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扬联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6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ylink Digital Solution Co.,Ltd (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 6 号号 E 座)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2-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
2、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3、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特别风险提示 1、 2014 年、 2015 年和 2016 年, 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27,910.12 万元、217,414.54万元和285,247.08万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2.32%、 41.98%和42.97%,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如果公司不能巩固和提高综合竞争优势、持续拓展客户数量、扩大业务规模,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由于所处行业周期波动
4、、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大幅降低互联网广告预算,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减少甚至停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公司经营业绩都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1-2-3 2、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向前五名互联网广告资源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04,291.15 万元、210,302.02 万元和 260,095.29 万元,占公司当期互联网广告资源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1.12%、46.28%和 49.83%,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前五名互联网广告资源供应商均系国内市场地位较高、浏览量较大、用户数较多、广告传播效果较好的知名网站。尽管公司多年来与该等网站之间均保持了相对稳定的业务合作关
5、系,但如果未来受商业模式、交易价格、技术创新、业务发展战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与该等网站之间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3,402.88 万元、224,252.60万元和292,790.15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51%、 43.28%和44.10%,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增速较快。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型优质客户,近三年来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平均超过 90%,报告期内,公司对各大主要客户均未发生过坏账,预计可回收金额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出于谨慎性
6、原则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的角度,公司在报告期内提高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虽然发行人历史上主要客户回款状况良好,但如果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严重恶化以致影响偿付能力,则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部分甚至全部无法收回的风险。 4、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自互联网媒体取得的返利净额分别为 39,165.50 万元、54,533.56 万元和 59,586.70 万元,占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80.40%、85.56%和 75.20%,占比较高。未来如果互联网媒体调低返利比例,或者公司客户提高要求公司返还返利的比例,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又不足以抵消这种不利影响,公司毛
7、利将会下降,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5、受主要客户年度广告预算执行进度、国内互联网用户上网习惯、客户产品或服务传统售卖淡旺季的综合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10%-15%,上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在35%-45%;而报告期内公司人员数量快速增长、经营场所面积不断扩大,各项刚性支出持续快速增加。受此影响,公司一季度、上半年的净利润金额通常较低,占全年净利润金额的比例通常较低,极端情况下一季度或上半年的净利润金额甚至可能为负。 6、基于对互联网广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扩大业务
8、规模,公司近年来在持续加大业务拓展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提升对原有主要客户的服务水平,来自于老客户的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加强了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增加了利 1-2-4 润增长点;增强了公司在互联网广告服务方面的竞争力和业务覆盖,大幅提升了对客户的全面服务能力;加强了公司在互联网广告技术上的优势;逐步在影视节目等内容业务方面加大投入,通过多屏联动带动、提升公司在互联网视频广告方面的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品牌客户的综合广告需求。持续的业务拓展伴随着公司各方面的资金投入规模也持续加大,特别是对于新技术、新业务的投入,如果研发失败、研发进度缓慢,或者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而产生项目亏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
9、大不利影响。 7、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公司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分别为 69.87%、 76.51%、81.10%,逐年有所提高,处于较高水平。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257.14 万元、-23,780.88 万元、-17,527.57 万元,近两年持续为负。上述情况主要系公司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及买断式销售代理业务的增速较快、四季度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高、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所致。如果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主要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出现恶化而公司不能及时筹措到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营运资金
10、,公司的日常经营将面临较大的偿债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股价能够保持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票价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拟采取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关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应于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
11、交流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并视需要对投资者交流会进行公告披露。 2、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应于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的 5 日内召开董事会、并于 2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具体方案的实施。 1-2-5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实施顺序和约束措施 当上述条件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及时按如下顺序实
