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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摘要: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趋于完善,构成了以正规性金融为主导、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金融体系,但仍存在着众多问题。因而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打好基础。关键词:农村金融现状改革思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城乡差距大、农民收入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农村经济需要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从某种程度上讲,有什么样的农村金融就会有什么样的农村经济。因而,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必要前提。一、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1、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趋于完善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农村
2、金融体系逐步成长、趋于完善,构成了以正规性金融为主导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金融体系,共同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1正规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于1979年重建,其初衷是为了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既经营商业性业务,又经营政策性业务。农行的业务基本与农业农户无直接关系,其贷款的绝大部分都投入了国有农业经营机构如粮食局和供销社和乡镇工业企业,且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一直进行着商业化改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银行,其建立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为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相分离的重大举措。农发行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业农户,其主要任务是承当国家规定的政
3、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农村信誉合作社。它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逐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气力。目前,农信社是全国法人机构最多、从业人员最多、城乡分布最为广泛的金融机构。农村邮政储蓄。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原来只吸收储蓄,再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2003年8月后这一资金运行格局有所改变,直到2007年正式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开展存贷业务。2农村非正规金融。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农村中非法定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农户之间或农户与农村企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我国的非正规金融包括
4、已关闭的农村信誉合作基金会和各种民间金融。我国的民间金融主要有三种形式: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如企业互相融资、企业非法集资等。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如标会、摇会、抬会、合会、呈会,国外称作循环储蓄和信贷协会,属于互助资金性质。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典当行、基金会等。2、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仍存在众多问题1现有农村金融组织资源供应缺乏。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并不面向一般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农业银行固然有涉农贷款,但主要面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很少向农户贷款。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下面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5、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日渐收缩县及县下面机构。四大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从业人员逐步精简,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也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致使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服务空白。2007年末,县域四大商业银行机构的网点数为2.6万个,比2004年减少6743个;金融从业人员43.8万人,比2004年减少3.8万人。其中农业银行县域网点数为1.31万个,比2004年减少3784个,占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的比重为10.6%,比2004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在四大商业银行收缩县域营业网点的同时,其他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也在减少。2007年末,农村信誉社县域网点数为5.2万
6、个,分别比2004、2005和2006年减少9087、4351和487个。20042006年,除四大商业银行以外的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年均下降3.7%,截至2007年末,全国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可见,能够提供信贷服务的金融组织资源短缺,是造成我国农村资金供应缺乏的一个制度性原因。2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缺乏。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缺乏,大多数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而且在运营中多靠政府扶持。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单一、实力较弱、服务范围有限、支农力度不够,基本以承当粮棉油收购为主要任务,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经济活动等方面作用较少,对农户、个体工商
7、户、涉农民营企业支持也有限。截止到2006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相对于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而言不仅总量太过有限,而且增长缓慢。3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选择性贷款现象严重。农村信誉社的分支机构基本覆盖了广阔的农村,但是由于遭到商业因素的考量,农村信誉社追求本身的利益最大化,采取选择性贷款。这就决定了其放贷的范围、对象都具有严重的局限性,一般农户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不断降低。同国有商业银行一样,在追求利润和加强风险控制的强烈要求下,农村信誉社的贷款也存在向城市及大型乡镇企业流动的趋势。作为主要面向农村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户的正规金融组织,其经营业务“非农化倾向相当明显,能够讲已经基本上抛弃了“
8、合作这一原则。4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仍然较高。由于农业贷款的高风险、基层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不够完善、人员素质低下、信誉环境差,加上农业保险、信贷抵押担保等发展滞后等原因,不良贷款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金融机构。2007年末,全部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平均占比13.4%,远高于同期全国四家大型商业银行8.4%的不良贷款率平均水平。2007年末,东北、中部和西北地区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9.9%、20.4%和16.4%,高于全部县域平均水平16.2、7.0和3.0个百分点。5农村小额信誉贷款发放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额农户贷款对于急需脱贫致富的农民群众无疑是雪中送炭,但农村金融机构却很
9、难发放。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农民信誉观念淡薄,出现小额农贷冒名借款、化整为零、逃废债务等违规行为;二是小额农贷业务量超常,放贷成本高,出现小额贷款不想放、大额贷款不敢放的问题;三是清收手段脆弱,致使很难使用依法起诉、强迫扣款、变卖资产等手段清收贷款;四是农民风险防备能力弱,受社会、自然、市场条件的影响很大,小额农贷风险很大。二、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思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面简称(决定)中将农村金融上升到了当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地位,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1、稳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有序竞争的多层次、多形式的金融机构体系1逐步完善农业
10、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功能。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转型,激发其经营活力,强化其政策性支农作用。一是要重新对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市场定位,进一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构造,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二是要改变目前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和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及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2继续深化农村信誉合作社改革,加强其合作金融功能。一方面,应当明晰农村信誉社的产权构造,加强其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能力,调动内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经营较好、更合适商业化运作的农村信誉社,应转变其为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政策性贷款的农
11、村信誉社能够归入国有或地方的政策性银行。通过政府注资、人民银行再贷款来解决农村信誉社的不良贷款问题。另一方面,坚持农村信誉社县市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决定)要求继续“改善农村信誉社法人治理构造,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3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大商业金融的支农力度。商业金融应引导商业银行转变经营理念,引进先进的客户分类管理方法,在便于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适当增加经营自主权,通过利率覆盖风险,增加在农村的金融投放,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比重。有些支农贷款能够委托商业银行发放,政府给予贴息。4适度放宽农村金融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详细来讲,一是要把高利
12、贷与正常民间借贷区分开来,用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金融活动;二是对规范的又具有一定规模的民间金融,政策上允许在自愿互利的条件下,根据合作金融原则组建比拟规范的民营信誉社;三是通过加强对金融中的监管和存款保险体系来防备和控制风险,积极发展各种民间金融组织,吸收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拓宽农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知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需求。2、加速推进农业担保和保险业务,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适当降低担保机构设立门槛,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政府出资、农民和农村企业参股,成立符合当代企业制度的股份制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如增加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保护担保
13、债权的优先受偿权。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新品种,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鼓励发展以农业订单为根据的跟单农业保险,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信贷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建立功能完备、分工合作、竞争适度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3、加强和改良金融监管,利用政策扶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一方面,农村金融组织地域分散、规模不一、形式多样,因而对农村金融组织要执行有差异的监管政策。另一方面,通过财政补贴、担保或税收减免等措施促使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投入,实行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经营。努力探索货币政策与财税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监管政策的配合,建立起鼓励有效、风险可控、协调配套的政策扶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