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共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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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 2015-2016年度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项目单位 舟山市水务集团、临城街道办事处、六横镇人民政府、岱东镇人民政府、白泉镇街道办事处等 主管部门 舟山市水利水务围垦局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评价方式 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2017年9月27日专心-专注-专业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124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

2、浙财绩效字20095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0675号)文件精神,以及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15-2016年度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的通知(舟财监督通20178号)的工作安排,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舟山市财政局委托,组织评价组对2015-2016年度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目的在于:了解、掌握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的具体情况,分析政策绩效及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后续政策改进和专项资金管理提供决策依据。2017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评价组

3、根据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的通知”要求,围绕既定的评价指标框架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案卷研究、统计核实数据资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了充分的评价证据,并按照评分标准对每一项指标评议打分,最终形成评价等级。同时梳理总结了政策实施绩效及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一些意见与建议。现将评价结果和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概况(一)项目立项情况1. 项目立项依据2011年3月16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30号),提出了要围绕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

4、力,切实把水利建设摆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位置,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强化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及综合利用,加强科学治水、依法治水,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力量投入水利,大力构建节水型社会,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同时,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的规定,足额征收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逐步完善水利项目的省补助策。2011年9月6日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印发了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舟委20119号),紧紧围绕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大局

5、,以水利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保障水利防灾减灾安全、保障水资源供给安全、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保障滩涂资源科学开发利用等为主要目标,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切实把水利摆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位置,把深入实施“强塘”工程作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主要抓手,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强化水资源管理及综合利用、水生态保护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加强科学治水、依法治水,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力量投入水利,大力构建节水型社会,努力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同时,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

6、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积极引导社会各类资金和力量投入水利建设,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积极筹措财政水利资金,加大对水利的专项投入。根据舟山实际,建立市本级水资源保障和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水利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益提取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土地整治资金和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其中市本级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水利建设,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中提取20%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保护,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15%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舟山群岛新区水利建设、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和

7、农田水利建设等。逐步完善水利项目的市补助政策。2. 项目内容和绩效目标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安排用于支持我市水利建设与管理,重点支持重点水利项目、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和水利管理。重点水利项目主要包括:小(二)型及以上水库的加固改造、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等重大项目。面上水利项目是指除重点水利项目以外的其他水利项目。水利管理包括全市公益性小型水库及重要山塘巡查,市本级小(二)型水库维护,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和水利科技化建设等管理任务。本次政策评价涉及的 2015-2016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重点水利项目、面上水利项目与水利管理任务。评价涉及金额7,292.24

8、万元。根据市本级及各区(县)项目安排计划,2015-2016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重点水利工程项目17个,涉及资金3,823.02万元;面上水利项目93个,涉及资金1,809.47万元;水利管理项目若干,涉及资金1,659.75万元。项目绩效:通过新建或加固水库、海塘、水闸等重点水利项目与面上水利项目及水利管理项目的实施,从而实现保障水利防灾减灾安全、保障水资源供给安全、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保障滩涂资源科学开发利用等目标,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二)政策落实及目标完成情况1.组织管理为加强与规范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水利水务围垦局特制订舟山市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项目的组织管理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水利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监督预算执行和组织政策绩效评价;市水利水务围垦局主要负责研究水利资金分配建议确定水利建设与发展年度目标任务,研究提出,做好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任务的监督检查和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各县(区)财政、水利部门根据水利资金扶持范围,组织编报年度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按照年度计划,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水利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做好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2.实施情况2015年至2016年,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

10、目具体由市水利水务围垦局、各县(区)水利水务围垦局等单位负责实施,2015-2016年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包含重点水利工程项目17个、面上水利项目93个、水利管理项目若干。重点水利工程及面上水利工程项目:工程在前期阶段一般会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程序,并按照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委托施工监理全程监控工程进度及质量,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量审核,进度款支付审核,联系单签证,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做好现场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如监理日志、会议纪要等基本规范完整

11、;工程结束后组织工程验收、工程决算及财务决算等程序。水利管理项目:水利管理项目主要包括山塘水库巡查、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乡镇水利站标准化建设、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试点等工作。山塘水库巡查、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各建设单位一般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实施;乡镇水利站标准化建设主要是对乡镇水利站进行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会涉及一些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单位基本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并做好相关验收工作;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主要在定海区进行试点,该项工作由定海区水利围垦局负责实施,以“一站一会、一村一员、一类一册、一查一记、一年一评”“十个一”为创标原则,对全区水库、山塘、海塘等

