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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指导各县 (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园区、新区)建设局扎实做好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 方案。一、工作目标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园区、新区)建设局 要认真梳理2023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 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做 到各项工作措施可执行、过程可监督、成果可量化、目标可 考评,确保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重点任务(一)精准方案安全风险,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 型1
2、 .精准研判安全隐患,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各县(市、 区)住建局、开发区(园区、新区)建设局要通过分析事故 类型和隐患问题分布,精准研判安全风险,抓住安全风险的 “牛鼻子”和关键要素,查清查透基础性风险、季节性风险、 节假日风险以及本地区本行业的特殊风险,找准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落实力量重点 监管、重点布控,提高安全防范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精 准性。2 .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冬春安全生 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在全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 动,通过综合指导服务的方式4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市 政工程开工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把 脉
3、问诊。贯穿全年组织开展装饰装修、起重机械、高处坠落 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深基坑、高支模、 脚手架、起重机械、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有 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为重点的安全隐患,确保房屋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平稳运行。按照“四步法” “五清单”,各 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新区)不少于2轮全覆盖精 准排查。3 .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督促企业构建“双重” 防控机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 事故和重大险情台账,对隐患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 重整改、严处罚”。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治理行动巩固 提升任务清单,全面梳理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排查出的问
4、题隐 患,列出清单,逐一复核“清零”闭环销号,坚决消除存量, 遏制增量。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 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 问题长期零报告、长期上报较少的县(市、区),加强调度 和督导。(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4 .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工程参建单位要依托于 吉林省质量安全手册平台,对企业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进行 动态更新,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 生产保障体系。在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考评时,项目未 通过质量安全手册平台完成危大专项方案和技术交底、起重 设备施工管理验收、其他危大施工管理验收(脚手架、模板 支
5、撑系统、基坑工程、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的,实行一票 否决。5 .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紧盯企业主 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严监管、重处罚,让违法违规 企业付出代价。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 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检查,在巩固提升阶段至少组织 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 职责清单,照单落实责任。6 .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 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日志”制度。
6、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 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 信息,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要督促有关 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涉嫌违法的要依法处罚。(三)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7 .构建新型数字化监管机制。加快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 监管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工作,及时上传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信 息,动态更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安全信息员等内 容。在施工现场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逐步实现施工安全监管 数字化转型。8 .强化安全监管力量,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各县(市、 区)住建局、开发区(园区、新区)建设局要按规定配齐配 强一线监管人员,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监
7、管水 平,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在一线落地生根。市局将在今年组织 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干部业务培训会议和全市安全 监管人员及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培训会议。6 月底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县(市、区)住建 局、开发区(园区、新区)建设局也要采取“请进来”、“走 出去”和“监管干部+专家”模式提升本地区的安全管理水 平。9 .全域推广应用电子证照。6月底前推进“安管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电子证照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对接, 实现电子证照全国互认互通。(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0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 “两场”联动,持续开展市场行为
8、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围标 串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未批先建边审查、边 设计、边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 追究监理单位未切实履行现场监管职责,建设单位未落实质 量安全首要责任,检验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等单位法律责 任,不断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工、停业整顿、降低或 吊销资质、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1L完善事故报送调查处罚闭环机制。各县(市、区) 住建局、开发区(园区、新区)建设局建立施工安全信息员 制度,压实事故报送责任,确保事故及时报送,不出现瞒报、 谎报、迟报、漏报情况。同时对事故查处严抓不懈,严格依 据政府生产安
9、全责任事故报告批复,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 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做好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 听证、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处罚程序。依法惩戒生产安全事 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起到教育警醒目的。12.坚持分类施策与惩教结合。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红 名单”、“黑名单”制度,通过施工现场标准化考评和日常监 督检查,选树一批企业典型,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发挥正 反典型示范警示效应。“红名单”企业给予政策扶持,“黑名 单”企业绘制内部“风险地图”,运用警示函、约谈提醒、 批评教育、现场通报会、提高检查频次等差异化监管手段, 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确保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对无视主管 部门提醒教育,隐患治理不彻底
10、、险情处置不及时甚至发生 事故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查处并视情节实施行业禁入。13、违法行为要处罚到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开 发区(园区、新区)建设局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的监督机制,把严格执法的要求传导到每一名监管干部,覆 盖到每一个工程项目,确保责任闭环、工作闭环。对违法行 为要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企业及 其负责人要依法严惩重罚,对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罚。市 局将定期统计各地执法检查次数、行政处罚次数和罚款额度 等情况,对零执法、零处罚的县(市、区)将约谈通报。三、实施步骤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园区、新区)建设局 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方案要求,部署
11、开展本地区安全生 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第一阶段:方案制定。各地于4月9日前制定完成本地 区“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4月10日前,各地向市住建 局报送本地区工作方案。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治理。4至12月,各县(市、区) 住建局、开发区(园区、新区)建设局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 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形成台账。结合清单深入细 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 定管控措施,逐项解决问题。第三阶段:定期调度汇总。市住建局会定期调度各县 (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园区、新区)建设局安全生产 治理行动推进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 及总体工作成果总结等。
12、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市住建局将采取“四不两直”、 明查暗访等方式,分时段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 (园区、新区)建设局治理行动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 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 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企业,综合运用通报、提示、曝 光、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第五阶段:总结提升。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 (园区、新区)建设局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典型经验 做法,形成工作模板,建章立制、长效推进,全面巩固提升 治理行动的工作成果。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务必要认清安全生产形势、 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
13、想和行动统一到习 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作为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强化主线意识,强化领导责任, 主要负责同志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 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治理行动各项要求落到 实处。(二)深入总结经验。各地主要领导要定期组织召开安 全生产治理行动专题工作会议,听取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 进展情况,研判安全风险,“盘点”弱项短板,总结典型经 验做法,切实提升治理行动的成效。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要 形成制度机制,做到措施有针对性,成果有数据支撑。市住 建局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报省厅。(三)加强工作保障。各地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 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 配强治理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治理行动开展提供 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 统筹推进作用,确保治理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到位。(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 理行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实现 粗放型管理向智能化管理转变,逐步构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 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