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非煤矿山企业执法检查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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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露天非煤矿山企业执法检查标准34.1露天非煤矿山企业执法人员检查标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1教育培训从业人员露天矿山从业人员培训学时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生产法第25条,国家局3号令第13条,省政府260号令第24条等相关条款。从职工花名册中随机抽取2-3名员工,查培训档案建立、培训学时等合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 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安全生产法第27条,30号令第34条。从职工花名册中随机抽取1-2名特种作业人员,查

2、持证上岗,查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情况。(可与专家现场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相互印证)2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购买、发放及监督从业人员使用等情况。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露天坑下普工应配备工作服、安全帽、防尘口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法第42条、省政府260号令第21条、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 37/ 19222011)、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查配备标准及采购、发放台账;现场抽检作业人员核实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及佩戴情况。3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演练计划;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救护协议签订;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

3、及其使用档案等。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备案。查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查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指定情况。查应急救援救护协议签订情况。查是否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安全生产法第78、79条、省政府260号令第23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88号令)第38条。查备案回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查成立兼职救援队伍并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查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4外包工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查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国家局62号令第8条。查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5证照及建设程序证照营业执照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变更安

4、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的或被暂扣、撤销、吊销和注销的,是否按规定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国家局20号令第21条、28条。查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露天矿山开采范围发生变化的,是否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安全生产法第28条、29条、30条、31条;国家局36号令第4条、7条、12条、23条。查看安全设施设计中所附的采矿许可证与企业提供的现行有效的采矿许可证,两个进行比对,并通过查看图纸、开采现场等判定露天矿山开采范围是否发生变化。6职业健康检查查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卫生机构对全部接害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

5、康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符合GBZ188等要求(化学因素:汽油、氮氧化物、氨查体周期1年,一氧化碳、硫化氢3年;粉尘:矽尘级作业2年、级及以上1年,其他无机粉尘(电焊烟尘)级作业4年、级及以上23年;物理因素:噪音(8h等效声级85dB,1年;8h等效声级80dB, 85dB,2年)、手动传动2年、高温1年、紫外辐射2年;特殊作业人员:电工、压力容器作业2年,高处作业1年)。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查阅职业卫生档案,明确查体人员、查体项目和周期;查看医疗卫生机构资质证书,确认资质符合要求;查看查体报告书,确认检查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从接害人员名单中随

6、机抽取3人询问查体情况。7职业健康检查查体结果异常处理措施根据查体情况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查看查体报告书,确认查体结果异常人员,核实用人单位根据查体结果采取相应措施的情况。8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检测每年至少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

7、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第四条,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查阅职业卫生档案,确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危害因素;查看检测机构资质证明及检测报告,现场核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和因素是否进行全面检测。9超标处理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立即进行整改。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查看检测报告,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岗位;查看超标岗位治理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1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初次申报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申报内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工作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以及分布情况(

8、作业场所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及现场浓度(强度)、接触人员)等。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查阅职业卫生档案,现场检查接害岗位和工种,核对申报内容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实际状况是否一致。11变更申报按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9、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查阅职业卫生档案,申报回执,询问相关负责人,确认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技术、工艺、设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12检查时发现的其他问题,应一并提出。4.2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家检查标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1技术资料图纸矿山应保存完整以下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开采现状图(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更新)、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4.15按照图纸对照现场进行抽查2综合项目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内主要建(构)筑物布置位置不

10、应受洪水、滑坡、爆破等影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4.10 现场检查设备及工艺禁止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中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现场检查3露天开采开采顺序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层)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1.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开采方式阶段高度、宽度和终了边坡角等采剥要素应与设计一致。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查阅资料现场检查3露天开采开采方式是否按照设计要求留设了安全平台、清扫平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11、程 5.2.5.4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破碎破碎系统应设置除尘装置;入料口应设置安全车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3.2.12现场检查4爆破爆破设计爆破工程应编制爆破技术设计文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5.2.2.1查阅资料爆堆安全爆堆高度,不得超过设备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2.1.2现场检查5铲装作业平行作业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m(小型采石场挖掘机的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2倍)。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3.7现场检查垂直作业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

12、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3.8现场检查6运输道路路面宽度、坡度、缓和坡段长度、转弯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安全设施设计查看设计现场检查挡车设施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3.2.12 现场检查7排土场排放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

