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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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XX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做好全区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XXXX第XX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

2、法(国家主席令第XX号公布,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XXXX第XXX号);(5)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XXXXXX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XXXXXXX号);(7)XX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市人大常委会公告XXXX9号);(8)XX市防汛抗旱条例(XXXX年7月XX日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9)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办发XXXXXXX号);(XX)XX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3、X府发XXXXXX号);(X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有关工作的通知(X安办XXXXXX号);(XX)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府办发XXXXXX号);(XX)XX市XX区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XX)XX市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XX市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成立XX市XX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XX安委办发XXXXXX号);(XX)XX市XX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XX区减灾委员会XX市XX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专项指挥部工作规则的

4、通知(XX减灾委发XXXX1号);(XX)其他相关资料。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4 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是XX市XX区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与XX市XX区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XX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衔接。同时本预案也是XX区江河洪水预案、渍涝灾害预案、山洪灾害预案、水库重大险情预案、堤防重大险情预案、供水危机预案

5、、生态干旱预案等单项预案以及XX区所辖街镇(园城管委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上位预案。XX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见附录9.1。1.5 工作原则(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求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2)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抗旱岗位责任追究制的原则。(3)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4)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兼顾

6、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1.6 灾害分级根据水旱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造成的影响等,分为洪涝、干旱两大类。其中,洪涝灾害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洪涝灾害四级,干旱灾害划分为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干旱灾害四级(水旱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8.2)。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体系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成立XX市XX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并成立XX市XX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总指挥部)以及XX市XX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是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XX区防汛抗旱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录9.2。

7、2.2 指挥机构2.2.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指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区防指主要职责见附则8.3.1。2.2.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防指下设办公室(区防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区防办主要职责见附则8.3.2。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区水利局可以提请区减灾委办公室,以区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2.2.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区委宣传

8、部、区委网信办、区武装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国网XX供电公司、XX区消防救援支队、武警XX市总队机动支队、武警XX市总队执勤第二支队三大队十中队、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区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见附则8.3.3。2.2.4现场指挥部(1)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负责同志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灾害现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可设立防汛抗旱现场指挥部,

9、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现场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按照响应级别,指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急救援阶段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自动撤销。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见附则8.3.4。2.2.5 专项工作组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区级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治安维护、医疗救护、新闻舆情引导、后勤保障、次生灾害防治和排查组、善后处置组、恢复重建组等9个工作组,分别由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实际需要增减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组

10、成如下:(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气象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受灾区街镇(园城管委会)参加。(2)抢险救援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武装部、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武警XX市总队机动支队、武警XX市总队执勤第二支队三大队十中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救援及保障队伍、国网XX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和受灾街镇(园城管委会)参加。(3)治安维护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武警XX市总队机动支队、武警XX市总队执勤第二支队三大队十中队等部门(单位)和受灾街镇(园城管委会)参加。(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

11、局、卫生系统有关医疗单位、街镇(园城管委会)参加。(5)新闻舆情引导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参加。(6)后勤保障组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委、区交通局、区气象局、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国网XX供电公司等组成。(7)次生灾害防治和排查组区水利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等部门和相关单位参加。(8)善后处置组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总工会等负有突发事件赔偿行政调解职责的部门及保险公司、事发单位等参加。(9)恢复重建组

12、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气象局、国网XX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和受灾街镇(园城管委会)参加。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主要职责见附则8.3.5。2.3 街镇(园城管委会)防汛抗旱机构辖区内各街镇(园城管委会)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设应急抢险队,在区政府、应急总指挥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防汛抗旱机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和突发洪、旱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疏散转移受灾群众,上报灾情信息,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对本辖区小型水库、山坪塘、堤防、水

13、闸、堰坝和抗旱供水等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编制执行防汛抗旱预案及其他相关预案。2.4 应急联动机制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上下联动、军地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机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商请驻碚武警部队紧急救援,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迅速形成应急处置合力。XX区政府为驻碚部队抢险救援工作提供物资、器材等后勤保障。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配合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充分发挥预备役民兵、消防救援机构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等社会力量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3 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3.1预防3.1.1风险源识别各街镇

