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工作方案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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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工作方案材料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集中用两年左右时间,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

2、提升治理能力,坚决遏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事故总量,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整治重点(一)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严格落实管控制度。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按照要求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2.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3、突出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3.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起重机械安全风险,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科学编制安拆方案,悬挂或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严格安全交底、验收程序,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严厉打击起重机械安拆人员、使用人员未持证上岗及安拆单位无资质施工等行为。4.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工程参建单位要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实现闭环管理,逐项跟踪整改落实。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整顿,确保整改到位。(二)全面落实省工程安全管理手册制度1.严格落实手册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省工程安全管理手册和企业管理实际,加快编制印发企业手册,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手册要求。要把贯彻落实手册与日常监督检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手册制度落地见效,实现企业、项目和人员全覆盖,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手册有关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

5、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培训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3.落实关键人员责任。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关键人员,特别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将手册要求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三)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1.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

6、制度,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减少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2.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参建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强化楼板、屋面、阳台、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边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3.加强工地临时建筑安全管理。严禁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工人宿舍推广使用集中供热、区域供热、空气能取暖等安全取暖方式,一律使用36V低

7、压供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全面排查和拆除使用年限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问题等结构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拆除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加强工地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足额配备消防器材,确保临时建筑逃生通道畅通。4.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科学编制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监护制度;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5.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参建各方主体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要在作

8、业全程进行旁站监护。要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坚决杜绝盲目施救。6.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工程参建单位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鼓励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水平。7.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项目事故风险特点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内涝、台风等风险,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遇到紧急

9、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大力整顿违反建设程序行为。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应招尽招,不得规避招标。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完成最终勘察设计(最终勘察设计成果应按规定已上传至“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并生成二维识别码)、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重要工程未经专家论证等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2.大力整治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

10、。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建设单位应将质量检测业务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机构应出具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已办理规划许可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对未取得土地、规划等工程建设手续要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加强安全

11、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曝光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处罚信息。4.深入推进“两违”专项清查工作。要结合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抓紧完成“两违”专项清查,重点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优先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要及时采取措施,分级分类妥善解决。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报请属地党委政府研究处置。要全面排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责权,移交相关部门

12、,依法依规实施整改。(五)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内容,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支持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要组织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大对所属企业安全管理力度,每半年对本企业(集团)所属二级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要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董事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总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2

13、.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二级以上企业和300人以上的分支机构要设立安全总监,落实副职待遇,明确安全责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全部由企业委派、统一管理,代表企业对工程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直接对委派单位负责,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话语权,激发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性,强化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六)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1.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规律,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不得以会议审议等非法定程序代替相关审批。要落实建

14、设资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确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产。2.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履行政府投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3.打造安全生产示范工程。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建设,打造一流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要当好安全生产排头兵,建设精品工程、绿色工程、安全工程,发挥好政府投资工程典型示范作用。三、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

15、022年4月15日4月25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及人员,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25日2022年12月)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要围绕治理行动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治理行动。于2022年7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坚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2022年9月底前,对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

16、”,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我厅将适时对各地房屋市政工程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要总结分析治理行动开展成效,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反思漏洞及不足,完善本地区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治理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发动,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负责推动工作开展,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压实责任,确保

17、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二)统筹有序推进。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治理行动与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治理行动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属地检查为主、上级抽查为辅”的原则,避免短期内重复检查。要指导县(市、区)住建部门扎实开展好治理行动,及时掌握县级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要加大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县级部门监督指导力度,运用约谈、督办、实地督导等方式推进治理行动有序开展。(三)提高监管效能。各市住建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要运用本行业建设管理专业技术力量,

18、抽调专业技术专家参与排查检查工作。要充分应用科技化、信息化设备,提高排查整治水平。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强化监管力量支撑。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衔接,促进监管数字化转型,提升监管水平。(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市住建部门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复核、边问责,把自查自纠、隐患整改、执法问责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分类分批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闭环整治到位。(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市住建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

19、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鼓励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六)健全长效机制。各市住建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建筑工人安全素质,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快建造方式转型,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构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五、信息报送(一)各市住建部门要确定1名治理行动联络人于4月18日前报送我厅。并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报送我厅。(二)各市住建部门要每月(按附件2、3要求)

20、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厅。(三)各市住建部门要于7月25日前报送在建项目全面排查情况工作总结(工作措施、检查处罚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下一步计划、工作建议等)。9月25日前报送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整治情况总结。(四)各市住建部门要分别于2022年12月底前和2023年12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长效机立建立完善情况等。 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联络人2.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统计表3.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联络人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附件2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统计表填报单位:填表人:填表日期:单位项目检查企业检查项目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执法情况重大风险隐患挂牌督办处理人员情况(党政记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发现隐患其中重大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项目通报企业行政罚款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家)(个)(个)(个)(项)(项)(个)(家)(万元)(家)(个)(家)(起)(家)(个)总计附件3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填报单位:填表人:填表日期:序号非法违法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是否提级核查所在地县、乡镇(街道)企业类别重大隐患/具体非法违法行为明细违法性质处理措施1234567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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