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厦门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doc(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附件 5: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实践活践活动资动资助助标标准准、课程与讲座资助标准类型专家资助标准备注校内2000 元/门国内10000 元/门课程境外20000 元/门每门课程不少于 15 课时国内1500 元/场次 讲座 境外3000 元/场次每次讲座不少于 2 学时,每位主讲人每年资助讲座次数不超过 5 次*翔安校区的课程可申请适当提高资助标准。*专业课选课人数至少 5 人、公共课选课人数至少 15 人。、实习实践活动资助标准类别市内省内省外境外交通费250 元/人700 元/人1200 元/人住宿费可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按 50 元/人/天,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按 30
2、元/人/天伙食补贴及公杂费岛内 30 元/人/天包干,岛外 50 元/人/天包干30 元/人/天*经费将按以上标准划拨至学院,学生按财务处要求进行实报实销。*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报销时应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款票据(须注明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且不收取住宿费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三、 厦门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厦大财201717 号)中第七章第二十七条关于学生实习教学差旅费的相关规定 (一)赴外地实习:1.城市间交通费按以下标准执行:学生按火车硬座、轮船最低舱位和大巴车等标准,凭票据报销。2.学生在外地实习期间住宿费按以下标准执行: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且不收取住宿费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实习期间住宿费用自理的,取得住宿费发票的,按 50 元/天/人的标准之内凭票据据实报销;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可凭对方出具的收款票据(须注明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和身份证复印件,按 30 元/天/人的定额标准包干使用。3.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在每人每天 60 元的标准范围内包干使用。(二) 在本市实习:1.在岛内实习的,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在每人每天 30 元的标准范围内包干使用。2.在岛外实习的,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在每人每天 50 元的标准范围内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