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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综合素质( 小学)1考点1 素质教育1考点2 在学校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1考点3 “ 人的全面发展” 的思想2考点4 “ 以人为本” 的学生观2考点5 教师观3考点6 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结构3考点7 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理论4考点8 教师的职业权利5考点9 教师权利的教育法律基础6考点1 0 教师的特定义务8考点1 1 教师义务的法律基础8考点1 2 学生的权利1 0考点1 3 常见学生权利受侵害的表现1 1考点1 4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0 0 8年修订) 的主要内容及其解读1 1考点1 5 教育活动中人际关系的处理1 2考点1 6 作文素材之教育名家名言1 3教育教学知
2、识与能力( 小学)1 6考点1 教育的基本要素和起源学说1 6考点2 教育的发展阶段1 6考点3 教育的基本形态1 7考点4 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类型1 8考点5 国内外著名教育家代表著作及教育思想1 8考点6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2 0考点7 教育目的的不同理论2 0考点8 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教育2 0考点9 影响人的发展的主要因素2 1考点1 0 个体身心发展的基本理论2 1考点1 1 认知发展理论2 1考点1 2 感知觉的特性2 2考点1 3 注意的分类2 2考点1 4 记忆的过程2 2考点1 5 遗忘的规律2 3考点1 6 遗忘的原因2 31考点1 7 影响问题解决的因素2 3考点1
3、8 情绪状态的分类2 3考点1 9 情感的分类2 4考点2 0 意志行动中的冲突2 4考点2 1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2 4考点2 2 气质2 4考点2 3 人格2 4考点2 4 智力测验的必备条件2 5考点2 5 学习迁移的分类2 5考点2 6 影响迁移的主要因素2 5考点2 7 如何在教学中促进迁移2 6考点2 8 小学教育的基本特点2 6考点2 9 课程的类型2 6考点3 0 新课程改革2 7考点3 1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2 8考点3 2 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理论2 8考点3 3 专家型教师与新手型教师的比较2 9考点3 4 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2 9考点3 5 道德发展的阶段理论2
4、 9考点3 6 小学德育的原则、 方法与途径3 0考点3 7 小学生易产生的心理健康问题3 2考点3 8 小学生心理辅导的主要方法3 3考点3 9 组织小学班级活动的基本途径3 3考点4 0 教学设计3 3考点4 1 教学组织形式的类型3 4考点4 2 小学课堂教学的主要方法3 4考点4 3 小学课堂教学的教学原则3 6考点4 4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3 7考点4 5 小学教学评价的类型3 82教师资格核心考点精编( 小学)综合素质(小学)考点1 素质教育1 9 9 9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 以下简称 决定 ) 指出, 实施素质教育, 就是全面贯彻党
5、的教育方针, 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造就“ 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 的、 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一)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1.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2.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4.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二)素质教育的基本特征1.教育对象的全体性2.教育内容的基础性3.教育空间的开放性4.教育目标的全面性5.教育价值的多元化6.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7.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 注重学生个性健康发展8.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
6、展(三)中小学素质教育观答题要点1.从素质教育的内涵上看,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2.从教学的方法上看, 素质教育强调启发式、探究式教学, 促进学生生动、 活泼地学习。3.从学生的评价上看, 素质教育强调发展性评价、 激励性评价, 注重评价标准的多元化。(四)素质教育的具体内容德育( 正确的人生观、 世界观、 价值观) , 智育( 科学文化知识、 技能) , 体育, 美育( 鉴赏美、 创造美) , 劳动技术教育。(五)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本质区别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是培养
7、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本质区别是能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六)现阶段对素质教育了解的偏差1.认为搞音体美活动, 开设兴趣班就是实施素质教育2.认为素质教育不需要考试3.将教育改革与素质教育划等号4.认为素质教育就是否定现行教育, 把素质教育当成“ 灵丹妙药”5.认为素质教育就是要学生什么都学、 什么都学好考点2 在学校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一)途径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包括德、 智、 体、 美、 劳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活动, 各种类型教育活动的基本实现方式 课程与教学, 学校管理活动及课程以外的教育活动等。1(1) 德育为先, 五育并举(2) 把握课改精神, 实践 “ 新
8、课程”要实施素质教育, 就必须实施素质教育的课程。从2 0 0 1年开始, 国家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逐步建立起的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 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新课程的核心理念: 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3) 课程教学以外的各种学校管理、 教育活动,重点是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素质教育活动是在学校管理活动中实现的。各种课外、 校外教育活动在学校的正式课程之外, 还有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 如课外的兴趣活动、 社区服务活动等。班主任工作学校、 班级是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活动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 教育者和管理者。班级中素质教育的开展, 取决于班主任的班级管理思想、 管理方法和
