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HG-AQ001A-201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THG-AQ001A-201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GTHG-AQ001A-201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鄂尔多斯市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避免减少人员生命、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1.2制定根据1(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202(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203(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201.3释义与分类1.3.1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外表的非常规作业。1.3.2易燃易爆场所易燃易爆场
2、所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1.3.3本制度规定动火作业分为四级,分别是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固定动火作业,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1特殊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全部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2一级动火: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全部按一级动火作业进行管理。3二级动火: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域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
3、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环保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固定动火作业:固定动火作业是指公司在固定动火区域及安全环保部特批指定的动火作业区域。例如公司机修厂房、禁火区域外厂前区、公司的预留空地等。离防火防爆区域有足够的安全防火距离,另外明确指出厂前区域机柜间动火除外。1.4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禁火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有动火作业及固定动火作业区域的管理。2组织与职责2.1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特殊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把控制管理、方案审核。2负责特殊动火许可审批管理。2.2安全环保部职责1负责落实监督检查各单位动火规范施工管理。2负责一级
4、动火审批管理。3负责审核各单位特殊动火方案。2.3生产技术部职责1负责特殊动火安全技术方案制定工作。2负责统一协调生产指挥工作,确保交出动火设备及管道采取可靠有效隔离安全措施落实到位。3负责落实好动火部位与生产系统协调指挥管理。4负责动火分析数据及结果及时准确、真实可靠。5负责落实特殊动火会签工作。2.5设备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机修车间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2.6车间职责1车间负责人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车间主管领导或生产副主任负责分管职责区域内的二级动火直接审批管理。3负责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防备管理工作。4负责催促车间人员落实动火作业经过把控安全管理工作。5负责组织车间动火部位
5、区域班长落实动火作业前验票审查及动火结束后验收工作。6负责落实生产异常,立即制止车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7确保交出动火设备及管道等采取有效隔离,并且置换、清洗合格。2.6动火作业有关人员的职责2.6.1动火作业负责人1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管理责任。2应在动火作业前具体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介入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3负责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动火作业区域现场,核实确认无遗留火种及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2.6.2动火人1动火作业前进行介入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2应逐项核实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应确认
6、动火地点和时间。4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禁止进行动火作业。2.6.3监火人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络有关人员采取措施。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3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4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去除动火作业区域现场残余火种,核实确认无遗留火种及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2.6.4动火部位负责人1对所属生产系统动火部位负责直接管理责任,同时要尽到动火作业经过监护监督管理职责。2负责介入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3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
7、作业。4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5负责动火作业前验票工作,动火结束后的验收工作。2.6.5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2.6.6动火作业审批人1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本人的批准签字负责。2审批人必须认真核实各项安全措施,并且要规范填写审批意见及安全补充技术防备措施等。3审查(作业证)的办理能否符合要求。4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3.1.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下面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
8、还须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20和(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20的有关规定。3.1.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去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3.1.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的有关规定执行管理。3.1.4凡在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
9、,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3.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流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3.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3.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实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3.1.8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3.1.9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0、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3.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3.1.11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3.1.12高处用火时,其下方周围环境必须到达用火条件,同时采取围接遮盖等措施,防止火花四溅;高处用火监火人必须在用火部位监护,同时与高处用火点相对应下部也必须有监护人。3.1.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采取下面措施方可进行动火作业。1明火作业开
11、场前,应彻底去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2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随后的冷却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3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必须与设备的其他区段断开或隔开。3.1.14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含可燃气体冷凝液管道及设备,必须保证采取有效切断所有物料并且进出口加盲板,清洗置换必须合格。否则动火作业根据特殊动火进行管理。3.1.15易燃、易爆工艺管道动火,必须自上而下依次打开人孔或排空清洗通风置换,不留死角彻底置换合格。3.1.16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介入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3.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3.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
12、下面规定。3.2.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3.2.2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到现场监护。3.2.3动火作业前,生产技术部应通知生产调度或区域班长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3.2.4动火作业经过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3.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3.3动火分析要求3.3.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取样点要有代表性。3.3.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
13、行环境分析,且取样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米。3.3.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利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时时监测。3.3.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用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3.3.5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允许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3.4动火分析合格标准及断定3.4.1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
14、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3.4.2当动火部位检测的被测气体不明时,分析合格标准执行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3.5作业许可证管理3.5.1属地车间安全员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证,根据动火作业类别选择相应的(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进行办理作业审批许可。3.5.2动火作业证内容必需要项目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3.6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许可审批。3.5.3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该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填写相关要求及防备措施、危害识别填写必须规范全面。3.5.4(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3.5.5(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15、。3.5.6作业证相关签字人员必须本人进行签署,严禁代签。3.5.7(作业证)一式三联,一联动火作业单位持有、二联安全环保部负责存档、三联动火单位负责存档。3.5.8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作业动火结束后,统一由作业区域班长进行负责验票签字,一联安全环保负责存档、二联审批部门存根、三联动火单位负责存档,一级、特殊动火一联作业证由区域安全员负责定期提交安全环保部负责统一存档,提交安全环保部作业票必须保证记录填写齐全完好,(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3.6(作业证)审批权限1特殊动火特殊动火经车间主管领导落实安全措施签署意见同意后,必须由安全环保部部长或副部长负责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
16、见,最终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后作业证生效。2一级动火一级动火经车间主管领导或生产副主任审核通过后,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审批签署意见后作业证生效。3二级动火二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区域车间主管领导或生产副主任审批签署意见后作业证生效。4固定动火作业固定动火作业是指动火作业区域经安全环保部审批同意,能够办理固定动火作业证或不用办理动火作业证动火管理区域。5相关审批人员必须根据规范填写审批意见,不准用省略等不符合规范文字进行填写代替签署审批意见,相关审批签字人员必需要本人亲笔签署实名。3.7(作业证)的有效期限管理3.7.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3.7.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3.7.3固定动火作业证需办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天,办理固定动火作业证后项目负责人负责天天在作业前利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动火作业前现场易燃、易爆气体自己检测合格可直接作业。3.7.8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4考核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违者,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考核赏罚管理规定。5附则5.1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修订。文档视界GTHG-AQ001A-202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GTHG-AQ001A-202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