12、八大类水利工程开展标准化管理,并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局主要领导为办公室主任的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两名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水利标准化的具体工作。定海区委、区政府还制定下发了定海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用于指导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截止评价日,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评价组选取重点水利项目13个、面上水利项目41个及水利管理项目16个进行专项资金检查,抽取其中13个重点水利项目、24个面上水利项目及10个水利管理类项目进行了项目完成情况核查,包括工程建设程序、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审计等案卷检查。经统计,抽查的47个项

13、目中按照计划实施的重点水利项目为8个、面上水利项目为15个、水利管理项目10个。实地查看项目共33个,其中重点水利项目12个、面上水利项目18个及水利管理类项目(主要为乡镇水利站标准建设)3个。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见附件3。3.财务情况2015-2016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共涉及资金7,292.24万元。市财政局、各区(县)财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主管部门已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对上述资金进行了合理分配。评价组抽查市级专项资金5,573.18万元,抽查比例为76.43%。经统计分析,被抽查的5,573.18万元市级专项资金中,项目单位实际已收到专项资金5,045.18万元,差额528.00万元尚

14、在区(县)财政局,其中普陀区财政局250.00万元、岱山县财政局278.00万元;项目单位已使用市级专项资金4,479.30万元,专项资金使用率为88.78%,专项资金结余565.88万元。抽查资金收支情况详见附件4。二、绩效状况分析(一)项目绩效分析1.经济性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的设立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符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是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舟委20119号)政策的具体落实,充分发挥了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体现了政府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重点领域的决心。同时,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的设立也是舟山市委

15、市政府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的需要,是防洪水、排涝水、优环境的惠民项目。舟山市各级水利主管部门根据地区实情,结合省、市建设任务,针对性的制定了符合各地区发展需要的年度工作计划,各项计划内容较为明确、清晰;同时,为了保证项目更好的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并较好的得到了执行。评价组结合调查问卷结果,认为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公共财政投入的原则;各项目年度计划目标明确、清晰;项目实施方案总体上科学、合理,具体实施要求较为明确。按照评分标准,经济性方面评价得分为9.5分。2.效率性(1)产出效率评价组抽取13个重点水利项目、24

16、个面上水利项目及10个水利管理类项目进行了项目完成情况核查,根据检查结果,抽查的47个项目中按计划应完成38个,实际完成35个,总体项目完成率为92%,完成率总体较高。其中13个重点水利项目按计划应完成7个,实际完成7个,完成率100%;24个面上水利项目中按计划应完成21个,实际完成18个,完成率为85.71%;10个水利管理类项目按计划应完成10个,实际完成10个,完成率100%。实际完成的35个项目中,按期完成的项目为25个,占已完工项目的比例为71%,项目延期情况较为普遍。(2)管理效率舟山市水利水务围垦局、各区(县)农林水务围垦局作为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项目的各级主管部门,根据地

17、区发展实际,确定地区水利建设与发展的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并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资金和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做好水利项目的监督检查。项目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审计等各项管理工作,根据本次抽查的项目实施情况分析,重点或面上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整体比较规范,未发现明显违反建设程序的情况;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均实行公开或邀请招投标方式进行,仅存在部分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合同管理除个别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条款签订不严瑾等情况外,整体较为规范;经现场查看,除个别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外,大部分工程均符合建设要求;项目工程造价

18、审计整体情况不理想,抽查的已完工项目中尚未及时进行造价审计的项目占比达到三分之一。根据本次抽查项目的资金拨付情况统计,各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整体拨付情况较好,专项资金拨付率达到90%以上,未及时拨付的资金主要是因为普陀区、岱山县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部分项目单位未及时进行报账所致。根据抽查的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明细账分析,专项资金使用率为88.78%,仍存在一定的结余情况。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除个别原始依据不规范、实际使用与计划不一致、列支无关支出等情况外,整体上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出现严重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按照评分标准,效率性方面评价得分为6.6分。3.有效性通过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

19、的实施,保障了舟山市重点水利工程与面上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为舟山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1)通过新建或加固水库、海塘、水闸,进一步提高了区域防台、防潮、防洪能力。评价组通过实地走访舟山市城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茶山浦水闸工程、白泉镇钓浪海塘配套加固工程、定海区盐仓联勤海塘配套加固工程、舟山市展茅平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六横靖余塘闸站建设工程、岱山县岱东镇田湾海塘除险加固工程、岱山县磨心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工程,并对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和受益群众的问卷中“您认为已建成(或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对当地防洪、防台、防潮作用大吗?”问卷结果进行统计,100%的