9、教育方法。(二)方法(1) 教师成为素质教育者(2) 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学会学习(3) 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4) 正确运用评价方法, 促进学生发展(5) 建立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6) 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考点3 “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一)“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主要源于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理想, 是未来社会的价值目标, 也是实现人的发展的最高理想境界。人的全 面发 展 是指 人的 劳动 能 力的 全 面 发展, 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 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 志趣和道德品质的多方面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马克
10、思、 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 考察社会物质劳动与人的全面发展关系时所提出的关于人的发展问题的基本原理, 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其基本观点是: 人的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联系的。旧式劳动分工造成人的片面发展, 机器大工业生产要求人的全面发展, 并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 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制度条件; 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二)“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与素质教育的关系1.人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的目的2.素质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3.素质教育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的统一考点4 “
11、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一)“以人为本”的内涵(1) 科学发展观中的“ 以人为本”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 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 维护好、 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 教育活动中的“ 以人为本”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2 0 1 02 0 2 0年) 指 出, 教 育 活 动 中 的 “ 以 人 为本” , 是以学生为本, 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以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 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 重点是面
12、向全体学生,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 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二)现代“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学生观是指对学生的本质属性及其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看法。2教师资格核心考点精编( 小学)1.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1) 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顺序性、 阶段性、 不平衡性、 互补性、 个别差异性) ;(2) 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3) 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4) 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2.学生是独特的人(1) 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2) 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
13、义的人(1) 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 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2)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需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3) 学生是责权主体。考点5 教师观(一)教师观概述1.“ 教师观” 的含义所谓“ 教师观” , 就是关于教师职业的基本观念, 是人们对教师职业的认识、 看法和期望的反映。它既包括对教师职业性质、 职责和价值的认识, 也包括对教师这种专门职业的基本素养及其专业发展的理解。2.传统的教师角色一般说来, 教师职业角色主要有: 传道者角色;授业解惑者角色; 管理者角色; 示范者角色; 朋友角色; 研究者角色。(二)新课改下的教师观1.教师角
14、色观(1)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当前学生的学习方式正由传统的接受学习向探究式、 研究式学习转变, 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从传授知识的角色向教育促进者的角色转变。(2) 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教师不仅是教学者还应该是研究者, 要精通教学理论和分析教学理论, 并可以独立完成教育行动研究。(3) 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教师要开发教育资源, 包括开发校外和校内的教育资源; 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进度和结构; 教师还要有设计教学活动的能力。(4) 教师应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随着社会的发展, 学校教育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 教师的教育不仅局限于学校、 课堂。所以教师不仅是学校的教师而且是社会的一员,
15、 所以教师应是开放型教师。(5) 教师应该是终身学习的践行者终身教育理念贯穿于整个社会, 教师也应该将终身教育理念落到实处, 时时刻刻注意对于自身的反思, 促进自身的不断发展。2.教师行为观(1) 在对待师生关系上, 新课程强调尊重、 赞赏、 民主、 互动、 教学相长;(2) 在 对 待 教 学 上, 新 课 程 强 调 帮 助、 引 导启发;(3) 在对待自我上, 新课程强调反思与终身学习发展;(4) 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 新课程强调合作。考点6 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结构1.教师的教育理念与师德修养(1) 教育理念教师的教育理念是教师对教育基本问题的认识、 理解, 是教师对教育问题的基