12、施:1. 公司回购股票;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单次为稳定股价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的5%。 (3)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应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如履行期间届满,公司回购股份的金额支出少于上述额度的50%的,公司自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启动再融资与重大并购重组的行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控股股
13、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应在上一措施(即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届满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如履行期间届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支出少于上述额度的50%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i)不得参与公司下一年度内的分红,且对利润分配相关的议案回避表决;如当年度公司未发生分红事项的,则该等约束措施顺延至下一年度; (ii)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
14、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与高管”)增持公司股票 (1)董事与高管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 董事与高管单次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公开披露的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的10%;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单次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公开披露的上一年度公司除独立董事之外的所有领薪董事全年平均薪酬的10%。 1-2-6 (3)董事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应在上一措施(即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如履行期间届满,董事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支出少于上述
15、额度的50%的,公司董事与高管: (i)在公司领薪的董事与高管自上述期间届满的下一个自然月开始,薪酬降至原薪酬的90%并持续12个月,且在此期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 ; (ii)未在公司领薪但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上述期间届满后的12个月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 ; (iii)未在公司领薪、未持有公司股票,但在公司股东中任职或持有权益的董事,其所任职或持有权益的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 其本人在上述期间届满后的12个月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 ; (iv)未在公司领薪、未持有公司股票且未在
16、公司股东中任职或持有权益的董事,应于上述期间届满的一个月内提出辞职。 (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需履行上述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与本预案相关的承诺函。 4、独立董事对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与高管应对上述稳定公司股价措施进行积极适当的履行,任一方未能达到上述回购/增持金额支出的50%的,独立董事在所有上述措施届满之日起下一个自然月始津贴降至原津贴的90%并持续12个月。 三、终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在上述任何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 公司股票若出现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17、净资产时,上述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应立即终止。 前述情况发生于股东大会通知期间的,由召集人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取消相关议案并说明原因。 因触发终止股价稳定措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与高管回购/增持资金支出未达上述额度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上述约束措施。” 三、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承诺事项 1、公司承诺: 1-2-7 “公司对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
18、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及时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并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的方式及价格以届时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准。”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承诺: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姜香蕊和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转让的公司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19、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承诺: “如本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承诺,均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20、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五、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坚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市后,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现在处于成长期,如公司有重大资金支 1-2-8 出安排的,公司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30%。 六、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及与其有关联的股东姜香蕊、上海华
21、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扬企管”)各自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部分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苏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姜香蕊作为董事,均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所持上海华扬企管股权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部分不超过其所持上海华扬企管股权的 25%,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
22、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换算的上海华扬企管股权价格。 3、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与其有关联的股东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各自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完毕,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 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 4、所有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未来拟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的,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
23、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5、如任何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违反上述义务减持公司股份或上海华扬企管股权的(“违规股东”) ,其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或上海华扬企管股权所得(“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违规股东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违规股东现金分红中与违规股东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9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4,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其中,发行新股数
