管理局局注册登记记时提交的的验资报告告及本公司司章程第十十七条之规规定建立股股东名册。 第第四条 公司召开开股东大会会、分配股股利、清算算及从事其其它需要确确认股权的的行为时,由由董事会决决定某一日日为股权登登记日,股股权登记日日结束时的的在册股东东为公司股股东。 第第五条 公司股东东享有下列列权利: (一一)依照其其所持有的的股份份额额获得股利利和其他形形式的利益益分配; (二二)参加或或者委派股股东代理人人参加股东东会议; (三三)依照其其所持有的的股份份额额行使表决决权; (四四)对公司司的经营行行为进行监监督,提出出建议或者者质询; (五五)依照法法律、行政政法规及公公司章

3、程的的规定转让让、赠与或或质押所持持有股份; (六六)依照法法律、公司司章程的规规定获得有有关信息,包包括: 1. 缴付成成本费用后后得到公司司章程; 2. 缴付合合理费用后后有权查阅阅和复印: (1)本人持持股资料; (2)股东大大会会议记记录; (3)中期报报告和年度度报告; (4)公司股股本总额、股股本结构。 (七七)公司终终止或者清清算时,按按其所持有有的股份份份额参加公公司剩余财财产的分配配; (八八)法律、行行政法规及及公司章程程所赋予的的其他权利利。 第第六条 公司股东东承担下列列义务: (一一)遵守公公司章程; (二二)依其所所认购的股股份和入股股方式缴纳纳股金; (三三)除法

4、律律、法规规规定的情形形外,不得得退股;(四)法律律、行政法法规及公司司章程规定定应当承担担的其他义义务。第七条 股东提出出查阅前条条所述有关关信息或者者索取资料料的,应当当向公司提提供证明其其持有公司司股份的种种类以及持持股数量的的书面文件件,公司经经核实股东东身份后按按照股东的的要求予以以提供。 第第八条 股东大会会、董事会会的决议违违反法律、行行政法规,侵侵犯股东合合法权益的的,股东有有权向法院院提起要求求停止该违违法行为和和侵害行为为的诉讼。 第第九条 持有公司司百分之五五以上有表表决权股份份的股东,将将其所持有有的股份进进行质押的的,应当自自该事实发发生之日起起三个工作作日内,向向公

5、司作出出书面报告告。 第第十条 公司的控控股股东在在行使表决决权时,不不得作出有有损于公司司和其他股股东合法权权益的决定定。 所所称“控股股东东”是指具备备下列条件件之一的股股东: (一一)此人单单独或者与与他人一致致行动时,可可以选出半半数以上的的董事; (二二)此人单单独或者与与他人一致致行动时,可可以行使公公司百分之之三十以上上的表决权权或者可以以控制公司司百分之三三十以上表表决权的行行使; (三三)此人单单独或者与与他人一致致行动时,持持有公司百百分之三十十以上的股股份; (四四)此人单单独或者与与他人一致致行动时,可可以以其它它方式在事事实上控制制公司。 本本条所称“一致行动动”是指

6、两个个或者两个个以上的人人以协议的的方式(不不论口头或或者书面)达达成一致,通通过其中任任何一人取取得对公司司的投票权权,以达到到或者巩固固控制公司司的目的的的行为。二、 股东大会概概述第十一条 股东大大会是公司司的权力机机构,依法法行使下列列职权: (一一)决定公公司经营方方针和投资资计划; (二二)选举和和更换董事事,决定有有关董事的的报酬事项项; (三三)选举和和更换由股股东代表出出任的监事事,决定有有关监事的的报酬事项项; (四四)审议批批准董事会会的报告; (五五)审议批批准监事会会的报告; (六六)审议批批准公司的的年度财务务预算方案案、决算方方案; (七七)审议批批准公司的的利润