16、本观念。其中包括教师的教育观、 学生观和教师观。教师教育的理念是教师行为的基础, 它直接影响并决定着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2) 师德修养教师的师德修养是建立在教师个人良好道德品质基础上的职业道德修养。它包括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 个人 的 道德修养。3综合素质( 小学)2.教师的知识结构(1) “ 本体性知识” , 是指教师所具有的任教学科的知识。(2) “ 条件性知识” , 主要是指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知识。(3) “ 实践性知识” , 是教师在实现有目的的教学行为中所具有的课堂情境知识以及相关的学科教学法知识。(4) “ 文化知识” , 是教师专业知识结构的基础
17、,是指教师应具备的一般的人文知识、 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基本的艺术素养。3.教师的专业能力结构(1) 基本能力阅读理解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 信息处理能力、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2) 实践能力教育教学活动的规划和设计能力、 组织实施的能力和检查评价能力。(3) 反思和研究能力考点7 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理论1.三阶段发展观( 福勒和布朗)(1) 关注生存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教师, 非常关注自己的生存适应性, 他们经常关心的问题是: 学生喜欢我吗?同事们怎 么 看 我? 领 导 是 否 觉 得 我 干 得 不 错?等等。(2) 关注情境阶段在这一阶段, 教师所关注的是如何教好每一堂课的内容,
18、 他们总是关心诸如班级大小、 时间的压力和核对材料是否充分等与教学 情境 有关 的问题。(3) 关注学生阶段在这一阶段, 教师将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 认识到不同发展水平的儿童有着不同的社会和情感需要, 某些材料适不适合某些学生。2.五阶段发展观( 伯林纳)第一阶段: 新手新手阶段是教师获取教学所需知识和技能的阶段。第二阶段: 熟练在这一阶段中, 教师将自己的实践经验与所学的知识逐步联系起来, 并能找出不同情境中的一些相似性, 而且有关情境的知识也在增加。第三阶段: 胜任型在这一阶段有两个特点: 一是对要做的事情有明确的选择。这时个体做事有主次之分, 能够依计划办事, 有确定的目标, 并能选择最
19、合适的方式达到目的; 二是在操作某项技能时, 能够决定哪些环节是重要的、 哪些是不重要的, 依据经验, 他们知道应关注什么、 忽略什么。第四阶段: 业务精干这一阶段的教师具有较强的直觉判断能力,教学技能接近了自动化的水平, 教学行为已经达到了快捷、 流畅和灵活的程度。第五阶段: 专家这一阶段的教师对教学情境不但有直觉的把握, 而且能以非分析性、 非随意性的方式, 理智地做出合适的反应。他们的行为表现流畅、 灵活, 不需要刻意地加工。观察教学情境和处理事务是非理性的, 教学技能完全自动化。 3.专家型教师与新手型教师的比较研究差异点新手型教师专家型教师课时计划过于完整, 主要从自身进行考虑, 缺
20、乏灵活性, 刻板依赖规定简洁、 灵活, 以学生为中心, 具有预见性4教师资格核心考点精编( 小学)续表差异点新手型教师专家型教师课堂教学过程课 堂 规 则 的制订与执行规则制订不够明确, 可能有不合学生实际、 无法执行的情况, 而且不能够始终如一地坚持执行规则制定清晰、 明确, 可行性强, 能坚持执行吸 引 学 生 注意力容易被课堂内外其他无益事件干扰, 不擅长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善于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不被其他无益信息干扰教材的呈现呈现方式较为死板单一, 容易照搬教材的模式, 采用单一的教学方法, 不能根据情况灵活处理注重课前回顾, 根据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课堂练习为练习而练习, 不能从练
21、习中总结出学生的反馈善于运用课堂练习的教学方法, 关心学生是否学会所教知识家 庭 作 业 的检查不够规范, 效率低, 且不会从中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透彻的总结规范化、 自动化、 效率高教 学 策 略 的运用缺乏教学策略, 或者不会运用所知的教学策略; 在提问与反馈策略上, 提问少或者无法根据学生的回答继续提问, 或者在学生答案超出预计后, 无法作出适当的反应或指导具有丰富的教学策略, 并能灵活应用; 在提问与反馈策略上, 提的问题多, 能灵活地根据学生的回答,进一步提问或给予指导课后评价更多地关注课堂中发生的细节, 难以解释看到的事情间的联系多谈论学生对新材料的理解情况,以及认为课堂中值得注意
22、的活动并作出评价考点8 教师的职业权利1.教育教学权教师有权“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这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等于侵犯教师的这一权利。2.科研学术活动权教师享有“ 从事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 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 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的权利。3.管理学生权教师有权“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获取报酬待遇权教师享有“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 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的权利。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5.参与民主管理权教师享有“ 对学校教育教学、 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
23、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的权利。教师在 参 与学 校管 理 时要 注意 民主 集 中 制原则。6.进修培训权教师享有“ 参 加 进修 或者 其他 方 式培 训” 的权利。5综合素质( 小学)考点9 教师权利的教育法律基础教育法律法规条款内容( 或内容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第三十一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 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第三十三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三十四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改善教
24、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 福利待遇, 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学校建设,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 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 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保护学生、 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