20、基层管理人员认为已建成(或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对当地防洪、防台、防潮作用较大或以上;82.54%的受益群众认为已建成(或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对当地防洪、防台、防潮作用较大或以上。(2)通过水利管理项目的实施,对水源地水质的保护提升作用较为明显。评价组通过实地走访市水利水务围垦局、临城街道办事处、定海区白泉镇街道办事处、岱山县高亭镇人民政府、岱山县岱西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并对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和受益群众的问卷中“您认为近几年的水利管理工作,对改善水环境、保护水质作用大吗?”问卷结果进行统计,98.82%的基层管理人员认为近几年的水利管理工作,对改善水环境、保护水质作用较大或以上;89.06%的受

21、益群众认为近几年的水利管理工作,对改善水环境、保护水质作用较大或以上。(3)通过对水库和山塘的巡查与维护、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及水利科技化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水安全事件的预警防范能力,避免水安全事件的发生。评价组通过实地走访市水利水务围垦局、临城街道办事处、定海区白泉镇街道办事处、岱山县高亭镇人民政府、岱山县岱西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并对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和受益群众的问卷中“您知道近几年本地区水源地是否存在水源污染事件?”问卷结果进行分析核实,2015年至2016年舟山地区未发生地区性水安全事件。(4)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地区的供水和灌溉效益。评价组通过实地走访临城街道毛竹山洪家排洪渠改造工程、三官

22、堂村沈公岭水库下游溪坑整治工程、展茅街道陆家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展茅街道魏家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岱山县东沙镇费家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工程,并对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和受益群众的问卷中“您认为已建成(或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对本地区供水和灌溉效益发挥的作用大吗?”问卷结果进行统计,100%的基层管理人员认为已建成(或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对本地区供水和灌溉效益发挥的作用较大或以上;79.69%的受益群众认为已建成(或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对本地区供水和灌溉效益发挥的作用较大或以上。(5)满意度评价组对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受益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见下表:表4:问卷对象/类别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基

23、层管理者57.65%41.18%1.18%-受益群众45.31%42.19%9.38%3.13%综上,按照评分标准,有效性方面评价得分为9.06分。4.可持续性通过实地走访及了解,除个别项目外,已完成的项目设施均能够正常运行,各项功能能够正常发挥。但是,项目设施的长效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经费保障、后期管护工作存在不到位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设施持续发挥效益的能力。(二)评价结论通过以上各评价准则的评价分析,各评价准则评分情况见下表(具体指标的评分结果及评分说明详见附件1): 表5:评价维度评价得分评价维度等级经济性9.50经济性好效率性6.60效率一般有效性9.06效果好可持续性5.53可持

24、续性一般实际得分合计29.69-三、评价发现的问题1. 水利工程管理方面(1)部分工程未实施招投标程序评价发现,抽查的重点水利工程及面上水利工程中,建设主体工程基本上已实施招投标程序,但是仍存在部分工程招标方式不规范、部分设计服务项目未实施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不符合关于印发舟山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舟招组办201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如定海区盐仓虹桥水库水源地面源污染控制与水质提升综合治理工程2016年度有机肥采购合同84.53万元未实施招投标程序;舟山市岱山县岱东镇北峰海塘干堤加固工程设计合同22万元,未实施招投标程序;普陀区六横镇靖余塘闸站建设工程、六横镇跃进塘闸站建设

25、工程、万年海塘加固工程的设计合同均未实施招投标程序。(2)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缺陷1)合同关键条款不严谨评价发现部分工程合同中的关键性条款,如盐仓虹桥水库水源地面源污染控制与水质提升综合治理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实际工期均为300天,但工程合同中签订的工期为150天。2)合同签订不及时,存在合同后补情况评价发现,个别工程的相关合同在项目已完工或将要完工时尚未签订,如由定海区新建生态村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实施主体的定海区干览新建社区河塘整治工程-新建社区水源地综合治理-标段1,工程已完工,但正式工程合同实际于2017年8月25日收到并由建设方当场签字;干览新建社区河塘整治工程-新建社区水源地综合治理-标段2

