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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浐灞生态区总部园区东方红村宅基地拆迁垃圾清运工程 LZBE2019-052-17招标编号:LZBE2019-052-17西安浐灞生态区总部园区东方红村宅基地拆迁垃圾清运工程招 标 文 件采 购 人: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二一九年八月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浐灞生态区总部园区东方红村宅基地拆迁垃圾清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
2、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总部园区东方红村宅基地拆迁垃圾清运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LZBE2019-052-17三、采购人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西安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1号行政商务中心 联 系 人:钟工联系方式:029-8359215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 系 人:刘世磊、孟小君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52 传 真:029-8822567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浐灞生态区总部园区东方红村宅基地拆迁垃圾清运工程1项1、项目概
3、况:对总部园区东方红村宅基地拆迁垃圾进行清运,预计清运工程量暂定337294.5m。 2、项目用途:城市治理要求。 3、项目预算:3372.9450万元六、 供应商资质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处置(运输)建筑垃圾的能力;3、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
4、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1、发售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
5、9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套,售后不退(谢绝邮购)。注: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10: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16室3、开标时间:2019年9月6日10: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16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
6、购项目联系人:刘世磊、孟小君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228899转652/029-88225678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账 号:30201278005383十一、公告期限: 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A、总 则1.说明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1.1.1 “招标当事人”是指在招标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1.1.2 “采购人”是指: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1.1.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1.4 “投
7、标人”是指:符合本招标条件,自愿欲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5 “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1.1.6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1.7 “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等。1.1.8 “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拆除、清运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1.9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
8、报、电子邮件。1.2投标人1.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1.3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3.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3.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4.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澄清和解答,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9、复。5.招标文件的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5.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电传、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5.3 修改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C、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 投标文件应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它部分组成。 7.2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
10、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复印件加盖公章)(2)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合法的处置(运输)建筑垃圾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供应商须提供20
11、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投标单位的必备文件,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单位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若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要求,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8)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资料;(9)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于
12、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截止开标后2小时,截图留存。8.投标内容填写说明8.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9.投标人技术文件的编制及编目 9.1 投标人技术响应部分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9.2 投标人技术响应部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2)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及迎检方案 (3)业绩(4)投标供应商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等全部费用,即为完成本项目必须的各种其他费用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10.2投标人应自主
13、报价、承担风险。投标时拆迁垃圾按337294.5立方米计算,实际执行过程中按照规定的方式据实结算。10.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0.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10.5凡因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单位自负。10.6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11、投标保证金11.1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单位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1.2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14、机构(详见附件1)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转账、电汇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装订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中,提供投标担保函的请将原件密封至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中,所有副本中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账 号:30201278005383转账事由:LZBE2019-052-17投标保证金11.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1.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1.
15、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1.6.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11.6.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1.6.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签约;11.6.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交付中标服务费。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 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其他款项的规定。 12.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12.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2.4 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正、副本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
16、水填写,并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各自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2.6 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D、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及递交 13.1投标文件按以下方法密封: 13.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包装袋(或信封)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袋(或信封)内,应在包装袋上标明标书编号、投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正本”或“副本”等内容,再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14.投标截止时间 14.1采
17、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4.2未按要求密封及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15.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撤回和撤销,但必须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撤回和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 15.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3条的规定编写,正、副本分别密封,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1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
18、做任何修改。15.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和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E、开标及评标16.开标 16.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16.2 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 16.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过程中需要由投标人明确表态、签字确认的事项,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实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开标结果。 16.4 开标程序:16.4.1 宣布开标大会现场纪律。16.4.2 公布投标单位名称。1
19、6.4.3 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6.4.4开启投标文件,公开唱出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工期等内容。投标单位代表对唱标内容签字确认。16.4.5资格审查16.4.6评审环节。16.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案。17.评标委员会17.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17.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7.3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18.对投标文件的评审18.1评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
20、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18.2评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8.2.1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18.2.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2.3文字表示的数据与相应阿拉伯数字不符,以文字所示为准,修正阿拉伯数字。 18.2.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8.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所报标的质量、数量性能指标及资格证明文件中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允许修改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18.4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所
21、列内容,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8.5投标单位及投标文件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1)投标人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的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2)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除外,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文件没有盖单位公章,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4)投标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未按照本须知规定进行盖章、密封的;(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6)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7)必备资质的有效
