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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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县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选择。县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依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制定本安排,尽量削减地质灾难造成的损失。一、应急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机构县政府成立国土资源平安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特地委员会),统一领导县地质灾难救援工作。组长由县政府主管领导组成,成员由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气象局、卫生局、城镇、街道、社会管理中心主要领导组成

2、。特地委员会设有延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高延军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详细负责协调处理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二)职责1.专委会职责(一)领导全县地质灾难抢险救灾工作;(2)刚好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地质灾难的基本状况;(3)发生地质灾难时,通知并指挥成员单位赶到现场开展救灾和灾难调查。2.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2)传达专委会抢险救灾吩咐;(3)协调城镇、街道、社会管理中心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灾难趋势,为特地委员会的决策供应依据。3.成员单位的职责自然资源局:负责应急调查和灾难监测,预料灾难发展趋势;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和人员负责现场人员和财产的应急救援

3、,调查确定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难的责任,并提出处理看法;公安局:负责维护救援秩序,限制灾区社会保障,帮助组织受灾平安撤离;民政局: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运用和管理,妥当安置灾民;财政局:负责筹集救灾资金,为救灾工作供应物资设备资金保障;水务局: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洪水监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被毁市政设施的抢修和排险,帮助灾区实施灾后重建;交通局:负责被毁道路的抢修救援道路的疏通,并帮助组织受灾群众平安撤离。气象局:负责发布实时天气预报和突发气象灾难及地质灾难预警信息;卫生健康局:负责储备应急医药物资,开呈现场救援和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治。二、应急打算(一)专委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

4、职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细化抢险救灾任务,落实抢险救灾人员,并将应急抢险救灾方案报送到专委会办公室备案。(二)各镇街、社管中心要结合实际,成立地质灾难应急救援机构,组建地质灾难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三)县财政部门应依据近三年地质灾难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状况,将本年度地质灾难防治和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到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预算,并在遇到险情时刚好追加,以确保地质灾难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当进行。三、临灾应急(一)接到地质灾难临灾报告,专委会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快速组织应急调查组,核实险情,提出灾区人员撤离、排险方案和建议。

5、(二)专委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镇街、社管中心抢险负责人成立现场临灾应急抢险指挥部,并依据须要设立若干工作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1.调查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救灾方案;2.对灾情加强监测,驾驭险情动态,预料灾难发展趋势;3.依据灾难缘由、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灾难危急区,设置警示标记,组织危急区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三)依据应急调查组的险情报告,专委会办公室发布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吩咐。(四)灾难险情得到有效限制后,解除临灾应急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管中心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四、灾难应急(一)发生地质灾难,相关镇街、社管中心及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

6、应刚好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二)接到灾情报告后,专委会办公室要马上向主任报告,依据主任的指令,启动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灾区会同相关镇街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三)灾难发生后,相关镇街、社管中心应快速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县应急工作组到来前,马上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依据须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1.紧急抢险组,由相关镇街、社管中心、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当地群众组成。主要任务:(1)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埋人员,并对伤员实施救援;(2)组织受威逼人员刚好转移到平安地带;(3)划定灾难危急区,设立警示标记,维护灾区社会治安。2.灾难调查组,由相关镇街、社管中心、自然

7、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气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任务:(1)对灾难发生的时间、性质、规模、缘由进行调查,核实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2)对灾情动态进行调查分析,预料灾难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对策;(3)对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难,确定责任主体,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看法;(4)编写地质灾难调查报告。3.善后处理组,由相关镇街、社管中心、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1)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2)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四)救灾工作结束后,相关镇街、社管中心应刚好向县国土资源平安专业委员会书面报告抢险救灾状况,依据地质灾难灾情和地质灾难防治

8、须要,统筹支配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县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为做好全县突发性地质灾难抢险救灾工作,把地质灾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务院地质灾难防治条例和陕西省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难防卫预案编制大纲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诱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的滑坡、倒塌、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二、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削减突发地质灾难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作为应急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

9、。(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亲密协作,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工作。(三)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镇(街道办)为主的管理体制。三、地质灾难等级划分地质灾难根据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干脆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干脆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干脆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干脆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四、预防和

