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宝莱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PDF(3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1 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20-093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BIOLIGHT MEDITECH CO., LTD.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 2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二零二零年九月 2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2、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0 年 9 月 2 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3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6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19 亿元(219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19 亿元(219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9 月 24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 9月 4 日至 2026 年 9 月 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4、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0 年 9 月 4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5、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4 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宝莱特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5 第三节第三节 绪言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6、管理办法(试行)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31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年 9 月 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9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19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9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公司 2.19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9
7、月 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宝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65”。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刊载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6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BIOLIGHT MEDITECH CO., LTD. 注册资本:146,088,000元 法定代表人:燕金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 6月 28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 10月 26日 公司住所:珠
8、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 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5020946 邮政编码:519085 联系电话:0756-3399909 传真:0756-3399903 互联网网址:http:/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特许经营范围是: 研究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核发的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企业许可证载明的许可项目为准); 一般经营范围是: 与医疗器械相关的仪器仪表及其零配件以及与产品相关的软件,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咨询;兼营医疗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股权结构变化情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
9、来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况 2011 年年 7 月月 19 日股本日股本 40,580,000 股股 历次派发股份股利、资历次派发股份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新股等情况行新股等情况 变动时间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变动原因 股份变动数量股份变动数量 (股)(股) 变动后股本变动后股本 (股)(股) 2012年 6 月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2,464,000 73,044,000 2013年 5 月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73,044,000 146,088,000 7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011 年 7 月 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10、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036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4,058.00 万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14 日“立信大华验字201119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1 年 7 月 19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1219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
11、简称“宝莱特” ,股票代码“30024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 30,080,000 74.13%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9,324,800 22.98% 境内自然人持股 20,755,200 51.15%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高管股份 - -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00,000 25.87% 股份总数股份总数 40,580,000 100.00% 2、2012 年年 5 月,公司分红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月,公司分红同
12、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 年 5 月 11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总股本 40,5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 ;同时以 40,5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32,464,000 股。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本结构为: 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 54,144,000 74.13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6,784,640 22.98
13、境内自然人持股 37,359,360 51.15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高管股份 - - 8 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 18,900,000 25.87 股份总数股份总数 73,044,000 100.00 3、2013 年年 5 月,公司分红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月,公司分红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3 年 5 月 6 日,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以截至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3,04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
14、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股本,增加注册资本 73,044,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46,088,000.00 元。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 92,315,520 63.19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3,569,280 22.98 境内自然人持股 53,061,120 36.32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高管股份 5,685,120 3.89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 53,772,480 36.81 股份总数股份总数 146,088,000
15、 100.00 4、截至、截至 2020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公司股本结构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0年 6 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 146,088,000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 38,334,135 26.24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38,334,135 26.24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753,865 73.76 股份总数股份总数 146,088,000 100.00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
16、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年 6 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 146,088,000 股,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序号 股份类型股份类型 数量(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8,334,135 26.24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38,334,135 26.24 9 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7,753,865 73.76 股份总数股份总数 146,088,000 100.00 截至 2020年 6 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7、持股总数持股总数(股)(股) 其中,限售其中,限售股数(股)股数(股) 1 燕金元 境内自然人 32.63 47,671,802 36,734,700 2 王石 境内自然人 2.97 4,331,520 -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83 4,134,500 - 4 燕传平 境内自然人 1.46 2,132,580 1,599,435 5 陈雅萍 境内自然人 1.35 1,972,800 - 6 杨禾丹 境内自然人 1.06 1,555,301 - 7 朱小斌 境内自然人 1.03 1,497,500 - 8 陆赛芬 境内自然人 1.02 1,484,300 - 9 上海
18、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价值成长 1 期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0.78 1,133,731 -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0.77 1,131,100 -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主要涵盖健康监测和肾科医疗两大业务板块。健康监测板块为医疗监护设备及配套产品,主营产品为监护仪设备、心电图机、脉搏血氧仪、中央监护系统、可穿戴医疗产品等,广泛应用于家庭保健、社区医疗、普通病房、急诊室、高压氧舱、ICU、CCU、手术室等领域;肾科医疗板块为血液透析产品,主
19、要产品为血液透析设备(机)、血液透析器、透析液过滤器(内毒素过滤器)、血液透析干粉/透析液、灌流机、血透管路、穿刺针、消毒液、透析用制水设备、消毒系统、浓缩液集中配供液系统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领域的治疗。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0 年年 1-6 月月 2019 年度年度 2018 年度年度 2017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77,288.35 99.49% 81,690.48 98.90% 80,643.29 99.15% 69,495.70 97.68
20、% 其他业务收入 397.34 0.51% 905.63 1.10% 695.25 0.85% 1,651.58 2.32% 合计合计 77,685.69 100.00% 82,596.11 100.00% 81,338.54 100.00% 71,147.28 100.00% 1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0 年年 1-6 月月 2019 年年度度 2018 年度年度 2017 年度年度 收入收入 比例比例 收入收入 比例比例 收入收入 比例比例 收入收入 比例比例 一、监护仪产品一、监护仪产品 1、常规一体式监护仪 5,105.15 6.61% 8
21、,628.55 10.56% 8,609.83 10.68% 9,025.67 12.99% 2、插件式监护仪 36,338.15 47.02% 7,250.67 8.88% 8,342.64 10.35% 5,936.44 8.54% 3、掌上监护仪 3,830.28 4.96% 2,491.88 3.05% 2,189.73 2.72% 2,027.73 2.92% 4、配件及其他产品 2,621.55 3.39% 4,428.85 5.42% 4,310.39 5.35% 3,280.37 4.72% 小计小计 47,895.13 61.97% 22,799.95 27.91% 23,4