7、分配配方案和弥弥补亏损方方案; (八八)对公司司增加或者者减少注册册资本作出出决议; (九九)对发行行公司债券券作出决议议; (十十)对公司司合并、分分立、解散散和清算等等事项作出出决议; (十十一)修改改公司章程程; (十十二)对公公司聘用、解解聘会计师师事务所作作出决议; (十十三)审议议代表公司司发行在外外有表决权权股份总数数的百分之之五以上的的股东的提提案; (十十四)审议议法律、法法规和公司司章程规定定应当由股股东大会决决定的其他他事项。 第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应严格遵遵守公司司法及其其他法律法法规关于召召开股东大大会的各项项规定,认认真、按时时组织好股股东大会。上上市公司全全体董事对

8、对于股东大大会的正常常召开负有有诚信责任任,不得阻阻碍股东大大会依法履履行职权。第十三三条股东东大会分为为年度股东东大会和临临时股东大大会。年度度股东大会会每年召开开一次,并并应于上一一会计年度度结束后的的六个月内内举行。公司在在上述期限限内因故不不能召开年年度股东大大会的,应应当报告证证券交易所所,说明原原因并公告告。在上述述期限内,公公司无正当当理由不召召开年度股股东大会的的,董事会会应当承担担相应的责责任。第十四条股东大会会应当在公公司法规规定的范围围内行使职职权,不得得干涉股东东对自身权权利的处分分。股东大会讨讨论和决定定的事项,应应当依照公公司法和和公司章程程的规定确确定,年度度股东

9、大会会可以讨论论公司章程程规定的任任何事项。第十五条 有下列列情形之一一的,公司司在事实发发生之日起起两个月以以内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 (一一)董事会会人数不足足公司法法规定的的法定最低低人数,或或者少于章章程所定人人数的三分分之二时; (二二)公司未未弥补的亏亏损总额达达股本总额额的三分之之一时; (三三)单独或或者合并持持有本公司司有表决权权股份总数数百分之十十以上的股股东书面请请求时; (四四)董事会会认为必要要时; (五五)监事会会提议召开开时; (六六)公司章章程规定的的其他情形形。 前前述第(三三)项持股股股数按股股东提出书书面要求日日计算。 第第十六条 临时股股东大会只只对通知

10、中中列明的事事项作出决决议。 第第十七条 股东大大会会议由由董事会依依法召集,由由董事长主主持。董事事长因故不不能履行职职务时,由由董事长指指定的副董董事长或其其他董事主主持;董事事长和副董董事长均不不能出席会会议,董事事长也未指指定人选的的,由董事事会指定一一名董事主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未指定会议议主持人的的,由出席席会议的股股东共同推推举一名股股东主持会会议;如果果因任何理理由,无法法共同推举举股东主持持会议,应应当由出席席会议的持持有最多表表决权股份份的股东(或或股东代理理人)主持持。 第第十八条 公司召召开股东大大会,董事事会应在会会议召开三三十日以前前通知公司司股东。 股股东会议的的通

11、知包括括以下内容容: (一一)会议的的日期、地地点和会议议期限; (二二)提交会会议审议的的事项; (三三)以明显显的文字说说明:全体体股东均有有权出席股股东大会,并并可以委托托代理人出出席会议和和参加表决决,该股东东代理人不不必是公司司的股东; (四四)有权出出席股东大大会股东的的股权登记记日; (五五)投票代代理委托书书的送达时时间和地点点; (六六)会务常常设联系人人姓名,电电话号码。 第第十九条 股东可可以亲自出出席股东大大会,也可可以以书面面形式委托托代理人代代为出席和和表决。 第第二十条 股东出出具的委托托他人出席席股东大会会的授权委委托书应当当载明下列列内容: (一一)代理人人的

