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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行政公文案例请勿盗版 尊重作者 *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务院新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企业管理和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企业机密安全。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是*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全港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
2、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下同)应当设立文秘职能,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七条 *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
3、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第八条 *其他常用文种包括: (一)签报 机关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人书面请示工作,用“签报”。 “签报”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送分管
4、领导人。“签报”不盖章,原件批回。 (二)简报 是反映情况,指导工作或单位间沟通消息时常用的一种简便的文字材料。 (三)工作总结 是对前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综合、归纳、分析,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并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以便指导今后工作的文字材料。 (四)调查报告 是对客观事物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材料,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基本工具。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及企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
5、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公文应标明份数序号。(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三)发文机关应写全称或者规范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可只标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在发文字号右侧注明签发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简要准确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和公文种类。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不包括被转发、报送、发布件),应在正文之后、年月
6、日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子公文形式发出的外,应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按照要求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抄送机关应按先上级后下级顺序排列。第十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
7、用纸一般采用国际A4型(210mm 297mm),左侧装订。张贴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排。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二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第十三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汇报。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职权范围的事项应自行发文。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求解决具体问题时,需*公司决定的应用请示,直接向*公司行文,送*公司办公室;需有关部室办理的,用请求批准和答复类函,直接向有关部室行文。 第十五条 *公司机关各行政部室,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在业务范围内与*公司下属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
8、题等,可以用部室函的形式处理。 第十六条 “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简报”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七条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十八条 发文办理指以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一般包括草拟、会签、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分发等程序。第十九条 草拟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草拟公文。问题比较复杂的,有关领导应亲自草拟,或经集体研究提出方案后,指定专人草拟。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
9、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要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
10、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公文文稿第一页应用发文稿纸誊写,按规定格式写明文件标题、拟稿单位、拟稿人以及文稿正文等。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对草拟文稿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发文稿纸上签字。 第二十条 会签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会签文稿以会签部门负责人签字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审核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未经审核,不得送领
11、导人签发。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审核人员有权对文稿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内容紊乱、文字冗长、需做较大修改的文稿,可提出修改意见,由拟稿人进行修改。勾划较乱的文稿应由拟稿人誊清后再送领导人签发。 第二十二条 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办公室主任签发。第二十三条 复核 公文缮印前,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第
12、二十四条 缮印、用印、分发 (一)签发后的文稿由文秘部门编号、缮印。缮印必须符合规定格式,字迹清楚无误,整洁美观,份数准确。 (二)缮印文件均由拟稿人负责校对。重要文件应进行两次或多次校对,以确保质量。 (三)公文盖章只限于发出和存档的公文,留作他用的公文不盖章,印章要盖得端正、清晰,严防错盖、漏盖。 (四)上报的文件一定要严密装封,并严格执行文件传递签收手续。凡属重要文件,一律不得托人代捎。 (五)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底稿与正本3份由*公司办公室收存备查。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二十五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二十六条 签收收
13、文人在送文本上签字,表示文件收到。收文人要对收进的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检查有无错收、缺页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解决。第二十七条 登记 收到的公文要加盖收文章,编写收文流水号,并逐项登记公文的收文机关、制发机关、发文字号、标题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审核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进行审核。审核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可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拟办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办公室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
14、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第三十条 批办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一条 承办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立即退回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不得横向传递。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协调或裁
15、定。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交还文秘部门。 第三十二条 催办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三十三条 公文传递要以文秘部门为中心点,各承办部门收、还文件均直接与文秘部门交接,不得横向传递。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三十四条 公文办完后,应按照*公司有关文书立卷归档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五条 归档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十六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
16、(立卷)、归档,其他机关保存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第三十七条 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整理(立卷)、归档。第三十八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第三十九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第八章 公文管理第四十条 公文由文秘部门统一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第四十一条 文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第四十二条 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机关经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以翻印。翻印时应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第四
17、十三条 公开发布行政公文,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四条 公文复制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第四十五条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第四十六条 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第四十七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两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第四十八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
18、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第四十九条 密码电报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行政法规、规章、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上级机关和*公司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节选)(GB/T97041999)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
19、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题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的距离为一基准行。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拆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148。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20、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7 排版规格与印刷装订要求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7.3 印刷要求 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
21、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度,无毛茬或缺损。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8.1 眉首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
22、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以及紧急程度,可在发文机关标识上空2行向下
23、依次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等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
24、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称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8.2 主体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
25、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成文日期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成文日期的标识位置见。 公文生效标识 公
26、文生效标识是证明公文效力的表现形式。它包括发文机关印章或签署人姓名。公文生效标识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一发文机关如何标识公文生效标识,另一种是联合行文的机关如何标识公文生效标识。.1 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2 联合行文印章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
27、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间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3 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1行。8.3 版记 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
28、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抄送机关 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1行;左右各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版记中的反线 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版记的位置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面(封四),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
29、置于最后一行。9 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定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注:双面印刷的)。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10 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注:双面印刷的),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应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注:双面印刷的)11 公文的特定格式11
30、.1 信函式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首页不显示页码。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下1行版心右边缘有顶格标识。发文字号下空1行标识公文标题。如需标识秘密等级或紧急程度,可置于武文线下1行版心左边缘顶格标识。两线之间其他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11.2 命令格式 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令号;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空1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1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日期。其他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11.3 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其标识位置同,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其他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12 试样 A4型公司文用纸页边及版心尺寸见图1;公文首页版式见图2;公文末页版式见图4;联合行文末页版式1见图5;联合行文末页版式2见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