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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 (试 行)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全部者权益,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提取条件及要求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立、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一般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支付一般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四)租赁自住住房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以上的; (六)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或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2、(八)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患重大疾病的; (十)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三、职工符合上述第(一)、 (九)项情形,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符合上述第(二)、 (三)、 (四)项情形,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四、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3、六、职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迁移户口或者工作变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七、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额度 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详细额度为: 一、购买、建立、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规定首付款金额外的实际支付费用和当月及以前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经核定审
4、批提取后,今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以本次行为再做提取。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总额。 三、支付一般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首次申请可提取近五年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后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四、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根据市住房公积 1 金管理中心依据本地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 五、重大疾病提取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担当部分的金额,每年提取不得超过患者当年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 六、符合前述提取条件及要求第一款第 (一)、 (二)、 (三)、 (四)、 (九)项规定的提取,
5、个人账户余额统一保留到百位;第 (五)、(六)、(七)、(八)项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证明材料 一、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条件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供应提取人与被提取人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 二、职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按下列规定供应有效的证明材料: (一)购买一般自住住房的,供应一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全部权证、首付款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手续; (二)建立、翻建自住住房的,供应一年内规划、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立、翻建合同或建立、翻
6、建费用凭证等相关手续;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经房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鉴定确认为严峻损坏或危房而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大修合同或大修住房支付费用凭证等一年内相关手续; (四)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供应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还款明细和余额单等手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供应放款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还款明细和贷款余额单; (五)支付一般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供应一年内物业管理费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供应缴存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近一个月内);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供应与单位终止劳动
7、关系证明; (八)出境定居的,供应出境定居证明; (九)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供应户口迁移证明; (十)退休的,供应退休证明; (十一)患重大疾病提取的应供应一年内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治疗费用专用发票、医保部门核定报销的费用清单。配偶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供应配偶或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供应职工死亡证明或派出所的户口注销证明。 提取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当由职工本人办理。非职工本人办理的,供应代理人及托付人身份证明、托付人银行账户。 二、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
8、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确定。审核准予提取的,通知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当主要采纳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职工本人支付;对于因死亡或宣告死亡职工,必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生前所在单位。 本方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说明,凡过去已颁布的规定与本方法有不一样的,以本方法为准。 本方法自2022年9月1日起试行。 2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方法 (试 行)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防范贷款风险,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
9、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方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方法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为支持家庭购买首套一般自住住房或其次套改善型一般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向第三套(含)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条件和种类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立、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及以上且接着正常缴存的;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
10、本息的实力; (四)在本市购买、建立、翻建、大修一般自住住房的; (五)首付款不低于30%; (六)本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购买商品房的用所购房屋进行抵押,购买二手房的原则上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自建住房等其他类型房屋需供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认可的资产抵押或质押;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中心各管理部应在管委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额度内(现执行标准为: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为40万元),结合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年龄、收入、月还款实力、信用状况、最高贷款年限、公积金缴存状况以及所购建住房运用年限等,综合确定可贷额度。 二、在保证
11、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比限制在50%以内。借款人缴存公积金的,月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供应工资收入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65周岁,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法定利率执行。已发放的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当年不执行新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起先执行同档次最新法定利率;已办理贷款手续但未发放的贷款,贷款发放后干脆执行新的法定利率。 五、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告。 贷款程序、时限和申报
12、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借款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贷款申请的审核,并做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确定。准予贷款的,刚好办理抵押等手续;不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审核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应刚好到不动产管理部门领取抵押预报登记证,并自领取抵押预报登记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 完成贷款发放。 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 (二)购买一般自
13、住住房的,须供应两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建立、翻建自住住房的,供应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大修自住住房的,供应房屋平安鉴定证明; (三)首付款凭证;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工作地及购房地县级及以上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供应的其他资料。 贷前管理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托银行签订托付贷款协议,明确托付事项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新开发楼盘实行备案制度。对合作楼盘建房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制度并拍照存档,借款申请人托付他人办理的,应供应具有公证资
14、格的公证部门出具的托付公证书。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加强对贷款的审核审批管理,建立初审、复审、审批的三级贷款审批制度。25万元(含)以下的贷款,由中心授权各管理部审批;25万元以上的贷款,由中心运用管理科复核并审批。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应当加强对借款合同的管理,规范借款合同主要条款的填写,对借款合同填写的精确性和完整性开展日常性检查。 资金拨付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资金转入所购房屋的开发公司帐户;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资金转入卖房人个人帐户; 三、自建或大修住房的,原则上转入工程施工方帐户。 贷后管理 住房公积金各管理部应当负责贷后检查、风险监测、贷款回收、担保债权管
15、理、借款合同变更、逾期贷款催收、不良贷款处置、贷款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贷款资金平安。 一、借款人应当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也可采纳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按月冲还贷款。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贷方式。 二、借款人申请变更借款合同的,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签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生效前,原合同接着有效。还款期内,借款人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三、贷款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借款人、担
16、保人实行一种或数种债权爱护措施,借款人应担当全部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采纳欺诈手段隐瞒真实状况,供应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擅自变更贷款用途或挪用贷款的; (三)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安排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在合同到期后未归还贷款本息的; (四)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实力,若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代理人,或其已继承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代理监管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 (五)抵押人未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书面同意,将抵押物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将抵押物、质押物重复抵押、质押的; (六)抵押物被征收、损毁不能清偿债权、质押物价值明显削
17、减影响债权实现的状况下,未按住 4 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供应新的担保措施的; (七)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四、债权爱护措施包括: (一)限期订正违约行为; (二)根据合同约定提前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偿贷款本息; (三)按合同约定依法追偿贷款本息; (四)追究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五、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机制,明确催收工作责任。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期应还贷款本息的,可参照商业性贷款罚息计收标准计收罚息,并在合同中载明。形成逾期贷款的,应当依照借款合同约定进行处置。处置后形成贷款损失的,应当根据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管理暂行方法的规
18、定申报呆账核销。 六、借款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应刚好办理贷款清户和抵押(或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七、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应当做好贷款档案的归档、保管、利用、销毁和移交等管理工作。 八、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管理部应当强化对受托银行日常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开展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度考评工作。 违规责任 一、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停止支付或提前回收全部贷款,并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借款人供应虚假材料骗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将有关状况书面告知职工所在单位、其主管部门或当地监
19、察机关,同时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虚假证明造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提请当地监察机关或其主管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所在单位干脆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 (三)有关单位或个人涉嫌伪造印章、证件、合同、发票等造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骗贷的借款人、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或当地媒体予以曝光。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违规人员将列入黑名单,并按有关规定限制或拒绝违规人员运用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及其工作人员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造成贷
20、款风险或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方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说明,凡过去已颁布的规定与本方法有不一样的,以本方法为准。 本方法自2022年9月1日起试行。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5页 共15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