12、姓名; (二二)是否具具有表决权权; (三三)分别对对列入股东东大会议程程的每一审审议事项投投赞成、反反对或弃权权票的指示示; (四四)对可能能纳入股东东大会议程程的临时提提案是否有有表决权,如如果有表决决权应行使使何种表决决权的具体体指示; (五五)委托书书签发日期期和有效期期限; (六六)委托人人签名(或或盖章)。委委托人为法法人股东的的,应加盖盖法人单位位印章。 委委托书应当当注明如果果股东不作作具体指示示,股东代代理人是否否可以按自自己的意思思表决。 第第二十一条条 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出席会议的的,应出示示本人身份份证和持股股凭证;委委托代理他他人出席会会议的,应应出示本人人身份证、代代

13、理委托书书和持股凭凭证。 法法人股东应应由法定代代表人或者者法定代表表人委托的的代理人出出席会议。法法定代表人人出席会议议的,应出出示本人身身份证、能能证明其具具有法定代代表人资格格的有效证证明和持股股凭证;委委托代理人人出席会议议的,代理理人应出示示本人身份份证、法人人股东单位位的法定代代表人依法法出具的书书面委托书书和持股凭凭证。第二十二条条 股东可可亲自或委委托他人代代理投票,二二者具有同同等效力。但但股东委托托他人投票票时,只能能委托一人人为其代理理人。投票代理委委托书至少少应当在有有关会议召召开前二十十四小时备备置于公司司住所,或或者召集会会议的通知知中指定的的其他地方方。委托书书由

14、委托人人授权他人人签署的,授授权签署的的授权书或或者其他授授权文件应应当经过公公证。经公公证的授权权书或者其其他授权文文件和投票票代理委托托书,均需需备置于公公司住所或或者召集会会议的通知知中指定的的其他地方方。委托人为法法人的,由由其法定代代表人或者者董事会、其其他决策机机构决议授授权的人作作为代表出出席公司的的股东会议议。代理投票程程序应遵循循高效、准准确的原则则。 第第二十三条条 出席会会议人员的的签名册由由公司负责责制作。签签名册载明明参加会议议人员姓名名(或单位位名称)、身身份证号码码、住所地地址、持有有或者代表表有表决权权的股份数数额、被代代理人姓名名(或单位位名称)等等事项。第二

15、十十四条年年度股东大大会和应股股东或监事事会的要求求提议召开开的股东大大会不得采采取通讯表表决方式;临时股东东大会审议议下列事项项时,不得得采取通讯讯表决方式式:(一)公公司增加或或者减少注注册资本;(二)发发行公司债债券;(三)公公司的分立立、合并、解解散和清算算;(四)公公司章程的的修改;(五)利利润分配方方案和弥补补亏损方案案;(六)董董事会和监监事会成员员的任免;(七)变变更募股资资金投向;(八)需需股东大会会审议的关关联交易;(九)需需股东大会会审议的收收购或出售售资产事项项;(十)变变更会计师师事务所;(十一一)公司章章程规定的的不得通讯讯表决的其其他事项。第二十十五条公公司董事会

16、会应当聘请请有证券从从业资格的的律师出席席股东大会会,对以下下问题出具具意见并公公告:(一)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召开程序是是否符合法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是是否符合公公司章程;(二)验验证出席会会议人员资资格的合法法有效性;(三)验验证年度股股东大会提提出新提案案的股东的的资格;(四)股股东大会的的表决程序序是否合法法有效;(五)应应公司要求求对其他问问题出具的的法律意见见。公司董董事会也可可同时聘请请公证人员员出席股东东大会。第二十十六条董董事会发布布召开股东东大会的通通知后,股股东大会不不得无故延延期。公司司因特殊原原因必须延延期召开股股东大会的的,应在原原定股东大大会召开日日前至少五五个工