24、量: 4,000 万股 发行老股数量: 不安排老股发售 发行价格: 14.67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0.64 元(按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2.98 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市净率: 3.68 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32 元(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99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
25、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按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58,68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2,655.45 万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总额为 6,024.55 万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
26、4,528.3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617.92 万元、律师费用 445.48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77.36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印刷费及其他费用 55.49 万元。以上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费用。 1-2-10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ylink Digital Solution 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苏同 成立日期: 1994 年 06 月 28 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8 年 10 月 31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1 年
27、09 月 15 日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 6 号 E 座 15 层(100005) 电话: 010-65648122 传真: 010-65648123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北京华扬联众广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1 年 8 月 16 日,华扬有限第六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国富浩华审计的公司账面净资产246,992,637.55元为基础,折为股本 6,000 万元,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净资产剩余部分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国富浩华出具了
28、国浩验字2011204A118 号 验资报告 ,对改制设立后的股份公司的出资进行了验证。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华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发起人名称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苏同 23,502,611 39.1710% 2 姜香蕊 14,101,566 23.5026% 3 华扬企管 9,401,044 15.6684% 1-2-11 4 东方富海 3,133,680 5.2228% 5 南海创新 2,238341 3.7306% 6 东方富海二号 1,343,002 2.2383% 7 世纪凯旋 1,19
29、9,996 2.0000% 8 金卓恒邦 1,199,996 2.0000% 9 搜狐互联 1,199,996 2.0000% 10 百度网讯 1,199,996 2.0000% 11 千橡网景 1,199,996 2.0000% 12 包锦堂 279,776 0.4663% 合计合计 60,000,000 100% 本公司系华扬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全部为华扬有限的资产。国富浩华出具了国浩验字2011204A118 号验资报告 ,对改制设立后的股份公司的出资进行了验证。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发行前总股
30、本合计 12,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新股 4,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均为流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系苏同母亲)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此外,苏同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3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苏同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姜香蕊作为公司董事承诺: 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1-2-12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32、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全部股东均为发起人股东,较公司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东或国有法人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中
33、,苏同与姜香蕊系母子关系,东方富海与东方富海二号的普通合伙人为同一机构。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 2002 年以来一直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 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互联网广告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公司作为互联网广告服务提供商,在深入了解客户业务与品牌发展战略的基础上针对客户的广告需求制定符合客户品牌与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的互联网综合营销整体解决方案,并通过制作相应的广告内容、采购互联网媒体资源进行广告投放,同时运用技术手段分析和监测广告投放进程和结果,并对客户下一阶段的互联网营销策略提出调整优化建议。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
34、互联网广告服务和买断式代理销售服务两类,其中:互联网广告服务工作内容及结果如下: 分类分类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 结果结果 1、广告投放代理 1、 与客户讨论具体广告投放方案,获得客户审批后与媒体确定广告素材物料对接、具体播放要求和价格; 2、与媒体沟通配置客户广告监测代码或其他效果追踪手段。 1、广告投放排期表 2、广告顺利上线 3、广告投放进度监测报告 2、广告策划与制作 1、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制定年度营销策略、确定广告投放方案及广告监测标准,广告内容制作,广告投放计划等; 1、年度营销策略方案; 2、具体广告投放方案; 1-2-13 2、 通过技术手段检测和分析广告投放数据,调整和优化广告
35、投放方案。 3、广告内容(图片、flash、动画、视频等) ; 4、广告投放监测报告和营销优化意见等; 3、影视节目业务 1、了解客户对影视内容的广告合作需求,投资制作影视作品。 2、 针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广告客户进行影视节目资源宣传推广,影视作品相关权益和广告资源。 1、影视节目作品顺利制作和播映上线 2、售卖影视节目作品相关权益和广告资源 买断式代理销售服务工作内容及结果如下: 分类分类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 结果结果 1、买断式代理销售 1、向客户采购特定商品; 2、将商品直接或者间接销售给特定的线上销售平台; 3、帮助客户或者线上销售平台制定导流及营销策划服务。 1、采购商品 2、销售商品
36、3、制定营销策划方案 (二)主要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互联网广告服务和买断式代理销售服务两类,其中:互联网广告服务工作内容及结果如下: 分类分类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 结果结果 1、广告投放代理 1、 与客户讨论具体广告投放方案,获得客户审批后与媒体确定广告素材物料对接、具体播放要求和价格; 2、与媒体沟通配置客户广告监测代码或其他效果追踪手段。 1、广告投放排期表 2、广告顺利上线 3、广告投放进度监测报告 2、广告策划与制作 1、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制定年度营销策略、确定广告投放方案及广告监测标准,广告内容制作,广告投放计划等; 2、 通过技术手段检测和分析广告投放数据,调整和优化广告
37、投放方案。 1、年度营销策略方案; 2、具体广告投放方案; 3、广告内容(图片、flash、动画、视频等) ; 4、广告投放监测报告和营销优化意见等; 3、影视节目业务 1、了解客户对影视内容的广告合作需求,投资制作影视作品。 2、 针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广告客户进行影视节目资源宣传推广,影视作品相关权益和广告资源。 1、影视节目作品顺利制作和播映上线 2、售卖影视节目作品相关权益和广告资源 买断式代理销售服务工作内容及结果如下: 分类分类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 结果结果 1、买断式代理销售 1、向客户采购特定商品; 2、将商品直接或者间接销售给特定的线上销售平台; 3、帮助客户或者线上销售平台制定导
