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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第十章:经济法ppt课件10第一节第一节CHAPTER ONE反垄断法概述一一(一)垄断的概念,是指经营者凭借经济优势、行政权力,或者达成协议以及采取其他协同方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n 竞争是效率的最强诱因,竞争迫使经营者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并根据消费者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使更多的消费者受益。而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阻碍技术进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仅仅保证少数经营者的利益。反垄断法概述一一(二)反垄断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n 反垄断法产生的标志是美国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它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公正秩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重要法律制度,素有“经济宪法”之称。n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了(以下简称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反垄断法概述一一(三)垄断行为第三条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概述一一(四)反垄断机构反垄断
3、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反垄断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反垄断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垄断协议二二(一)垄断协议的含义,是指经营者之间
4、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n 经营者之间达成垄断协议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垄断行为,对其最常见的表述是“卡特尔”,是各国反垄断法重点规制的对象。按照参与主体不同,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垄断协议二二(二)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是指在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处是指在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处于相同市场的经营者,如相同产品的生产商之于相同市场的经营者,如相同产品的生产商之间、零售商之
5、间,他们生产、经营相同产品,间、零售商之间,他们生产、经营相同产品,处于相同市场,而且相互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处于相同市场,而且相互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的横向垄断协第十三条规定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包括: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限制商品议包括: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分割销售市场或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联合抵制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联合抵制交易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交易的;国务院
6、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发生在商品生达成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发生在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处于不同环节的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处于不同环节的经营者之间,如生产商与零售商之间,他们不经营者之间,如生产商与零售商之间,他们不仅不存在竞争关系,反而是相互合作、相互依仅不存在竞争关系,反而是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的存的关系。因此,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的协议,通常不受协议,通常不受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规制,只有具的规制,只有具有排
7、除、限制竞争的协议,才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才受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规制。的规制。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的纵向垄断协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包括: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议包括: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国务院反垄断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垄断协议二二(三)垄断协议的豁免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价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
8、、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三(一)市场支配地位的含义,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须以对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为前提。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该经营者的财力
9、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三(一)市场支配地位的含义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n 针对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n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三(二)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
10、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经营者集中四四(一)经营者集中的含义n 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n 经营者集中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通过企业合并等方式的经营者集中,对于实施资产重组、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具有推动和促进作用。但经营者集中通常会产生或者加强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从而具
11、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或者可能,因此,反垄断法将其列为垄断行为。经营者集中四四(二)经营者集中的事先申报n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n经营者集中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应当提交:申报书;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集中协议;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n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国务院反
12、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经营者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n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一是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二是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n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豁免,主要是基于经营者之间原本已经存在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即使集中,对相关市场的控制和影响并没有太大的改变。经营者集中四四(三)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符合法定的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符合法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文件
13、、资料之日起3030日内,对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决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决定前,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定前,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1.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之日起909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
14、定,应当说明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实施集中。2. 2.进一步审查进一步审查经营者集中四四(四)经营者集中的禁止与豁免n 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n 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
15、竞争五五(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含义,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经营者的准入,排除、限制或者阻碍市场竞争的行为。n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也称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相比其显著特点是:实施主体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而非经营者;形成行政垄断凭借行政权力,而非经济优势。因此,行政垄断的危害性较经济垄断更甚,实质上是一种超经济垄断,完全摆脱了市场规则的约束。n 依照理论和国际通行做法,行政性排除、限制竞争主要不是反垄断法解决的问题,但行政垄断在我国存在原有体制的渊源,因此,从国情出发,反垄断法将禁止滥用行政
16、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五五(二)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4. 4.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立分支机构5. 5.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行为6. 6.制定含有排除、限制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竞争内容的规定1. 1.限定商品限定商品2. 2.妨碍商品流通妨碍商品流通3. 3.排斥或者限制外地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标投标活动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六六1234中止权中止权陈述权陈述权举报权调查权法律责任七七第二节第二节CHAPTER T
17、WO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一(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n 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n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为取得较好的产销条件、获得更多的资源要素而竞争,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进而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国家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但在市场竞争中,一些经营者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
18、不正当竞争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违反和侵害,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的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是市场、竞争自身难以克服的,需要通过法律形式来排除。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一(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国家为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 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3年9月2日通过了(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19、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其予以修正。2019年4月23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其进行了修正。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一(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适用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经营者有特定约束力。不正当竞争行为二二(一(一)混淆行为)混淆行为(二(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三(三)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四(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五(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六(六)损害商誉行为)损害商誉行
20、为(七(七)妨碍破坏网络行为)妨碍破坏网络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三三(一)监督检查部门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力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执行。n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n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n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三三(二)监督检查部门的调查措施 1.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2.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3.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4.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5.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法律责任四四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020201010303谢 谢 聆 听T H A N K S F O R Y O U R A T T E N T I O N