10、预警机制(一)编制年度地质灾难防治方案。县自然资源局在开展地质灾难详查的基础上,会同留坝县地质灾难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留坝县地质灾难防治规划,4月底前编制本年度的地质灾难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建立健全地质灾难监测网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依据本辖区已查出的地质灾难危急点、隐患点,建立健全地质灾难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实现全县监测网络全覆盖。(三)发放两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依据已查出的地质灾难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详细单位和详细人员,并将填有防范措施的地质灾难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难防灾工作明白卡发到受隐患点威逼的单位、住户及责任人。(四)成立汛期值班室。县

11、自然资源局成立汛期地质灾难防汛值班室,保障险情、灾情信息畅通无阻。(五)地质灾难监测与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充分发挥地质灾难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汛期前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进行地质灾难隐患巡查,发觉险情刚好报告,落实监测单位和监测人。汛中、汛后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对地质灾难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五、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一)县地质灾难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总 指 挥:县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成 员: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水利局、交通局、卫健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住建局、市

12、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气象局、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道办)镇长(主任)。(二)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职责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发布地质灾难应急吩咐;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镇(街道办)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难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的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县地质灾难防卫监测中心负责日常事务,负责传达指挥部吩咐,并督促落实;收集救灾工作开展状况,刚好向指挥部汇报;负责灾情、

13、险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办理指挥部交办的任务。(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县政府办:组织协调全县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向县政府领导和指挥部领导汇报灾难、灾情处置状况,传达工作指示;组织协调与指挥联络各部门之间的应急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难调查、监测预报工作,提出抢险救灾技术方案;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负责做好地质灾难排查、巡查、核查和抢险救灾等工作,在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难时,主动协作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各项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各部门之间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挥联络;负责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储备、管理应急物资装备、救灾物资并监督运用;

14、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因地质灾难引发的平安生产事故防范和隐患治理工作;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难进行抢险;负责统计、核定灾情和救灾款物的安排、发放、监督管理工作,并妥当支配受灾群众生活。县发改局:负责因灾损毁工程修复的投资安排支配、申报立项等工作;保障粮食、食用油和煤、电、油、气及重要原料等重要物资的有效供应;负责救灾粮的调拨和供应。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支配、拨付和运用监管。县公安局:负责帮助有关部门在状况紧急时,组织避灾疏散,维护社会治安,疏导道路交通,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县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以及水利工程抢险和毁坏水利设施

15、的修复等工作。县交通局:负责抢通、修复灾区农村马路,保证抢险救灾物资、救灾人员和伤员的正常运输,组织车辆转运受灾人员。县卫健局: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朝气构和救援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和伤病员抢救工作;加强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行有效的预防限制措施,预防限制疫情发生和扩散。县教体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组织做好灾后学校教化教学工作,并开展校舍灾后复原重建。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限制和扑灭工作,做好动物疫情监测;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补种抢种受损农作物。县扶贫办:负责指导灾后贫困户的重点帮扶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受损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抢修损毁的市政基础设施。县

16、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灾区药品、食品检疫检验工作;负责通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负责灾区环境的监测与评价,防止环境污染次生灾难发生。县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内及旅游设施的爱护和排险,修复灾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组织应急救援抢险和游客的安置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播发地质灾难监测、预料预报预警等信息,刚好精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法规、政策和地质灾难防灾减灾科普学问宣扬。县气象局:负责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县电力局:负责灾区损毁电力设备抢修,保证电力供应。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损毁通讯设施修复,保证

17、信息联络畅通。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在辖区内发生地质灾难后,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受灾群众撤离,并妥当安置其生产生活。六、地质灾难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处置制度(一)速报制度及内容1.速报制度地质灾难发生后,各镇(街道办)应在1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在2小时内分别报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2.速报内容依据已获得的信息,报告地质灾难发生的时间、地点(镇村或单位)、伤亡和失踪人数,初步估算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以及地质灾难类型、规模、诱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同时应报告所实行的应急措施。(二)应急调查处置制度1.发生小型地质灾难的,由县政府组织调查,并做出应急处置,将详情上报

18、市自然资源局。2.发生中型及以上地质灾难的,县政府主动协作市政府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置,并刚好上报有关状况。3.调查报告的内容(1)灾难发生的位置(镇村组或单位)。(2)灾难发生的时间及伤亡人数。(3)灾难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和潜在经济损失的数额。(4)地质灾难的类型及规模。(5)地质灾难发生的缘由,包括环境地质条件(地形、岩性、构造、地下水等)和诱发因素(人为和自然)。(6)发展趋势预料。(7)现已实行的防范对策和措施,以及今后防治建议。七、地质灾难应急抢险反应(一)各镇(街道办)应急反应1.接到地质灾难险情报告的镇政府(街道办)或者县自然资源局,应根据地质灾难速报制度的规定刚好上报,同时应当

