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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Huaya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 5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重要声明重要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
2、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3、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及约束措施(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及约束措施 1、发行人控股股东王彩男,实际控制人王彩男、陆巧英和、发行人控股股东王彩男,实际控制人王彩男、陆巧英和王景余王景余,股东,股东春雨欣投资的承诺春雨欣投资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4、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行为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股东王学军、王小刚、陆兴龙、王水男、韩旭鹏和金建新的承诺、股东王学军、王小刚、陆兴龙、王水男、韩旭鹏和金建新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前所持有
5、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在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行为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
6、调整;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 4、约束措施、约束措施 若本人/本企业违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人/本企业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人/本企业将继续执行股份锁定承诺,或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股份锁定期。 (二)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二)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和减持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和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意向及约束措施 1、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7、的承诺以上股份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王彩男、陆巧英、王景余及春雨欣投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行为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2)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则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有关规定、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约束措施、约束措施 若本人/本企业违背上述股份减持意向,本人/本企
8、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人/本企业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人/本企业将继续执行股份减持意向,或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股份减持意向。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9、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 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 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为: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制定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时, 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
10、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与各相关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主体, 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不以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为目标。 当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时, 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在公司稳定股价措
11、施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履行备案程序。公司将采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实施完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 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回购股份方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
1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应为自筹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13、%, 超过上述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后, 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通知后 2 个交易日内
14、,就其增持方案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6 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 30%;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
15、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5、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董事
16、(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 2 个交易日内, 就其增持方案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2 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4)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 30
17、%; 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7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 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5)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同时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因其履行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8、人的增持义务而免除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之责任。 6、相关约束措施、相关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后, 如本公司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
19、(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后,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
20、明书摘要 8 直至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后,如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
21、让,直至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四)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对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发行人对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特此作出承诺如下:履行事宜,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如本公司非因
22、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C、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不包括间接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9 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23、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春雨欣投资对在发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春雨欣投资对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特此作
24、出承诺如下: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本企业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如本人/本企业违反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人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或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未实际履行, 则发行人应将与本人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
25、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予以冻结,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为止。 如本人/本企业违反回购股份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有权将与本人履行回购义务所需款项等额的应付现金股利予以截留,直至本人履行回购义务。 如本人/本企业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则本人/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6 个月。 如本人/本企业违反减持价格的相关承诺, 应向发行人作出补偿, 补偿金额按发行价格与减持价格之差,以及转让股份数相乘计算。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
26、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0 如本人/本企业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公司有权从对本人/本企业的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直至本人/本企业完全且有效地履行相关义务。 本人将暂停在公司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完全且有效地履行相关义务。 如果未履行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本企业将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方式及金额由本人/本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27、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特此作出承诺如下: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如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则将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且暂不
28、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B、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C、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D、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1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相关措
29、施、发行人相关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被摊薄, 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的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的半导体设备,和新能源及电力设备、通用设备、轨道交通、医疗器械领域经营情况稳定,行业前景良好。基于对精密金属制造行业的丰富经验和技术,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市场需求,从拓宽下游应用领域、提升产品品质、扩大产能、提升研发能力等方面着手,积极适应未来市场的需求。 公司将持续提升在半导体设备、新能源及电力设备优势领域的竞争力,并重点开拓医疗器械、智能装备、航空工业等潜力市场,以在增加收入的同时提升公司
30、抗风险能力,并寻求规模效应,扩大成本优势。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实力,完善质量控制,提升产品品质。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有效防范股东被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以及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经营业绩、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等措施,提高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做好成本控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管理和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
31、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约束。 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针对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公司将实施股权激励,进一步增强公司凝聚力。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全面提升经营业绩, 以弥补可能导致投资者被摊薄即期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 回报的影响。 (4)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
32、,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 安全、 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
33、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并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 控制资金成本,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6)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
34、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尽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3 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积极推动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虽然本公司为应对未来即期回报摊薄
35、而制定了上述填补回报措施, 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 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
36、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 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
37、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4 (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3) 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 50%薪酬, 公司有权将应付的现金分红和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4)如因本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发行人董
38、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彩男、钱亚萍、王景余、袁秀国、马亚红、杨曙光和童民驹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 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必需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尽责
39、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本承诺出具日后, 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5 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因此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
40、行人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 (3)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 50%薪酬,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及本人持股的发行人股东的现金分红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和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六)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和股份回购的承诺(六)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和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承诺、公司承诺 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按照以下方法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
41、市交易之阶段内, 则本公司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计划, 并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本公司将于股份回购义务产生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回购;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本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计划,并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将于股份回购义务产生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
42、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6 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公司控股股东王彩男,实际控制人王彩男、陆巧英和、公司控股股东王彩男,实际控制人王彩男、陆巧英和王景余王景余,股东春,股东春雨欣投资承诺雨欣投资承诺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43、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人/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人/本企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
44、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本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
45、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该承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7 4、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若因东吴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发行人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
46、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若因天衡会所过错导致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天衡会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以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6、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 若因锦天城律所过错导致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锦天城律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
47、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以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7、发行人评估师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发行人评估师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若因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过错导致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
48、额等细节内容以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七)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七)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王彩男,实际控制人王彩男、陆巧英和、公司控股股东王彩男,实际控制人王彩男、陆巧英和王景余王景余,股东春,股东春雨欣投资承诺雨欣投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春雨欣投资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作出承诺如下: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8 (1)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亚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 相似或相近的业务或经营活动,未拥有与华亚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
49、业务相同、类似或相近的控制企业、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将来也不会从事与华亚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相近的业务或经营活动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 (2) 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作为华亚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投资与华亚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不会以任何方式对与华亚智能或其控股子公司具有同业竞争性的企业提供帮助; (3)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人/本企业或控制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拥有的资产与华亚智能或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赔偿责
50、任,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终止此类同业竞争。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华亚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若华亚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则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以控股或其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华亚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务。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已有与华亚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本人/本企业将积极促成该经营业务由华亚智能或其控股子公司通过收购或受托经营等方式集中到华亚智能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直接终止经营该业务。 2、董事、监事、高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