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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仅供参考 学习与交流农村信用社稽核问责制【精品文档】第 7 页*农村信用社稽核问责制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领导管理,充分发挥稽核的监督、查处、规范、纠正促进等职能作用,规范稽核人员的工作行为,现根据xx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和xx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实施细则和银监会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并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特制定农村信用社稽核问责制一、稽核问责的范围在编全体稽核人员包括稽核员、稽核部负责人、联社分管主任是稽核问责的对象。二、农村信用社稽核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各项业务活动、财务及经营管理的监督,维护国家的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加强调控
2、力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三 、农村信用社稽核属内部审计,是独立于本社业务部门的监督机构,是在业务部门自身监督基础上的再监督。、四、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以法律、法规、政策和金融规章制度为依据,对辖属各单位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进行稽核监督。五、稽核岗位分为稽核部主任(副主任)岗位和专职稽核员(稽核特派员)岗位。稽核人员应认真执行金融工作法规、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六、 稽核部主任(副主任)岗位责任1、组织联社稽核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金融法规和方针政策,各项业务管理
3、制度和办法以及稽核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和稽核工作需要,主持制定稽核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2、根据业务发展和稽核工作的需要,确定稽核人员业务分工和岗位职责。3、根据上级和本联社领导的意见,结合信用社的业务发展情况,主持制定稽核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各项稽核工作任务,选择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组织并参与实施稽核。4、审核稽核方案,稽核报告、稽核结论和稽核处罚意见,并按权限报联社分管领导批准实施。5、加强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稽核工作经验,研究解决稽核工作存在的问题。6、检查并严格考核稽核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7、定期组织本部门工作总结,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稽核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
4、要及时报告。8、组织培训稽核人员,不断提高稽核人员政策业务水平。9、认真做好稽核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稽核人员的任免调动提出建议和意见、按规定做出考核审批。10、加强上级稽核部门和基层社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协调。七、专职稽核员(稽核特派员)岗位责任1、根据稽核工作计划的安排,提出完成责任目标的具体措施。2、对负责的稽核项目制定稽核方案,并做好有关文件、报表资料的收集和分析等准备工作。3、遵守稽核程序,认真做好稽核记录和对有关问题的取证,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深入检查和延伸稽核,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稽核部门领导汇报。4、对被稽核单位提供的帐簿、凭证、报表、文件等资料负有保管责任,保证查阅后完整归还。5
5、、稽核事项结束时,向本部门领导提交稽核报告,阐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稽核结论,提出处罚意见。6、对稽核结论和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的建议组织后续稽核。7、整理稽核记录,稽核报告等资料,做好稽核档案和各类文件的管理。8、填制各项稽核报表,做好工作总结。八、稽核人员在稽核检查中要认真细致,必须对所稽核的事项或业务负责,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必须全面、真实、完整地向派出领导报告。对工作马虎应付致使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对发现的问题不如实报告、隐瞒、包庇的稽核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九、辖内发生50000元以下(包括50000)的案件将追究稽核员的责任,
6、将给以批评通报直至行政警告并扣发目标责任津贴3个月,隐瞒、包庇情节严重的,将给记大过的处理。十、辖内发生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的案件的案件对稽核员将追究稽核员的责任,将给以批评通报直至行政警告并扣发目标责任津贴3个月,隐瞒、包庇情节严重的,将给记大过的处理;对稽核负责人将给以批评通报直至行政警告并扣发目标责任津贴3个月的处理。十一、辖内发生100000元以上至500000元的案件的案件对稽核员将追究稽核员的责任,将给以行政警告记大过并扣发目标责任津贴6个月,隐瞒、包庇情节严重的,将给记大过的处理;对稽核负责人将给以批评通报直至行政警告并扣发目标责任津贴3个月的处理,因稽核负责人向联社
7、分管主任反映后未得到重视的,有证明材料的不追究稽核人员及稽核负责人的责任,直接报市办事处理该联社领导。十二、辖内发生500000元以上至700000元的案件的案件将追究稽核员的责任,将给以行政警告记大过并扣发目标责任津贴6个月,隐瞒、包庇情节严重的,将给记大过开除的处理;对稽核负责人将给以行政警告并扣发目标责任津贴3个月的处理直至记过的处理。因稽核负责人向联社分管主任反映后未得到重视的,有证明材料的不追究稽核人员及稽核负责人的责任,按干部管理规定,直接报市办事处理该联社领导。十三、辖内发生700000元以上的案件,稽核人员包括稽核负责人将自动辞职,并由联社按照有关的规定再作处理并向上建议追究联社分管领导和联社主任的责任。十四、凡辖内发生500000元以上案件的取消稽核人员的年终考核资格,并建议调离原岗位和取消稽核人员的待遇。十五、本稽核问责制由农村信用联社负责解释。十六、本稽核问责制自6月10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