17、作日日发布延期期通知。董董事会在延延期召开通通知中应说说明原因并并公布延期期后的召开开日期。公司延延期召开股股东大会的的,不得变变更原通知知规定的有有权出席股股东大会股股东的股权权登记日。三、股东大大会讨论的的事项与提提案 第第二十七条条公司召召开股东大大会,持有有或者合并并持有公司司发行在外外有表决权权股份总数数的百分之之五以上的的股东,有有权向公司司提出新的的提案。 股股东大会的的提案是针针对应当由由股东大会会讨论的事事项所提出出的具体议议案,股东东大会应当当对具体的的提案作出出决议。 第第二十八条条 股东大大会提案应应当符合下下列条件: (一一)内容与与法律、法法规和公司司章程的规规定不

18、相抵抵触,并且且属于公司司经营范围围和股东大大会职责范范围; (二二)有明确确议题和具具体决议事事项; (三三)以书面面形式提交交或送达董董事会。 第第二十九条条 董事会会在召开股股东大会的的通知中应应列出本次次股东大会会讨论的事事项,并将将董事会提提出的所有有提案的内内容充分披披露。需要要变更前次次股东大会会决议涉及及的事项的的,提案内内容应当完完整,不能能只列出变变更的内容容。列入“其他他事项”但未明确确具体内容容的,不能能视为提案案,股东大大会不得进进行表决。第三十条 会议通通知发出后后,董事会会不得再提提出会议通通知中未列列出事项的的新提案,对对原有提案案的修改应应当在股东东大会召开开

19、的前十五五天公告。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第三十一条条 公司董董事会应当当以公司和和股东的最最大利益为为行为准则则,按照上上述规定对对股东大会会提案进行行审查。 第第三十二条条 董事会会决定不将将股东大会会提案列入入会议议程程的,应当当在该次股股东大会上上进行解释释和说明,并并将提案内内容和董事事会的说明明在股东大大会结束后后与股东大大会决议一一并公告。 第第三十三条条 提出提提案的股东东对董事会会不将其提提案列入股股东大会会会议议程的的决定持有有异议的,可可以按照公公司章程规规定的程序序要求召集集临时股东东大会。第三十四条条 在年度度股东大会会上,单独独持有或者

20、者合并持有有公司有表表决权总数数百分之五五以上的股股东或者监监事会可以以提出临时时提案。临时提提案如果属属于董事会会会议通知知中未列出出的新事项项,同时这这些事项是是属于本规规则第二十十四条所列列事项的,提提案人应当当在股东大大会召开前前十天将提提案递交董董事会并由由董事会审审核后公告告。第一大大股东提出出新的分配配提案时,应应当在年度度股东大会会召开的前前十天提交交董事会并并由董事会会公告,不不足十天的的,第一大大股东不得得在本次年年度股东大大会提出新新的分配提提案。除此以以外的提案案,提案人人可以提前前将提案递递交董事会会并由董事事会公告,也也可以直接接在年度股股东大会上上提出。第三十十五

21、条对对于前条所所述的年度度股东大会会临时提案案,董事会会按以下原原则对提案案进行审核核:(一)关关联性。董董事会对股股东提案进进行审核,对对于股东提提案涉及事事项与公司司有直接关关系,并且且不超出法法律、法规规和公司章章程规定的的股东大会会职权范围围的,应提提交股东大大会讨论。对对于不符合合上述要求求的,不提提交股东大大会讨论。如果董董事会决定定不将股东东提案提交交股东大会会表决,应应当在该次次股东大会会上进行解解释和说明明。(二)程程序性。董董事会可以以对股东提提案涉及的的程序性问问题做出决决定。如将将提案进行行分拆或合合并表决,需需征得原提提案人同意意;原提案案人不同意意变更的,股股东大会

22、会会议主持人人可就程序序性问题提提请股东大大会做出决决定,并按按照股东大大会决定的的程序进行行讨论。第三十十六条提提出涉及投投资、财产产处置和收收购兼并等等提案的,应应当充分说说明该事项项的详情,包包括:涉及及金额、价价格(或计计价方法)、资资产的账面面值、对公公司的影响响、审批情情况等。如如果按照有有关规定需需进行资产产评估、审审计或出具具独立财务务顾问报告告的,董事事会应当在在股东大会会召开前至至少五个工工作日公布布资产评估估情况、审审计结果或或独立财务务顾问报告告。第三十十七条董董事会提出出改变募股股资金用途途提案的,应应在召开股股东大会的的通知中说说明改变募募股资金用用途的原因因、新项