26、,截至2017年8月28日工程已完工90%左右,但监理合同尚未签订,该监理合同实际于2017年8月28日补签。3)合同内容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相符舟山市岱山县洛沙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签订日为2016年1月8日,合同工期为18个月,合同约定完工日期为2017年7月2日,经查工程开工令,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2日,工程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与合同签订的时间相隔较长(11个月),无法按计划时间完成项目建设。据问询了解,因原始调度问题,骆沙湾水库的水需要磨心下水库主体完工后(10月份),将水引到磨心下水库,签订合同时未考虑到该因素,故实际开工时间晚于签订合同时间较多。(3)部分工程延期,未提交延

27、期报告评价发现,部分建设工程存在工程延期且无延期报告的情况。如普陀区六横中远海塘配套闸站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已完工,整体工程延期76天,无延期报告;普陀区展茅街道大山湾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已完工,工程延期64天,无延期报告;普陀区展茅街道大使岙水库水源地清淤整治工程,工程已完工,延期57天,无延期报告;岱山县磨心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延期270天,工程已完工,无延期报告;岱山县岱东镇田湾海塘除险加固工程已超期未完工,无延期报告,目前该工程处于停工状态。(4)工程竣工验收、审计不及时部分工程完工后未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工程审价及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如2015年9月3日完工的普陀区六横镇中远海塘配套闸

28、站建设工程二标段、2015年10月完工的普陀区六横镇马跳头海塘目、2016年7月25日完工的普陀区六横镇跃进塘闸站建设工程; 2015年12月5日完工的岱山县东沙镇罗家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述工程截止评价日均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5)部分质量不达标工程通过验收个别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而验收通过的情况,如临城街道朱家大坑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验收工作,但是实地查看中发现该山塘存在群众反响较大的无法蓄水的情况,验收工作明显不到位。(6)部分工程项目缺乏验收程序部分水利管理项目中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的项目,特别是沟渠类建设项目,由于资金少、项目

29、散、具体项目不明确等原因,主管单位对上述工程缺乏综合验收程序。如定海区虹桥社区渠道修复500米(补助资金10万元)、叉河社区渠道维修300米(补助资金5万元)、新螺头社区渠道修复350米(补助资金5万元),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到社区,资金支出时无相关支出依据;普陀区葫芦岛社区自来水管网改造1500米工程(补助资金5万元)。(7)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个别项目存在重大设计变更未审批的情况,如定海区白泉岭下水库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存在重大设计变更,在未取得设计变更批复的情况下扩容增加了20万方,截止评价日变更批复手续尚在办理中。经询问相关人员,定海区白泉岭下水库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扩容项目内容为新增工

30、程量,根据市局要求及当地需求,主要目的是增加水库防洪能力及扩展水资源利用,因该新增项目涉及政策协调及新增项目资金来源协商对接事宜,同时考虑到项目放水施工时间紧迫,经商讨,变更项目实施与项目变更手续同步进行,目前该项目调整手续基本完成,准备向原审批单位申请批准。2. 资金管理方面(1)部分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报账不及时评价组抽查市级专项资金5,573.18万元,项目单位实际收到专项资金5,045.18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率为90.52%,尚有528.00万元专项资金在区(县)财政局账户中,其中普陀区财政局250.00万元、岱山县财政局278.00万元,未及时拨付资金主要原因为普陀区、岱山县水利建设专项

31、资金实行报账制,部分项目单位实际已经发生支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进行报账。(2)专项资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单位实际已收到专项资金5,045.18万元,已使用市级专项资金4,479.30万元,专项资金使用率为88.78%,专项资金尚有结余565.88万元。(3)财务报支非项目单位费用如舟山市水务集团的舟山市展茅平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实际实施单位舟山市原水管理中心列支舟山市开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浙LG2283)保险费6,535.16元;在2017年1月记账28号凭证,舟山市原水管理中心报销费用4,171.00元,其中列支舟山市开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费用1,471.00元。(4)擅自

32、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如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舟山市普陀区农林水利围垦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四批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中的补助项目名称为“自来水管网改造1500米”,而根据普陀区东港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明细账显示,实际支出内容为葫芦岛老佃厂污水沟清理及维修,两者名称及实际内容均不一致;临城街道办事处收到2016年第四批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55万元,原用于水利站标准化建设40万元,根据明细账显示,用于水利水管站建设支出20.08万元、天罗志水闸及管理房装修工程监理费支出1.6万元;临城街道办事处收到2016年第二批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116.84万元,该项资金属于水利管理专项资金,