25、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 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 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 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 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 享受国
26、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 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6教师资格核心考点精编( 小学)续表教育法律法规条款内容( 或内容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
27、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应当予以补贴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 租赁、出售实行优先、 优惠。县、 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第二十九条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 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第三十条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 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 改善国家补助、 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 逐步做到在工资
28、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 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 培养人才、 科学研究、 教学改革、 学校建设、 社会服务、 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 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 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应当予以表彰、 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第三十五条侮辱、 殴打教师的, 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 责令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对依法提出申诉、 控告、 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
29、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 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 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 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7综合素质( 小学)考点1 0 教师的特定义务1.遵纪守法义务教师应 “ 遵 守 宪 法、 法 律 和 职 业 道 德, 为
30、 人师表” 。2.教育教学义务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 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3.教书育人的义务教师要“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 民族团结的教育, 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 科学技术教育, 组织、 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教师应“ 关心、 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 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爱护学生是教师的职业道德, 是师德的灵魂。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教师有“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的义务。6.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义务教师有“
31、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的义务。考点1 1 教师义务的法律基础教育法律法规条款内容( 或内容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三十三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 职务、 聘任制度, 通过考核、 奖励、 培养和培训, 提高教师素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 因材施教, 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 不得歧视学生, 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 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2、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三十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面向全体学生, 教书育人, 将德育、 智育、 体育、 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 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承担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8教师资格核心考点精编( 小学)续表教育法律法规条款内容( 或内容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 法律和职业道德, 为
33、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遵守规章制度, 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 履行教师聘约, 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 民族团结的教育, 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 科学技术教育, 组织、 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 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 促进学生在品德、 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十五条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第二十二条学