22、52.58 29.08% 20,270.21 29.17% 二、血透产品二、血透产品 1、血液透析干粉及透析液 13,455.02 17.41% 30,963.29 37.90% 28,916.12 35.86% 26,911.93 38.72% 2、血液透析设备及配件 2,985.63 3.86% 7,967.58 9.75% 9,344.54 11.59% 4,897.92 7.05% 3、血透管路 1,627.40 2.11% 3,491.68 4.27% 4,079.49 5.06% 3,657.92 5.26% 4、透析液过滤器 284.23 0.37% 857.51 1.05% 4
23、31.21 0.53% 309.64 0.45% 5、透析器 4,555.39 5.89% 10,274.40 12.58% 10,040.00 12.45% 10,117.07 14.56% 6、其他产品 6,485.56 8.39% 5,336.08 6.53% 4,379.35 5.43% 3,331.01 4.79% 小计小计 29,393.22 38.03% 58,890.53 72.09% 57,190.71 70.92% 49,225.49 70.83%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燕金元先生,实际控制人为燕金元先生及其配偶
24、王石女士,自创业板上市以来,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燕金元先生及王石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35.6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燕金元,董事,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西安交通大学副教授。其主持、设计的产品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发明三等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医药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优秀产品奖、珠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三等奖。1993 年参与创建宝莱特电子,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全资子公司天津宝莱特董事长,全资子公司南昌宝莱特董事长,全资子公司珠海微康执行董事兼经理,全资子公司宝莱特血液净
25、化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厚德莱福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市捷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11 王石,女,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珠海市捷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经理、执行董事,未在公司任职,与燕金元先生为夫妻关系。 12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19 亿元(219 万张) 2、发行价格:100 元/张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9 亿元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
26、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9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6、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 1,613,295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3.67%;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569,098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5.99%;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7,607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35%。 7、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序号 持有人名称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比例占总发行比例 1 燕金元 712,319 32.53% 2 王石 64,929 2.96% 3 陈雅萍 34,314 1.57% 4 燕传平 24,935 1.14% 5 杨禾丹 2
27、3,329 1.07% 6 朱小斌 22,448 1.03% 7 陆赛芬 20.386 0.93% 8 邱世勋 17,988 0.82% 9 胡雪龙 17,255 0.79% 10 董凡 16,110 0.74% 8、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670.19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项目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450.00 验资费 3.00 13 项目项目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律师费用 25.00 会计师费用 49.00 资信评级费用 25.00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118.19 合计合计 670.19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
28、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2.19 亿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613,295张,即 16,132.95 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3.67%;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 569,098 张,即 5,690.98 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5.99%;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7,607 张,即 76.07 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5%。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450.00 万元后的余额 21,450.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月 10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29、账户(具体账号见第六节)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267.7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39 号验资报告 。 14 第六节第六节 发行条款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原方案已经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本次发行修订后的方案已经2020年2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3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0、决议表决通过;本次发行二次修订后的方案已经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8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31 号文同意注册。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2.19亿元。 4、发行数量:219万张。 5、发行价格:100 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1,9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净额为 21,267.75 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
31、金总额不超过21,900万元(含21,9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43,890.02 15,9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合计 49,890.02 21,900.00 其中,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为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和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子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15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投
32、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发改备案文号发改备案文号 1.1 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 39,090.02 14,900.00 2019-440400-35-03-071881 1.2 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 4,800.00 1,000.00 合计合计 43,890.02 15,90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可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
33、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广东宝莱特血液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820000644101022 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 2002021729100509347 补充流动资金 二二、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基本基本条款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4、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00 万元,共计 219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0 年 9 月 4日至 2026年 9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16 息款项不另计息) 。 5、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1.8%、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5%。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35、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0 年 9月 4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36、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7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 9 月 10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37、日止。 (即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0.5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
38、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
39、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18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40、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
41、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19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42、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43、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44、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20 数(算头不算尾)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
45、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
46、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21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
47、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9 月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 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48、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向发行人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4990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宝莱特现有 A股总股本 146,088,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49、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2,189,859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22 总额的 99.9936%。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0 年 9 月 4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认购资金。原 A股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246”,配售简称为“宝莱配债
50、”。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宝莱特”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370246”,申购简称为“宝莱发债” 。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