14、(园城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开展风险评估,组织编制和修订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有效防控风险。区防办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方案、度汛方案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修订和审批,加强洪旱灾害趋势分析会商,做好抢险装备物资、应急救援队伍等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全区各级防汛抗旱机构、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和供水企业应组织编制防汛抗旱预案和应急度汛方案。进入汛期,区、街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实行XX小时值班制度。3.1.2 信息监测及报送(1)气象水文信息气象、水文部门应将重要雨情、水情信息在1小时内报区防 办,控制站点的重

15、要水情应在XX分钟内报区防办。(2)工程信息涉水在建工程、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水位上涨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防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工程信息,严格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运行,当出现灾情(险情)时,及时向区防办和区水利局报告。(3)洪涝、干旱灾害信息区防办应及时报送水旱灾害信息,对重大灾情(险情),应尽快核实情况并报区政府和市防办,做到XX分钟内电话报告,1 小时内书面报告。3.1.3预防准备(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除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灾前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灾情进行评

16、估。建立健全各级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山洪易发重点区域、干旱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完善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3)工程准备。进行水源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汛期施工水利工程应急加固、水利水电建设等工程建设,做到工程安全度汛。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利工程,应做好溃坝、溃堤的风险评估以及储水保水抗旱工作。(4)预案准备。各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各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对于易发灾害区域应编制排涝、抗旱、防洪抢险等预案。物料准备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合理配置、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以应急需。(5)物资准备。各有防汛抗旱职责的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

17、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应对突发应急调用。(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共网络,建设防汛抗旱专用网络系统,并与各相关部门应急平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资源共享,互通互联。(7)防汛抗旱安全检查。实行分级检查制度,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8)防汛抗旱管理。区防办负责本区域内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9)防汛抗旱巡查1)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完善巡查制度,落实日常巡查和洪涝干旱影响期间的应急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水库、山坪塘、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巡查参照XX市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有关规程执行。3)山洪灾害预警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等各类网

18、格责任人根据岗位职责开展相关巡查工作,遇灾害性天气要加密巡查次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3.2 预警3.2.1预警级别预警共划分为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渍涝灾害预警、工程灾害预警、干旱灾害预警、供水危机预警等六类。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IV级(蓝色)、级(黄色)、II级(橙色)、I级(红色)4个等级(预警分级标准见附则8.4)。预警信息包括达到预警等级的预警信息和警示提醒类预警工作信息。3.2.2预警发布与解除区气象、水利、规资等部门应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制作预警信息。根据XX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级、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市级有关部门或单位在突发事件可能影响

19、的区域内,通过市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予以发布,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传递该预警信息到相关部门或单位。级由区防指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发布、级由区防指直接发布。预警信息由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设在区气象局)统一发布。必要时可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水旱灾害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及时宣布终止预警,并逐步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3.2.3预警行动(1)会商研判:级预警由区防办主任主持会商,研判水旱灾害形势;级预警由区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研判水旱灾害形势;II级预警和I级预警由市防汛抗旱机构主持会商。(2)区防指行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视情况提

20、前调度物资、队伍, 做好人员转移等准备工作。区防办负责统筹协调、了解掌握灾害情况,依据灾害类别、发生范围、处置情况、发展趋势等作出初步研判,及时报告市防办,并通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3)区防指成员单位行动:区气象、水文等部门做好信息监测报送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值班值守,根据行业特点,分析研判风险,提前采取措施; 依权限提前发布信息,指导群众开展转移避险工作。3.3 信息报告3.3.1 信息接收与通报设立信息接收部门及电话,区应急管理局(XX小时值班电话:XXX-XXXXXXXX,传真:XXX-XXXXXXXX,政务值班手机:XXXXXXXXXX1)。区水利局值班电话:XX

21、X-XXXXXXXX。XXXXX特服电话、XXX紧急报警、XXX火灾报警、XXX急救报警等公共报警资源收集到的灾情、险情信息需立即通报到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水利局。获悉水旱灾害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事发地街镇(园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水利局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区防指报告。3.3.2气象水利信息报告区水利局应与区气象局保持联系,取得支持,应加强灾害性天气和江河水情的监测预报,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旱灾害做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区政府和区防办。当江河发生洪水时,应根据洪水大小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