13、等参数,均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7.6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防洪排土场截洪、排水设施应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AQ2005第7条、GB16423第 5.7.19 现场检查8供电变电所小型露天采石场电气设备未接地、无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变电所无防潮、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四条。现场检查供电线路存在夜间作业要求采矿场、运输道路、破碎站等作业区域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3.1查设计现场检查供电线路从变电所到采矿边界以及采场内爆破安全地带的供电应使用固定线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8.2.5查设计现场检查

14、8供电供电电压架空线电力线路边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满足下列要求:1) 线路电压35KV,最小距离3.0m;2) 线路电压310KV,最小距离1.5m;3) 线路电压3KV以下,最小距离1.0m。GB50061-2010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现场检查9其他检查时发现的其他问题,应当一并提出。4.3露天非煤矿山企业执法人员检查问题处置标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问题描述处置意见处置依据1教育培训从业人员露天矿山从业人员培训学时不符合要求。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国家局44号令第36条第(一)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特种作业人员特

15、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国家局30号令第38条。2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购买、发放及监督从业人员使用等情况。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四)项。3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演练计划;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救护协议签订;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等。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国家局88号令第45条第(三)项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责令限期改正国家

16、局88号令第33条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国家局15号令第46条第(一)项未签订应急救援救护协议。责令限期改正国家局20号令第6条未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责令限期改正国家局88号令第38条。4外包工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国家局62号令第33条5证照及建设程序证照营业执照变更的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国家局20号令第44条第(一)款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的或被暂扣、撤销、吊销和注销的,未按规定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国家局20号令第43条建设项

17、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露天矿山开采范围发生变化的,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6职业健康检查查体未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接害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未组织全部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周期超过规定期限;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立案处罚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7查体结果异常处理措施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断等)措施。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立案处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8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检测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未定期对

18、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危害因素检测不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9超标处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未停止作业。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五)项1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初次申报未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立案处罚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11变更申报未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限期整改立案处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十五条4.4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家检查问题处置标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问题描述处置意见处置依据1技术资料图纸矿山应保存完整以下图纸,并根据实

19、际情况的变化即时更新: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开采现状图(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更新)、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矿山没有保存完整以下图纸,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即时更新: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开采现状图(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更新)、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限期整改(小型露天采石场无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的同时给以警告并立案处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4.15国家局39号令第40条2综合项目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内主要建(构)筑物布置位置不应受洪水、滑坡、爆破等影响。工业场地内主要建(构)筑物布置位置受洪水、滑坡、爆破等影响。限期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4.10设备及工艺禁止使用国家

20、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中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中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限期整改立案处罚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六)项3露天开采开采顺 序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层)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露天开采未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层)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限期整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设计要求采用台阶或分层开采的给以警告并立案处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1.2国家局39号令第39条开采方 式阶段高度、宽度和终了边坡角等采

21、剥要素应与设计一致。阶段高度、宽度和终了边坡角等采剥要素与设计不一致。限期整改立案处罚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是否按照设计要求留设了安全平台、清扫平台。未留设安全平台、清扫平台。限期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2.5.4破碎破碎系统应设置除尘装置;入料口应设置安全车挡。破碎系统未设置除尘装置;入料口未设置安全车挡。限期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3.2.124爆破爆破设计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技术设计文件。爆破工程为未编制爆破技术设计文件。限期整改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5.2.2.1爆堆安全爆堆高度,不得超过设备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爆堆高度,超过设备最大挖掘高度的1

22、.5倍。限期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2.1.25铲装作业平行作业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m(小型采石场挖掘机的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2倍)。 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小于50m(小型采石场挖掘机的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2倍)。 限期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3.7垂直作业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

2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未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未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小于50m。限期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3.86运输道路路面宽度、坡度、缓和坡段长度、转弯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路面宽度、坡度、缓和坡段长度、转弯半径不符合设计要求。限期整改安全设施设计挡车设施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 /5。卸矿地点未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未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 /

24、5。限期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3.2.127 排土场排放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均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均未在设计中明确规定。限期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7.6防洪排土场截洪、排水设施应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排土场截洪、排水设施不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限期整改AQ2005-2005第7条、GB16423-2006 5.7

