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五编占有教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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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第五编 占 有教学ppt课件21世纪高等教育会计通用教材条文释义与精编第五编 占 有目 录第十九章 占有附 则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占有占有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占有占有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一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照有关法律规定。【释义释义】本条是关于占有适用的规定。本条是关于占有适用的规定。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占有占有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二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

2、不动产或者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释义释义】本条是关于占有法律责任的规定。本条是关于占有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善意占有人的责任一、善意占有人的责任 二、恶意占有人的责任二、恶意占有人的责任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占有占有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

3、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用。 【释义释义】本条是关于占有的返还请求权和善意占本条是关于占有的返还请求权和善意占有人的费用求偿权的规定。有人的费用求偿权的规定。 一、占有的返还请求权一、占有的返还请求权 二、善意占有人的费用求偿权二、善意占有人的费用求偿权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占有占有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四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

4、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释义释义】本条是关于占有的损害赔偿权的规定。本条是关于占有的损害赔偿权的规定。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占有占有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五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释义释义】本条是关于占有请求权行使方式和行使本条是关于占

5、有请求权行使方式和行使时间的规定。时间的规定。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占有占有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统一登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前,地方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前,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规定。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规定。 【释义释义】本条是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适用本条是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适用的规定。的规定。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占有占有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七条本法自本法自2007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释义释义】本条是物权法施行时间的规定。本条是物权法施行时间的规定。附附 则则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统一登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前,地方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前,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规定。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规定。 【释义释义】本条是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适用本条是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适用的规定。的规定。附附 则则第二百四十七条本法自第二百四十七条本法自2007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释义释义】本条是物权法施行时间的规定。本条是物权法施行时间的规定。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专业性、开放式、国际化的财经教育出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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