23、目目的概况及及对公司未未来的影响响。第三十十八条涉涉及公开发发行股票等等需要报送送中国证监监会核准的的事项,应应当作为专专项提案提提出。第三十十九条董董事会审议议通过年度度报告后,应应当对利润润分配方案案做出决议议,并作为为年度股东东大会的提提案。董事事会在提出出资本公积积转增股本本方案时,需需详细说明明转增原因因,并在公公告中披露露。董事会会在公告股股份派送或或资本公积积转增方案案时,应披披露送转前前后对比的的每股收益益和每股净净资产,以以及对公司司今后发展展的影响。第四十十条会计计师事务所所的聘任,由由董事会提提出提案,股股东大会表表决通过。董董事会提出出解聘或不不再续聘会会计师事务务所的

24、提案案时,应事事先通知该该会计师事事务所,并并向股东大大会说明原原因。会计计师事务所所有权向股股东大会陈陈述意见。非会议议期间,董董事会因正正当理由解解聘会计师师事务所的的,可临时时聘请其他他会计师事事务所,但但必须在下下一次股东东大会上追追认通过。会计师师事务所提提出辞聘的的,董事会会应在下一一次股东大大会说明原原因。辞聘聘的会计师师事务所有有责任以书书面形式或或派人出席席股东大会会,向股东东大会说明明公司有无无不当。四、股东或或监事会提提议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第四十一条条单独或或者合并持持有公司有有表决权总总数百分之之十以上的的股东(下下称“提议股东东”)或者监监事会提议议董事会召召开临时

25、股股东大会时时,应以书书面形式向向董事会提提出会议议议题和内容容完整的提提案。书面面提案应当当报所在地地中国证监监会派出机机构和证券券交易所备备案。提议议股东或者者监事会应应当保证提提案内容符符合法律、法法规和公司司章程的规规定。 第第四十二条条 监事会会或者股东东要求召集集临时股东东大会的,应应当按照下下列程序办办理: (一一)签署一一份或者数数份同样格格式内容的的书面要求求,提请董董事会召集集临时股东东大会,并并阐明会议议议题。董董事会在收收到前述书书面要求后后,应当尽尽快发出召召集临时股股东大会的的通知。 (二二)如果董董事会在收收到前述书书面要求三三十日内没没有发出召召集会议的的通告,

26、提提出召集会会议的监事事会或者股股东在报经经公司所在在地的有关关主管机关关同意后,可可以在董事事会收到该该要求后三三个月内自自行召集临临时股东大大会。召集集的程序应应当尽可能能与董事会会召集股东东会议的程程序相同。监事会或者者股东因董董事会未应应前述要求求举行会议议而自行召召集并举行行会议的,由由公司给予予监事会或或者股东必必要协助,并并承担会议议费用。第四十十三条董董事会在收收到监事会会的书面提提议后应当当在十五日日内发出召召开股东大大会的通知知,召开程程序依本规规则相关条条款的规定定。第四十十四条对对于提议股股东要求召召开股东大大会的书面面提案,董董事会应当当依据法律律、法规和和公司章程程

27、决定是否否召开股东东大会。董董事会决议议应当在收收到前述书书面提议后后十五日内内反馈给提提议股东并并报告所在在地中国证证监会派出出机构和证证券交易所所。第四十十五条董董事会做出出同意召开开股东大会会决定的,应应当发出召召开股东大大会的通知知,通知中中对原提案案的变更应应当征得提提议股东的的同意。通通知发出后后,董事会会不得再提提出新的提提案,未征征得提议股股东的同意意也不得再再对股东大大会召开的的时间进行行变更或推推迟。第四十十六条董董事会认为为提议股东东的提案违违反法律、法法规和公司司章程的规规定,应当当做出不同同意召开股股东大会的的决定,并并将反馈意意见通知提提议股东。提议股股东可在收收到