25、.198供电变电所小型露天采石场电气设备未接地、无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变电所无防潮、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小型露天采石场电气设备未接地、无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变电所无防潮、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限期整改警告立案处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四十条。供电线路存在夜间作业,要求采矿场、运输道路、破碎站等作业区域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存在夜间作业,采矿场、运输道路、破碎站等作业区域没有良好的照明设施。限期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3.1从变电所到采矿边界以及采场内爆破安全地带的供电应使用固定线路。从变电所到采矿边界以及采场内爆破安全地带的供电未使用固定线路。限期整改

2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8.2.5供电电压架空线电力线路边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满足下列要求:4) 线路电压35KV,最小距离3.0m;5) 线路电压310KV,最小距离1.5m;6) 线路电压3KV以下,最小距离1.0m。架空线电力线路边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距离,不满足下列要求:7) 线路电压35KV,最小距离3.0m;8) 线路电压310KV,最小距离1.5m;线路电压3KV以下,最小距离1.0m。限期整改GB50061-2010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4.5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处罚标准序号问题描述违反依据处罚依据关键性证据1从业人员培训学时不符合要求的。国家局3号令第13条第(二

27、)款国家局44号令第36条第(一)项营业执照,法律文书,安全培训档案,询问笔录及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等。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营业执照、安全培训档案、有关人员询问笔录及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等。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第一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营业执照、单位花名册、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4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国家局30号令第34条国家局30号令第38条营业执照、单位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关人员身份证明,询问笔录等。5非煤矿

28、山企业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国家局62号令第8条国家局62号令第33条证照、外包工程合同、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现场照片、询问笔录。6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四)项证照,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购买记录,发放记录,作业人员现场作业照片,询问笔录等。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国家局88号令第26条国家局88号令第45条第(三)项证照、有关人员身份证明,询问笔录等。8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国家局15号令第46条第(一)项证照、单位

29、花名册、有关人员身份证明,询问笔录等。9营业执照变更的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国家局20号令第21条国家局20号令第44条第一款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法律文书、询问笔录及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等。10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的或被暂扣、撤销、吊销和注销的,未按规定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国家局20号令第28条国家局20号令第43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法律文书、询问笔录及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等。11露天矿山开采范围发生变化的,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安全生产法第29、30、31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现场照片、安全设施设计、采矿许可

30、证、现状图纸、询问笔录等。12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六)项证照、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照片、询问笔录等。13小型露天采石场电气设备、变电所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国家局39号令第24条国家局39号令第40条采矿许可证,开采设计,照片,询问笔录,相关人员身份证明等。14未按规定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的。国家局39号令第28条国家局39号令第40条采矿许可证,开采设计,询问笔录,相关人员身份证明等。15露天采剥作业,未按照设计规定,控制采剥工作面的阶段高度、宽度和最终边坡角的。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31、第五十四条开采设计、现场图片,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等。16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设计要求采用台阶或分层开采的。国家局39号令第15条国家局39号令第39条采矿许可证,开采设计,现场图片,询问笔录等。17未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接害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未组织全部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周期超过规定期限;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全。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人员花名册,未查体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查体机构资质证明、委托书,查体报告。18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断等)措施。用人单位职业

32、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查体报告,复查报告,调离通知单,监护档案。19未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营业执照,人员花名册,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报告,申报表,查体报告。20未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十五条营业执照,人员花名册,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报告,申报表,查体报告。444.6露天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行为法律条文1、违法行为:从业人员培训学时不符合要求的。违反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十三条第二款:“煤矿、非煤矿山、危险

33、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处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2、违法行为: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反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34、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3、违法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反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

35、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4、违法行为: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违反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处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5、违法行为:非煤矿山企业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违反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

36、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处罚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6、违法行为: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违反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37、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7、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违反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38、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8、违法行为: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违反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

39、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9、违法行为: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的。违反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处罚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

40、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0、违法行为: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的或被暂扣、撤销、吊销和注销的,未按规定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违反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15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和注销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暂扣、撤销、吊销和注销后5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

41、本。处罚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未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1、违法行为:露天矿山开采范围发生变化的,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违反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

42、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第三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43、,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

44、格的。12、违法行为: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违反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13、违法行为:电气设备、变电所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违反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四条 电气设备应当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变电所应当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与防止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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