22、在1小时内报区防办,控制站点的水情应在XX分钟内报区防办,为区防指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3.3.3堤防工程信息报告堤防管理单位要及时监测堤防工程的工情、险情,并分别向其主管部门和区防指报告。(1)汛期,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巡查,并将水情及堤防的运行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区防指,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XX分钟内口头、XX分钟内书面向区防办报告。(2)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堤防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出预警信息,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通信联络方

23、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做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3.3.4水库工程信息报告(1)在水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水利主管部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源,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区水利局和区防指报告。(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视情况启动相应水库应急预按,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信息,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区水利局和区防指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群众转移撤离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3)当水库遭遇超过警戒水位时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

24、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信息,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3.3.5洪涝灾情信息报告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1)洪涝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受灾情况,区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以上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实时组织核实灾情,做好灾情续报工作,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2)各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区防指要求及时上报

25、洪涝灾情。3.3.6旱情信息监测报告(1)根据实时气象、水利等降雨信息,结合各镇抗旱统计情况,提出全域旱情和旱灾分析报告。(2)按照国家统一制订的抗旱统计报表格式和报送制度,由各镇街定时向区防指报送旱情、旱灾统计报表。(3)特别重大、重大干旱灾害发生后,各镇街应及时向区防办报告灾害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做好灾情续报工作。(4)旱情报告主要内容:人畜饮水困难的数量、分布区域,重要缺水场镇;可供使用的水利工程蓄水情况;可供调用的备用水源情况;干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对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3.4信息上报处置(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6、(2)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分别报送区防办和区水利局负责处理。因灾情较重,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区防指负责人审批后,可向市防指报告。(3)一般洪涝灾害或轻度干旱事件信息上报至区防办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较大及以上洪涝灾害或中度以上干旱事件信息及时上报至市防办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先电话报告,最迟不得超过XX分钟,书面情况报告不得超过1小时。(4)水旱灾害影响到邻近行政区时,区防指在报告市防指的同时,应同时向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邻近行政区通报情况。(5)区防办对上报的各类信息,要及时分析和反馈,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和市防指。4 应急响应4.

27、1响应分级按照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分级、级、级、级响应四个等级。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4.2先期处置水旱灾害发生后,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和相关单位是先期处置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紧急蔬散周边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行业领域的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下列应急救援措施:1)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水旱灾害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2)通知可能受到洪水灾害影响的单位和人员,撤离灾害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

28、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水旱灾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水旱灾害对环境造成的危害;4)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5)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6)维护洪水灾害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7)依法发布有关水旱灾害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4.3汛情应急响应条件(1)级应急响应当嘉陵江发生3年一遇以下洪水(洪峰在XXX米以下),或XX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XX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XX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应急响应。(2)级应急响应当嘉陵江发生3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的洪水(洪峰在XXX米XXX米之间),或6小时内降雨量将

29、达到XX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XX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级应急响应。(3)级应急响应当嘉陵江发生XX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的洪水(洪峰在XXX米XXX米之间),或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XX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XX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级应急响应。(4)级应急响应当嘉陵江发生XX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洪峰在XXX米以上),或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XXX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XXX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级应急响应行动。4.4 应急响应行动4.4.1 级应急响应行动(1)级应急响应由区防办书面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区防指副指挥长会商后决定是否启动级应急响应,并向指 挥长报告。(2)级

30、应急响应启动后,区防指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由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并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和区防指报告;当水旱灾害进一步扩大,救援能力不足以应对时,应及时报请区防指及相关区级部门提供增援。(3)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会商分析,做好灾区汛情、旱情监测及预测预报工作;区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区生态环境局及时监测水质,加强污染源的监控;区卫生健康委做好卫生医疗人员、车辆、装备的调度工作;区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公安分局做好灾区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4)相