33、原用于临城街道2016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水库、山塘安全管理,根据明细账显示,该专项资金实际支出22.3万元,均用于朱家大坑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审核费、设计费、监理费及支付工程款;岱山县重点水利项目磨心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5年第一批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水库隔离拦安装工程款19.2万元,该款项属于水库后续管理支出,经核实该款项应由供水科承担相关费用,需从工程项目支出中调减。3. 尚未建立项目长效运行机制部分项目设施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在养护人员、经费保障、后期管护工作等方面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足之处,无法确保项目设施持续正常发挥效益。如在养护人员安排方面,主要安排附近村民

34、负责管理,但相关人员并无相应设备或设施的维护管理能力;在经费保障方面,各地未能制定有针对性的资金保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较为分散;在后期管护工作方面,大部分项目未能制定后期维护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操作手册等规范性文件,不利于后期管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改进措施与建议1. 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一是规范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条例及招标法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透明, 科学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合同,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合同条款。三是进一步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制定施工预案,强化节点控制,优化施工组织,实施科学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减少

35、和杜绝进度滞后现象。四是进一步规范工程验收程序,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五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工程重大变更必须做到先履行审批程序,待取得主管单位批复后再组织实施,杜绝擅自实施重大变更情况的出现。2.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拨付制度,提高专项资金拨付率。特别是实行专项资金报账制的地区,应进一步研究报账制的优缺点,制定适宜地区实际的报账制,避免因制度因素导致项目单位无法及时完成报账,致使专项资金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二是项目单位应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加快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专项资

36、金的使用效率。三是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使用专项资金,严禁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3.进一步完善项目长效机制,保障项目设施持续正常发挥效益建议各项目单位从养护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后期管护工作等方面着手,制定完善项目后期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同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后续运行成本的资金来源,充分保障项目设施持续正常发挥效益。五、附件附件1-1:2015-2016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2:2015-2016年度舟山市

37、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评价表附件1-3:2015-2016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评价等级确定表附件2:评价指标和标准的说明附件3:2015-2016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评价项目抽查项目完成情况表附件4:2015-2016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抽查项目资金情况表附件5:基层政府管理人员调查问卷和群众调查问卷附件6:2015-2016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调查问卷汇总表附件7:部分水利建设工程现场照片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2015-2016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项目负责人王 勇联系电话地 址

38、浙江省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邮编项目起止时间2015年2016年抽查项目计划安排资金(万元)5573.18抽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万元)5045.18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省财政市财政5573.18市财政5045.18其它其它抽查项目实际支出(万元)4479.3二、抽查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支出内容计划支出数(万元)实际支出数(万元)工程建设4672.303986.03水利管理900.88493.27支出合计5573.184479.30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预期及调整情况实际完成情况项目预期:根据市本级及各区(县)项目安排计划,2015-2016

39、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重点水利工程项目17个,涉及资金3,823.02万元;面上水利项目93个,涉及资金1,809.47万元;水利管理项目若干,涉及资金1,659.75万元。项目绩效:通过新建或加固水库、海塘、水闸等重点水利项目与面上水利项目及水利管理项目的实施,从而实现保障水利防灾减灾安全、保障水资源供给安全、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保障滩涂资源科学开发利用等目标,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实际完成情况:本次评价,评价组选取重点水利项目13个、面上水利项目41个及水利管理项目16个进行专项资金检查,抽取其中13个重点水利项目、24个面上水利项目及10个水利

40、管理类项目进行了项目完成情况核查,包括工程建设程序、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审计等案卷检查。经统计,抽查的47个项目中按照计划实施的重点水利项目为8个、面上水利项目为15个、水利管理项目10个。四、评价指标评价维度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分值评价得分1. 经济性(1)项目必要性依据充分性11政策符合度11(2)方案科学性目标明确度22实施方案科学性65.52. 效率性(1)产出效率计划完成率32完成及时性10.5(2)管理效率业务管理效率32.3资金管理效率31.83.有效性项目实施效果防台、防潮、防洪作用32.72水源地水质保护提升作用21.78防控水环境风险作用22供水灌溉

41、效益10.85整体满意度21.71 4.可持续性长效运行情况设施长效运行情况54长效运行保障51.53合计4030.69五、评价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及手机仇长宁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徐城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赵艳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庄乾晗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助理王少凯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助理朱涵琪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助理六、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经评价,2015-2016年度舟山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济性评价结论为经济性较好,效率性评价结论为效率一般,有效性评价结论为效果好,可持续性评价结果未可持续性一般。 (盖章)年 月 日七、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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