28、通知之之日起十五五日内决定定放弃召开开临时股东东大会,或或者自行发发出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的通知知。提议股股东决定放放弃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的,应应当报告所所在地中国国证监会派派出机构和和证券交易易所。第四十十七条提提议股东决决定自行召召开临时股股东大会的的,应当书书面通知董董事会,报报公司所在在地中国证证监会派出出机构和证证券交易所所备案后,发发出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的通知知,通知的的内容应当当符合以下下规定:(一)提提案内容不不得增加新新的内容,否否则提议股股东应按上上述程序重重新向董事事会提出召召开股东大大会的请求求;(二)会会议地点应应当为公司司所在地。第四十十八条对对于提议股股东决定

29、自自行召开的的临时股东东大会,董董事会及董董事会秘书书应切实履履行职责。董董事会应当当保证会议议的正常秩秩序,会议议费用的合合理开支由由公司承担担。会议召召开程序应应当符合以以下规定:(一)会会议由董事事会负责召召集,董事事会秘书必必须出席会会议,董事事、监事应应当出席会会议;董事事长负责主主持会议,董董事长因特特殊原因不不能履行职职务时,由由副董事长长或者其他他董事主持持;(二)董董事会应当当聘请有证证券从业资资格的律师师出具法律律意见;(三)召召开程序应应当符合本本规则相关关条款的规规定。第四十十九条董董事会未能能指定董事事主持股东东大会的,提提议股东在在报所在地地中国证监监会派出机机构备

30、案后后会议由提提议股东主主持;提议议股东应当当聘请有证证券从业资资格的律师师出具法律律意见,律律师费用由由提议股东东自行承担担;董事会会秘书应切切实履行职职责,其余余召开程序序应当符合合本规则相相关条款的的规定。五、股东大大会的召开开和决议第五十十条公司司召开股东东大会应坚坚持朴素从从简的原则则,不得给给予出席会会议的股东东(或代理理人)额外外的经济利利益。 公公司董事会会、监事会会应当采取取必要的措措施,保证证股东大会会的严肃性性和正常秩秩序,除出出席会议的的股东(或或代理人)、董董事、监事事、董事会会秘书、高高级管理人人员、聘任任律师及董董事会邀请请的人员以以外,公司司有权依法法拒绝其他他

31、人士入场场,对于干干扰股东大大会秩序、寻寻衅滋事和和侵犯其他他股东合法法权益的行行为,公司司应当采取取措施加以以制止并及及时报告有有关部门查查处。第五十十一条董董事会应通通过股东大大会同股东东进行交流流。股东有有权向董事事会、董事事会下设委委员会、监监事会和高高级管理人人员等提问问,并可就就股东大会会议程中的的事项向董董事、监事事和高级管管理人员提提出质询,董董事会应向向股东提供供提问、质质询的机会会。 除除涉及公司司商业秘密密不能在股股东大会上上公开外,董董事会和监监事会应当当对股东的的质询和建建议作出答答复或说明明。第五十十二条在在年度股东东大会上,董董事会应当当就前次年年度股东大大会以来

32、股股东大会决决议中应由由董事会办办理的各事事项的执行行情况向股股东大会做做出专项报报告;由于于特殊原因因股东大会会决议事项项不能执行行的,董事事会应当作作出说明。 第第五十三条条 股东对对公司公布布的年度报报告有异议议时,可以以聘请有证证券从业资资格的会计计师事务所所、律师事事务所对上上市公司及及其下属公公司财务状状况和董事事、高级管管理人员的的行为进行行检查,费费用由股东东自理。第五十十四条在在年度股东东大会上,监监事会应当当宣读有关关公司过去去一年的监监督专项报报告,内容容包括:(一)公公司财务的的检查情况况;(二)董董事、高层层管理人员员执行公司司职务时的的尽职情况况及对有关关法律、法法