31、关街镇(园城管委会)防汛指挥机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紧急疏散转移人群,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坚决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指。4.4.2 级应急响应行动(1)级应急响应由区防办书面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区防指副指挥长会商后报指挥长,由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级 应急响应。(2)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区防指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接到出警指令后其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率领处置力量赶赴灾害现场开展洪旱灾害处置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迅速赶赴灾区现场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视情设立由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街镇(园城管委

32、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和相关工作组,并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现场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由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辖的规定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行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并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和区防指报告;当水旱灾害进一步扩大,超出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市政府或市防指予以指导或提供增援。(3)由区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市防指。区防办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工作。(4)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会商分析,做好灾区汛情、旱情监测及预测预报工作;区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

33、资金帮助;区生态环境局及时监测水质,加强污染源的监控;区卫生健康委做好卫生医疗人员、车辆、装备的调度工作;区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公安分局做好灾区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5)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机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紧急蔬散周边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指。4.4.3 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行动(1)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本预案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行动,在市指挥机构领导指挥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区防办和

34、成员单位均应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由区防指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工作;密切保持与市防指的沟通,及时上报信息和工作情况。4.5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4.5.1级应急响应措施区防指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由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并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和区防指报告。4.5.2级应急响应措施(1)发布响应指令。区防办通知宣传、公安、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卫生健康、应急、气象、通信管理、电力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调集区级救援队和专家赶赴现场。(2)成立指挥机构。区

35、防指组织召开会议,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明确各工作组组长及职责分工,开设统一的队伍集结点、物资接收和分发点、新闻中心等;成立专家组,明确专家组组长。 (3)提出救灾方案。根据监测预报、现场环境、专家建议等情况,有关街镇或园城管委会以及公安、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等行业部门提出防洪调度、危险区域划分、转移撤离、停供电范围以及抗旱调度、水源排查、水质监测、应急送水等抢险救灾方案。(4)实施现场管控。有关街镇或园城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疏散受威胁区域的群众;区水利局实施水量调度;区公安分局实施交通管制,畅通救援通道,开展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并对危险区域实施警戒,除救援人员外,严禁人员进

36、入;区交通局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电力、燃气等单位根据需要切断危险区域内的供电、供气。(5)开展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救援负责人,授予其救援行动方案制定、实施和指挥救援,紧急情况下达撤离或暂停救援行动指令等权限;审批救援行动方案,必要时组织讨论研究。区应急管理局提出队伍、物资调度意见,按照指令依法依规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等,视情请求调集市级救援队伍增援。专家组提供抢险救灾技术支撑和决策建议,接受指挥调度。 (6)应急保障。教育、经济信息、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国资、通信管理、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和指导受灾区域涉及行业监

37、管的重要单位、重要工程、重要设施的抢险救灾。(7)发布灾情信息和救援动态。有关区级部门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动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新闻报道和媒体接待,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区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区委网信办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8)做好上级对接。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接XX市派出的工作组和专家组,接受其指导或指挥;财政、应急、水利等部门视情申请物资和资金增援。(9)军地协调联动。当灾险情超出处置能力时,区武装部及时按程序商请驻碚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4.5.3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措施由区防指指挥开展先期处置行动。在市指挥机构领导指挥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4.6 响应调整

38、和响应结束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当汛情、旱情、灾险情有加重趋势时,及时提级响应;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时,可视情降低响应级别。当灾害过程已结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或事态得到全面控制时,由宣布启动响应的政府或防汛抗旱机构宣布响应终止。4.7 新闻报道与信息发布(1)水旱灾害的新闻报道与信息发布,严格遵循“归口管理、政府发布,区别情况、分层报道,讲究方式、注重效果”的原则,按照国家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健全完善水旱灾害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水旱灾害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2)完善水旱灾害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水旱灾

39、害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管控与引导,对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及时、客观、真实的发布与报道。(3)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的信息由市政府发布。较大、一般水旱灾害的信息发布,由区应急总指挥部会同有关街镇(园城管委会)、部门和单位提出新闻报道意见和口径,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向媒体和公众发布。(4)现场应急指挥部设立新闻舆情组,负责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采访管理、新闻发布组织,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宣布应急结束后,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镇(园城管委会)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