38、流及营销策划服务。 1、采购商品 2、销售商品 3、制定营销策划方案 1-2-14 (三)销售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客户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与客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接到客户招标邀请后,公司会对客户所属行业、市场地位、信誉资质、发展前景、竞争优势等进行充分评估。如果客户通过公司评估,公司会立即组织专门的竞标团队准备提案。竞标成功后,客户一般会与公司签订为期 12 年的年度合作协议或者单项合作协议。协议期满,客户或者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取新的广告服务提供商,或者基于对公司广告服务质量的认可而直接与公司续约。 公司的影视节目业务主要是通过子公司旗帜传媒负责广告招商、项目开发和制作、节目播出平台合作和版权
39、运营。一般由旗帜传媒先与公司现有客户或者外部客户沟通影视业务营销需求,再决定项目立项,后续制作、宣传策划和开发版权合作权益、以及独立或者合作完成招商等。 公司一般与主要客户通过签订年度合作协议的方式确定合作关系。年度合作协议通常不针对具体的营销活动或计划,不涉及具体的合同金额,仅为客户提供营销服务的范围、主要内容、人员配置、组织方式、服务收费的基本标准、定价机制、价款支付条件等条款进行原则性约定,起到明确双方合作关系及基本权利义务的作用。 投放框架合同是后续具体广告投放的框架性依据。 合同通常会约定当年(或当季度)的主要目标投放网站、广告投放总金额、大致投放类别、投放价格政策、具体付款方式等。
40、如果客户已经有了明确的广告活动框架性计划,也会在合同中列出广告活动计划,以及各项营销活动预计金额等内容。 在与公司签订年度合作协议和/或投放框架合同的基础上,客户在发起具体广告活动时,一般不再与公司单独签订广告投放合同, 而是就具体营销活动的需求、 目标与公司进行沟通,公司再制定针对具体营销活动的排期表,其中详细列明特定营销活动中资源投放的互联网媒体类别、营销方式、投放起止时间、频次、单价、数量、位置与具体投放进度安排,经客户最终确认后公司才开始正式执行排期表,并且在投放执行过程中根据约定定期向客户报送日报、周报或月报,就当期的广告投放进度、监测数据、投放效果等向客户进行汇报。 公司也可针对客
41、户的营销需求和客户签署具体的单项合同,明确服务范围、服务价格、服务标准和结算方式等,经客户确认后执行。 1-2-15 (四)主要采购资源 公司向互联网媒体采购的主要是各类广告资源,包括门户网站的动态及静态广告位,搜索引擎网站的关键词,视频网站的贴片资源、移动互联网广告位等。以上各类广告资源均是互联网广告的重要基础,是公司为客户提供广告服务的载体。 (五)行业竞争情况 互联网广告领域市场化竞争程度远高于传统广告领域,行业内企业数量多,行业集中度低,但同时企业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拉开,领先企业的先发优势逐步明显。 从事互联网广告的行业门槛相对不高,但要发展成为行业内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领先企业,则面临
42、行业经验与分析方法、互联网广告技术、数据资源、优质客户资源、资金支持等诸多壁垒,竞争压力较大。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自 2002 年开始专注于互联网广告领域以来,凭借自身的综合竞争优势,已发展成为我国这一领域内的领先企业。2009-2016 年,由互联网周刊主办的国内互联网广告服务提供商综合排行名中,公司均处于领先地位。此外,2011 年,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一家互联网广告服务提供商在戛纳国际广告节担任评审委员。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1、中国大陆地区注册商标 序号序号 商标商标 注
43、册号注册号 注册人注册人 有效期限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核定类别 1 4772784 华扬联众 2009.1.28 -2019.1.27 第 35 类 2 6588499 华扬联众 2010.8.14 -2020.8.13 第 35 类 3 6762843 华扬联众 2010.8.7 -2020.8.6 第 35 类 4 7317915 华扬联众 2010.12.7 -2020.12.6 第 42 类 5 7978988 华扬联众 2011.3.7- 2021.3.6 第 35 类 1-2-16 序号序号 商标商标 注册号注册号 注册人注册人 有效期限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核定类别 6 7317995
44、 华扬联众 2010.12.28 -2020.12.27 第 42 类 7 7978982 华扬联众 2011.1.28 -2021.1.27 第 19 类 8 7978984 华扬联众 2012.3.21 -2022.3.20 第 9 类 9 7979032 华扬联众 2011.1.28- 2021.1.27 第 28 类 10 7978985 华扬联众 2011.3.7- 2021.3.6 第 6 类 11 7978983 华扬联众 2011.2.28- 2021.2.27 第 16 类 12 7978980 华扬联众 2011.6.14- 2021.6.13 第 21 类 13 7979
45、031 华扬联众 2012.11.7- 2022.11.6 第 35 类 14 7979043 华扬联众 2012.11.14- 2022.11.13 第 42 类 15 6735783 华扬创想 2010.7.21 -2020.7.20 第 35 类 16 7318117 华扬创想 2010.12.7 -2020.12.6 第 42 类 17 7106017 旗帜创想 2010.10.14 -2020.10.13 第 9 类 18 7106023 旗帜创想 2010.11.14 -2020.11.13 第 42 类 19 7690158 派择网络 2011.1.7 -2021.1.6 第 4
46、2 类 20 7690159 派择网络 2011.1.7 -2021.1.6 第 35 类 21 7690177 派择网络 2011.1.7 -2021.1.6 第 35 类 22 7978981 华扬联众 2011.2.28 -2021.2.27 第 20 类 23 7978979 华扬联众 2011.2.28 -2021.2.27 第 25 类 24 7978987 华扬联众 2012.11.7- 2022.11.6 第 35 类 25 7978986 华扬联众 2012.12.28- 2022.12.27 第 42 类 1-2-17 序号序号 商标商标 注册号注册号 注册人注册人 有效期
47、限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核定类别 26 10431783 华扬联众 2013.3.21 -2023.3.20 第 20 类 27 10431780 华扬联众 2013.3.21 -2023.3.20 第 28 类 28 10431795 华扬联众 2013.3.21 -2023.3.20 第 41 类 29 10431794 华扬联众 2013.3.21 -2023.3.20 第 42 类 30 11042331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2 类 31 11042330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4 类 32 11042329 华
48、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5 类 33 11042327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8 类 34 11042326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10 类 35 11042325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11 类 36 11042324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12 类 37 11042323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13 类 38 11042313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
49、.10.20 第 14 类 39 11042312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17 类 1-2-18 序号序号 商标商标 注册号注册号 注册人注册人 有效期限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核定类别 40 11042311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18 类 41 11042310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22 类 42 11042309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23 类 43 11042308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24 类 44
50、 11042307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26 类 45 11042306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27 类 46 11042305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29 类 47 11042321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32 类 48 11042320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33 类 49 11042319 华扬联众 2013.10.21- 2023.10.20 第 34 类 50 11042317 华扬联众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