19、马上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2.地质灾难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应马上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划定危急区,设立警示标记,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实行排险防治措施,状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3.地质灾难发生后,所在镇(街道办)应马上成立救灾工作指挥部,启动镇(街道办)应急预案,刚好了解灾难范围,核定灾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并根据预定方案,快速组织抢险救灾,妥当安置受灾群众。(二)县政府应急反应1.启动留坝县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由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2.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县

20、自然资源局和受灾镇(街道办)的灾情及应急工作汇报,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部门报告灾情,必要时提出支援恳求。3.县地质灾难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县政府、县救灾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依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马上抽调人员组成抢险救灾工作组,奔赴灾区一线全面进行抢险救灾,紧急转移并妥当安置受困灾民,刚好发放救灾粮款,逐户逐人落实好灾民生活。同时,进一步核实灾情,制定灾后复原重建方案,组织开展重建工作。(三)妥当安置灾困群众。突发性地质灾难对群众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逼时,必需进行转移安置。状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迁安避险。安置地点一般实行就地安置

21、,避开地质灾难威逼。县政府供应运输工具和发放生活必需品,并对转移安置灾民状况进行登记上报。(四)保障救灾物资。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在紧急状态下实行就近征用或选购的方法进行筹措,灾后由县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结算。八、地质灾难应急处置(一)先期处置。地质灾难灾情或险情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应马上进行应急处置,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限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灾难损失。(二)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难处置。发生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难灾情或险情,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先行组织处置,开展自救和互救。县地质灾难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专家及专业队伍快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九、地质灾难应急打算

22、(一)救援物资储备。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灾物资。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交通、电力、通讯设施,以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物资,分别由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灾物资包括粮食、便利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药品和其它生存救助所需物资等,分别由发改、应急管理、卫健等部门储备和筹集。(二)救援队伍组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战士及受灾镇(街道办)的基干民兵、干部群众组成。十、应急预案管理与修编(一)预案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参照省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我县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镇(街道办)的应急预案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二)预

23、案演练。为提高突发地质灾难应急反应实力,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根据国务院突发事务应急演练指南,在汛期之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综合实战演练。演练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应进行演练评估和演练总结,并将有关状况上报相关部门。(三)预案修编。本预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订和修编,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的修编期限为3年。十一、责任与奖惩(一)嘉奖。对在地质灾难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嘉奖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二)惩处。对引发地质灾难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根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难应急防卫与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

24、关部门或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县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为了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务的实力,避开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难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务院地质灾难防治条例、乌兰察布市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地质灾难与地质灾难应急(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难,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的倒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难。(二)地质灾难根据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干脆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2、大型:因灾死亡10人

25、以上的30人以下或者干脆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干脆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干脆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三)地质灾难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难或者出现地质灾难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开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实行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难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难应急两类。1、临灾应急:出现地质灾难临突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实行的紧急预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应急。2、灾难应急:发生地质灾难后,即进入灾难应急期,所实行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26、的行动称为灾难应急。二、地质灾难应急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一)地质灾难应急组织机构1、大型或特大型的地质灾难灾情或险情出现后,县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必要时邀请市人民政府地质灾难领导小组亲临指导。县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当,指挥部成员由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水利、卫生、交通、气象、财政、安监、经济、旅游、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和部队的负责人组成。2、中型及小型地质灾难灾情或险情出现后,县人民政府依据须要成立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3、各级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为临时机构,指挥部依据须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与灾难出现地的对应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

27、(二)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的职责全县成立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总 指 挥:李建军(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张隽平(政府副县长)范 冰(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成 员:王建喜(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建文(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乔 佑(交通局局长)郭建军(卫生局局长)李 俊(工经委主任)赵建新(安监局局长)李英青(水务局局长)吕再成(环保局局长)袁义锦(民政局局长)尤平所(扶贫办主任)薛 恩(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魏 军(教化局局长)宋杰儒(公安局副局长)高学云(财政局副局长)张 进(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杨茂成(电力公司经理)冯海军(气象局局长)高佃明(中国联通兴和