40、处置措施,并组织实施。(1)区民政局会同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好因灾遇难人员殡仪工作。负责支持引导灾害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救灾捐赠等工作。(2)区公安分局负责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做好自然灾害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3)区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救援等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统计报告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受灾情况,负责传染病等疾病危险因素的监测和控制,在灾民聚集的生活场所设

41、置医疗卫生站。(4)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市政、电力、供水、供气、道路桥梁等城市公共设施进行修复,保障企业及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5)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等部门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或商贸活动;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拨、分配预案,满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6)区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应由区政府补偿的标准和办法,合理安排补偿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区审计局做好救援资金使用跟踪审计。(7)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要继续保持或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根据本地区受损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

42、、抚恤、安置等方案,做好各项善后工作。5.2 抢险物资补充区防办和各街镇(园城管委会)都应储备防汛抢险物资。抗洪抢险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清理防汛物资的消耗情况,并及时予以添置,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经费支持。5.3 水毁工程修复各主管部门要统计水利、供水、交通、电力、通信等工程或设施水毁情况,并多方筹措资金,及时加以修复。5.4 灾后重建区政府应动员受灾群众积极开展灾后重建,使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确有困难的重灾户,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5.5保险理赔灾害发生后,区防办、各街镇(园城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

43、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做好参保理赔工作,使受灾群众及时得到赔偿。5.6 调查与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区防指视情组织成立工作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水旱灾害事件的调查评估要对事件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及防汛抗旱应对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政府和市防指。有关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及时完善、改进应急救援工作。6 应急保障6.1 通信与信息保障XX电信XX分公司、XX移动XX分公司、XX联通XX分公司要确保防汛抗旱期间通讯畅通,如因暴雨、洪水、山洪灾害等造成通讯中断,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务必使通讯保持畅通。6.2 抢险与救援保障灾情

44、发生后,各级抗洪抢险队伍要及时出动,听从现场指挥长的安排,有序开展抢险救灾。水利工程、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房屋建筑、交通干线抢险、抢修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要发挥各自所长,积极投入到抗洪抢险、恢复生产工作。6.3 供电与运输保障国网XX供电公司要保证抗洪抢险时用电的需要,必要时出动发电车等设备增援,并负责灾区电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全区抗洪抢险道路的抢修、排险和所需抗洪抢险船只的调集。6.4 治安与医疗保障区公安分局应加强受灾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当地社会治安秩序,使受灾群众人身和财产得到保护。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灾区受伤病员的医疗救护和疫病预防,使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治疗,同时

45、加强灾情后的疾病防治、防疫消毒等工作,确保不发生流行性疾病和疫情。6.5 物资与资金保障区财政局每年要划拨一定的防汛物资经费,要在抗洪抢险期安排抢险救灾资金,各街镇也要将防汛物资纳入财政预算。区防办和区财政局要积极向市防汛办和市财政局申请特大防汛经费和应急度汛资金,用于河道整治和水毁工程修复。6.6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根据防汛抗旱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城市建成区可利用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空旷区域或者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场所,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及其周围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必需的

46、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并制定应急疏散方案,组织疏散演练。学校、医院、车站、码头、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要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确保正常使用。7宣传培训与演练7.1 宣传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XX市抗旱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汛抗旱应急救灾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水旱灾害意识和防洪抗旱减灾意识。各街镇(园城管委会)要大力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

47、防护能力。7.2 培训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防汛抗旱工作方案,每年汛前或汛后至少组织1次应急抢险人员应急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级防汛办工作人员和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的岗前和在岗培训,定期开展防汛抢险技术、冲锋舟驾驶技术、抗旱应急工程技术和设备操作等专业技术培训。驻区武警部队由部队组织培训。7.3 演练(1)区应急管理局建立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制度,原则上政府部门至少每两年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专业救援队伍每年针对本地易发灾害和险情进行演习。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2)抗旱应急演练:由区应急总指挥部组织开展实施抗旱应急演习,演习地点主要安排在易旱缺水的地区,演习的内容要针对抗旱应急工作组织、各种抗旱资源的调配、应急设施建设和设备的使用等。(3)应急演练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检验应急处置能力,并总结经验教训。(4)演练结束后,由应急演练组织单位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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