34、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 业务水平、 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所在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 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 侮辱学生, 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二) 项、 第( 三) 项所列情形之一,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关心、 爱护学生, 对品行有缺点、 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应当
35、耐心教育、 帮助, 不得歧视, 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 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 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第二十一条学校、 幼儿园、 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 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应当及时救护, 妥善处理, 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五条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 爱护、 尊重学生, 不得歧视、 厌弃。第六十三条学校、 幼儿园、 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 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
36、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 依法给予处分9综合素质( 小学)续表教育法律法规条款内容( 或内容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的, 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 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 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 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
37、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 胁迫、 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 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 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保护其人身安全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 管理, 不得歧视考点1 2 学生的权利(一)小学生作为国家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1.生存的权利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2.受教育的权利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 少年, 不分性别、 民族、 种族、 家庭财产状况、 宗教信仰等, 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8、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3.受尊重的权利学校、 幼儿园、 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 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4.安全的权利学校、 幼儿园、 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 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禁止任何组织、 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 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 暴力、 凶杀、 恐怖、 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 报刊、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5.人身自由的权利任何公民, 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
39、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6.法定的其他权利小学生作为我国未成年公民, 还依法享有我国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一切未成年公民所应享有的权利。(二)小学生 作 为 特 定 的 教 育 主 体 所 具 有 的权利1.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 设备、 图书资料的权利;2.学生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或助学金的权利;3.学生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和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位证书的权利4.学生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
40、诉, 对学校、 教师侵犯其人身权、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5.学生享有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1) 姓名权公民的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决定、 使用和改01教师资格核心考点精编( 小学)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包括自我命名权、 使用权、 姓名变更权, 以及禁止他人侵犯自己姓名权的权利。(2) 荣誉权(3) 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 是人格权的一种。(4) 健康权健康权的内容一般包括健康维护权( 包括精神健康权) 、 健康损害救济请求权、 劳动能力权等。考点1 3 常见学生权利受侵害的表现1.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师不得以任何理
41、由限制学生上课, 不得随意开除学生。侵害主要表现为:学生因为迟到, 不遵守纪律, 未完成作业,作业出错, 甚至有时只是家长未在作业上签名, 就被教师赶出教室, 不允许听课;教师随意占用学生的上课时间, 指派学生参加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如商业庆典、 开幕式等;一些教师为让学生应付考试, 放弃或终止了许多课程的开设和教学, 如不开设音乐、 美术课或随意挤占体育课等与应试无关的课程;学校为提高升学率, 把成绩不好的学生开除, 不允许其参加升学考试。2.侵害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 变相体罚或者唆使他人侵害学生的身体安全行为。侵害主要表现为:有些教师动手打学生、 罚学
42、生劳动、 罚学生超量做作业、 罚学生抄班规、 罚学生超量运动等。3.侵害青少年学生的人格尊严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 人格尊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侵害主要表现为:讽刺、 挖苦学生;故意侮辱学生, 随意谩骂学生;给学生取一些歧视性的绰号或侮辱性的称号, 如“ 弱智” “ 笨蛋” 等;借助教师在学生中的影响力, 孤立学生;在公共场合随意议论学生的过错; 不给学生以合 理 的 解 释 权 和 辩 护 权; 以 记 档 案 威 胁 学生等。4.侵害青少年学生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侵害主要表现为:以未完成作业或不守纪律为由, 不让学生按时放学, 或剥夺学生课外自由活动时间;有时也