22、性或符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出现选择性报价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9)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工期、付款、验收、服务承诺等项),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10)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1)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标的资质证明材料不全、无效或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12)投标内容的技术要求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出现负偏离、少报、漏报、降低产品档次或影响了性能、功能、招标目的实现的;(13)未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或“分项报价
23、表”,或出现漏项或投标产品品目、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数量不足);(1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5)无商务响应或低于商务要求。(16)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17)经证实,投标人在采购人以往项目中有不良记录的。(1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相关技术人员按评
24、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接受询标时应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询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到场或未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2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4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9.5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以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19.6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只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需要而可能进行的工作
25、,并非是评标的必要程序,也并非每个投标人都需要进行澄清。20.评标 20.1采购人根据招标内容及要求等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技术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0.2评标委员会采用“以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进行综合打分”的方法,依次对各个投标人进行评审。 20.3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和评标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最低报价不做为中标的唯一条件。20.4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
26、按照技术、价格、商务及其他几个方面综合评估赋分、汇总。投标单位最终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汇总的分值。投标文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0.4.1评审程序: 按照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综合评估打分、排序的顺序,分三个步骤进行评审。 20.4.1.1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下述内容凡有一项不合格的投标即作为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资格审查:(1)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
2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合法处置(运输)建筑垃圾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8)未被列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截止开标后2小时,截图留存。符合性审查:(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字、盖章、有效期等);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 (3)无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4)技术文件(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商务文件(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0.4.1.2综合评估打分:按照评标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比较打分。20.4.1.3排序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排序推荐三个中标候选单位。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20.5 在招标文件规
29、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形时,重新组织招标。20.6 评审内容及赋分方式20.6.1评标办法评标内容评标原则与标准投标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如投标企业为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
30、福利企业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出具的相关企业证明材料,经核实无误后,根据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相关价格分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主要条款响应性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工期、质量、安全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的响应性。 (26分)服务方案1、对各投标人的垃圾收集清运实施方案是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具体明确、科学详细的可行性作业方案。 (25分)2、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制定的安全文明作业措施科学合理、具备可行性。(25分)3、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制定的日常运行调度、监督制度、考核等制度健全、合理、高效。 (25分)4、在清运过程中产生抛洒处理措施科学合理、具备可行性。 (25分)5、严格
31、按承运要求与计划运输垃圾,要求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及计划保证实施方案。(25分)人员及设备配备1、项目组成员配备合理、分工明确,有详细的安排计划。 (37分)2、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本项目配置的运输工具数量及条件、车辆配备情况综合比较。(37分)保证措施1、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5分)2、确保服务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25分)3、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噪音、扬尘)措施。 (25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及迎检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及迎检方案的可行性(包含恶劣天气影响、自然灾害及政府性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等)。(25分)业 绩投标供应商提供自
32、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5分。注:需提供合同(协议)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发放时间为准。备注: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 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报价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报价得分仍相同,比较技术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投标技术得分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
33、排序在前。3) 投标文件中缺少某分项时,该分项为0分。4) 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无效处理。5) 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7)评标时,对小微企业给与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中小企业应当提供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8)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在技术、服务同等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清单中的节能产品。9)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10)评标时,对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给与6%的价格
34、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对既属于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同时又满足中小微企业规定的投标单位,其价格扣除仅适用一次。21.评标过程保密 21.1从开标之日到确定中标人止,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资料的情况或授标意向。 21.2任何人员如发生泄密现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3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行为,将导致该投标人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确定中标22.最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排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复函采购代理
35、机构。23.中标通知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定标。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报告对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及中标人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 23.2采购代理机构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供应商可电话查询其排名和得分。联系人:刘世磊、孟小君,联系电话:029-88228899-652。 23.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4.签订合同
36、24.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4.2定标或确定成交单位后,中标(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标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G、中标服务费25.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应依据中标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交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规定的收取,按差额定律累进法
37、计算。25.1 中标人应依据中标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25.2 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 25.3 中标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25.4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以弥补采购人的损失。26.质疑投诉26.1 质疑26.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件三)26.1.2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6.1.3 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
38、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1.4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
39、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6.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26.1.6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质疑函格式提出质疑,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刘世磊、孟小君 联系电话:029-88
40、228899-652传真:029-88225678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26.1.7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6.2 投诉26.2.1 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26.2.2 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6.2.3 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41、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H、其他27.补充说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它后期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审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审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招标,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28.采购政策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
42、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的规定,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微、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
43、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标小组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
44、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省福利性企业享受我省规定的采购扶持政策。福利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市级以上民政局、财政局、残联部门出具的福利性企业的证明文件。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供的福利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对福利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在投标时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注: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