33、规、公司司章程及股股东大会决决议的执行行情况;(三)监监事会认为为应当向股股东大会报报告的其他他重大事件件。监事会会认为有必必要时,还还可以对股股东大会审审议的提案案出具意见见,并提交交独立报告告。第五十十五条注注册会计师师对公司财财务报告出出具解释性性说明、保保留意见、无无法表示意意见或否定定意见的审审计报告的的,公司董董事会应当当将导致会会计师出具具上述意见见的有关事事项及对公公司财务状状况和经营营状况的影影响向股东东大会做出出说明。如如果该事项项对当期利利润有直接接影响,公公司董事会会应当根据据孰低原则则确定利润润分配预案案或者公积积金转增股股本预案。 第第五十六条条股东(包包括股东代代

34、理人)以以其所代表表的有表决决权的股份份数额行使使表决权,每每一股份享享有一票表表决权。 投投票程序和和规则应确确保对所有有股东一视视同仁,并并不应因此此给股东、公公司增加不不合理的开开支。第五十七条条 股东大大会对所有有列入议事事日程的提提案应当进进行逐项表表决,不得得以任何理理由搁置或或不予表决决。年度股股东大会对对同一事项项有不同提提案的,应应以提案提提出的时间间顺序进行行表决,对对事项作出出决议。 第第五十八条条股东大大会决议分分为普通决决议和特别别决议。 股股东大会作作出普通决决议,应当当由出席股股东大会的的股东(包包括股东代代理人)所所持表决权权的二分之之一以上通通过。 股股东大会

35、作作出特别决决议,应当当由出席股股东大会的的股东(包包括股东代代理人)所所持表决权权的三分之之二以上通通过。 第第五十九条条 下列事事项由股东东大会以普普通决议通通过: (一一)董事会会和监事会会的工作报报告; (二二)董事会会拟定的利利润分配方方案和弥补补亏损方案案; (三三)董事会会和监事会会成员的任任免及其报报酬和支付付方法; (四四)公司年年度预算方方案、决算算方案; (五五)公司年年度报告; (六六)除法律律、行政法法规规定或或者公司章章程规定应应当以特别别决议通过过以外的其其他事项。 第第六十条 下列事事项由股东东大会以特特别决议通通过: (一一)公司增增加或者减减少注册资资本;

36、(二二)发行公公司债券; (三三)公司的的分立、合合并、解散散和清算; (四四)公司章章程的修改改; (五五)回购本本公司股票票; (六六)公司章章程规定和和股东大会会以普通决决议认定会会对公司产产生重大影影响的、需需要以特别别决议通过过的其他事事项。 第第六十一条条 非经股股东大会以以特别决议议批准,公公司不得与与董事、经经理和其它它高级管理理人员以外外的人订立立将公司全全部或者重重要业务的的管理交予予该人负责责的合同。 第第六十二条条 董事、监监事候选人人名单以提提案的方式式提请股东东大会决议议。董事会会应当向股股东提供候候选董事、监监事的简历历和基本情情况。 股股东大会审审议董事、监监事

37、选举的的提案,应应当对每一一个董事、监监事候选人人逐个进行行表决。改改选董事、监监事提案获获得通过的的,新任董董事、监事事在会议结结束之后立立即就任。第六十三条条 股东大大会审议有有关关联交交易事项时时,关联股股东不应当当参与投票票表决,其其所代表的的有表决权权的股份数数不计入有有效表决总总数;股东东大会决议议的公告应应当充分披披露非关联联股东的表表决情况。如如有特殊情情况关联股股东无法回回避时,公公司在征得得有权部门门的同意后后,可以按按照正常程程序进行表表决,并在在股东大会会决议公告告中作出详详细说明。第六十四条条 临时股股东大会不不得对召开开股东大会会的通知中中未列明的的事项进行行表决。