43、有非法搜身行为的发生。如有时学生的财物丢失, 班主任为了搜寻被偷财物, 自己或由学生干部对班里学生进行非法搜身。5.侵害青少年学生的隐私权侵害主要表现为:不少学校为了激励学生相互竞争, 习惯于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及其排名;个别教师借口防止学生早恋, 私拆或扣留学生信件, 翻看学生的日记、 短信等。6.侵害青少年学生的休息权侵害主要表现为:一些老师不能按时下课, 经常拖堂;一些学校不能按时放学, 占用课余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或训练;还有一些学校占用学生午饭后的休息时间, 组织诸如比赛、 大扫除等活动;还有少数学校占用学生周末时间组织大型活动等。考点1 4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 德 规 范(2 0 0 8
44、年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解读(一)主要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 0 0 8年修订)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志存高远, 勤恳敬业, 甘为人梯, 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 认真备课上课, 认真批改作业, 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 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 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 关心学生健康, 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 挖苦、 歧视学生, 不体
45、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 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 诲人不倦, 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 激发学生创新精神,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11综合素质( 小学)学生的唯一标准。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 知荣明耻, 严于律己, 以身作则。衣着得体, 语言规范, 举止文明。关心集体, 团结协作, 尊重同事, 尊重家长。作风正派, 廉洁奉公。自觉抵 制 有 偿 家 教, 不 利 用 职 务 之 便 谋 取私利。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拓宽知识视野, 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 勇于探索创新, 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二)中小学教师职
46、业道德规范(2 0 0 8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解读1. 规范 的核心内容(1) 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 爱国守法”(2) 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 爱岗敬业”(3) 师德的灵魂 “ 关爱学生”(4) 教师的天职 “ 教书育人”(5) 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 为人师表”自觉抵 制 有 偿 家 教, 不 利 用 职 务 之 便 谋 取私利。(6) 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 终身学习”2. 规范 的亮点(1) “ 保护学生安全” 首次纳入新规(2) “ 终身学习” 被单独提出考点1 5 教育活动中人际关系的处理(一)教师与学生在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上, 学生是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处理教师与学生关
47、系的职业行为准则:(1) 爱爱学生, 是教师处理与学生关系的根本出发点。爱意味着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把学生的成长放在第一位。教师对学生的爱, 是对全体学生的爱,对所有学生付出同样的爱。不论教师面对的学生,成绩如何, 家庭背景如何, 相貌如何, 个性如何, 教师都需要付出自己的爱。教师对学生的爱, 应当是无条件的。(2) 尊重尊重学生, 是教师建立师生间平等关系的表现。尊重是对师生间平等地位的认可。在师生平等的交往关系中, 教师的爱才是真爱, 教师的爱才能够实现, 学生也才能够感受到教师的爱, 从而接受教师对自己的教育。(3) 负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 教师自己的行为要符合教育教学的要求, 学生的行为
48、也要符合教育教学的要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 对自己严格要求, 也对学生严 格 要 求。这 就 是 负 责, 也 是 一 种 负 责的爱。(4) 公平公正教师的爱是面向一切学生的, 学生所需要的爱也是没有差别的, 因而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就是教师的爱给予每一个学生的保证。(5) 保护虽然学生应当是教师平等的交往对象, 但是由于学生处在身心的发展阶段上, 他们应对生活的能力与经验还不足, 因而需要教师给予各个方面安全的保护。(6) 杜绝伤害既然学生是教师工作的出发点, 学生作为人的成长是教师工作的出发点, 那么一切有碍、 有害学生成长的行为, 在教师方面都是不允许的, 特别是体罚和变相体罚
49、等行为。(二)教师与学生家长家长是教师责任与义务的对象。从家长是一种教育力量看, 家长也是教师工作的合作伙伴。处理教师与家长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有:(1) 尊重学生的家长与教师处于平等的关系上, 应当得到教师的尊重。(2) 协作教师的工作需要家长的支持。教师要得到家长的切实而有效的支持, 就必须得到家长的理解。家长对教师的理解, 是建立在协作关系上的。在协作的关系中, 教师能够了解家长需要得到怎样的指导, 家长也知道教师需要得到怎样的支持。(三)教师与同事教师的教育工作, 不是个人行为, 而是集体行为。教师的工作离不开教师集体, 教师集体也离不开每一位教师。处理教师与同事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有:(
50、1) 尊重教师在 教 师集 体中 开 展着 自己 的专 业 性 活动, 对于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同事, 在地位上是平等的, 也是应当给予尊重的对象。21教师资格核心考点精编( 小学)(2) 理解教师在教师集体中开展工作, 由于工作任务及性质上的差异, 教师集体中也会产生矛盾与冲突。这就需要教师与同事之间能够互相理解。(3) 协作教师在集体中工作, 教师集体共同工作从而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教师与同事的协作就是十分必要的。协作需要教师与同事搞好关系, 相互理解、 相互支持。(四)教师与教育管理者教师在学校组织中工作, 组织的运作是在管理中实现的。教师在教育组织中开展自己的职业活动, 也必然要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