28、分公司经理)黄 治(赛乌素镇镇长)武 斌(大库联乡乡长)李 悦(鄂尔栋镇政府负责人)武朝鲁(团结乡乡长)赵 军(城关镇镇长)安建斌(张皋镇镇长)张建忠(店子镇镇长)杨志勇(大同夭乡乡长)杨世界(五股泉乡乡长)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各地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难监测的组织工作,会同气象有关部门发布地质灾难预报;负责重大特大地质灾难(包括转移安置受地质灾难威逼的群众)的处置指挥和较大、一般地质灾难的处置指导;帮助各有关应急指挥部做好因地质灾难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的处置和其他方面的协作工作;负责重特大地质灾难的善后处理;负责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工作

29、组,详细如下:1、办公室指挥部依据须要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按属地管理原则,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依据指挥部的各项批示,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落实、监督检查各项应急等工作;负责有关新闻报道,接待慰问及信息、联络等指挥部的各项日常工作。2、紧急抢险救灾组由县人民政府牵头,部队和公安、建设、水利、市政供水、燃气、电力、林业、旅游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受灾人员,动员受灾难威逼的群众疏散避灾。状况紧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发生的灾难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难进行抢险、抢修或爱护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

30、解除险情。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民政、交通、水利、气象、建设、农业、平安监管等部门参与。主要职责:调查、核实、上报险情或灾情,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评估,预料灾难发展趋势和潜在威逼;提出抢险救灾应急防范对策、措施。4、医疗救援与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部门牵头,经济、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供应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实施灾区疫情预料,开展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的检查、监测;开展健康教化,环境消毒和除害灭病工作,刚好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防止和限制传染病的流行和食源性疾病的爆发。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由公安部门牵头,武警、

31、交通、铁路、通讯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疏散灾民,保障灾区交通干线及通讯设施的平安,打击各种违法活动。6、基本生活保障组由民政部门牵头,财政、商务、保险、物价工商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维护物价的相对稳定,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及死难者善后等工作。7、应急资金保障组由财政部门牵头,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安排、下拨及运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8、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牵

32、头,建设、水利、交通、教化、农业、林业、畜牧、电力、通讯、国土资源、武警等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气抢修受损的通讯、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业和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当进行,帮助灾区尽快复原基础设施功能和生产、生活及教学秩序。应急指挥部和下设工作组组成人员随工作调整而进行调整。三、地质灾难抢险救灾应急反应(一)中、小型地质灾难应急反应县人民政府的应急反应发生小型地质灾难,当地人民政府刚好向县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县人民政府要刚好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地质灾难,县人民政府在24小

33、时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同时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二)大型、特大型地质灾难应急反应县人民政府的应急反应(1)地质灾难发生后,灾难发生地所在县人民政府快速做出反应,调查核实灾情,做好救灾工作,按程序视详细状况启动本级应急预案。(2)地质灾难发生后,当地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先行组织自救、互救工作,实行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3)地质灾难发生后,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快速报告灾情,大型灾难12小时内,特大灾难在6小时内将灾情和发展趋势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报有关部门。四、抢险救灾应急保障(一)在地质灾难抢险救灾的应急

34、工作中,依据处理灾情的须要,县人民政府可以紧急调集人员和调用物资、保障交通畅通,必要时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对应急工作中产生的争议应实行紧急措施进行处理。(二)在抢险救灾的应急工作中,临时调用单位或个人的物资设备及占用房屋、土地等,事后应刚好归还,无法归还或造成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赐予相应的补偿。(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防范措施,进行常常性的检查和督促,保证应急措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落实到位。(四)实行地质灾难调查制度。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地质灾难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难群测群防体系,在地质灾难重点防范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

35、强地质灾难险情的巡回检查,对危害较大的地质灾难隐患点,要编制防灾预案,确定发生地质灾难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途等,加强实时监测,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发生险情要刚好处理和报告。(五)要把地质灾难调查、监测和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排,落实所需资金并保证足额到位。(六)要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定期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相关学问、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推广最新学问和先进技术,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实力。(七)要对公众开展地质灾难防治及应急学问的宣扬教化,增加社会对地质灾难的防范意识和应对实力。五、其它(一)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难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二)县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本地突发性地质灾难预案。(三)本预案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说明。(四)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2页 共22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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