38、临临时股东大大会审议通通知中列明明的提案内内容时,对对涉及本规规则第二十十四条所列列事项的提提案内容不不得进行变变更;任何何变更都应应视为另一一个新的提提案,不得得在本次股股东大会上上进行表决决。第六十五条 股东大会采采取记名方方式投票表表决。 第第六十六条条 被公司司持有200或以上上股份的子子公司,同同时持有母母公司股份份达10或以以上者,不不得行使投投票权。 第第六十七条条 每一审审议事项的的表决投票票,应当至至少有两名名股东代表表和一名监监事参加清清点,并由由清点人代代表当场公公布表决结结果。 会会议主持人人根据表决决结果决定定股东大会会的决议是是否通过,并并应当在会会上宣布表表决结果

39、。决决议的表决决结果载入入会议记录录。 第第六十八条条 会议主主持人如果果对提交表表决的决议议结果有任任何怀疑,可可以对所投投票数进行行点算;如如果会议主主持人未进进行点票,出出席会议的的股东或者者股东代理理人对会议议主持人宣宣布结果有有异议的,有有权在宣布布表决结果果后立即要要求点票,会会议主持人人应当即时时点票。 第第六十九条条 股东大大会应有会会议记录。会会议记录记记载以下内内容: (一一)出席股股东大会的的有表决权权的股份数数,占公司司总股份的的比例; (二二)召开会会议的日期期、地点 ; (三三)会议主主持人姓名名、会议议议程; (四四)各发言言人对每个个审议事项项的发言要要点; (

40、五五)每一表表决事项的的表决结果果; (六六)股东的的质询意见见、建议及及董事会、监监事会的答答复或说明明等内容; (七七)股东大大会认为和和公司章程程规定应当当载入会议议记录的其其他内容。 第第七十条 股东大大会记录由由出席会议议的董事和和记录员签签名,并作作为公司档档案由董事事会秘书保保存。第七十一条条 对股东东大会到会会人数、参参与股东持持有的股份份数额、授授权委托书书、每一表表决事项的的表决结果果、会议记记录、会议议程序的合合法性等事事项,可以以进行公证证。第七十十二条公公司股票应应当在股东东大会召开开期间停牌牌。公司董董事会应当当保证股东东大会在合合理的工作作时间内连连续举行,直直至

41、形成最最终决议。因因不可抗力力或其他异异常原因导导致股东大大会不能正正常召开或或未能做出出任何决议议的,公司司董事会有有义务采取取必要措施施尽快恢复复召开股东东大会。第七十十三条会会议提案未未获通过,或或者本次股股东大会变变更前次股股东大会决决议的,董董事会应在在股东大会会决议公告告中做出说说明。第七十十四条股股东大会各各项决议的的内容应当当符合法律律和公司章章程的规定定。出席会会议的董事事应当忠实实履行职责责,保证决决议内容的的真实、准准确和完整整,不得使使用容易引引起歧义的的表述。股东大大会的决议议违反法律律、行政法法规,侵犯犯股东合法法权益的,股股东有权依依法向人民民法院提起起民事诉讼讼。第七十十五条股股东大会决决议公告应应注明出席席会议的股股东(和代代理人)人人数、所持持(代理)股份总数数及占公司司有表决权权总股份的的比例,表表决方式以以及每项提提案表决结结果。对股股东提案做做出的决议议,应列明明提案股东东的姓名或或名称、持持股比例和和提案内容容。 第第七十七条条利润分分配方案、公公积金转增增股本方案案经公司股股东大会批批准后,公公司董事会会应当在股股东大会召召开后两个个月内完成成股利(或或股份)的的派发(或或转增)事事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管理工具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